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这首小诗,在他的集子里,本名《夜直》,也就是说在翰林学士院中值夜班时所写。《千家诗》后面第80首《直玉堂作》(洪咨夔)和第83首《直中书省》(白居易)都是写这种情景。此处,选诗者为了切合集中按四时编排的特色,将题目改成了《春夜》。
王安石于公元1042年(宋仁宗庆历二年)进士及第,公元1059年(嘉祐三年)上变法万言书,未被采纳。直到公元1068年(宋神宗熙宁元年),神宗准备实行新法,到四月才召他进京面对。经过二十六年的漫长岁月,王安石屈居下位不算,最大的憾事是变法主张未能实现。此时形势突变,遇到了赏识他主张的锐意变法的新帝,正是龙虎风云、君臣际遇的良机,大展鸿图,即在眼前。因此,他在值宿禁中的时候,面对良宵春色,剪剪轻风,金炉香烬,月移花影,一派风光,激起了思想上难以自制的波澜,为自己政治上的春色撩拨得不能成眠。
首句“金炉香烬漏声残”诗人因国事而一夜未眠,对时间的流失十分敏感。所以既看香炉里的“烬”又听漏声之残。次句“翦翦轻风阵阵寒”此句写诗人由室内来到户外的感受,“翦翦”形容风轻微而带有些微的寒意,恰好说明了诗人的兴奋和激动的心情。三句中的“春色恼人”更是把作者亢奋不已的心情表现俱足,收束句“月移花影上栏杆”,更是借景抒情,“以景语结情语”,将作者的愉悦的心境表现的含蓄而又兴味长。
“春色恼人眠不得”写作者在户外面对美好的春色,激动不已。这里“春色”既是实指美妙的景色,更是指历史上难得的君臣际遇,确实是难得的“春色”;这里的“恼人”是撩人,由于时值新春,再加上恰逢神宗即位他有了一展宏图的机会。故无数往事、感慨事、紧要事涌上心头,所以才会兴奋的“眠不得”。
这首诗的内在抒情曲折而深沉,外在表向却是春夜清幽美景,创作手法高明。诗中处处紧扣着深夜,却又没有一句直接说到夜已如何,而只写夜深时的种种景象。诗人没有正面写对人的怀念,而是通过香尽漏残、月移风寒,写出时光的推移,从而表明诗人徘徊之久和怀想之深。表面上是这庭院夜色搅乱了诗人的清梦,实际上是由于对远方的人强烈的思忆,使诗人感到眼前的春色倍加恼人,感情表达得含蓄、曲折而深沉,有着余而不尽之意。
诗人所描写的皇宫春晓的迷人景色,和杜甫“九重春色醉仙桃”,贾至“禁城春色晓苍苍”,岑参“莺啭皇州春色阑”的用意是一样的,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大好的景色象征大好的形势。如果没有“月傍九霄多”,就不会有“花影上栏干”,由此可见,王安石是参透了杜甫《春宿左省》后才动笔的。 所以说,这一首政治抒情诗。王安石是借用爱情诗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春风得意之情。
好朋友邀请赴宴,自己不想去,这是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面对这种情况,要借故推辞,很难措词。姜夔这首诗却推辞得很得体,既道出了不想去的原因,又说得不俗,耐人寻味。
诗首句直抒胸臆,表明自己一天天衰老,对世间的事渐渐淡漠,提不起兴致,因此懒得出门,没有心情听到宴饮中的嘈杂的管弦,也更无心应酬。这句是实写,企图通过自己的种种不堪,引起对方的同情,但作为不去赴席的理由,仍嫌不足,于是第二句再加以补足,请出万能挡箭牌,以身体不好,不适宜饮酒为托词,谢绝邀请。这样拒绝,既说明了自己不去的原因,又等于告诉对方,自己的现状,去了后反而会因了自己一人向隅而使满座不欢,于是主人就不便再勉强了。
三、四句说自己不去,但与前两句直接表示不同,换个角度,说自己愿意留在家中。留在家里的理由也很充分,时逢夏末,碰到了难得碰到的好雨,驱尽了残暑,在这样凉爽的天气里,正好可以在家中舒舒服服地睡一觉。虚堂的幽静,与上面管弦的热闹成对比,走向年老而又在病中的他自然适宜乘凉快在家好好休息;而白天高卧,又带有几分高士的闲适意趣,很切合诗人自己的身份。听了这些,张平甫就更加不会因为诗人不答应赴宴而不快了。
