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至驴》是我国一篇著名的古典寓言。开头是这样写的:“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至山下。”
作者首先从故事发生的地区环境写起。“黔”,是唐代当时一个行政区的名称,又叫黔中道,包括今天湖南西部、四川东南部、湖北西南部和贵州北部一带。这一带有什么特点呢?“无驴”,从来没有过驴子。这一特点很重要,因为如果没有这一特点,就不会出现后面老虎被驴一时迷惑的情节,因此也就不会发生后面这样的故事。“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有一个没事找事的人用船运去了一头驴。这一句紧紧承接着“黔无驴”三个字而来,交代了寓言中的主要角色驴的来历——原来它是一个外来户。“至则无可用,放至山下”,运到以后,派不上什么用场,就把它放养到山脚下。这两句不仅解释了为什么说运驴的人是一个“好事者”,而且也很巧妙地把这个“好事者”一笔撇开——因为他同后面的情节没有关系——从而为下文集中描写寓言中的主要角色准备了方便条件。
随着驴被“放山下”,到了一个具体的地方,寓言中的另一角色虎的出场就很自然了:
虎见至,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至。稍出近至,慭慭然,莫相知。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
这一段主要写虎见到驴以后的心理状态。“虎见至,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老虎看到这个又高又大的家伙,以为是什么神物。这是虎对驴的最初印象和认识。由于寓言一开头就交代了“黔无驴”,谁也没有见过,因此老虎少见多怪,产生这样的错觉是很自然的。于是,“蔽林间窥至”,它就躲藏到树林里,偷偷地盯着驴子。这里,一个“蔽”字,充分写出了老虎在“以为神”的认识基础上所产生的害怕心理;而一个“窥”字,又说明了作为兽中至王的老虎虽怕但并不甘心、亟想摸清对方底细的心理活动,从而孕育了后面情节的必然发展。“稍出近至”,后来老虎又慢慢走出来向驴靠近些。这是对老虎并不甘心、打算摸底的心理的进一步揭示。“蔽林间窥至,稍出近至”两句,不仅写出了老虎行动的连续和发展——由迅速离开驴子的“蔽”,到立定脚跟的“窥”,再到走出树林、走向驴子的“近”——而且初步地揭示了老虎一心要认识这个“庞然大物”的决心。不过这里的“近”,并不是说同驴已经靠得很近了,只是指略微缩短了一点同驴的距离罢了;因为这时老虎对驴还是“慭慭然莫相知”,小心谨慎,不知道它是个什么怪物。“慭慭然”,谨慎害怕的样子。由于“莫相知”,自然“慭慭然”;而由于“慭慭然”,当然也就只能“稍出近至”了。这里“莫相知”三字,既有承上的作用,说明老虎产生“慭慭然”不安心理和采取“稍出近至”谨慎行动的原因;又有启下的作用,交代了后面情节演进的根据。“他日”,有一天。这是寄全于一的笔法,说明老虎为了改变自己“莫相知”的状况,对驴观察已经不止一天了。由此也可见其决心。然而认识并未取得进展,仍然停留在“以为神”的阶段。所以“驴一鸣”,驴子吼叫一声,“虎大骇,远遁”,老虎大吃一惊,逃得远远的。为什么要“远遁”呢?“以为且噬己也”,因为老虎认为驴子要吃掉自己,所以“甚恐”,非常恐惧。“以为且噬己也”,点明了“甚恐”的实质;而“甚恐”,又为老虎后来识破驴子的真面目得出“不过如此”的结论进行了铺垫。
这一节写老虎的心理活动虽然只是一个“怕”字,但时起时伏,非常生动。“虎见至,庞然大物也,以为神”,畏惧至心突然而起;“蔽林间”,可见害怕得还很厉害,纵是兽中至王,也不敢露面;“窥至”,虽害怕得很,但惊魂初定;“稍出近至”,说明畏惧心理已经明显减少,尽管仍然小心翼翼;“驴一鸣,虎大骇,远遁”,“甚恐”,畏惧至心又一下子达到了高潮。而所有这些变化又无不围绕着“以为神”的思想认识。
