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两句描写了月光下漫步在林苑里的主人公的形象;后两句写受惊的群鸟飞越树林,轻风隔水吹来阵阵花香。全诗描绘了一个有着灵动鸟影、醉人花香的春夜园林,语言浅近、静谧清新。
诗的前两句,描写了月光下漫步在林苑里的主人公的形象。春天苑囿,明月徘徊,傍晚在竹子环绕的厅堂里聚会,体现了诗人此时月下漫步的悠闲。
后两句写受惊的群鸟飞越树林,轻风隔水吹来阵阵花香。“惊鸟排林度”,是瞬间的美景,作者快速地抓住了这一景象的韵味,此处也了作者对于外界的偶然事件及瞬间美的敏感性,技巧非常高明。而紧接着的是夜风带来的花香。如此,有着灵动鸟影、醉人花香的地方,一个优美、浪漫的世界出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上片,从三年贬居生活体验着墨,写对徐守君猷的深厚情谊。开头三句,自嘲劳苦的生活如一场梦,贬居三年,成为他乡的游子。“笑”字一领对偶句,心思全出。接着两句,进深一层,写人生易老天也老。“华发”、“荒园”均是衰老的象征,“搔首”也无可奈何,抗御不住。“赖有”三句,笔锋一转,颂扬徐君猷的功德。值得庆幸的是: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不因喝酒而糊涂误事。我遇到了徐守这样“多情”的人,“好饮无事”的人,“似古人贤守”的人。作者在《遗爱亭记》亦歌颂了徐君猷这些方面的功绩:“知黄州,未尝怒也,而民不犯;未尝察也,而吏不欺;终日无事,啸咏而已。”好一个贤明的太守。最后三句,照应序言“每岁”之笔,岁岁年年登高宴饮,“物华依旧”,情深谊长。
下片,以节传情,以酒寄情。在痛饮中淋漓尽致地一吐为快。酒中多少事,酒中多少诗。开头三句,就点明此次相会宴饮极不平凡。酒逢知己千钟少,“应须烂醉”;此次登高观赏“紫菊茱萸”也不一般,应须“细看重嗅”。此处他点化运用了杜甫“明年此会知谁健,醉把茱萸仔细看”(《九日蓝田崔氏庄》)诗句,不露痕迹,且把“烂醉”与“细雨”、“茱萸”的内在联系巧妙地揉和起来了:除祸免灾。接着二句,醉里吐真言,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有“摇落霜风”的物候作证,“有手栽双柳”作证。“来岁”三句,发出深深的祝愿与希冀:“来岁今朝”,我为你西行而饯行,把酒洒满于江口来一个更大的“烂醉”。最后三句,总写徐守君猷的功绩,也是这首词的主题概括:我会和黄州的人,忘不了享受您的“遗爱”,如同痛饮“一江酹酎”的美酒,君子情谊,源远流长。“何武所至,无赫赫名,去而人思之,此之谓遗爱。”(《遗爱亭记》)
这首词,表面看来,系例行重九登高宴饮之作,实是借题发挥,以节传话,以酒寄情,表达他们那样“惘然”之情和崇敬徐守君猷“相待如骨肉”和“狱草烟深”的功德。正因为酿酒、饮酒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社会、求生存求发展的一种高级意识形态的历史活动,唯有酒是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发展的酵酶,唯有酒中人方能领略其中的韵味,所以东坡才写出如此真情实感、意境高超的词章来。
上片重在赞扬赵晦之不以个人升沉得失萦怀的胸襟和品德。开头一句“贤哉令尹”,赞颂之情溢于言表。接着以“三仕已之无喜愠”来加以申述。这里运用了出自《论语·公冶长》篇中的典故,概括了赵晦之出仕与罢官两方面的经历,以及赵晦之的忘怀得失的主观态度。在官位观念极重的封建时代,赵晦之这种超脱的态度是十分难得的,所以苏轼以“贤哉令尹”相许。苏轼这样措辞,表达了苏轼对失官的友人的理解、敬重和宽慰。后两句转到说苏轼自己,很有点自愧不如、自惭形秽的意思。这是苏轼的谦虚,而苏轼对赵晦之的推重以及惜才的心理,也见于言外了。
下片紧承上片,写自己归隐田园的愿望。“二顷良田”,用了《史记》中的典故,带有几分幽默感。:当初由于“良田”全无,才走到仕途上来的。可是出仕与归田相比,苏轼此时企图选择的还是归田,“不如归去”。然而说是归田,却是无田。这下,苏轼不知道怎么办,在结尾处,苏轼打趣说:还是回去吧,要等到有良田不知是何年何月呢。由此可见苏轼归田(实际是退隐)心情的迫切。这样写,表现了苏轼在出处之间徘徊的人生态度,但主要还是为了进一层淡化赵晦之的功名心理,消除可能因罢官而引起的失落感,表明自己是同道之人。在当时情境下,这是最得体也最有效的宽慰之辞。
全词,采用对比、用典的写作手法,以散文句法入词,引用《论语》中的语句,以及陶渊明《归去来辞》中的语句,表达了苏轼体贴慰勉的情意。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白居易这首新乐府诗的主角是一位家住在长安市郊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业,守着一顷多的薄田,过着衣食不继的日子。中国文人的诗歌中,少不了风花雪月,也有的是闲情雅致,但是有意识地不但以农民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而且真正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为他们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的作品,还是不多见的。