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军阀所进行的战争持否定批判的态度,对遭受战争之苦的人民怀着深厚的同情。这首诗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唐末长期战乱后沿江农村的残破景象和人民强烈的厌战情绪,富有时代气息,为唐末优秀的诗作之一。
这首诗开始塑造了凄寂悲苦的意境,描写了诗人自己的活动。在乔木遮住了西下夕阳的时刻,诗人系住行船,取来了一束柴薪。这就使三、四句的描写有了着落—诗人停船之后自然听到了江边老翁的谈话,而江边老俞谈话的内容便是这首诗要表达的主要思想。“厌兵”是江边老翁谈话的中心,也是诗人的现点,也是这首诗的主题。一个“尽”字说明人们(包括诗人自己)“厌兵”的程度,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是多么深重。
在表现艺术上,诗人直接出场,录其所闻;结句含意比较外露,但却不是诗人直抒胸臆之辞。由于在这首诗中诗人以客观抒情诗人的姿态出现,故而使人更加感到诗境、诗情具有冷静的客观真实性,从而加强了诗歌的感染力。
韩琦的诗平易中见深劲,比较讲究炼意,但与一般的西昆体作家相比,风格又比较朴素。这首诗从水阁入题写九日宴会的兴致。
第一句写池馆园林荒凉的感觉,写景较工,而以疏淡见长,且与第三句“秋容淡”相呼应。与全诗以意胜的特点很一致。第二句点出九日宴会之事,虽然池馆倾圮。台榭荒芜,却有嘉客来助成重阳雅集,环境虽然荒僻,人的兴致却很高,这一对比的意思一直贯穿到诗尾。
三、四两句正面写九日赏菊,是韩琦的名句,这两句借赞颂重阳时节,菊花虽晚开而尤为芬芳而寄意:晚节可贵,要注重晚节。两句含比兴之意,字面上是写菊花犹有晚香,言外之意则是表达自己有岁虽晚而节弥坚的品格。
五、六两句写眼前宴会之事,重九宴会饮酒是诗歌中的传统内容,蟹螫也是展现文士风流雅致情趣的传统意象,但此诗不仅仅是简单借用这两个传统的重九意象,还更多地写到了酒和蟹螯本身,这种写日常生活中文士生活趣味的作法带有自居易的特点。
诗的最后写自己年老虽不能豪饮。但诗兴仍豪,有翻案之意。这样写诗的意思不致衰竭,章法健举。
韩琦这首七律,可谓信手拈来,“咸得于自然”,浑然天成。也就是诗人直抒胸臆而作诗,而不是“出于经史”;整首诗歌体现的并不是在秋色里持续的的消沉,而是在一片肃杀的秋景之中强调一种高洁的人品,这正是这首诗歌能够被人广为流传的主要原因之一。
词写春夜怀人,深情款款,摇曳多姿。上阕写一见钟情的感动。“太妖娆”,足见倾心爱慕之甚。歇拍两句又是极限化的描写,强调极端的陶醉之情和拼死拼活的行为。下阕写别后的思念和渴望。春夜悄悄且迢迢,夜空高深莫测,美人是仙女,遥不可及,现实中不能相会,只好付诸一梦了,梦虽虚幻,但却是自由的,可以任情任性,无拘无束地爱。
起句写酒筵初遇。“尊前”点相遇之地。唐范摅《云溪友议》载有韦皋与姜辅家侍婢玉箫的恋情故事。韦皋少寓姜氏府,与玉箫有情。韦皋辞归,留一玉指环,相约七年来娶,及逾期不来,玉箫绝食而死,后韦皋忆旧,玉箫转世与韦聚合。玉箫韦郎两世姻缘的故事,成为古代盛传的风流佳话。这里以“玉箫”代指伊人,或许双方当时心许神会,有一段情缘。“银灯”,表明这是一次灯火辉煌的宵宴。“一曲太妖娆”,写出伊人色艺出众,也体现了词人对之由衷的倾倒和加意的颂美。“歌中”两句紧承“一曲”而来,写宵宴尽欢而散。“歌中醉倒”,见出陶醉之深,“唱罢归来”见出流连之久。拼上“醉倒”而无遗憾,夜深“归来”而醉意尚浓.充分表现出词人兴致的高昂。那么词人不仅陶醉于醇酒,陶醉于妙曲,更为丽人娇艳的仪容和温馨的柔情蜜意所醉倒,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说上阕是写歌筵艳遇之乐.那么下阕则是写归来相思之苦。前三句从两人时空的阻隔处着笔,春光是那么寂静,黑夜是那么漫长,虽然同戴一个碧澄澄的天字,然而伊人的闺阁却无比遥远。“楚宫”在此借指玉箫居处,也暗示其人飘然消逝。两人形迹阻隔,蓬山万里,无缘相遇。佳会难再。人世间的肉体形骸,难以超越时间、空间、社会、物质、礼俗等等条件的制约,而神魂梦思则可以自由地翱翔。人们现实中无法重温的感情满足,难以实现的精神追求。却可以在梦幻中求得某种补偿。“梦魂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就是以梦会故人来弥合现实的憾恨。梦魂是向来不受管束的,今夜又踏着杨花走过谢桥与伊人相会。“踏杨花”、“过谢桥”显示梦境的迷离缥缈,极有意趣。相思难逢,寤寐思服,形之梦境,非只一次,可见小晏的钟情,离思的沈挚。
全词两种场景,两种气氛,由宴集之酣畅到孤眠之清寂,以温馨的现实比衬飘忽的梦幻,先实后虚,结拍出语新警,意趣幽缈,余味不尽。
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