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葵花歌》是岑参七言歌行的代表作。岑参擅长七言歌行,他的歌行不用乐府旧题,而是自立新题,通过语句长短和押韵形式的灵活变换,使诗歌产生多样化的节奏和蓬勃动人的旋律。
诗歌的前四句“昨日一花开,今日一花开。今日花正好,昨日花已老。”通过夸张对比的方法,极言光阴流逝的快。一个“好”字和“老”字,突出了盛衰无常,光阴难再的亘古之理。
接下来,“始知人老不如花,可惜花落君莫扫。人生不得长少年,莫惜床头沽酒钱。“由花想到人,花开不能长久,人有限的少年时期更是匆匆易过。由此诗人发出感慨”请君有钱向酒家,君不见,蜀葵花。“
在诗人岑参生活的盛唐时期,种种社会矛盾已经显露出来,诗人有怀抱家国的抱负,但仕途失意,怀才不遇一直未获大用的他,对自己功业无成一直怀着无限的悲痛之情。因此有些诗,被罩上了浓浓的悲感。这首《蜀葵花歌》虽然节奏明快,旋律动人,但读完还是有一种淡淡的伤感。诗人对光阴难留的慨叹和自己在迅疾的光阴中不能有所成,只能以酒浇愁,借酒自勉。
虽然如此,但诗人并不气馁,也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希望,依旧可以看出他还是那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诗人。
这是一首久客异乡、缅怀故里的感怀诗。写于初来乍到之时,抒写久客伤老之情。
“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一开始,就紧扣题目,单刀直入,点明离家与回乡相距年岁之久、时间之遥,其中已蕴藏着很深的感慨。这感慨在同题第二首诗中即有明白的描写:“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山河依旧,人事消磨,将自然的永恒与人生的多变作了鲜明的对照。这里是明写,在“少小离家老大回”中是隐含,表现手法不同,艺术效果也不同。
第二句“乡音无改鬓毛衰”用的也是对比法,但不是自然与人生的对比,而是语言与鬓发的对比。语言习惯一经形成,虽经岁月磨砺也难以更改;美好青春难以永驻,童颜黑发转眼即可衰颓。“乡音无改”既是故乡在诗人身上打下的永远抹不掉的烙印,又是诗人亲近故乡儿童的媒介,所以弥足珍贵;“鬓毛衰”本是离乡数十年来宦游奔波的必然结果,幸而叶落归根,在白发飘萧的垂暮之年,终于返回朝思暮想的故乡,因而倍觉幸运。诗人这时的感情是悲喜交集,感慨与激动参半。
三四句从充满感慨的一幅自画像,转而为富于戏剧性的儿童笑问的场面。“笑问客从何处来”,在儿童,这只是淡淡的一问,言尽而意止;在诗人,却成了重重的一击,引出了他的无穷感慨,自己的老迈衰颓与反主为宾的悲哀,尽都包含在这看似平淡的一问中了。全诗就在这有问无答处悄然作结,而弦外之音却如空谷传响,哀婉备至,久久不绝。
就全诗来看,一二句尚属平平,三四句却似峰回路转,别有境界。后两句的妙处在于背面敷粉,了无痕迹:虽写哀情,却借欢乐场面表现;虽为写己,却从儿童一面翻出。而所写儿童问话的场面又极富于生活的情趣,即使读者不为诗人久客伤老之情所感染,也不能不被这一饶有趣味的生活场景所打动。
此诗运用了三种对比:通过少小离家与老大回乡的对比,以突出离开家乡时间之长;通过乡音难改与鬓毛易衰的对比,以突出人事变化速度之快;通过白发衰翁与天真儿童的对比,委婉含蓄地表现了诗人回乡欢愉之情和人世沧桑之感,并且将这两种迥不相同的感情水乳交融地凝合在一起。全诗采用白描手法,在自然朴素的语言中蕴藏着一片真挚深厚的感情。读之如饮醇醪,入口很淡,而后劲无穷。
第二首可看作是第一首的续篇。诗人到家以后,通过与亲朋的交谈得知家乡人事的种种变化,在叹息久客伤老之余,又不免发出人事无常的慨叹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相当于上一首的“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人之不厌其烦重复这同一意思,无非是因为一切感慨莫不是由于数十年背井离乡引起。所以下一句即顺势转出有关人事的议论。“近来人事半消磨”一句,看似抽象、客观,实则包含了许多深深触动诗人感情的具体内容,“访旧半为鬼”时发出的阵阵惊呼,因亲朋沉沦而引出的种种嗟叹,无不包孕其中。唯其不胜枚举,也就只好笼而统之地一笔带过了。
