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绝句写在杜甫寓居成都草堂的第二年,即代宗上元二年(761)。题作“漫兴”,有兴之所到随手写出之意。不求写尽,不求写全,也不是同一时成之。从九首诗的内容看,当为由春至夏相率写出,亦有次第可寻。
杜甫草堂周围的景色很秀丽,他在那儿的生活也比较安定。然而饱尝乱离之苦的诗人并没有忘记国难未除,故园难归;尽管眼前繁花簇簇,家国的愁思还时时萦绕在心头。其本意是写景抒情,并未有批判女子作风的意思,但因为其中两句所用意象“柳”“桃花”也用来形容女子,所谓残花败柳,面若桃花等。且诗中极尽其轻浮的状态,所以常被后人用来暗指女子作风的轻佻,不羁。
诗写得很别致。对于友人的离去,他送过一次之后,离情别绪更加浓烈,于是就趁着友人还没起程,又摆下酒宴安排歌舞,与之“重别”。按照常情,这次相别,一定是两情相依恋恋不舍,“骊歌愁绝不忍听”。但是诗人为了减轻朋友的痛苦,却抢在前面先说:“莫道秋江离别难,舟船明日是长安。”“秋江离别”,在读书人心中,似乎早就有许多伤情的沉淀,其“难忍之情”恐怕是公认的。何况目下,又是他和李评事遇到的现实。然而诗人却不让说这些,用“莫道”一下子把话题引向他处。说你明日就踏上去往长安的路途,哪里有什么难?既然不难,当然也就不要说什么难了。这话是极巧妙的。友人明日登程,可逗留的时间很短。诗人抓庄这一点,把离别之快转换成了走得容易:把不忍分离之“难”的内涵完全抽去了。这样,“秋江离别”便无“难”可言,且以人们乐意接受的姿态出现在面前。
“吴姬缓舞留君醉,随意青枫白露寒。”诗人以诙谐的巧言把李评事的思绪引升之后,便开始热情地劝他开怀畅饮,尽欢至醉了,说出来的都是热情话,没有吐出半个愁字。但是不言愁并不等于不存在愁。诗人所以不言,正表明他内心藏着深深的愁情,也正是因为他有愁情,才偏偏让人“莫道”,怕朋友勾起愁绪。而怕朋友愁自己就强压愁绪这种作法又使人感到了昌龄对朋友的一腔挚情。
昌龄是一位很重友情的诗人。他在芙蓉楼送辛渐,是话别通宵。这次送李评事,是一别再别。同是相别之情,表现方法却不一样。《芙蓉楼送辛渐二首》,先是“寒雨”、“楚云”给蒙上一层愁网,然后在感情逆转中,更显其光明磊落之心;这首“重别李评事”,则是在欢情的推进里显现抑制的别绪。近人刘拜山评论说:“别在明朝,留在今宵,而今宵之缓舞延歌,正为明朝之远别,特见缠绵至深。”这“缠编”之情,说穿了,还是首句中“秋江离别难”的那个“难”字。诗人有意压它,反使它更加明显。看来诗人是很幢得反作用这个理的。
诗以逆振开篇,接下第二句正说“不难”.第三句因“不难”故以吴姬缓舞留醉,第四句既醉则忘情而适意。全诗借第一句逆振取势,语意顺流而下,婉曲的表达出对友人依恋之情。
无声是最大的悲哀。辛弃疾《丑奴儿》词中有:”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几句,算是把愁写到了极致。汪元里此诗的开头,采用的也是这种方法。其中“愁到浓时“总提,以下分写斟酒、挑灯、看剑、流泪,诗句不再言愁,但愁绪自见。在这种地方,辛词用说话表现,汪诗用动作表现,可谓异曲而同工。又,第二句用辛弃疾《破阵子》词中“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成句,浑然再现了一个报国无门的志士形象。只是此诗再缀以“泪痕深”三字,显示了一个宫廷乐师在亡国之后的心理状态,已不能和当年的辛弃疾相比了。
颔、颈两联,一叹知音少,一抒故乡情,既应题,表明只有王昭仪方能引为知己,又以家乡之思暗寓亡国之痛,显示出作者的创作意图。据《上谷郡图经》,黄金台在今河北易县东南十八里,燕昭王置千金于其上,以延天下士,遂以为名。又,《乐府诗集》卷四五引《乐苑》碧玉歌者,宋汝南王所作也。碧玉,汝南王妾名。颔联前一句说空有黄金之台,后一句说枉调碧玉之歌,反复陈述的既是作者同王清惠在元大都的孤寂处境和悲怆情怀,又含有他们洁身自好,不与元人贵族和宋室降巨们为伍的坚贞节操。颈联先写秋风中颤抖的“万叶”,衬托别梦不成,再用孤灯夜雨衬托归息难禁—-自然,这里的“故乡心”表达的仍是对宋室的追念。写法上,前两句用典故直抒胸臆,后两句用环境反衬乡心,手法变化,效果极好。
末联故意宕开,由抒情转入写景,用梧桐雨、劲气构成凄切悲凉的意境,为上文中已经酝酿出来的感情设计了大自然的深沉回响,因而使作者的“浓”愁有充溢寒空、侵凌肌肤之势。
李压林《湖山类秘》说:“吴友汪水云出示《类稿》纪其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艰关愁叹之状备见于诗。微而显,隐而彰,哀而不怨,歌欺而悲,甚于痛哭。”徽”与“湿”, 隐与彰,本来是互相对立的,但水云(元量号)独能把它们和谐地统一起来,形成自己特殊的艺术风格。就这首诗而言,其中“少知己分”、“空好音护”、“孤馆梦”、“故乡心”等等,几乎可以说是千百年来被文人学士们唱烂了的陈词,因而人们可能误认它是一首等闲之作—这是此诗 “显”与“彰”的一面。但如果知人论世,稍作进一步的考察,那么汪元只要愿意攀附元朝新贵,则“黄金台”必不甚远,故乡也可“荣”归,由此又可断定这首诗中的知己之叹、故乡之思绝不能作通常意义来理解——这又是此诗‘隐”与“微”的一面。
为了增强表现力,信中明征暗引的成语和典故很多,显得文采斐然;但是用得妥帖巧妙,并多是平时已为人们所熟悉的常典和名句,所以一点也没有艰涩之感。作者还十分注意语言的感情色彩,往往只用一两个字就传达出丰富的内涵。用字不多,但从中可体味到隐含着的惋惜之情。另外,此信的音韵节奏也非常和谐。作者对于句子的抑扬顿挫和段落的承转连接都十分,全文犹如一沟溪水,汩汩流出,了无滞碍。
在整理、编订遗文的过程中,他对亡友的诗文也与《典论·论文》一样,一一作出了公允的评价。但与《典论·论文》不同的是这封书信并非旨在论文,而是重在伤逝:一伤亡友早逝,美志未遂。在七子中,只有徐斡一人“成一家之言”,“足传后世”,可以不朽;余者才虽“足以著书”,但不幸逝去,才华未尽,“美志不遂”,令人十分悲痛惋惜。二伤知音难遇,文坛零落。早逝诸人都是建安时期的“一时之隽”,与曹丕声气相通,他们亡故后,曹丕再也难以找到像那样的知音了。“今之存者”,又不及他们,邺下的文学活动顿时冷落下来,建安风流,零落殆尽。因而他一边整理他们的文章,一边“对之技泪”,睹物思人,悲不自胜,伤悼忘友的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