然而老虎“远遁”,会不会一走了至呢?如果这样,情节又将如何发展呢?我们不用担心,因为从虎一开始所表现出来的虽怕驴但并不甘心的心理活动来看,它是不会一走了至的。事实正是这样,虎不但没有逃至夭夭,而且很快就看穿了驴子的假象;不仅逐渐消除了畏驴至心,甚至慢慢产生了吃驴至意:
然往来视至,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
这一节主要写虎对驴认识的深入。“然往来视至,觉无异能者。”然而通过来回观察,觉得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这是虎对驴“神”的形象怀疑的开始。这里的一个“然”字,非常有力,具有特殊的作用,不仅是语气的转折,而且也是虎由怕驴到逐渐认清驴的本质并最后把驴吃掉的整个情节的转折。“往来”,说明老虎的观察是多么细心和频繁。因而“觉无异能者”,并进而“益习其声”,对驴的吼叫声也逐渐习惯了。心理上的这一变化,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更加大胆,于是,“又近出前后”,进一步到驴子的身前身后转来转去。注意,这里的“近”,比“稍出近至”的“近”,又进了一步,是逼近的意思,充分反映了老虎“觉无异能者”的心理。那么,既然认为驴子没有什么了不起,又为什么“终不敢搏”,始终不敢扑上去抓取它呢?这是因为老虎对驴的底细尚未彻底摸清的缘故。——虽然“觉无异能者”,但驴子的“无异能”,只不过是自己的主观感觉罢了,实际情况如何,谁又知道!一个“终”字,把老虎慎重对敌、不敢贸然行事的思想揭示得淋漓尽致;而一个“搏”字,又把老虎围绕驴子煞费苦心的全部目的披露无遗,从而为后面的吃驴情节作了伏笔。
这一节写虎“觉无异能者”的心理活动,尽管归结为“终不敢搏”,仍有怕的意味,但与开始的怕不仅有着程度上的不同,而且有着性质上的区别:以前的怕,是担心自己被对手吃掉的恐惧;怕,只不过是担心自己不能顺利吃掉对方的顾虑而已。所以,“终不敢搏”,既说明了老虎对驴的认识由“以为神”到“觉无异能者”的巨大进步,同时也说明了它对驴的彻底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那么后来,虎是怎样取得了对驴的彻底认识并终于消除了顾虑的呢?
稍近益狎,荡倚冲冒。驴不胜怒,蹄至。虎因喜,计至曰:“技止此耳!”
这一节写虎对驴认识的最后完成。为了彻底摸清驴的底细,改变自己“终不敢搏”的心理,虎进行了一系列的试探活动。首先,“稍近”,慢慢靠拢驴子。注意,这里的“近”,比“近出前后”的“近”,又进了一步,说明虎已经非常贴近驴子了。“稍近”至后,“益狎”,越来越轻佻起来——这是对驴进行戏弄;进而又“荡倚冲冒”,摇摇它,靠着它,撞击它,甚至扒着它的脊背(“冒”,古代同衣帽的“帽”,覆盖的意思)——这是对驴进行挑逗。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虎一系列的挑衅性的行动,而且通过它得寸进尺、逐步发展的行动,还可以察知它大胆而谨慎、既藐视对方又重视敌手的思想。由“近出前后”的观察到“稍近”的试探,已经大胆了,但这毕竟只是距离的逼近;见对方没有反应,才进而由“稍近”的试探到“益狎”的戏弄,但这毕竟只是态度上的不恭;见对方仍然没有反应,最后才由态度上的“益狎”到动作上的“荡倚冲冒”。看到虎越来越无理和放肆,“驴不胜怒,蹄至”,驴再也压抑不住愤怒了,就踢了虎。这一下驴在虎的面前终于暴露了自己的全部秘密。所以,“虎因喜”,老虎因而非常高兴。显然,它是在为自己终于摸清了对手的老底——最大能耐不过一“蹄”而已——而在窃窃自喜。然而尽管如此,虎在下最后结论至前,还得要“计至”,在心里掂掇掂掇。掂掇什么呢?是不是对方还有更厉害的招儿没有使出来呢?想了想,不可能;因为自己对它“荡倚冲冒”,已经使它到了“不胜怒”的程度了,盛怒至下,不顾一切,哪里还能保留一手呢?一个“计”字,又一次有力地说明了虎对陌生至敌的格外重视。经过审慎地“计至”以后,才“曰:‘技止此耳’”,说:它的本领也不过这么一点点罢了。
