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袁州州学记》中,李觏记叙了宋仁宗三十二年,祖无择到袁州任知州,看到学宫破坏、孔庙狭窄的现状,决定兴建一座新学宫的过程。当学宫落成,举行“释菜”祭孔的时候,在宜春讲学的李觏大为感慨,发了一通议论。他说,秦始皇想万代做皇帝,但刘邦一带头造反,函谷关就守不住了。秦朝的大小将领,叛变投降,争先恐后。为什么?是《诗》、《书》的大道理被抛弃了,人们只见私利,而没有听过正义之声呀!而汉武帝、汉光帝努力发扬儒家学说,纯善的风俗教化一直延续,结果民间读书人敢讲正直的话,连功高震主的军阀,也不敢胆大妄为,圣贤的教化深入到了这个地步。如今,你们袁州的读书人能得到神圣天子的关怀,在本地的学校学习古代圣贤,就应该培养忠孝礼节,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如果只是舞文弄墨,求得功名富贵,那不仅是耻辱,也让朝廷为政者担忧呀!
凡是读过《袁州州学记》的人,会觉得李觏有一股封建卫道者的味道。文中充满了对皇帝的崇敬,反复宣示“为臣死忠,为子死孝”的说教。但再读思之,则又释然。范仲淹不也是“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吗?倘若能把这个“君”解读成国家的话,就不难理解李觏那一片忧国忧民的赤诚了。
作为宋代散文的经典,《袁州州学记》虽然不像欧阳修散文那样摇曳多姿,也不像苏东坡散文那样豪放与婉约兼备,但它凝炼庄重的语言让我们领略到散文厚实的格调。如果撇去它的文学意义不论而从广告层面上去看,《袁州州学记》可能是较早宣传宜春(袁州)的报告文学了。就凭这一点,我们也有理由感谢李觏。据史志载,最早在宜春兴建昌黎书院(当时称韩文公祠)的正是《袁州州学记》中的主角祖无择。由此很自然会让人想到,倘若昌黎书院还在,何不以此为基础,建成一个反映宜春古代教育的场所——就像在北京的国子监中展示北京的文明史——让人们能真切地触摸到宜春的一段文化史。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此诗写乡思,题作“春夜洛城闻笛”,明示诗人因闻笛声而感发。题中“洛城”表明是客居,“春夜”点出季节及具体时间。
全诗扣紧一个“闻”字,抒写自己闻笛的感受。诗的第一句是猜测性的问句。那未曾露面的吹笛人只管自吹自听,却不期然而打动了许许多多听众,这就是句中“暗”字所包含的意味。第二句说笛声由春风吹散,传遍了洛阳城。这是诗人的想象,也是艺术的夸张。第三句说明春风传来的笛声,吹奏的是表现离情别绪的《折杨柳》,于是紧接一句说,哪个能不被引发思念故乡家园的情感呢!水到渠成而戛然而止,因而余韵袅袅,久久萦绕于读者心间,令人回味无穷。
“谁家玉笛暗飞声”,谁家的玉笛,在静夜里悄悄地响起?诗人或许正在读书、闲坐,或做着其他的事,一曲笛声不期然响起,夜深人静,笛声清远而动听。他被吸引住了,循声望去,却辨不清笛声来自哪里。“玉笛”,指玉制的笛,或笛子美称,或羌笛的代称。
“散入春风满洛城”,春风徐徐,笛声飘散在风中,风又吹送笛声,飘满了洛阳城,让人想到“此曲只应天上有”。这一句虽带有艺术的夸张,却衬出笛声的动人、夜的安静。惟其如此,才会在诗人的听觉与想象中飘满洛城,似乎其他的声音都不存在了,似乎全城人都在凝神静听。
“此夜曲中闻折柳”,今夜,缥缈的笛乐中,我听到了思乡怀亲的《折杨柳》。笛乐飘飘,如此动人,究竟吹的是什么曲子呢?“折柳”,即《折杨柳》,汉代横吹曲名,内容多写离别之情。如《旧唐书·乐志》载北朝流传的一首《折杨柳枝》:“上马不捉鞭,反拗杨柳枝。下马吹横笛,愁杀行客儿。”历代文人仿作的《折杨柳枝》曲辞,也都是抒发离愁别绪的。在这里,折柳既可理解为听到的是一首折柳曲,还可理解为在乐曲中听到了折柳的意绪。“柳”谐音“留”。古人送别亲友时,折柳相赠,暗示留恋、留念的意思。折柳既是一种习俗,也代表一个场景、一种情绪。古人还有折柳寄远的习惯,是盼远游亲人早归的意思。
“何人不起故园情”,听到这笛声的,谁不会动思乡之情呢?联系第一句看,这种游子怀念故园的感情,最初可能是隐藏的、莫可名状的,因偶然听到的笛声突然明朗、强烈起来了。笛声来自何处,何人在吹,是和自己一般的游子?是乐工?是歌妓?这些都让诗人和读者去猜测。而这些又都无须一一去分别,因为思乡之情对游子来说,都是共有的。它绵绵不绝,弥漫在夜空中,缠绕在游子心头,抹不去化不开。“何人”一词概括性极强,实则是突出诗人思乡之情。
短短的一首七言绝句,颇能显现李白的风格特点,即艺术表现上的主观倾向。热爱故乡是一种崇高的感情,它同爱国主义是相通的。诗人的故乡是他从小生于此,长于此的地方,作为祖国的一部分,那种形象尤其令诗人难以忘怀。李白这首诗写的是闻笛,但它的意义不限于描写音乐,还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这才是它感人的地方。李白的老家在四川,二十多岁就离家东游,后长期居住湖北、山东,春夜闻笛《折杨柳》曲,触发深长的乡思当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此情真意切,扣人心弦,千百年来在旅人游子心中引发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