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中的千年绝唱——韩愈《祭十二郎文》
南宋学者赵与时在《宾退录》中写道:“读诸葛孔明《出师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忠。读李令伯《陈情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孝。读韩退之《祭十二郎文》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友。”〈〈祭十二郎文〉〉是一篇千百年来传诵不衰,影响深远的祭文名作,不管我们对文中的思想感情作如何评价,吟诵之下,都不能不随作者之祭而有眼涩之悲。
感情真挚,催人泪下
韩愈写此文的目的不在于称颂死者,而在于倾诉自己的痛悼之情,寄托自己的哀思。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骨肉亲情关系。作者与老成,名为叔侄,情同手足,“两世一身,形单影只”。今老成先逝,子女幼小,更显得家族凋零,振兴无望。这在注重门庭家道的古代,引起韩愈的切肤之痛是理所当然的。二是突出老成之死实出意外。老成比作者年少而体强,却“强者夭而病者全”;老成得的不过是一种常见的软脚病,作者本来不以为意,毫无精神准备,因而对老成的遽死追悔莫及,意外的打击使他极为悲痛。三是表达作者自身宦海沉浮之苦和对人生无常之感,并以此深化亲情。作者原以为两人都还年轻,便不以暂别为念,求食求禄,奔走仕途,因而别多聚少,而今铸成终身遗憾。作者求索老成的死因和死期,却堕入乍信乍疑,如梦如幻的迷境,深感生命瓢忽,倍增哀痛。
不拘常格,自由抒情
祭文原本偏重于抒发对死者的悼念哀痛之情,一般是结合对死者功业德行的颂扬而展开的。本文一反传统祭文以铺排郡望、藻饰官阶、历叙生平、歌功颂德为主的固定模式,主要记家常琐事,表现自己与死者的密切关系,抒写难以抑止的悲哀,表达刻骨铭心的骨肉亲情。形式上则破骈为散,采用自由多变的散体。正如林纾在〈〈韩柳文研究法韩文研究法〉〉中所说:“祭文体,本以用韵为正格……至〈〈祭十二郎文〉〉,至痛彻心,不能为辞,则变调为散体。”全文有吞声呜咽之态,无夸饰艳丽之辞,为后世欧阳修〈〈陇冈阡表〉〉、归有光〈〈项脊轩志〉〉、袁枚〈〈祭妹文〉〉等开辟新径。这种自由化的写作形式,使作者如同与死者对话,边诉边泣,吞吐呜咽,交织着悔恨、悲痛、自责之情,因而日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语言朴素,行云流水
这篇祭文强烈的感情力量,能如此深刻地感染读者,也得力于作者高超的语言文字技巧。它全用散文句调和平易晓畅的家常生活语言,长长短短,错错落落,奇偶骈散,参差骈散,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得不止;疑问、感叹、陈述等各种句式,反复、重叠、排比、呼告等多种修辞手法,任意调遣,全依感情的需要。再加之作者取与死者促膝谈心的形式,呼“汝”唤“你”,似乎死者也能听到“我”的声音,显得异常自然而真切。这样全文就形成了一种行云流水般的语言气势和令人如闻咳謦的感情氛围。文章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拥抱住了它的读者。
边诉边泣的语言形式
作者采用与死者对话的方式,边诉边泣,吞吐呜咽,交织着悔恨、悲痛、自责等种种感情,似在生者和死者之间作无穷无尽的长谈。如写闻讣的情景,从“其信然邪”到“未可以为信也”,再到“其信然矣”,语句重叠,表现其惊疑无定的心理状态。末尾“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一段,多用排句,情绪激宕,一气呵成。这一切又都从肺腑中流出,因而日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毛诗序》云:“《君子偕老》,刺卫夫人也。夫人淫乱,失事君子之道,故陈人君之德,服饰之盛,宜与君子偕老也。”孔疏云:“毛以为由夫人失事君子之道,故陈别有小君内有贞顺之德,外有服饰之盛,德称其服宜与君子偕老者,刺今夫人有淫泆之行,不能与君子偕老。”他们认为此诗所写的服饰仪容之美属于理想的“小君”(国君之妻)。而朱熹《诗集传》则说:“言夫人当与君子偕老,故其服饰之盛如此,而雍容自得,安重宽广,又有以宜其象服。今宣姜之不善乃如此,虽有是服,亦将如之何哉!言不称也。”他以为服饰仪容之美乃是反衬宣姜人品行为之丑。在这点上今之学者又多从朱熹之说。
全诗三章,首章七句,次章九句,末章八句,错落有致。首章揭出通篇纲领,章法巧妙。宣姜本是卫宣公之子伋的未婚妻,不幸被宣公霸占,后来又与庶子顽私通,劣迹斑斑。“君子偕老”一句基此而来,起调突兀如当头棒喝,寓意深婉,褒贬自明。“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四句造语奇特,叙服饰与叙仪容相交叉,辞藻工美,极力渲染宣姜来嫁时服饰的鲜艳绚丽,仪容的雍容华贵。末二句“子之不淑,云如之何”,逗露讥刺,全诗惟此二句是刺意,其他均是赞叹称美之辞,但此二句与“君子偕老”一句遥相呼应,暗自缀合,含蓄蕴藉,藏而不露。
次章与末章用赋法反覆咏叹宣姜服饰、容貌之美。次章起始“玼兮玼兮”六句与末章起始“瑳兮瑳兮”四句复说服饰之盛,次章“扬且之皙也”三句与末章“子之清扬”四句是复说容貌之美。“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二句神光离合,仿佛天仙帝女降临尘寰,无怪乎姚际恒《诗经通论》称此诗为宋玉《神女赋》、曹植《洛神赋》之滥觞,并谓“‘山河’、‘天帝’,广揽遐观,惊心动魄,有非言辞可释之妙”。“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二句巧于措辞,深意愈出,余音袅袅,意味无穷。这两章造句齐整,意象迷离,所以陈继揆《读风臆补》说:“后两章逸艳绝伦,若除去‘也’字,都作七字读,即为七言之祖。”
全诗反覆铺陈咏叹宣姜服饰容貌之盛美,是为了反衬其内心世界的丑恶与行为的污秽,铺陈处用力多,反衬处立意妙,对比鲜明,辛辣幽默,具有强烈的讽刺效果。
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