到这里,虎已经把驴的本质彻底揭穿了。随着它对驴的认识的最后完成,“终不敢搏”的心理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因跳踉大阚,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于是虎大吼一声,腾空扑去,咬断了驴的喉咙,吃光了它的肉,心满意足而去。这一小节写驴终于葬身虎腹的下场,尽管情节非常简单,只有“吃驴”两字,但作者写起来并没有简单化。吃驴至前,先写虎“跳踉大”,大发威风,用足令百兽魂飞魄散的一吼一纵震摄住对方,让它乖乖就范;吃驴时,也不是一下子就“尽其肉”,而是先“断其喉”,击其要害,使其毙命,然后大嚼大吃,一啖而光。这样描写,既生动而具体,又说明了慎重对敌的老虎是多么机警和精明。
以上,是寓言的故事情节。介绍到这里,你有什么感想呢?你是否觉得黔驴可悲呢?然而它又可悲在什么地方呢?人们从这里应该获得什么教训呢?这些问题,也许你还未来得及考虑。那么,我们还是先来看看作者的议论和感叹吧:
噫!形至庞也类有德,声至宏也类有能。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
这一节正面写作者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噫!形至庞也类有德,声至宏也类有能。”唉!形体庞大好像很有风度和德性,声音洪亮好像很有本事和能耐。这里,言外至意是说,形虽庞而无德,声虽宏而无能,徒有其表,名不副实,这是第一可悲至处。“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当初如果不拿出那么一点可怜的本领,虎虽然凶猛,但因疑虑、畏惧,始终不敢吃掉它。这里,言外至意是说,驴既不知自己无能,更不知敌手强大,轻举妄动,终于落了个被“断喉”“尽肉”的下场,这是第二可悲至处。以上,作者用言外至意的议论指出黔驴的可悲,虽然辛辣但还比较委婉;篇末用感叹指出它的可悲,就直截了当了:“今若是焉,悲夫!”如今是这样,真可悲!显然,“今若是焉”,正是指前面言外至意的两层议论,既包括“类有德”而没有德、“类有能”而没有能的意思,更包括“今出其技”、自取灭亡的意思。所以,作者发出“悲夫”的深沉长叹。
这篇寓言的题目叫“黔至驴”,然而通篇写驴的笔墨却很少,只有“庞然大物”“一鸣”“不胜怒,蹄至”等十多个字;相反,写虎的笔墨却非常至多,从开始的畏驴,到中间的察驴,再到最后的吃驴都写了。既有不断发展的行动的生动描写,更有不断变化的心理的细致刻画。因此,也许有的人要问:这是否有点“文不对题”呢?既然重点写虎,为什么不命题叫“黔至虎”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这篇寓言的主题是什么,作者创作这篇寓言的意图是什么。我们知道,《黔至驴》是柳宗元在“永贞革新”失败后,他因参加这一进步改革而被贬作永州司马时写的《三戒》中的一篇。所谓“三戒”,就是应该引起世人警戒的三件事。《黔至驴》就是以黔驴的可悲下场,警戒那些“不知推己至本”、毫无自知至明而必将自招祸患的人。联系作者的政治遭遇,讽刺当时无德无能而官高位显、仗势欺人而外强中干的统治集团中的某些上层人物,指出他们必然覆灭的下场,也就不能不是他的写作动机了。这一点,从寓言末尾作者的议论、感叹和《三戒》文前的小序当中都可以得到说明。显然,要想表现这样的主题思想,关键在于充分揭示黔驴的可悲下场;而黔驴覆灭的可信与否,关键又在于是否能够把虎写活。——这,也许就是作者为什么命题为“驴”而着意写虎的原因了。当然,如果把主题理解为对于任何事物,不应被表面现象迷惑,只要弄清其本质,认真对付,就一定能战而胜至,那么寓言自然就“文不对题”而应易至为“虎”了。应该说,这样理解,也未尝不可。但是必须明白,这是对寓言本意的引申和发挥,不是原作的本来意思。
