杜甫写月诗的诗题中有两首较为特殊,即《十六夜玩月》,与八月十五日只相差一天或两天,也可能出于观察一下两天月色的差别,或出于避旧求新的思维习惯,所以一首叫“玩月”,一首叫“对月”。何为玩月呢?从诗的思路仅其内容看,诗人大致从以下角度来思考吧:首先是月和人是双向寻趣的,不单是人在玩月;既是“玩”从描写上来看便具有灵动性和欢乐感,摆脱过于拘谨;再是人的范围扩大,不单是诗人玩月。我们且看诗为何来寻趣吧!
这是一首五律,字数不多,但所含面较为宽广,大致有以下几个层次。一、二两句为衬托或称前言,月所具有的招人喜爱和可亲之处要给予显示或作简要描述。时令已值秋天,月色尤为皎洁明亮,让人爽目怡悦。十六的夜晚月光如金波可舀,多么浓郁,秋露在月光沐浴下更呈玉色之光彩,多么着人心感滋润。十六日的圆月、银光不逊于十五,为“玩月”作了很好的衬垫。三、四两句写人与月寻趣的宽阔空间和较好的条件。请看,关山因有今夜如此明亮玉色的月光照耀,使天地显得更加宽广辽阔,创设了充分自由飞翔的空间,也扩展了人们的视野。这时你将会发现,天上的银河与地上的人流显得如此贴近,天上的银河、星星、月亮与人间已如邻近之同居共饮,啊!人与月原来是这样亲近相依。这为今夜人月对玩寻乐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其中也隐含了月对人之情意。
下四旬为第三层次,写出了今夜玩月的乐趣。诗人的设计也有特色,先写地域之广,有山谷野坡,有边域,有村落,也有河上,可称遍及四方。再写玩月者的类别,有打樵人,有边防卫士,有乡村儿童,也有水上旅途者,包罗广大人群的代表,说明“月”在广大人群心中的情意之深。第三,写如何玩月,打樵者唱着山歌,踏着月光,高兴而归,这是用歌声来玩月。边城城楼上响起横笛曲声,显得多么哀幽,大概是高乡遥远的战士,仰视明月不免有思乡之愁萌生,笛声也就吹出了“乡思曲”,这也算月对人的一种同情与共承哀愁。儿童们在明月之夜,大有跳跃寻乐之乐,他们嬉戏而蹦跳,乐趣横生,玩得如此天真。明月也就高兴地提供儿童们活动的天地,这也是月寻趣之乐。已是半夜还有行舟,有的是夜行之途,也有是月下寻乐,这也含有了行舟玩月之趣。从以上玩月的描述中也可看到诗人杜甫虽心怀思乡之愁,但也有乘乡愁之时作玩月之乐,既可寄托念家之思,也可畅抒对之月爱。
此诗是一首抒情诗,前四句说夫妻恩爱,五句至八句写深夜话别,九句至十二句写黎明分手,最后四句写互勉立誓。全诗以时间为序,围绕夫妻恩爱,突出话别、分手和互勉。语言质朴明白,生动流畅。
开头四句从夫妻平时恩爱叙起,说明自结为夫妻之后,两相恩爱,从无猜疑,这样就为离别与相思,做了铺垫。三四两句,虽未明言离别,但从欢娱燕婉,仅有今夕的描写中,已透出夫妻即将分别的信息。既然夫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良辰在于今夕,这短暂的时光就特别可贵,从惜时写惜别,虽未明言离别而离思已满。开头四句,委婉含蓄地写出了夫妻离别的凄苦。
“征夫怀远路”以下四句,叙述将要分别的景物。“征夫”乃作者自指,“远路”即去匈奴之路。此时作者王命在身,奉命使北,不得不割舍夫妻之情。也可能是王命急宣的缘故,诗人需要夙夜起身,故起观夜色,惟恐误了行程。仰观天际,看到参星与辰星皆已陨落,天色将曙,此时应踏上征途,别妻远行了。
“行役在战场”以下四句,正面摧写夫妻离别。首句点明去路,“战场”指匈奴统治之地,自秦至汉,匈奴成了北地主要的边患,可以说是个古战场,所以李白《战城南》云:“秦家筑城备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不过这次苏武使匈奴,并不是到这个古战场上去与匈奴打仗,而是因“送匈奴使留在汉者”,此处露出了伪托的马脚。既然去路是如此遥远,不管行役作战也好,出使也好,夫妻再相见是无有定期的,想到这里,夫妻之间惟有握手长叹,泪满衣襟,有不胜临歧之痛。
末四句写新婚夫妇临别时的相互郑重叮咛。其中“努力”二句是妻子对丈夫的嘱托,她要丈夫在行役中爱惜自己的青春年华,注意保重身体,同时牢记夫妻间的恩爱与欢乐,体现了一个妻子的关心和担心;“生当”二句是丈夫对妻子的回答:“若能生还,一定与你白头偕老,若死在战场,也将一直把你怀念。”表现了丈夫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这段对话,不仅展示了人物朴实、美好的内心,而且更充实了诗首二句中“两不疑”的内容,使全诗增添了一种悲剧气氛。前贤曾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此诗正符合这样一种说法。男女相爱结为夫妻,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可是在残酷的兵役制逼迫下,它只能像一朵刚绽放即被摧残的花,转瞬即逝,无法追回。
历史上有许多写离状别的佳作,此诗当能在其中占一席之地。它的选材、表达、风格等,都对后代有广泛的影响。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名作《新婚别》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代表。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