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写洛阳的夜景。清静的夜晚,白云已回到了家中,只见天上的天河已没有了夏日的浩瀚,皎洁的月光笼罩全城,整个夜空只有几个稀疏的星星的闪烁。本联起笔不凡,视野阔大,写洛阳秋夜天高云淡,月华似水,清辉笼罩着静谧的古城。
颔联中的“秋”“雁”“月”“捣万家衣”这几个意象。鸿雁是候鸟,春秋迁徙。秋天,大雁乘着长风,奋力飞往南方越冬。这种景象每每牵动游子的思乡之情,或分别友人的怀念之情,因此,诗人们常以鸿雁作为书信的象征,借雁抒情,寄寓自己浓浓的思念之情。而关于“月”与“捣衣”,唐王朝沿用府兵制,应征人员的衣服武器俱得自备。所以,每到清寒时节,在家的女子就要在劳作之余趁夜为戍边的丈夫准备寒衣。而唐朝时民间衣料依然是苎麻葛,需砍来苎麻煮后再捣而成葛布然后再制衣。此时,征人之妻不仅承受着赶制戎衣的沉重负担,在精神上还承受着征夫音讯不通、长年不归的煎熬。她们往往借助“捣衣”的劳作表达对丈夫牵肠挂肚的思念之情、盼归愿望。所以它们都是唐诗中表示思念的常见的典型意象。所以诗人选用的这几个意象,从其本身我们就能看到其中蕴含的浓浓的思念之情。
在手法上,“见”是视觉描写,展现的是作者眼前所见。而诗人所见的大雁高飞之处远达千里,所以所写的是远观之景。而后句的“闻”则是听的意思,诗人听见捣衣声采用的是听觉描写。而炼制苎麻捣成葛布,这声音必不会如大雁般千里之外还能听到,所以“月中闻捣万家衣”所写的是近闻之景。
在写作思路上,“秋后见飞千里雁”必然是白天所见之景,正是因为看见大雁南飞,深感凉意,发觉寒冬将至,所以人们才会趁夜,诗人也才能“月中闻捣万家衣”。诗人这两句诗,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展开,由白天看见秋寒意象引发月下闻捣衣,也符合当时人们生活的日常逻辑,思路顺畅。
颈联写作者在青门道送别了自己的友人,要和家在东吴黄鹄矶友人作长久的离别。“青门”点出送别地点,“长怜”表现了诗人对客居异乡的朋友的无限同情和怜惜。“久别”写出了诗人无友人相伴的孤独寂寞,又暗含思念好友和渴望早日相见的厚意。
尾联宕开一笔,作者想问一问,写给友人书信该寄往哪里呢?不知道皇甫冉郑丰两个人是否已经回到东吴还是仍然客居西雍,渺无定踪,才不知道寄书当向何处。我对你的一片用心如果不能到达,这无异于彼此之心在两处违背。
这首诗写了碧水青山,白帆红日,交映成一幅色彩绚丽的画面。但这画面不是静止的,而是流动的。随着诗人行舟,山断江开,东流水回,青山相对迎出,孤帆日边驶来,景色由远及近再及远地展开。诗中用了六个动词“断、开、流、回、出、来”,山水景物呈现出跃跃欲出的动态,描绘了天门山一带的雄奇阔远。一、二句写出了天门山水雄奇险峻不可阻遏的气势,给人惊心动魄之感;三、四句写足也写活了浑阔茫远的水势。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这两句写诗人远眺天门山夹江对峙,江水穿过天门山,水势湍急、激荡回旋的壮丽景象。第一句紧扣题目,总写天门山,着重写出浩荡东流的楚江冲破天门山奔腾而去的壮阔气势。它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天门两山本来是一个整体,阻挡着汹涌的江流。由于楚江怒涛的冲击,才撞开了“天门”,使它中断而成为东西两山。这和作者在《西岳云台歌送丹丘子》中所描绘的情景颇为相似:“巨灵(河神)咆哮擘两山(指河西的华山与河东的首阳山),洪波喷流射东海。”不过前者隐后者显而已。在作者笔下,楚江仿佛成了有巨大生命力的事物,显示出冲决一切阻碍的神奇力量,而天门山也似乎默默地为它让出了一条通道。