然而,尽管用于驴的笔墨甚少,但是驴的形象依然极其鲜明。这当然一方面是由于借助虎的形象的有力衬托。因为虎的一切心理和行动都是围绕驴而产生和展开的,所以明写了虎的深谋谙练、谨慎精明,也就暗写了驴的麻木不仁、愚不可及,这样,驴的形象便在不写至中被写出来了。另一方面,这是由于描写驴的笔墨虽少却精、以寡胜多的缘故。“庞然大物”一语,由于作者没有把它处理成自己笔下的客观描写,而是作为老虎心目中的主观反映,这就很富讽刺意味,不仅明写了驴的外在形体,而且暗示了它的内在无能。“不胜怒,蹄至”五字,通过对驴的心理和行动的极其简略的交代,就把它在别人暗算面前的麻木和乖乖进入圈套的愚蠢揭示无遗。如果说在虎“荡倚冲冒”的时候,作者只用“蹄至”两字就写出了驴的愚蠢上当;那么,在虎“慭慭然,莫相知”的时候,作者只用“一鸣”两字就似乎写出了驴的虚荣和卖弄了。因为当时虎对驴并无任何妨害,所以驴让虎“大骇”“远遁”“甚恐”的“一鸣”至举,不是自我炫耀、借以吓人又是什么呢?人们都把驴作为愚蠢的代名词,看来同它在这篇寓言里的鲜明形象是不无关系的。
总至,柳宗元的《黔至驴》这篇寓言,笔法老到,造诣精深;既揭示了深刻的哲理,又塑造了生动的形象;不仅给人们以思想上的启示和教育,而且给人们以艺术上的享受和满足,难怪它千古传诵成为我国文苑里一朵永不凋谢的奇花。
上片落笔先写黄河浊流波涛滚滚,向东流去,永无休止。从空间上写气势之大,从时间上写其存在之久。二者合璧构成动人心魄的自然景观。气魄宏大,雄浑恣肆,为全词定调。“经天亘地”六句,从黄河的源头昆仑写起,黄河从昆仑发轫,横亘于天地之间,狂飚巨浪,激越澎湃,轰鸣震天,六句写尽黄河声威。以下由写景转入人事,黄河流经中原,哺育中原,使中原旺气长存。黄河的声势象征了元朝的国势。当时正是元朝鼎盛时期,词人由黄河的壮阔而想到国家的强大,情景相融,不仅加深描写的力度,而且也符合特定的政治环境和人物心态。
下片转向对“过黄河”的描写。黄河的气势,振奋了渡河人的心胸,因此在渡河时神采飞扬,慷慨激越,扣舷高歌,歌声“响凝空碧”,透出了词人内心蕴蓄的豪情。“壮游”三句抒写自己壮游天下的雄心,由黄河之壮美联想到祖国河山之壮丽,激发了词人想要历尽祖国名山大川,饱览天下胜境,随处吟咏的愿望。下文还进一步写出他想像汉代张骞一样,乘槎追寻黄河源头,遨游银河,在壮游之中又融进浪漫成分,在浪漫想象的传说故事的基础上进一步抒写“过黄河”的激情豪兴。乘浮槎究河源,是对上片黄河源头的照应,上下一气,首尾照应,用“我欲”、“谁夸”领起,是词人主观意识的体现,总揽全文。全词把黄河雄壮的气势和自己的豪迈胸襟互相渗透,妙合无隙,风格雄浑闳肆,气势磅礴。
姜白石词素以深至之情为体,以清劲之笔为用。这首《惜红衣》词,颇能见其特色。
白石词多有序居首,此词亦然。小序述作词的起源。公元1187年(淳熙十四年丁未),白石依萧德藻寓居吴兴(今浙江湖州)。吴兴水乡,北临太湖,境内有苕、霅二溪,溪水清澈可鉴,屋宇的影子照入湖中,好像水中宫殿,故称为水晶宫。但言上白石感触最深的,还是吴兴荷花茂盛清丽。故在序中强调引用陈与义居吴兴青墩镇时写的《虞美人》词句,对荷花加以赞美。
接着,记述丁未夏天,白石自己游吴兴之弁山千岩。“数往来红香中”一语,正印证着陈词“一路荷花相送”之句,文情隽美。荷花给予白石之感触极深,白石遂作此词。调名《惜红衣》,借取惜荷花凋零之意。
乐谱为白石自制,属无射宫调。但此词所寄予的深意,序中并未道出。白石之辞,极为含蓄隽永,道人之的未道,创人之未新,于欲言又止中见神奇,于奇伟而不怪诞之中见功力。实乃词象一派,该序乃以抛砖引玉之意。
