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秦楼”,《词谱》:“调见《乐府雅词》李甲作,其词中有‘曾过秦楼’句,取以为名。”双调,一百十一字。前片十二句,四仄韵;后片十一句,四仄韵。
“芙蓉”,荷花的别称。
“藻国”三句,述荷叶的神韵。“藻国”,荷生水中,故云藻国。“曲”,酒曲也。发酵时酒曲呈黄绿色。这里借喻叶色。此言田田荷叶覆盖水面,迷迷蒙蒙无际无涯。黄绿色的荷叶倒映在清澈的水中,使水叶一色,浑然难分。清晨远望水面荷叶,好象包裹在又白又蓝的烟雾之中。“香笼”三句,述荷花的色、香、形。“腻涨红波”。一句脱胎于杜牧《阿房宫赋》中:“渭流涨腻,弃脂水也”。此言荷花的香气似麝香般的散溢四周,红艳艳的花色把水波也染成了胭脂红,水面平静如镜,荷花亭亭玉立在水中,恰似临镜梳洗的绝色佳人,高洁典雅,人见人爱。然而因自愧不如,就会爱极生妒也。“湘女”三句。“湘”,湖南省的简称,湖南又称芙蓉国。故以湘女借代荷花。毛泽东有“芙蓉国里尽朝晖”诗句,可参照之。此言荷花又好像湘水女神从水上飘然而来,她身上的饰物(即荷的茎、叶、莲蓬等物)虽多,却只见其形动而不闻其声起。她专注独立水面的神态,又好像要向什么人倾诉心曲一样。“愬”,通诉,即告诉、倾诉。“又江空”三句,叙夜色中的荷花。言静夜中月儿西坠,水面更显空旷。朦胧中玉立在水面上的荷花化作了凌波去来的仙女,又好像一对对翩翩起舞的五彩鸳鸯。上片将荷的叶、花、茎、色、香、形一一描述,给人以完整的印象。
“还暗忆”三句,承上述莲蓬、莲子。“菂”,即是莲子。一“忆”字,领起下片。词人回忆以前有一次曾荡桨在荷淀中,钿合般的莲蓬可以用船桨勾到,同船的佳人用玉臂采下了鲜嫩的莲蓬,荷梗的茎丝欲断还连。莲子芯极苦,由“苦”味,联想到荷的孤芳清高的气质,更使人怜惜不已。“玲珑”三句,续写莲蓬及藕根。言翠绿色的莲蓬外形玲珑透剔,里面就像座座小屋居住着颗颗莲子。切成冰绡般薄的藕片,连着缠绵不绝的藕丝。似乎这藕丝能将这一片鲜艳美丽的荷淀永远拴住。词人以其丰富的想象力,赋于无知的荷花以通灵的人性,故有此深厚的感情也。“生怕”三句,替荷花的身后设想。一“怕”字,直管到底,明设想之意。词人说:我恐怕到那残蝉哀鸣的深秋降临之时,水中的荷花将变得凋零不堪,惟见枯叶残梗上流淌着泪珠似的露珠,老景凄凉啊!“能西风”两句作结,以景寓意。末句“羞趁东风嫁与”,反用李贺诗“嫁与东风不须媒”句意。言荷花宁可遭受西风的摧残,凋零衰败,也不愿意伴着春风去与百花争妍斗艳。这里词人以花设喻,盛赞那些孤芳自重,却不愿随波逐流去献媚权贵的文人。全词紧扣题目,从各个方面为读者描述了荷的整体形态及其清高气质,给读者无穷回味。
诗首联用《世说新语》中过江诸人的典故,说自己今天再也没想到会和当年过江诸人一样,作楚囚相对,为国家沦丧而伤心,但对挽救国家命运却拿不出什么办法来。诗既表现自己对现状及前景的哀怨愤慨,也因己及人,感叹朝中大臣也都个个束手无策。诗用“真成”、“遂无”加重语气,流露出极大的无奈。
次联由国事的伤感转到自己的处境,在格调上与前保持一致。诗用了两个比喻,一说自己像盘旋绕枝的乌鹊,用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句意,写自己颠沛流离,无处栖托,表示惆怅与不平。一说自己像不会筑巢的鸟儿,用鸠不会营巢的典故,自叹无能,没法为自己谋个安乐窝,对中原沦陷后,由于自己不善逢迎,没人援引,从而生活困难表示不满。两句都用鸟的典故,为诗家忌讳,但曾几因为用得很活,密切自己“寓居吴兴”的感受,所以没有粗疏谫劣之病。
第三联直承首联,写忧国之情。过江诸人对泣新亭,叹神州陆沉,是往事,也是眼前的实事。第一联写了无力挽回国家倾覆的命运,这联直写国家沦亡后的状况。如今江北江南,音讯断绝,成了两个世界,眼前的秋风秋雨,是何等的凄清,自己又怎能长久淹留这里呢?秋风秋雨,既可看作实事,表现自己悲秋的愁闷,也可看作国家的象征,这番萧杀的状况,正同眼前国家面临的局势,怎能不使人忧虑万分、感慨系之呢?这一联格调轻快,在流动婉转中包含沉重的感伤。这样造语,显得情深意长,是曾几诗的特长,也是他最喜欢用的句型,如他在《发宜兴》的第三联也这样写:“观山观水都废食,听风听雨不妨眠。”直接学黄庭坚名句“春风春雨花经眼,江北江南水拍天”(《次元明韵寄子由》)。由此可见曾几对江西诗派的继承关系。