在这一点上,白居易可以说是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位了。他所以能够在诗歌中大声疾呼地为民请命,并不是想在题材上猎奇出新,而是源于他对朝廷政治前景和国计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一再把视角投向生活在最底层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过得十分悲惨,而且向来是无人过问的。这位不知姓甚名谁的杜陵叟处在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三月无雨,并不是指的农历三月整整一个月不下雨,而是说从808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连续三个月没有下雪和下雨。据史料记载,这一年直到闰三月才下了一场像样的雨,为此,白居易还专门写了一首《贺雨》诗表达他当时喜悦的心情。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长安市郊的“杜陵叟”去年秋天辛辛苦苦播下的冬小麦,从下种到返青就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结果还没有到秀穗的时候大多已经干黄枯死了。夏粮既然没有收成,只有指望秋粮了,可是农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秋天九月一场早来的霜降,却使得“杜陵叟”可怜的愿望又一次成为了泡影,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有成熟就都被冻死而干枯了。两季粮食几乎颗粒无收,这就是白居易在序中所交待的“农夫之困”,也是“天灾之困”。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原来这位地方官大人明知手下的“农夫”受了天灾,却不向上方报告灾情,而是愈发加紧横征暴敛,强行收取租税。他要造成一个“大灾之年不减税收”的政绩,以取悦上方,给朝廷留下一个称职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加官晋爵打下基础。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这两句诗是说,“杜陵叟”在大荒之年,遇上这样不顾百姓死活的“长吏”,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理,只好忍痛把家中仅有的几棵桑树典当出去,可是仍然不够缴纳“官租”,迫不得已,再把赖以为生的土地卖了来纳税完粮。可是桑树典了,“薄田”卖了,到时候连“男耕女织”的本钱都没有,第二年的生计也没有办法了。这种来自“长吏”的人祸,让“农夫之困”愈发雪上加霜。
看到“杜陵叟”面对的“人祸之困”比“天灾之困”更加无情、更加残酷时,白居易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本来从诗歌的一开始,他是以第三人称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写到这里,他义愤填膺,转而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出场控诉起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意思是:“典了桑树,卖了薄田,织不了布,种不上地,到时候没吃没穿,我们怎么生活啊?”这种由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实际上是作者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是朝中大夫的尊贵身份,而自觉地站在了无依无靠的“杜陵叟”一边,这对于一个封建文人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著名的汉乐府《陌上桑》中有这样的诗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也是站在诗中主人公同一立场的第一人称的口吻,不过,因为那首诗本来就是乐府民歌,所以不足为奇,它所表达的是劳动人民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优秀女子的由衷自豪与热爱,可白居易并不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而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士大夫,所以这种感情角色的自然换位,对于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是根本不可想像的,而白居易这种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完全是“诗圣”杜甫“民胞物予”精神的直接继承,而且这也是他能在后来接过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起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主观因素。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是白居易站在“杜陵叟”的立场上,对那些统治阶级中,只管个人升官而不顾百姓死活的贪官污吏而进行的面对面的严厉痛斥,情急之中,竟把他们比喻成了“钩爪锯牙食人肉”的“豺狼”,而且采用了语气极为强烈的反问句式,激愤之情跃然纸上而溢于言表。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政府官吏,能够对“农夫之困”如此感同身受,能够如此直接激烈地为人民鸣不平,在当时实在是不多见的。