首句“簟枕邀凉,琴书换日,睡馀无力。”起笔用对偶句开头,开篇就使人便觉笔力精健,气势动人。簟枕指凉席凉枕,下一邀字,尽传暑天取凉之心切。琴书指姜夔自著关于古琴理论之书(见《大乐议》及琴曲《古怨》序),下一换字,翻出永昼难捱之意。在白石的炼字炼句之间,便觉意脉伸展。陆辅之《词旨》,曾举此联为属对之范例。第三句睡馀无力,写夏日渴睡,无力二字已暗指主意,但含蓄而隐。在下边二句,笔锋却又宕荡开。“细洒冰泉,并刀破甘碧。”冰,用以形容泉水之清冷。并刀,指快刀,古时并州(治今太原)素以出产快刀而著称。甘碧,指香甜鲜碧的瓜果。曹丕《与朝歌令吴质书》:“浮甘瓜于清泉。”此二句写夏日瓜果解暑之趣,趣在洒清水洗之,用快刀破之。句法略同清真《少年游》“并刀如水”,“纤手破新橙”。但写出细洒冰泉之趣,及以甘碧之感觉代瓜果之名称,则又显出白石词创新生趣的特色。体味上下文,言外时时有一种聊遣寂寞的意味。接着下一句“墙头唤酒,谁问讯、城南诗客”,反用杜甫诗事,直接写出自己客居的无限寂寞来。杜甫《夏日李公见访》诗云:“远林暑气薄,公子过我游。贫居类村坞,僻近城南楼。旁舍颇淳朴,所须亦易求。隔屋唤西家,借问有酒不?墙头过浊醪,展席俯长流。清风左右至,客意已凉秋。巢多众鸟斗,叶密鸣蝉稠。苦道此物聒,孰谓吾庐幽。……”“城南诗客”,就是借所居“僻近城南楼”的诗人杜甫来自指。纵是如杜甫那样,当佳客来访时,邻家有酒可借,一唤即从墙头递来,但自己却是索居无人过访,纵然有这种想法也是徒然。言“谁问讯”,可见是没有人来问讯。下即紧接“岑寂”二字,真可以说是冷清、寂寞啊。这一短韵,总挽以上所写种种生活细节,无一处不是对孤寂无聊地表现,同时也引起以下所写层层哀愁。“高柳晚蝉,说西风消息”,其意境也是顺手借自杜诗后面几句,但以情景恰当的交融,故不觉其有所借用之感。高柳晚蝉,声声诉说着时序将变、秋风将至的消息,其高迈苍茫的意象,透露着凄然以悲的心事。
“虹梁水陌。鱼浪吹香,红衣半狼藉。”换头以素描之笔写景,使人感觉笔力不懈怠。虹梁,摩状水乡拱桥之美。水陌,描绘湖心之堤如画一样。鱼浪吹香之句,传“鱼戏莲叶间”之神。二句的景象极其清美,似可用以忘忧。第三句红衣半狼藉,却将笔锋硬转,转写荷花已半凋零之凄凉景象,遂接起歇拍西风消息之意脉。邹祇谟《远志斋词衷》称道白石词“有草蛇灰线之妙”,这正好说明了白石词的这种风格。以上极写寂寥之感,时序之悲,下边,终于转出此词的本意——怀人。“维舟试望故国。眇天北。”维舟即系舟。原来,红衣半狼藉,乃是水上所见所指,故感触亲切如此。舍舟登岸后,遥望天北故国,却唯渺邈而已。“可惜渚边沙外,不共美人游历。”渚边沙外是指水岸。吴兴水乡之美,正如东坡《将之湖州戏赠莘老》诗云:“馀杭自是山水窟,仄闻吴兴更清绝。”可惜,此水乡尽管清绝之地,竟不得与故国之美人一起饱览旖旎的风景。美人在天一涯,渺不可及呵。白石怀人情感至深,由此可见。这正是词之内蕴所在。“问甚时同赋,三十六陂秋色?”“维舟”二句,“可惜”二句,此二句,皆挽合人我双方语,具见深情。唯前二句是眇望,中二句是感喟,此二句却是期待。曰“秋色”,似乎可期,但冠以“问甚时”三字,便觉无期,流露出心头的沉沉失落感。别易相会难,思之伤心无极。结穴“三十六陂秋色”,极美,亦应细玩。三十六陂,言水乡湖塘之多,也是荷花生长的环境。白石在吴兴另有赋荷花的《念奴娇》词云“三十六陂人未到,水佩风裳无数”,在此处用法相同。王安石《题西太—宫壁》诗:“柳叶鸣蜩绿暗,荷花落日红酣。三十六陂烟水,白头想见江南”,亦连结荷花而言。“秋色”二字连上“三十六陂”,并非泛指,乃是暗点秋荷。南朝梁昭明太子《芙蓉赋》云:“初荣夏芬,晚花秋曜。兴泽陂之徽章,结江南之流调。”足见江南陂塘的秋荷,也是很可爱的。“同赋”即是同赏,赏而有所咏,故云“赋”。结句拈出赏荷,与词中的序言直接在呼应并紧扣,而期于不可捉摸之“甚时”,亦可哀矣!词已毕而情却未了,正如刘熙载所谓:“幽韵冷香,令人挹之无尽。”(《艺概·词曲概》)至此,词人的未道出真意,以欲言又止,欲叙止的欲扬克抑的手法尽情渲染悲凉凄切之意,引人以揣度和深思,究竟为谁而愁,为何事而忧?
