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调名于诸本二主词或作《柳枝》、或作《杨柳枝》。这首词于清《全唐诗》中有题作“赐宫人庆奴”。据宋张邦基《墨庄漫录》载:“江南李后主尝于黄罗扇上书赐宫人庆奴云:‘……风情渐老见春羞,到处芳魂感旧游。多谢长条似相识,强垂烟穗拂人头。’想见其风流也。扇至今传在贵人家。”明顾起云《客座赘语》中亦云:“南唐宫人庆奴,后主尝赐以词云:‘……风情渐老见春羞,到处芳魂感旧游。多谢长条似相识,强垂烟穗拂人头。’书于黄罗扇上,流落人间,盖柳枝词也。”其他如《西溪丛话》、《六砚斋三笔》等本中,也都有类似的记载。由此可见,这首词当是李煜前期的作品。这首词是李煜代宫女庆奴书、书后赐与庆奴的,所以词中的主人公是宫女。
开篇“风情渐老”直写女主人公青春不再,人老色衰。“风情”本来是说男女欢爱的情怀,但这里指的是女人容貌和情态。“见春羞”是自觉羞于见春之意。春花盛开,春色明媚,是女子容颜娇美艳丽的映照,而此时不敢与之相比喻。说明了女子年华已逝,美艳不复当初的自伤自艾。诚如顾起元语:“‘见春羞’三字,新而警。”比喻生动,情怀毕现。“到处”是指女子原在宫中受宠时的恩爱欢情,处处都曾留下过她与他的足迹和影子。此处用来颇有深意,既表示对过去的无时无刻的怀恋,也喻示出如今处处见情伤心、触情生愁的感慨。“芳魂感旧游”,旧地重游,情已不再,怎能不黯然魂消。“多谢”句以柳枝相喻,“似相识”照应“感旧游”,正是女子怀思、处处生情的真实写照。“强垂”二字愁意渐深,柳枝本无“强垂”之意,但人总有邀宠之心,刻意求宠,而又因“风情渐老”而求宠不得,所以勉强不来的无可奈何之情让人感伤不已。
全词以第一人称口吻写成,既有直叙,也有妙喻,通过宫女的感伤情怀侧面地透露出她的不幸身世,虽是李煜代笔,但个中深情却真切动人。词中以柳枝喻人,以“强垂”喻境,喻象别致、生动,手法清新、自然,情景交合,颇为感人。不过,也正因是李煜代抒宫女之情,词中难免有以帝王之眼看宫女之色的庸俗感觉,格调相对不高。
这首《滞雨》是一首羁旅诗。“独在异乡为异客”,孤单寂寞的处境本就容易滋生乡愁,更何况还是在秋雨绵绵的深夜?归思难收,归期无定,归梦不宜,这一切并不都是因为“滞雨”的缘故。
首句“滞雨长安夜”交代时间地点和缘由,意思是说,下雨了,今夜只好滞留在长安。但诗人为什么不说“夜雨滞长安”呢?因为将“滞”字提前,不仅更能体现雨下得久,还能突出夜的漫长,好像是厚实、缠绵的雨连时间的脚步也阻碍了,迟迟不能到黎明。归心似箭,但偏偏又碰上似乎永无休止的连夜雨,给人一种无法排遣的无奈、凝重之感。也为后面的“客愁”、“归梦”蓄势。
“残灯独客愁”描写场景:一盏灯油将尽的孤灯之下,坐着一个满脸愁容的独客。“残灯”,不仅不能给人以光明、温暖的感觉,与外面无尽的雨夜相比,它反而更让人觉得凄凉、忧伤。灯已残,说明独坐已久;独坐久,说明客难眠;客难眠,说明乡愁深。“残灯独客”与前面的“滞雨夜”共同营造出一种朦胧迷离、孤寂凄清的氛围,在这样的意境下,游子很自然会想到自己的故乡。
“故乡云水地”是虚写,是故乡在云水相接的苍茫辽阔之地吗?是故乡有云重水复遥远的阻隔吗?还是故乡根本就不存在于现实,而只在自己如行云流水般飘渺的乡思中吗?这一句体现了诗人特有的朦胧性,怎么理解似乎都可以,怎么理解都给人一种真实而亲切的感受。
“归梦不宜秋”是直抒感慨,语似直切,实则含蓄。雨夜客居,残灯独坐,正是思乡梦回的“好”时候,为什么“不宜秋”呢?因为在诗人眼中,秋就是愁,秋风秋雨秋云秋水,无一不令诗人愁肠百结,在满目愁景的季节,在满怀愁绪的梦中,即使回到故乡,还不是一样愁苦?算了吧,不做归乡梦也罢!其实,这样的梦,在任何季节做都是“不宜”的。诗人在此说“不宜”,其实是“最宜”,有正话反说、不言神伤之妙。
全诗主旨为思乡。前两句谓客居长安因天雨而行动受阻,独对残灯忧愁不寐,思念故乡;后两句推进一层,谓故乡本是烟树晴岚、碧水萦回之地,可是正值秋雨绵绵之时,即使梦回故里,所见也是霪雨霏霏,故归梦也不宜当此风雨潇潇之秋也。
如果用知人论诗、以意逆志的方法来读这首《滞雨》,那么,“滞雨”是长期纠缠诗人的牛李两党的纷争与非议;“客愁”是诗人长期受到排挤压制,难以实现抱负理想、怀才不遇的愤懑,以及对自己前途命运的迷惘和忧虑;“故乡”是诗人心中理想的归宿,是才显志成的美好境界。“归梦不宜”是不应该轻易放弃和退却,而应该再坚持等下去,孤独愁苦之后,一定会有雨过天青的时候。“归梦不宜”意为“长安宜留”,在京城之内、天子身边,机会总比“云水”之地要多一些吧。这里理解,意思就完全两样了。所以也可以说《滞雨》是一首托雨言志、寄意深远的“咏物诗”。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