诗歌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内心是很沉痛的。而在诗歌后半部分的一开始,苦不堪言的“农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放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白麻纸,古时诏书用白纸颁布,到了674年——676年期间(唐高宗上元年间),因为白纸容易被虫蛀蚀,所以一律改用麻纸。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京畿,古时称国都周围的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白居易在诗里只说了“不知何人”,其实这位关心民生疾苦、视民如子的“何人”,根据史料记载正是白居易“本人”,是他上书宪宗,痛陈灾情之重,才使深居九重的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大笔一挥,居然免去了京城灾区当年的赋税。读者看到这里,也会为颗粒无收的“杜陵叟”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可是令作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管皇帝的免税是否出于真心,但是官吏却是绝不肯照章办事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政绩就要受到影响,他们的官路也会不再亨通。所以,他们自有一套阳奉阴违的“锦囊妙计”,那就是拖延不办,对此,白居易也是莫可奈何的了。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里胥是乡镇中的低级官吏;这里的“榜”是张贴的意思。皇帝的免税诏书才刚刚由那班“里胥”们神气活现地公布到家家户户,可这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一直要到绝大多数人家都“典桑卖地”,纳完租税之后,才将已经成为“一纸空文”的“尺牒”在乡村中张贴公布,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里胥”们原本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敢于欺上瞒下到如此地步的,其实是朝廷上下,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白居易对此心知肚明,吃苦的还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百姓。他们一苦天灾,二苦黑官,这正是“苛政猛于虎”。
这首诗体现了作者视民如子的情怀,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作者在《轻肥》诗中曾一针见血地控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这首《杜陵叟》中,他更写到“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在义愤填膺地写下上述的控诉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封建社会那人吃人的凶残野蛮的社会本质。事实上,每当灾荒严重之际,由皇帝下诏蠲免租税,而地方官照样加紧盘剥勒索,不过是封建社会经常上演的双簧戏而已。宋代诗人范成大就有一首《后催租行》中提到:“黄纸放尽白纸催,卖衣得钱都纳却。”说的也是一回事,在宋代,皇帝的诏书用黄纸写,而地方官的公文用白纸写,在封建社会中,能够对这种免的白免、催的照催的吃人双簧戏进行最早、最有力的批判的,正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旗手——白居易。
《国风·周南·关雎》这首短小的诗篇,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它是《诗经》的第一篇,而《诗经》是中国文学最古老的典籍。虽然从性质上判断,一些神话故事产生的年代应该还要早些,但作为书面记载,却是较迟的事情。所以差不多可以说,一翻开中国文学的历史,首先遇到的就是《关雎》。
通常认为是一首描写男女恋爱的情歌。此诗在艺术上巧妙地采用了“兴”的表现手法。首章以雎鸟相向合鸣,相依相恋,兴起淑女陪君子的联想。以下各章,又以采荇菜这一行为兴起主人公对女子疯狂地相思与追求。全诗语言优美,善于运用双声、叠韵和重叠词,增强了诗歌的音韵美和写人状物、拟声传情的生动性。
