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这首诗语言虽粗略,境界却是相当优美,显示了曹操个性中不常展露的一面。
第一解开头二句重复咏唱,大约是为了适应曲调的需要而有意拉长的。(每一“解”的末二句,是演唱时的和声,无实义。)但从实际效果来说,这一重复,使得感叹的情绪显得格外沉重。这里,诗人不会真是感叹道路之艰难。无论以曹操的英雄性格,还是以他的丞相地位所享有的条件,都不会把道路的艰难当作一回事。这一唱三叹的调子,只是借道路的艰难,表达人生艰难的感慨罢了。下面写牛困车堕,独坐盘石之上,弹琴奏清角之韵(悲凉的乐调),更是从经历散关的见闻中,激发起来的想像和虚构。以曹操的身份,他给自己虚构这样一种艰难跋涉、困顿山谷、独坐无侣、心中烦苦的遭遇,这是很有趣的事情。
第二解写遇仙。正当虚构的主人公弹琴抒发内心烦苦之际,忽然有三位老人来到他的身旁。“负揜”不易解,“被裘”即披着裘衣。这句同下句,大概是说三位老人遮掩在宽大的裘衣之下,看上去不像是平常人。他们问主人公:你为何如此困苦,自怨自艾?你惶惶然来到这里,是想寻求什么?这个情节,使故事向神异的方向发展,形成幻想性的趣味,并便于作象征的抒情表现。“三老公”的发问,一方面从旁观者的眼光,进一步强化前一节所说“心中迷烦”的困苦气氛,一方面,又在不知不觉之中,把事不得已的失足(牛顿车堕)情节,转变为似有所求而来到此间的情节。就字面来说,因是不知情者的发问,所以与前文并无牴牾;但从抒情的需要来说,作者正是要表达一种试图摆脱现实矛盾、探求某种新的人生出路的欲望。这一节文字虽不很讲究,却相当巧妙地完成了一种过渡。
第三解从开头到“枕石”一句止,是仙人自述。他们本来似乎也是常人,修道既深,乃能得道,于是摆脱了凡人所遭受的束缚,自由自在地游历名山,飘飘然行于天地之间。他们的生活是简朴而无所求的,倦了便睡在石头上,饥渴时只需喝一点泉水,因此决没有常人因贪欲而造成的无数困苦。
有各种资料可以证明,曹操实际是不相信神仙的。那么,这一节虚构就有较深的意味。从大处说,即使一个不相信神仙的人,也并不能摆脱人生短暂所带来的烦忧,和对永恒存在的向往,而神仙的形象,正是永恒的象征。从小处说,神仙也可以比喻从世俗矛盾中解脱的境界。权势名位,物欲情欲,是导致人类相互竞争、引发无数冲突与烦恼的根本原因。倘能舍弃这一切,也就超越了现实生活的痛苦。“枕石漱流饮泉”,与世无争,就不会有什么麻烦。至于整个这一节,到底是从哪一方面说,还是兼而有之,无法加以确定。文学形象的意义,总是很宽泛的,读者只需将它理解为一种超越和自由的象征就行了。
如果主人公听了“真人”即仙人的话,便跟着走了,这诗就变成了真正的游仙诗,也就没有多少味道了。在曹操的笔下,主人公对“真人”的陈述,反应却是“沉吟不决”;而正在他犹豫之间,“真人”已弃他而去,“遂上升天”。这也许意味着,所谓永恒自由是一个抓不住的幻影,它只是扰人心烦而已;也许还意味着:所谓从现实中解脱,也只是一种幻想,事实上不可能作出这样的抉择。确实,如果说从曹操临死时对种种琐碎后事的安排中,可以看出他懂得一切辉煌的事业都是生命以外的东西,却也必须知道相反的一面:像他这样一个豪杰之士,若无不凡的成就,生命的欲望更不能得到满足。人本质上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他必须在某个对象上建立自我,但这对象到头来仍旧不是自我;然而反过来说,没有对象,却又根本没有自我。
第四解自“正而不谲”以下,文字已无法理解,也许是流传中产生了讹误。但从开头到“惆怅以自怜”,意思是清楚的。主人公正“沉吟不决”,“真人”已“遂上升天”,他忽然惊觉,想要追上前去,却已经根本追赶不上。失去这样一个机缘,从此抱恨不已,夜夜难寐,惆怅自怜。这一节在视觉形象的描绘上,显得十分优美动人。似乎可以看到:三位仙人冉冉升空,驾着风云悠悠而去,渐渐消逝在天边,而山谷间那个凡夫俗子,一面仰首呼喊,一面踉跄奔逐,不时被葛藤、岩石绊倒,直到什么也看不到的时候,终于落下痛悔的眼泪。
这里写的人生情绪,应该就是人对完美的人生理想的追逐。这种理想是人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却永远高于人们的生活现实;人们想要追上它,却永远也追不上。就是在永无止境的追逐中,人们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之途。对于安于现状、容易满足的人说来,大概未必会感觉到人生有这一种痛苦;但任何一个具有强烈的人生欲望的人,最终都将明白:无论他走过多长的路,有过多少成功,他也终究要绊倒在追逐的路途上。
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或756年(天宝十五年),封常清兵败削官之后,诗人感到更加孤单,无所依靠,因而诗中多漂泊之意。
当时,安史之乱初起,天下为之骚动,边塞也不得安宁。在此人心惶惶之际,久居塞外的诗人自然黯然神伤,更兼送友东归,孑然自处,因此说“相送泪沾衣,天涯独未归”。诗人供职封常清幕府颇见任用,可是如今封常清兵败洛阳,被削去官职,诗人不由有物伤其类、痛失知己之感,故曰“将军初得罪,门客复何依”,觉得无所依傍,孤单伶仃。“梦去湖山阔,书停陇雁稀。”意即路途遥远,信息难通,愁郁之情无可排遣。“园林幸接近,一为到柴扉”两句是诗人强自安慰之语,实则是心伤故人远去后,自己将更加孤独,思乡之情将更加浓烈。全诗言辞凝滞,愁肠百结。读来感人肺腑,令人满目凄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