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硕鼠》全诗三章,意思相同。三章都以“硕鼠硕鼠”开头,直呼奴隶主剥削阶级为贪婪可憎的大老鼠、肥老鼠,并以命令的语气发出警告:“无食我黍(麦、苗)!”老鼠形象丑陋又狡黠,性喜窃食,借来比拟贪婪的剥削者十分恰当,也表现诗人对其愤恨之情。三四句进一步揭露剥削者贪得无厌而寡恩:“三岁贯女,莫我肯顾(德、劳)。”诗中以“汝”、“我”对照:“我”多年养活“汝”,“汝”却不肯给“我”照顾,给予恩惠,甚至连一点安慰也没有,从中揭示了“汝”、“我”关系的对立。这里所说的“汝”、“我”,都不是单个的人,应扩大为“你们”、“我们”,所代表的是一个群体或一个阶层,提出的是谁养活谁的大问题。后四句更以雷霆万钧之力喊出了他们的心声:“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诗人既认识到“汝我”关系的对立,便公开宣布“逝将去女”,决计采取反抗,不再养活“汝”。一个“逝”字表现了诗人决断的态度和坚定决心。尽管他们要寻找的安居乐业、不受剥削的人间乐土,只是一种幻想,现实社会中是不存在的,但却代表着他们美好的生活憧憬,也是他们在长期生活和斗争中所产生的社会理想,更标志着他们新的觉醒。正是这一美好的生活理想,启发和鼓舞着后世劳动人民为挣脱压迫和剥削不断斗争。
这首诗纯用比体,《诗经》中此类诗连同此篇只有三首,另外两首是《周南·螽斯》、《豳风·鸱鸮》。这三首的共同特点就是以物拟人,但此篇稍有不同。另两篇可以看作寓言诗,通篇比喻,寓意全在咏物中。此篇以硕鼠喻剥削者虽与以鸱鸮喻恶人相同,但《鸱鸮》中后半仍以鸟控诉鸱鸮展开,寓意包含在整体形象中,理解易生分歧;而此篇后半则是人控诉鼠,寓意较直,喻体与喻指基本是一对一的对应关系,《诗序》认为老鼠“贪而畏人”,重敛者“蚕食于民……若大鼠也”,对寓意的理解与两千年后的今人非常相近,其理就在此。
这首诗写一位农民在雨天半夜就辛劳耕作的情形。诗的开头写久旱逢甘霖,夜里下了一场大雨。“雨足”一句,是说雨水很多,就连高处的田地也积了许多水,而成为一片水白色。作者用“足”、“白”二字,既突出强调了雨水之多,又暗示了农夫耕田将会倍加艰难和辛劳,为下文作了铺垫。“披蓑半夜耕”一句,乍看之下,让人想到不合情理。哪里有农夫披着蓑衣半夜里耕地的呢?但细细品来,此句却是蕴意深含。可能是由于雨水过多,农夫们耽误了播种的时间,泥水里,又是冒着雨,耕田的吃力是可想而知的。
后两句用“力俱尽”与“殊未明”作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农民早出晚归、不知疲倦的辛苦劳动生活。虽然“人牛力俱尽弦,但劳动的时间还很长,天亮之前和天亮之后农民将如何坚持下去,这是留给读者想象的内容了。这首小诗十分通俗,明白如话,虽然是反映农民辛苦的,但它是通过耕作情形的具体而又细致的描驽来表现的,它取的是一位农民最平常的一个劳动镜头。风雨里,半夜就去耕作,像牛一样出力,全诗语言清新明快,形象地揭示了在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动乱年代,地方水利失修,农民靠“天”吃饭的这一事实,也是封建社会里的中国农民的劳动生活写照。
这首诗纯用白描,立意新颖,语言通俗流畅,仅短短二十个字,就准确地描绘了农夫披蓑夜耕的情景,表达了诗人对农夫苦难生活的满腔同情,具有一定的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