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阕从痴情人忆的感受写起、“枕函香,花径漏。依约相逢,絮语黄昏后。”起首四句写回忆里的室外情景:荏花径泄露春光,枕头都留有余香的美好日子里,他与伊人在黄昏时见面,絮语温馨情意绵绵。这里运用“黄花”、“瘦”等意象暗喻了她也为相思而受尽煎熬。此中情景都是想象之语,而以实笔出之。
下阕阳句写别后词人相思成痴、痴情人幻的迷离之景。前两句写她在闺房里,寂寞地掩着屏风,青绿色的衣袖低低垂下.似是欲说还休。后两句,词人心魂则由彼处,倏然飞回此处。写这时候他依稀听到了她那脉脉传情的箫声,只是不知人在何处。“何处吹箫,脉脉情微逗”,情转温软醉人。“肠断月明红豆蔻”,接下来一句则再由幻境回到现实。写如今夜色沉凉,月光照在院中的红豆蔻上,那红豆蔻无忧无虑开得正盛,让人触景伤情: “月似当时,人似当时否?”于是又联想到曾与她同处在月下的情景,而如今月色依然,人却分离。月亮永恒,恋情却苦短,在这月的孤独落寞中,昔日繁华凋零,词人反问这句清丽而沧桑的“月似当时,人似当时否?”比起“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更显情深、意浓,凄凄惨惨戚戚历历可见。
全词虽迷离恍惚,但层次分明。上阙起始于这痴情人幻的感受。先写室外情景;下阙则是转回到室内的描写,以反诘的收束,将其如痴如幻的情怀表达的更为透彻。该词描写月夜怀念所爱之人的痴情,柔情婉转,语辞轻倩,似丽人姿容初展,风神微露。
这首诗写得很别致。全诗十四句,是主人公一口气说完的,这当然很质直。所说的内容,不过是在宴会上听曲以及他对曲意的理解,这当然很浅近。然而诗歌看似简朴,实则却婉曲;看似浅近,实则深远。
此诗开头六句说:今天的宴会啊,真是太棒了!那个欢乐劲,简直说不完,光说弹筝吧,弹出的声调多飘逸!那是最时髦的乐曲,妙极了!有美德的人通过乐曲发表了高论,懂得音乐,便能听出其真意。这里,诗人首先就讲了宴会及其音乐的美妙。通过宴会音乐,引出了懂得音乐的人。
接着抒情主人公说:那真意,其实是当前一般人的共同心愿,只是谁也不肯明白地说出。大家都能体会,但并不是可意会不可言传,而是不愿意说出来。这样,不但突出了“新声妙入神”,而都是能“识曲听其真”,为后面表现自己的认识和对人生的思考奠定基础,做了坚实的铺垫。
后面就是对人生的思考:人生一世,有如旅客住店。又像尘土,一忽儿便被疾风吹散。诗人在此是说,人生短暂的,但漂泊不定,长年累月,浪费光阴,人生的价值又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既然“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那么“何不策高足,先踞要路津?”为什么不捷足先登,高踞要位?这样不但安享富贵荣华,而且也不再浪费生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最后主人公说:不要因贫贱而常忧愁失意,,不要因不得志而辛苦的煎熬自己,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不要守贫贱”就是劝诫士人不要死抱贫贱不放。可以说,诗人在劝诫士人,这与“何不策高足”的反诘语气相应,更好地强调了“策高足、踞路津”的迫切心情。也就是说,人生应该有所作为,要说出来,要行动。人具备了“令德唱高言,识曲听其真”的能力,就要表现出来。
主人公这段话,是兴致勃勃地说的,是满心欢喜地说的,是直截了当地说的。中间有用了不少褒意词、赞美词。讲“宴会”,用“良”,用“欢乐”、而且“难具陈”。讲“弹筝”,用“逸响”,用“新声”,用“妙入神”,用“令(美)德”,用“高言”。讲抢占高位要职,也用了很美的比喻:快马加鞭,先踞要津。整个诗歌就借音乐之美妙,告诉士人们,或者有志之士们,要勇于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要勇于奋斗而“先踞要路津”,不要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样,对于人生来说,才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由此可见,这首诗的确很婉曲、很深远。它含有哲理,涉及一系列人生问题、社会问题,引人深思。
这是一首语言简单韵味亦不悠远的小诗,我们来看一下:
“东风吹雨晚潮生,叠鼓催船镜里行。” 飒飒的东风,吹来晚雨,江面上,晚潮新涨,而我们的作者,不知什么缘故,却要在天将暮的时刻,坐船出行。古代船起航的时候,船工也就是水手都要擂鼓助威,以壮声色,这不就在一连串重沓、急促的鼓声中,作者乘坐的航船分波开浪,行驶在明镜一般的江面上。