第二句写天门山下的江水,又反过来着重写夹江对峙的天门山对汹涌奔腾的楚江的约束力和反作用。由于两山夹峙,浩阔的长江流经两山间的狭窄通道时,激起回旋,形成波涛汹涌的奇观。如果说上一句是借山势写出水的汹涌,那么这一句则是借水势衬出山的奇险。有的本子“至此回”作“直北回”,解者以为指东流的长江在这一带回转向北。这也许称得上对长江流向的精细说明,但不是诗,更不能显现天门奇险的气势。可比较《西岳云台歌送丹丘子》:“西岳峥嵘何壮哉!黄河如丝天际来。黄河万里触山动,盘涡毂转秦地雷。”“盘涡毂转”也就是“碧水东流至此回”,同样是描绘万里江河受到峥嵘奇险的山峰阻遏时出现的情景,但作为一首七言古诗,写得淋漓尽致。从比较中就可以看出《望天门山》作为绝句的崇尚简省含蓄的特点。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这两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第三句承前第一句写望中所见天门两山的雄姿;第四句承前第二句写长江江面的远景,点醒“望”的立脚点和表现诗人的淋漓兴会。诗人并不是站在岸上的某一个地方遥望天门山,他“望”的立脚点便是从“日边来”的“一片孤帆”。读这首诗的人大都赞赏“两岸青山相对出”的“出”字,因为它使本来静止不动的山带上了动态美,但却很少去考虑诗人何以有“相对出”的感受。如果是站在岸上某个固定的立脚点“望天门山”,那大概只会产生“两岸青山相对立”的静态感。反之,舟行江上,顺流而下,望着远处的天门两山扑进眼帘,显现出愈来愈清晰的身姿时,“两岸青山相对出”的感受就非常突出了。“出”字不但逼真地表现了在舟行过程中“望天门山”时天门山特有的姿态,而且寓含了舟中人的新鲜喜悦之感。夹江对峙的天门山,似乎正迎面向自己走来,表示它对江上来客的欢迎。青山既然对远客如此有情,则远客自当更加兴会淋漓。
“孤帆一片日边来”,正传神地描绘出孤帆乘风破浪,越来越靠近天门山的情景,和诗人欣睹名山胜景、目接神驰的情状。由于末句在叙事中饱含诗人的激情,这首诗便在描绘出天门山雄伟景色的同时突出了诗人豪迈、奔放、自由洒脱、无拘无束的自我形象。
这首诗意境开阔,气魄豪迈,音节和谐流畅,语言形象、生动,画面色彩鲜明。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二十八个字,但它所构成的意境优美、壮阔,人们读了诗恍若置身其中。诗人将读者的视野沿着烟波浩渺的长江,引向无限宽广的天地里,使人顿时觉得心胸开阔、眼界扩大。从诗中可以看到诗人李白的豪放不羁的精神和不愿意把自己限在小天地里的广阔胸怀。
窘步相仍:窘步,迈步迫促。相仍,相沿袭。这里指以诗唱和酬答时次韵诗受到别人诗韵脚的束缚,不能自由表抒己意。古人有用诗歌相互酬答唱和的传统。起初,和诗时只要和意即可,和诗的体式、韵脚都不用顾虑。但是后来,却发展为和诗必须用所和之诗的韵,这称为和韵。和韵有同韵与次韵之分,同韵,是韵同而前后次序不同;次韵,是韵同且前后次序也相同。这种方法源于元白,皮日修、陆龟蒙也这样写,到了宋代苏轼、黄庭坚后,和韵次韵盛行,成为诗的一种体式。
这首诗是批评诗歌酬唱中的和韵风气。由于这种次韵酬唱的诗往往受到原诗韵脚的拘束和词义的限制,使作者不能自由地抒发自己的心迹,反要俯仰随人,窘步相仍,因此,元好问对这种诗风给予了辛辣讽刺,指出其“亦可怜”。要求诗人应该象庾信那样“纵横自有凌云笔”,大胆自由抒发自己地真性情,不要做随在别人后面的亦步亦趋的可怜虫。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