姜夔一生困顿失意,为生计所迫,羁旅天涯。他写这首诗时,生活主要依靠张鉴、张镃和范成大的资助,人到中年,彷徨无措,使他倍感寥落。他在《忆王孙》词中自述“零落江南不自由,雨绸缪,料得吟鸾夜夜愁”,正是他当时生活及心情写照。这首诗表面上写的是辞谢友人的邀请,三、四句甚至带有些豁达,但隐藏在诗后的是很浓重的牢愁,因此读来使人觉得有些压抑。
这首诗以赞叹的口吻,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位少年射手的形象。此诗每章均以“猗嗟”发端。按“猗嗟”为叹美之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啊”或“啊呀”。用这种叹美词语开头的诗句,具有一种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提醒读者注意诗人所要赞美的人或事。它在描写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时,起到一种渲染烘托的作用。
在赞颂少年形象之美时,突出他身体强壮的特点。诗一开头就写道:“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昌”,粗壮结实之谓;“颀”和“长”乃高大之谓。这位长得高大、粗壮、结实的少年成为一名优秀射手,是毫不足怪的。
在赞颂少年形象时,还突出其面部特征,尤其眼睛的描写细致入微。赞美他“美目扬兮”“美目清兮”“清扬婉兮”,这三句诗中的“扬”“清”“婉”,都是刻画他目光明亮,炯炯有神。因为明亮的目光,是一位优秀射手所必不可少的生理条件。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还赞美他“巧趋跄兮”,步履矫健,走起路来速度甚快。还赞美他“舞则选兮”,身体灵活,动作优美。这些也是一位优秀射手不可缺少的身体素质。
诗中对形象的赞颂,是为赞美他的射箭技术服务的。假若这位少年没有以上所描写的身体素质,他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射手了。
诗的第一章以“射则臧兮”一句总括他的射技之精。第二章则以“终日射侯”一语,赞美少年的勤学苦练精神;以“不出正兮”一语赞美他的射则必中的技艺。第三章以“射则贯兮”赞美他的连射技术。这种连射不是两箭、三箭的重复入孔,而是“四矢反兮”,连续四矢射中一的,是一位百发百中的射手了。至此,这位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均描写得栩栩如生了。具有这种高超射技的少年,自然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以御乱兮”一语,是全诗的结束,也是对他的总体评价。
诗中不仅描写了射手身体强壮、仪表俊美,特别之处是用“美目扬兮”“美目清兮”“清扬婉兮”这样婉约的词汇来形容射手顾盼流动的目光,致使这个人物活生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此诗成为描写男性美的杰出之作。
这篇诗是《大雅》的首篇,歌颂周王朝的奠基者文王姬昌。朱熹《诗集传》据《吕氏春秋·古乐》篇为此诗解题曰:“周人追述文王之德,明国家所以受命而代殷者,皆由于此,以戒成王。”这指明此诗创作在西周初年,作者是周公。后世说《诗》,多从此说。余培林《诗经正诂》说:“观诗中文字,恳切叮咛,谆谆告戒,……故其说是也。至此诗之旨,四字可以尽之,曰:‘敬天法祖。’”此论可谓简明的当。
《诗经》中有多篇歌颂文王的诗,而序次以此篇为首,因为它的作者是西周王朝的政治代表人物、被颂扬为“圣人”的周公,诗的内容表达了重大的政治主题,对西周统治阶级具有现实的和长远的重要政治意义。
