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
这篇赋主旨是抨击当时社会政治的腐朽与道德风尚的败坏,控诉了古代社会正直善良而有才华之士不是被埋没就是遭到毁谤谗害而常陷于进退两难处境的极大不幸,表达了作者“宁固穷以济意,不委曲而累己”,决心保持高尚的道德与纯朴的节操而远离尘俗之网的思想。全赋情理并茂,语言清新,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开篇“咨大块之受气,何斯人之独灵。禀神智以藏照,秉三五而垂名”,诗人以人禀受天地之气而生且独秀于万物起句,表现出入生并无二致的思想,但是由于人们的志趣不同,处世追求也各异,他们“或击壤以自欢,或大济于苍生”,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生活都以“常傲然以称情”为准则,称情适性的生活才是自己最好的生活方式。这也是诗人一生所坚持的法则。但是时代的发展又总是超乎人的想象,上古“抱朴守静”的真淳廉洁退让的节操渐逝,代之而来的是大伪斯兴、世俗趋进的风气。上古的淳朴之风就此不复。人们也因驱驰不同而区分为各不相同的群体。那些热衷功名之士,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博得君王欢心,由此奸邪谗佞之徒辈出,“密网裁而鱼骇,宏罗制而鸟惊”所呈现出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社会现实,使得社会人人自危,才智之士避政治而远之,纷纷“逃禄而归耕”。
诗人所言既是历史的真实,又是自己的现实。或许诗人看惯了现世的虚伪狡诈之风,更或是自己内心的向往,慨然独倡“原百行之攸贵,莫为善之可娱”的生存准则,而且要做一个“发忠孝于君亲,生信义于乡间。推诚心而获显,不矫然而祈誉”的真实的人。而历史上那些“怀琼而握兰”的孤独前行者,抱穷守节、矢志不渝者,他们的不遇局面完全是由于“雷同毁异,物恶其上;妙算者谓迷,直道者云妄。坦至公而无猜,卒蒙耻以受谤”的混浊世风,还有“审夫市之无虎,眩三夫之献说”的昏聩圣上造成的,文章对这种不正常的风气给予最严厉的批评和谴责。
在这种混浊的环境中,诗人提出自己“莫为善之可娱”的处世原则,也表达了自己面对虚伪狡诈的社会而不屑“逐其流而扬其波”,甘愿做一个孤独向善的真隐者的意愿。这是第一层。从“哀哉!士之不遇”进入第二层,在这一层中,诗人历数了圣贤不遇于时的事实,同时也说出了自己的人生观点。张释之、冯唐虽然赖知己而终得升迁,颜回、伯夷好学行义而全其节,但却付出了“苦心而旷岁”“何死生之苦辛”的惨重代价,他们在人生不同追求的道路上荒弃了太多美好的时光,而没有给短促的生命找到快乐的注脚。这也就间接地肯定了诗人自己一贯坚持的人生短促、称性而活、及时行乐的生存价值观,表现出生命是第一位的,一切的功名利禄只是外在的点缀而已的强烈的主体觉醒意识。
最后结尾自然是基于上述认识的自我心志的陈说,“宁固穷以济意,不委曲而累己”,指出了自己宁肯固穷,也不会为了虚幻的名利而委屈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表达了“谢良价于朝市”的归隐志向。
文章中提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是振聋发聩之语。这虽与中国农本主义的传统有关,但更是基于作者对当时读书做官、物欲横流的不良风气的深切痛恨及批判。作者指出应尊重“苦其身,勤其力”“以养天下之人”的农夫,批评了一心想做官发财的读书人,表现了极为可贵的进步思想。全文语言浅近贴切,叙事议论不加雕饰,明白如话,但“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这封家书原不分段,但从文意可以把握到它是讲了四层意思。
首先是郑燮从家中来信得知的信息很高兴,高兴的是有“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这对远在山东作七品知县的他是很大的欣慰,因为宦海不仅凶险,而且肮脏,郑燮是厌倦了官场生涯的,后方家园有此气象,无异有着极好的退路。所以,他一再喟叹“堪为农夫以没世矣”。此中人生感受极深,不言而自见。至于叮嘱备制足够农活用具,家人都要习作农活,以及待穷亲友要有“暖老温贫”情意,日常饮食应粗茶淡饭自供等等,全为强化“靠田园长子孙”的厚道而自俭“气象”。