尾联宕开一层。国事如此,家事如此,自己又漂泊落魄如此,诗人不由得徘徊低迷,心怀郁郁。想要依靠某个有权势的人,如王粲投靠刘表一样,获得暂时的安定,也是梦想,他放眼遥天,只见到夕阳西下,孤云飘浮,不觉油然而生愁意。“落日孤云”在这里是写景,也是诗人的自我写照,他感到自己正像黄昏中飘浮的一朵云彩,不知何处是归宿。这样一结语意双关,余情不尽。
王寂,善写情词,善写他人故事。该词即隐括杜牧故事而成。
与杜牧原诗《遣怀》:“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相比,此词全篇含有杜牧故事,又有杜牧诗意。杜牧用绝句,句式整齐,音节浏亮,表现的意绪略显轻微,其妙于比兴,但只提供了一个大的情境。而此词则用长短句,参差交错,富有乐感,更显哀感顽艳,凄恻动人,且情感更深内容更详,“眼约心同”更为此词画龙点睛,神、情、意顿时毕现。
上片,“十年尘土湖州梦,依旧相逢”“湖州梦”似仿杜牧“十年一觉扬州梦”之句。作者把“一觉”换成“尘土”更显含蓄朦胧。回首十年人生路,重返湖州,但见尘土满衣襟,难喜相逢。”眼约心同,空有灵犀一点通。“后一句中化用李商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而词意顿改。李诗言虽相隔两地,但情感相通,此则近在咫尺,却不能相亲相爱,一个“空”字表达了多少惆怅,多少怨恨。句中前日“依旧”,继言“空有”,对比转折,准确而强烈地传达了那种沉重的失落感,那种对时乖命蹇、阴差阳错的诅咒和无可奈何的情绪,好像一下子从情感的波峰跌到浪谷,从美好的梦幻跌落到无情的现实中来,一种沉重的失落感顿上心头。
下片“寻春自恨来何暮,春事成空。”感慨命运无情,时光空度,只留下一种深深的怨愤。“懊恼东风,绿尽疏阴落尽红。”“东风”、“落红”句,遗憾之气十足,意味悠远弥永。重情的人,偏有坎坷的爱情经历,情到深处,让人倍尝辛苦,十年之愁,凝铸了佳篇。作者直接化用杜牧诗句,更是表达作者对“绿尽疏阴落尽红”的无奈,只能懊恼东风的无情。
在这首词中,作者写男女情事,不是像前代词人那样,咏离别,寄相思,而是选择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境,写由重逢带来的感伤。久别重逢,理应使人惊喜欢欣,可是这首词所写的却是一种令人痛苦难堪的重逢。经历了长期的相思之苦以后,满怀着美好的憧憬而来,却因相逢而撕碎了霓虹般的梦影。旧情虽在,人事已非,咫尺相对,只能眉目含情而已。这种情境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艺术冲击力。
作者引用杜牧诗事,遣词用意似有同感。字里行间既述说杜牧往事,又寄托了自身无限情感。这首词写久别(十年)重逢,不见些许欢欢,满是一种痛苦伤怀之情。
大丈夫言而有信,一言九鼎。现代人早就认识到,信用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原则,他们将狡狤视为人的恶习之一。本文正说明这个道理。
确实,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不得不使自己与社会兼容,而这纷纭复杂的社会包含了各种人与人的关系,依靠种种社会规范来维系这些关系,使社会得到正常的健康发展。如果都像鲁君那样言而无信,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成为正常的有秩序的社会,人与之间就除了互相欺骗以外,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做人须讲信用,无论统治者或被统治者,都应明白这个道理,朝令夕改乃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尔虞我诈是人际关系淡漠的结果。但愿这种状况不复存在。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