歌颂文王,是《雅》、《颂》的基本主题之一。这是因为文王是周人崇敬的祖先,伟大的民族英雄,周王国的缔造者。姬昌积五十年的艰苦奋斗,使僻处于西北的一个农业小国,逐渐发展为与殷商王朝抗衡的新兴强国,他奠定了新王朝的基础;他又是联合被侵略被压迫的各民族,结成统一战线,反抗殷商王朝暴虐统治的政治联盟的领袖;他组织的军事力量和政治力量,在他生前已经完成对殷王朝的三面包围,完成了灭商的决战准备;他采取比较开明的政策,以代天行道、反对暴政实行“仁德”为旗帜,适合当时各民族各阶级反对暴虐统治与奴隶要求解放的时代潮流,因而得到各族人民的拥护。他死后三年,武王继承他的遗志,运用他组织的力量,抬着他的木主伐商,一战成功,推翻了殷商奴隶主政权,建立了比较开明的周王朝。文王是当之无愧的周王国国父,对他的歌颂,自然成为许多诗篇的共同主题。每个时代都曾产生自己时代的颂歌,歌颂自己时代深受爱戴的政治领袖,歌颂为自己的民族、阶级、国家建立功业的英雄,歌颂文王的诗篇,就是在上述现实基础上理所当然的历史产物。
如同每个时代的颂歌都体现它们产生时的时代精神,文王颂歌也打上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期的时代烙印。诗篇歌颂他是天之子,具有非凡的人格和智慧,是道德的楷模,天意的化身,赐予人民光明和幸福的恩主,是把他神圣化、偶像化了。
这篇诗与其他的文王颂歌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除了歌颂之外,作者还以深谋远虑、富有政治经验的政治家的识见,向时王和全宗族的既得利益者,提出敬天法祖、以殷为鉴的告戒,以求得周王朝的长治永安。
全诗七章,每章八句。第一章言文王得天命兴国,建立新王朝是天帝意旨;第二章言文王兴国福泽子孙宗亲,子孙百代得享福禄荣耀;第三章言王朝人才众多得以世代继承传统;第四章言因德行而承天命兴周代殷,天命所系,殷人臣服;第五章言天命无常,曾拥有天下的殷商贵族已成为服役者;第六章言以殷为鉴,敬天修德,才能天命不变,永保多福;第七章言效法文王的德行和勤勉,就可以得天福佑,长治久安。
很明显,贯穿全诗始终的是从殷商继承下来,又经过重大改造的天命论思想。天命论本来是殷商奴隶主的政治哲学,即“君权神授”,统治者的权力是天帝赐予的,奉行天的旨意实行在人间的统治,统治者所做的一切都是天意,天意永远不会改变。周王朝推翻殷商的统治,也借用天命,作为自己建立统治的理论根据,而吸取殷商亡国的经验教训,提出“天命无常”、“唯德是从”,上天只选择有德的人来统治天下,统治者失德,便会被革去天命,而另以有德者来代替,文王就是以德而代殷兴周的。所以文王的子孙要以殷为鉴,敬畏上天,效法文王的德行,才能永保天命。这是此诗的中心思想。
全诗没有空发议论,而是通过对文王功业和德行的歌颂,以事实为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歌颂文王福泽百世,启发对文王恩德的感戴之情,弦外之音就是:如果没有文王创立的王朝,就没有今日和后世的荣显。作者又以殷商的亡国为鉴戒,殷商人口比原来的周国多得多,却因丧失民心而失败,再用殷贵族沦为周朝的服役者这一事实,引起警戒。全诗恳切叮咛,谆谆教导,有劝勉,有鼓励,有启发,有引导,理正情深,表现了老政治家对后生晚辈的苦口婆心。在文王颂歌中,这是思想深刻、艺术也较为成功的一篇。
全诗七章,章八句,五十六句中除三句五言外,均为四言,章句结构整齐。每章换韵,韵律和谐。最突出之处,是诗中成功地运用了连珠顶真的修辞技巧:前章与后章的词句相连锁,后章的起句承接前章的末句,或全句相重,或后半句相重,这样,语句蝉联,诗义贯串,宛如一体。这篇诗的蝉联,除了结构紧凑,还起换韵作用,如姚际恒《诗经通论》所说:“每四句承上语作转韵,委委属属,连成一片。曹植《赠白马王彪诗》本此。”方玉润《诗经原始》还说:“曹诗只起落相承,此则中间换韵亦相承不断,诗格尤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