三四句笔墨荡开,诗人的目光从人事变化转到了对自然景物的描写上。镜湖,在今浙江绍兴会稽山的北麓,周围三百余里。贺知章的故居即在镜湖之旁。虽然阔别镜湖已有数十个年头,而在四围春色中镜湖的水波却一如既往。诗人独立镜湖之旁,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触自然涌上了他的心头,于是又写下了“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的诗句。诗人以“不改”反衬“半消磨”,以“惟有”进一步发挥“半消磨”之意,强调除湖波以外,昔日的人事几乎已经变化净尽了。从直抒的一二句转到写景兼议论的三四句,仿佛闲闲道来,不着边际,实则这是妙用反衬,正好从反面加强了所要抒写的感情,在湖波不改的衬映下,人事日非的感慨显得愈益深沉了。
还需注意的是诗中的“岁月多”、“近来”、“旧时”等表示时间的词语贯穿而下,使全诗笼罩在一种低回沉思、若不胜情的气氛之中。与第一首相比较,如果说诗人初进家门见到儿童时也曾感到过一丝置身于亲人之中的欣慰的话,那么,到他听了亲朋介绍以后,独立于波光粼粼的镜湖之旁时,无疑已变得愈来愈感伤了。
陆游说过:“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回乡偶书二首》之成功,归根结底在于诗作展现的是一片化境。诗的感情自然、逼真,语言声韵仿佛自肺腑自然流出,朴实无华,毫不雕琢,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被引入了诗的意境。像这样源于生活、发于心底的好诗,是十分难得的。
诗人以丰富的想像将诗与画有机地结合起来,诗与画互相补足,饶有生趣。这首诗写放纸鸢前的准备和纸鸢飞上天时的感想,没有直接铺叙放纸鸢的活动,那该是留给画面去交代了。诗人告诉读者,一群孩子使劲地搓呀搓,等放纸鸢的线搓得够长了,大家便兴致勃勃地来到郊外。然后读者可从画面看到,这是一个放纸鸢的好日子,风儿吹著,阳光照耀,孩子们不停地四处奔跑,把纸鸢送上天空。由这个画面,诗人兴起了感想:春风需要花多少气力,才能把纸鸢一个一个送上天去,任意翱翔;而长辈又需要花多少心血,才能把孩子一个一个培养成才,送上青云路呢?
诗的前半部著力於对小孩子放纸鸢前准备活动的描述。诗人并没有全面描绘各项准备活动,只是从其中的一个细节入手,写他们如何努力地编织纸鸢引线。连续三个「搓」字把小孩子们认真而急切的形态表露无遗。缺乏耐心的儿童对这样的单调而费力的劳动不觉乏味,可见他们对放纸鸢是多麼的期待。紧接 的「够」字,写出他们搓的引线一达到足够的长度,便立即停止工作,那种按捺不住的喜悦和跃跃欲试的心情跃然纸上,彷佛一个个立刻就要跳将起来,把自己的纸鸢放上天去。诗人对儿童急切期盼的心理,把握得十分准确而又刻画得细致入微。最后两句点明诗人思绪的飞扬,画面上的无忧无虑的儿童彷佛是他年少时的身影,他牵著纸鸢,怀著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沉浸在幸福里。不知何时起,严酷的现实击碎了他一个又一个梦想。如今已是垂暮之年,饱经人世沧桑,但他依然对未来存著希望。他深深祝福,但愿小孩子凭藉春风的助力,飞上青云。对纸鸢而言,「春风」是指把它带上天空的和风;对小孩子而言,那是指父母师长的栽培,可以「带」著小孩子上青云之端。全诗虚实相生,既有浓厚的现实生活的气息,又不乏想象世界的瑰丽色彩。
好的题画诗,有助於理解画的内涵;读者读诗品画,可充分发挥想像。这首诗是诗画相生的一个成功的典型例子。
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