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过诗人的视角,勾勒描绘了南方山乡水田的优美富庶,诗中有画,静中有动,最后一句尤为点睛之笔,将春日郊外的田畴景色写的秀丽如画,美不胜收。
“高田如楼梯,平田如棋局。”二句写水田的形态,喻之以楼梯、棋盘,都属整饬之美,写出了高田和平田的壮观,高田系仰视所见,层层如楼梯;平田系俯视所见,纵横如棋盘。田畦井井有条,秧苗长势喜人,通过诗人视角和所处位置的变化描写了不同方位的田野的景色。
“白鹭忽飞来,点破秧针绿。”两句写一片绿油油的秧田,忽飞来了白鹭,让秧田添上活气与亮色,让静谧的画面带有动态,诗人化用“万绿丛中一点红”的诗意,写出“万绿苗中一点白”的奇观。末句是画龙点睛之笔,诗眼在“点破”二字。
从艺术表现手法来看,此诗看似信手拈来,其实独具匠心。全诗以郊外踏青者的目光为描写的触角,先由仰视和俯视描绘了从远处到近处的秧苗所染出来的浓浓的春色,从而凸现了南方水乡水田的静态春光。紧接着,目光随突然掠来的白鹭而转移,在被“点破”的“秧针绿”的特写镜头上定格,由静而动,再配之以色彩的强烈对比,鹭之白与秧之绿使得嘎然而止的诗篇更富有自然的情趣。
这首小诗写的是春日郊外水田的景色,勾画了南方山乡春天田野的秀丽景色,诗中有画,静中有动,全诗用极其浅显而流畅的语言,捕捉了西南山乡水田的典型春色意象。在一坡坡修整得非常精致的梯田旁,有一片片棋盘般的平整水田,犹如一望无际的绿色地毯。偶尔有白鹭飞来止息,点破如针芒般的绿色秧田,留下洁白的身影。
洞庭湖中的君山,由于美丽的湖光山色与动人的神话传说,激发过许多诗人的想象,写下许多美丽篇章,如“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刘禹锡《望洞庭》),“疑是水仙梳洗处,一螺青黛镜中心”(雍陶《题君山》)等等,这些为人传诵的名句,巧比妙喻,尽态极妍,异曲同工。方干这首《题君山》写法上全属别一路数,他采用了“游仙”的格局。
“曾于方外见麻姑”,就像诉说一个神话。诗人告诉读者,他曾神游八极之表,奇遇仙女麻姑。这个突兀的开头似乎有些离题,令人不知它与君山有什么关系。其实它已包含有一种匠心。方外神仙正多,单单遇上麻姑,就有意思了。据《神仙外传》,麻姑虽然看上去“年可十八九”,却是三见沧海变作桑田,所以她知道的新鲜事儿不少。
“闻说君山自古无”,这就是麻姑对诗人提到的一件新鲜事。次句与首句的起承之间,在情节上有一个跳跃,那就是诗人向麻姑打听君山的来历。人世之谜有很多,诗人单问这个,也值得玩味。那烟波浩渺的八百里琼田之中,兀立着这样一座玲珑的君山。诗人泛舟湖面,“四顾凝无地,中流忽有山”(许棠《过君山》),这个发现,使他惊喜不已;同时又感到这奇特的君山,必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来历,从而困惑不已。诗人大约就是带着这个问题去方外求教的。诗中虽然无一字正面实写君山的形色,完全从虚处落笔,闲中着色,却传达出了君山给人的奇异感受。“君山自古无”,这一说法既出人意表,很新鲜,又证实了人们的揣想。写“自古无”,是为引出“何以有”。诗人不一下子说出山的来历,似乎是故弄玄虚,这种效果犹如是古代演义里的“且听下回分解”。
“元是昆仑山顶石,海风吹落洞庭湖。”不说则已,一说惊人:原来君山是昆仑顶上的一块灵石,被巨大的海风吹落洞庭的。昆仑山,在古代传说中是神仙遨游的地方,上有瑶池阆苑,而且有很多美玉。古人常用“昆冈片玉”来形容世上罕有的珍奇。传说昆仑山是神仙遨游之所,上有瑶池阆苑,而且有很多美玉。诗中把“君山”设想为“昆仑山顶石”,用意正在于此。“海风吹落”一句,想象奇瑰。诗人在《题宝林寺禅者壁》中写道:“台殿渐多山更重,却令飞去即应难。”题下自注:“山名飞来峰。”这首作品中的想象也受到了“飞来峰”一类传说的影响。
全诗运用奇特想象,从题外落笔,神化君山来历,间接表现出君山的奇美。这就是所谓“超以象外,得其圜中”(司空图《诗品》)。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诗人通过慨叹古调受冷遇,不为世人看重,以抒发怀才不遇的悲愤之情,舒解世少知音的遗憾。全诗意境清雅,志趣高洁,语言含蓄,一语双关,弥漫于字里行间的寂寞情怀感人肺腑。诗题一作《弹琴》,此据《刘随州集》。从诗中“静听”两字细味,题目以有“听”字为妥。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诗的前两句是说,七弦琴奏出清亮的曲调悠扬起伏,细细倾听就像那滚滚的松涛声。
琴,亦称“七弦琴”,俗称“古琴”,是我国古代传统民族乐器,有七条弦组成。所以首句以“七弦”作“琴”的代称,意象也更具体。“泠泠”形容琴声的清越,逗起“松风寒”三字。“松风寒”以风入松林暗示琴声的凄清,极为形象,引导读者进入音乐的境界。“静听”二字描摹出听琴者入神的状态,可见琴声的超妙。高雅平和的琴声,常能唤起听者水流石上。风来松下的清幽肃穆之感。而琴曲中又有《风入松》的调名,一语双关,用意甚妙。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后两句是说,我虽然很喜爱这首古时的曲调,但在今天人们大多以不去弹奏了。
如果说前两句是描写音乐的境界,后两句则是议论性抒情,牵涉到当时音乐的背景。汉魏六朝南方清乐商
尚用琴瑟,而到唐代,音乐发生变革,“燕乐”成为一代新声,乐器则以西域传入的琵琶为主。“琵琶起舞换新声”的同时,公众的欣赏趣味也变了。受人欢迎的是能表达世俗欢快心声的新乐。穆如松风的琴声虽美,如今毕竟成了“古调”,又有几人能怀着高雅情趣来欣赏呢?言下便流露出曲高和寡的孤独感。“虽”字转折,从对琴声的赞美转入对时尚的感慨。“今人多不弹”的“多”字,更反衬出琴客知音的稀少。有人以此两句认为今人好趋时尚,不弹古调,意在表现作者的不合时宜,是很对的。刘长卿清才冠世。一生两遭迁斥,有一肚皮不合时宜与流俗落落寡合的情调。诗咏听琴,只不过借此寄托一种孤芳自赏的情操罢了。
全诗从对琴声的赞美,转而对时尚慨叹,流露出诗人孤高自赏,不同凡俗,稀有知音的情操。刘长卿才华卓绝,却因诬陷等数遭贬谪。虽牢骚满腹,但对高洁的坚持使他不能与流俗相合,与众人为伍。这首诗贯穿了他对于高雅、高尚、高洁的赞美,抒发了他对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坚持以及坚持背后的遗憾与清寂。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