“底事今年春涨小?去年曾与画桥平。” 令人奇怪的是,站在船头看风景的作者,多少风光过眼,忽略不计,却偏偏注意上了今年的“春涨”,所谓“春涨”,就是春天的涨水,比如积雪融化,比如绵绵春雨——而且他不是一般性的注意到,而是精准的看到,今年的“春涨”却要比去年小,因为去年它们曾与画桥持平的,今年自然远低于画桥,而作者闹不清个中缘由,是故以“底事”这一设问性的词汇领起了后两句诗。 解读到这里,这首诗也就结束了,有什么很特殊的内涵吗?没有;有什么很悠远的余韵吗?也没有。那么它的价值究竟体现在哪里呢?我个人以为,也许正体现在它的“无为而为”,作者不知何缘故有此一行,也许仅仅是坐船松散松散心情,因此行船当中,随便很普通的事情都可能引发他的极大兴趣,而他看到了,写下了,记入诗中,正可以体现天下万物莫不为诗材,有准备者随意点化,皆能使其散发韵味一二,纵不能成为经典,但忠实生活、写抒内心的目的却达到了,谁又能说这不是一首值得一读的小诗呢? 是为诗解。
此文《于园》已被收录于苏教版语文七年级下课本中,选自《陶庵梦忆》。编委选编此文时把“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删除了。
从写作意图看这篇短文重点是介绍于园磊石之奇及其建筑的幽远意境.赞颂了园林假山建造者高超的艺术造诣。无论是写用石块垒成两丈高的石坡,突出它的“以实奇”;还是写“奇峰绝壑”堆砌在后面厅堂旁的大池塘,突出它的“以空奇”;抑或是写形状像螺蛳回旋形贝壳盘旋而下的沟壑,突出它的“以幽阴深邃奇”。作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把重点放在写于园“奇在磊石”的特点。作者又由于园说到了瓜洲众多的园林亭榭,这些园林亭榭跟于园一样,是凭借巧夺天工的假山而闻名的,而假山是依据自然之山石而创作的。它“胎于石”,有了自然之山石为蓝图还不行,还要“磊石者”一双巧手才能使它成为现实。所以说“娠于磊石之手”。“磊石者”手再巧还不行,还要有主人的精心构思,主人精心构思了,假山就诞生了,就像孩子出生或男或女一样。这种假山或雄伟,或秀丽。这样就不仅写出了假山建筑的全过程,还赞颂了能工巧匠的一双手和园林主人的高超的艺术构思。删除掉“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后就无法表达出作者这一写作意图。
从行文连贯看删掉“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一句后,因为前一句是“瓜洲诸园亭,俱以假山显”,所以学生一致认为“至于园可无憾矣”应该这样读:“至/于园/可无憾矣”。理解为到于园就没有什么不满意了。其实,课文这一部分从于园介绍到瓜洲诸园亭,进而说明瓜洲诸园亭俱以假山闻名。假山“胎于石,娠于磊石人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紧随的 “至于园可无憾矣”是“至()于()”的省略形式。在文中就是“至之于园”。于:作介词,表处所。之:表示指代,具体内容为前面的假山。文句应译为:“把假山安置园林中就不会使人不满意了。而由于编委把“胎于石,娠于磊石之手,男女于琢磨搜剔之主人”删除掉而打乱了上下文的衔接,致使学生发生误解。
从语言特色本文语言是雅语、俗语兼用,十分传神,极有表现力。如“四围灌木蒙丛”中的“蒙丛”一词,就写出灌木丛生覆盖地面的状态。又如“一壑旋下如螺蛳缠”这一通俗的比喻,很形象地写磊石而成的沟壑盘旋而下的形状。而删除掉的一段文字是介绍假山建筑的过程的.使用极其通俗的市井语言,极形象地写出建筑假山的几个步骤,编者把如此通俗形象的语言删除掉又是为了哪一般呢?
这是一首豪气快意的小令,前两句先通过服饰、车马表明自己身居高位;接下来再正面抒发自己气吞山河的气势,以及辅佐帝王、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全曲写得气势非凡,一气贯通。
开篇两句呈现出一种华丽的贵胄之气和踌躇满志之态。“金鱼玉带罗襕扣”是从衣饰显示出其品阶,显然伯颜此时已身居高位,位列五候,甚是尊贵。他所佩戴的金鱼鱼符,所系的玉饰腰带,所穿衣服的扣子,无一不是达官贵人特有的佩饰,昭示着他们的门第身份和地位。
“皂盖朱幡列五候”,写的是其仪仗车饰,显示其位高权重。古代高官出行往往用黑色的车盖,红色的旗帜,即“皂盖朱幡”。元代并无裂地封侯之制,此处用“列五侯”来表明他身处高官显贵之列。
位高者权也重,对江山社稷自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写的就是这层意思。疆域虽大,河山虽壮,却全在俺笔尖掌握。有一种站在河山之巅,俯瞰中华大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豪气。将河山之重与笔尖之轻相提并论,有举重若轻的洒脱与优游感。
“得意秋,分破帝王忧”的结句将作者的志得意满和豪气干云演绎到极致。据说作此小令之时,伯颜已率师攻破建康,与其他两路元军会师临安,南宋幼主已降。此时,正是伯颜建功立业的得意之秋。此句实际上是作者自明心志,建功立业并非是要图谋个人荣华,而是要为帝王分忧,其胸怀天下,高瞻远瞩的气魄令人感佩,难怪他病卒后,谥“忠武”。
这首小令朴实、飘逸,有豪迈之气,其中“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之句颇有宏大气象。前几句极言其“武”,英武和事功兼备。后面一句点题,表明其“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