由此而紧接着申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的观念,这是从理论上说清为什么要强化上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作者自己原已是个地道的“士”,却申称在农、工、商、士的四民之列居士于末,强调“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这显得很奇突。读者不应认为郑燮恪守的是小国寡民式的小农思想,进而以为在城市经济已趋发达的清中叶,这种思想是保守落后的。郑燮的这些想法,一是儒家农本思想所教化的表现,此中还有民本观念;二是他这个从小生活于农村的下层知识分子出身者对乡土特有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在与世俗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士”的行为的比较中形成农夫才算是“天地间第一等人”的观点。他其实并非要一笔抹倒“士”的价值,他讲了“士”本应“又高于农夫一等”的,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是,世道风气却变为“士独于民大不便”,专门孳生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令正派士子为之气短,反而“捱人笑骂”。所以,郑燮显然是有所激愤而发,这一层必须得看到。
到这里,农为四民之首而士为末的道理已讲透,可是他还旁敲侧击地加上一笔:“尝笑唐人《七夕》诗,咏牛郎织女,皆作会别可怜之语,殊失命名本旨。”所谓“唐人《七夕》诗”,未知所指何篇。杜牧《七夕》云:“云阶月地一相过,未抵经年别恨多。最恨明朝洗车雨,不教回脚渡天河。”李商隐《七夕》云:“鸾扇斜分凤幄开,星桥横过鹊飞回。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则确是“皆作会别可怜之语”的。而牛郎、织女命名的本旨,是“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而唐人诗又确是“失其本旨”了,所以他特地在家书中要家中人明此理后身体力行,在“重农夫”上,“勤谨”而不准“荡轶”上告诫兄弟子侄辈,从具体行为上强化前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
最后再从田产设置上嘱咐既要使全家有所恃,又不能贪求过多,占人产业,并将结束语落实在“我自做我家事”六字上。
作为“家书”,本是随意写来,意行则行,意止则止,不必花梢,多饰语。这通家书即平实而生动,真挚恳切之极,而文字却又行云流水,自然吞吐,然而绝不散漫,在“意”的缕析上,犹如茧裹而紧圆,脉理清晰。
这是杜甫写给其好友元逸人(元丹丘,隐道士)的诗,前几句用典终南山东蒙峰和《抱朴子》、《神仙传》、《述异记》等典籍中的意象,描述玄都坛的景色,赞扬元逸人的修行;末四句称其道行之高,超尘脱俗,服芝草琅玕等仙家之食,居在高垂铁锁的仙人之居,处于福地逍遥自得。
全诗自始至终围绕隐士元逸人居处着笔,全文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独在阴精结茅屋”。巍巍的秦岭子午谷精上,孤零零地立着一间用茅草结成的小屋。这就是诗主人翁、隐士元逸人的住房。其特点是“孤”与“陋”。离群索居,一茅屋,一箪食,一瓢饮,隐士生活之情态毕露。
第二部分:玄都坛景。青石松风寒,子规夜啼欲裂竹,王母画下云旗翻。这里离人寰远了,尽管“青石漠漠常风寒" ,但离仙境近了;还有彻夜子规啼,感动得山竹都裂了,白昼更有一种叫作王母使者的神鸟从云间翻飞而下,通仙界报消息。相传蜀帝杜宇禅位隐入西山后,他的灵魂化成杜鹃(子规),而王母更是道徒们崇信的神仙。这是最精彩的镜头,有声有色,动静结合,景中寓情,恰到好处地折射出隐士凄清的心境和高蹈遁世的怀抱。
第三部分:芝草琅玕日长,精边铁锁高垂。子午谷凄清的境遇,并不改元逸人隐遁的矢志。他抱道高栖,超然物外。日种芝草琅玕,以为仙家之食;铁锁百丈,凡人终不敢高攀。置身福地,何等萧爽,何等自得!隐之旨趣昭然。
全诗三个镜头浑然一体,格调凄清、沉郁,仍不失诗人的艺术风格。有人说这首诗“寄托了诗人的追慕”,笔者以为,根据全诗及最后四句“知君此计成长往,芝草琅玕日应长。铁锁高垂不可攀,致身福地何萧爽”的诗意,诗人对元逸人的信道求仙行为表面上看是歌颂,实质是表示怀疑。高危、清寒、凄孤是实,山竹裂、王母鸟传递仙音是假,芝草琅玕也是虚无之事;高不可攀是真,“福地" 、“萧爽”也是假。所以有美中带刺的意味,劝他不如早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