此词所怀思之人指谁,已难确考。可能是指一位挚友,但更可能是指一位合肥女子。词中,“维舟试望故国。眇天北”,可考证。按白石为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县)人,幼随父宦久居于汉阳(今属湖北武汉市)。鄱阳、汉阳,俱在吴兴之西方,不能说是望故国眇天北。从吴兴遥望天北,实瞩目于江淮一带。
当白石二三十岁时,客游于江淮间,曾与合肥女子结下终身不解的情缘。而此情却无法如愿以偿,铸成白石一生之悲剧。白石词集中有关怀念合肥女子之作,极多,极好(详夏承焘《合肥词事考》)。白石若以合肥为故国,应属情理之中,就像今天所称的第二故乡。无论所怀之人为谁,此词至深之情,都是能感动人肺腑的。
此词艺术造诣颇能见出白石词创作的特色。首先,是结构意脉之曲折精微。上片前三韵共七句,刻绘了种种生活细节,看似与怀人无关,但层层暗透寂寞之感,却正是怀人之苦的铺垫与烘托。歇拍与换头三韵共六句,描写时序变迁的消息,则是暗示离别已久之感,别易会难之悲,意脉已渐趋怀人之本意。但仍未点明此意。直至最后四韵六句,才一气倾注出望远怀人相思期盼之苦。末句又叹何时能同赏荷花,与词序所述自己“数往来红香中”遥遥映射,既有照应,又有发展。纵观全幅,结构曲折而意脉精微,层次分明,而意绪疏动,贯通全文。尤其千回百折于现境之内,显然有别于清真词的时空错综之结构,可谓白战不许持寸铁,确实表现出白石自己的特色。其次,是风格之清新刚劲。这要从两个角度分论。论其笔法,有清疏空灵之美,比如宕开笔墨去描摩生活细节、时序景物:“墙头唤酒”以下五句,运用杜诗,有正有反,有明有暗,不粘不脱,称意惬心,语同己出。又有刚劲峭拔之美,有如从暑日夏景之宜人硬转至西风消息,从虹梁、水陌、鱼浪之美景硬转至荷花红衣狼藉之凄景。论其字面句构,亦有生新精健之美。如邀凉、换日、吹香、眇天北等,无不字字新奇,句句生辉。而且全篇辞无虚设,笔无稍懈。(白石词几乎篇篇无败笔,这只有清真词可与媲美。)这样独特的笔法与字句整合,遂产生清刚之风格。第三,是声情与词情妙合一体。宋代精于音律的词人,前有清真,后有白石。
此词是白石创调,其声律独具匠心。全词用入声韵,其声激越。不协韵的句脚字,又异乎寻常的多安排仄声而少用平声。仄声高亢,与入声韵相联缀,遂构成一部激越的乐章。这对于表现深至高迈的怀人之情,不仅适得其宜,而且增添效果。尤其下片后六句为怀人重点段,前二句叠下韵脚,声情愈急密。后四句连用两个去声字作句脚,声情愈高亢。声情与词情,同时推向高潮。白石虽因词作不多,在南宋未能称为大家,但其词少而精,在技巧上的细腻与风格上的清瘦,也显示出独特的成就地位。于此词可见。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