《关雎》的内容其实很单纯,是写一个“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写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十分清楚:“君子”在《诗经》的时代是对贵族的泛称,而且这位“君子”家备琴瑟钟鼓之乐,那是要有相当的地位的。以前常把这诗解释为“民间情歌”,恐怕不对头,它所描绘的应该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另外,说它是情爱诗当然不错,但恐怕也不是一般的爱情诗。这原来是一首婚礼上的歌曲,是男方家庭赞美新娘、祝颂婚姻美好的。《诗经·国风》中的很多歌谣,都是既具有一般的抒情意味、娱乐功能,又兼有礼仪上的实用性,只是有些诗原来派什么用处后人不清楚了,就仅当作普通的歌曲来看待。把《关雎》当作婚礼上的歌来看,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唱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也是喜气洋洋的,很合适的,
当然这首诗本身,还是以男子追求女子的情歌的形态出现的。之所以如此,大抵与在一般婚姻关系中男方是主动的一方有关。就是在现代,一个姑娘看上个小伙,也总要等他先开口,古人更是如此。娶个新娘回来,夸她是个美丽又贤淑的好姑娘,是君子的好配偶,说自己曾经想她想得害了相思病,必定很讨新娘的欢喜。然后在一片琴瑟钟鼓之乐中,彼此的感情相互靠近,美满的婚姻就从这里开了头。即使单从诗的情绪结构来说,从见关雎而思淑女,到结成琴瑟之好,中间一番周折也是必要的:得来不易的东西,才特别可贵,特别让人高兴。
这首诗可以被当作表现夫妇之德的典范,主要是由于有这些特点:
首先,它所写的爱情,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婚姻目的,最终又归结于婚姻的美满,不是青年男女之间短暂的邂逅、一时的激情。这种明确指向婚姻、表示负责任的爱情,更为社会所赞同。
其次,它所写的男女双方,乃是“君子”和“淑女”,表明这是一种与美德相联系的结合。“君子”是兼有地位和德行双重意义的,而“窈窕淑女”,也是兼说体貌之美和德行之善。这里“君子”与“淑女”的结合,代表了一种婚姻理想。
再次,是诗歌所写恋爱行为的节制性。细读可以注意到,这诗虽是写男方对女方的追求,但丝毫没有涉及双方的直接接触。“淑女”固然没有什么动作表现出来,“君子”的相思,也只是独自在那里“辗转反侧”,什么攀墙折柳之类的事情,好像完全不曾想到,爱得很守规矩。这样一种恋爱,既有真实的颇为深厚的感情(这对情诗而言是很重要的),又表露得平和而有分寸,对于读者所产生的感动,也不致过于激烈。
以上种种特点,恐怕确实同此诗原来是贵族婚礼上的歌曲有关,那种场合,要求有一种与主人的身份地位相称的有节制的欢乐气氛。而孔子从中看到了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中和之美,借以提倡他所尊奉的自我克制、重视道德修养的人生态度,《毛诗序》则把它推许为可以“风天下而正夫妇”的道德教材。这两者视角有些不同,但在根本上仍有一致之处。
古之儒者重视夫妇之德,有其很深的道理。
在第一层意义上说,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在古代,这一基本单元的和谐稳定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意义至为重大。
在第二层意义上,所谓“夫妇之德”,实际兼指有关男女问题的一切方面。“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孔子也知道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饮食之欲比较简单(当然首先要有饭吃),而男女之欲引起的情绪活动要复杂、活跃、强烈得多,它对生活规范、社会秩序的潜在危险也大得多,孔子也曾感叹:“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论语》)所以一切克制、一切修养,都首先要从男女之欲开始。这当然是必要的,但克制到什么程度为合适,却是复杂的问题,这里牵涉到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政治结构、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也牵涉到时代条件的变化。当一个社会试图对个人权利采取彻底否定态度时,在这方面首先会出现严厉禁制。相反,当一个社会处于变动时期、旧有道德规范遭到破坏时,也首先在这方面出现恣肆放流的情形。回到《关雎》,它所歌颂的,是一种感情克制、行为谨慎、以婚姻和谐为目标的爱情,所以儒者觉得这是很好的典范,是“正夫妇”并由此引导广泛的德行的教材。
由于《关雎》既承认男女之爱是自然而正常的感情,又要求对这种感情加以克制,使其符合于社会的美德,后世之人往往各取所需的一端,加以引申发挥,而反抗封建礼教的非人性压迫的人们,也常打着《关雎》的权威旗帜,来伸张满足个人情感的权利。所谓“诗无达诂”,于《关雎》则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