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三句,想象奇特而瑰丽,落笔颇为不俗:近在咫尺的屏风,在迷离中居然看成像天般遥远。一实一虚,一近一远,通过这强烈的对比,表达了对情人远别的怀思。“十洲”,是仙人所居、人迹罕至之地。托名为汉东方朔撰的《十洲记》载,在八方大海中,有祖洲、瀛洲、玄洲、炎洲、长洲、元洲、流洲、生洲、凤麟洲、聚窟洲。词中例以美人为仙,美人所居为仙境,暗指所思念的人的居处。十洲是仙灵境界,凡人无法到达,只有在梦中才能前往。梦醒后,看到屏风上画着的山山水水,犹疑是梦中所历,更写出梦境的虚幻和醒后的怅惘,真是妙有远神,令人掩抑低徊不已。歇拍两句写美人手执着写有无限水春心事的红笺准备寄给情人书信,此二句把寄人的红笺与十洲的残梦联系起来,创造出情景交融的境界,表现了词人苦恋的情怀,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下片是对往事的回忆,写抒情主人公曾无聊地独倚高楼—— 正在两人分别的水边,面对着辽阔的千里江南之地。这里所写的不是昔时相聚的欢娱,而是别后的思念,脱出词家惯常用的上下片对比的手法,感情便越觉沉厚。结拍两句,进一步写倚楼时的怀思。此处着意在“分流”二字。古乐府《白头吟》:“蝶躞御沟上,沟水东西流。”以水东西分流,喻人们一别之后不再相见。人倚高楼,念远之泪却滴向楼下分流的水中,将离愁别绪与怀人立情抒写得深婉曲折而又缠绵悱恻,具有感人至深的艺术力量。
淮夷在淮北,以徐国为主,故平淮夷也即《大雅·常武》所说之征徐国。因为此次伐淮夷,宣王亲征,驻于江汉之滨,召公的受命、誓师、率师出征俱在此,所以诗的前二章均以“江汉”为喻,借长江、汉水的宽阔水势,喻周天子大军浩浩荡荡的气势。也同样因为天子亲征,故曰“匪安匪游,淮夷来求”,“匪安匪舒,淮夷来铺”。意思是天子到此不是为了游乐,而是为了平定叛国。这几句前人未能明其深意,故或以为作为一个受命出征的大臣这样说有些多余。关于开头二句,王引之、陈奂都以为当作“江汉滔滔,武夫浮浮”,“浮浮”为众强之貌。这样与《风俗通义》引作“江汉陶陶”及《小雅·四月》“滔滔江汉”之语皆相合,其说颇为有理。
此诗着重颂扬宣王之德,不在纪事,故关于淮夷战事未作具体描述。伐淮夷在尹吉甫和南仲伐玁狁之后,故诗中以“经营四方”一句,概括南征北讨之事而带过。盖因与淮夷作战为召伯之事,召伯不能自己夸耀自己的武功。以下由“告成于王”引起对赏赐仪式特别是宣王册命之词的纪述。由“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可以看出一个打算有所作为的英明君主的雄才大略。由“文武受命,召公维翰;无曰予小子,召公是似”,又见其对朝廷老臣说话时恰如其分的谦虚和鼓励的语气,通过表彰召康公的业绩来表彰召伯虎,并激励他再建大功。第五、六章写宣王对召伯虎赏赐规格之高和召伯虎的感戴之情。全诗以“矢其文德,洽此四国”作结,表现出中兴君臣的共同愿望。
诗中有些句子看似语意相似,其实却表现了不同的意思。如第一章“匪安匪游,淮夷来求”等,出于召伯之口,是说:宣王不求安乐,而勤劳于国事。第三章“匪疚匪棘,王国来极”,出于宣王之口,则是说:不是要给百姓造成骚扰,也不是急于事功,四方都必须以王朝政令为准,这是大事。第二章“四方既平,王国庶定;时靡有争,王心载宁”,同样表现了臣子对天子的体贴。而第三章“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则出之周王之口,体现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
召伯虎救过太子静(宣王)的命,又扶其继位,辅佐宣王化解宗族矛盾,和合诸侯,平定外患,其功盖世。然而,正因为这样,他更要注重君臣之礼,以身作则地维护周朝统治阶级的宗法制度。这首诗就表现了老功臣的这样一种意识。
这首诗前四句描写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在这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最后两句想象荷花如同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头颅。全诗写景雅致,想象奇特。
诗的前四句描绘了一幅美丽雅致、令人赏心悦目的画面: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蘸入水中的,红色亦不改;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就在这显示着大自然美妙与神秘的、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烂漫夺目地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与千顷碧波相映生色。
诗人把荷花写得无限妖饶,充满生机,但是最后两句的想象,却充满了血腥和不祥:“孙武已斩吴宫女,琉璃池上佳人头。”诗人实在无法表达内心深处对荷花的独特感受,于是生发出一个兵家典故:孙武斩吴宫女。这个典故出自司马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诗人把荷花比喻成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的头颅。用“佳人头”作为诗歌意象来形容莲花的鲜艳、娇美,前所未有。这个比喻险怪、冷艳,带有几分杀机,包含着一个附庸国国君潜意识中的不平之气。不过如此一来,如火的蓼花映照下的水面则宛若一池血水,难怪当时人们都认为此诗不是吉兆。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