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情景交融的抒情诗,着意描写清溪水色的清澈,寄托诗人喜清厌浊的情怀。
“清溪清我心”,诗人一开始就描写了自己的直接感受。李白一生游览过很多名山秀川,独有清溪的水色给他以“清我心”的感受,这就是清溪水色的特异之处。
开篇就赋予客观景物主观化特性。接着,诗人又以衬托手法突出地表现清溪水色的清澈。新安江源出徽州,流入浙江,向来以水清著称。南朝梁沈约就曾写过一首题为《新安江水至清浅深见底贻京邑游好》的诗:“洞彻随深浅,皎镜无冬春。千仞写乔树,百丈见游鳞。”新安江的水是清澈的,作者用清溪的水与之相比:“借问新安江,见底何如此?”意思是:“新安江,能比得上清溪这样清澈见底吗?”这样,就以新安江水色之清对比衬托出清溪的更清。然后,又运用比喻的手法来正面描写清溪的清澈。诗人以“明镜”比喻清溪,把两岸的群山比作“屏风”。人在岸上行走,鸟在山中穿度,倒影在清溪之中,就如“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这样一幅美丽的倒影,使读者如身入其境。宋代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评价说:“《复斋漫录》云:山谷言:‘船如天上坐,人似镜中行。’又云:‘船如天上坐,鱼似镜中悬。’沈云卿诗也。……予以云卿之诗,原于王逸少《镜湖》诗所谓‘山阴路上行,如坐镜中游’之句。然李太白《入青溪山》亦云:‘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虽有所袭,然语益工也。”最后,诗人又回到自己的主观感受,创造了一个悲切凄凉的清寂境界。诗人离开繁华而混杂的长安,来到这清澈见底的清溪畔,固然感到“清我心”,但对于胸怀济世之心和报国之志的诗人,不免有一种心灵上的孤寂。因此入晚时猩猩的一声声啼叫,在诗人听来,就是在为他自己远游他乡而悲切,流露出诗人内心一种落寞郁闷的情绪。
此诗的主题,《毛诗序》曰:“颂僖公能修泮宫也。”朱熹《诗集传》曰:“此饮于泮宫而颂祷之辞也。”方玉润《诗经原始》曰:“受俘泮宫也。”此诗写受俘泮宫,颂美鲁僖公能修文德。
此诗前三章叙述鲁侯前往泮水的情况,每章以“思乐泮水”起句,作者强调由于鲁侯光临而产生的快乐心情。“采芹”、“采藻”、“采茆”是为祭祀作准备,芹、藻、茆皆用于祭祀,《周礼·天官·醢人》:“朝事之豆,其实……茆菹麇臡……加豆之实,芹菹兔醢……”《召南·采苹》也有采藻用于“宗室牖下”,皆为明证。第一章没有正面写鲁侯,写的是旗帜飘扬,銮声起伏,随从者众多,为烘托鲁侯出现而制造的一种热闹的气氛和尊严的声势。第二章直接写鲁侯来临的情况,他的乘马非常健壮,他的声音非常嘹亮,他的面容和蔼而带微笑,他不是生气而是在教导自己的臣民,从服乘、态度体现出君主的特别身份。第三章突出“在泮饮酒”,并以歌颂鲁侯的功德,一方面祝福他“永锡难老”,万寿无疆;另一方面则说明这是凯旋饮至,表明鲁侯征服淮夷的功绩。
第四、五两章颂美鲁侯的德性。前一章主要写文治。鲁侯举止庄重,神情肃穆,因此成为臣民仰望的准则。因为是“告庙”,诗人对庙貌而想先人,鲁国的先祖周公旦、鲁公伯禽既有文治又有武功,僖公凯旋饮至,正是对先祖的继承,是效法前人的结果。后一章主要写武功。作泮宫本属文治,却是成就武功的保证,鲁侯虽不必亲上战场,因为修明德性,恢复旧制,所以使将士们在战争中赢得了胜利。他们在泮水献上斩获的敌人左耳,并能精细详明地审讯敌人,献上活捉的俘虏。
第六、七两章写征伐淮夷的鲁国军队。前一章是写出征获胜,武士能发扬推广鲁侯的仁德之心,尽管战争是残酷的,但在鲁人看来,这是对敌人的驯化,是符合仁德的。回到泮水,将士献功,没有人为争功而冲突,写的是武功,但文治自在其中。后一章写军队获胜后情况,武器极精,师徒甚众,虽克敌有功,但士无骄悍,又纪律严明,不为暴虐,“孔淑不逆”,所以败者怀德,淮夷卒获。
最后一章写淮夷——被征服者,以鸮为兴,引出下文。鸮,即猫头鹰,为恶鸟,比喻恶人,但它飞落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所以淮夷感悟,前来归顺,贡献珍宝。
刘瑾谓此诗“言不无过实,要当为颂祷之溢辞也”(吴闿生《诗义会通》引),刘勰《文心雕龙》中的《夸饰》篇特将末章首四句“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作为修辞夸饰的例证之一,说明此篇的夸耀很有些过当,读者当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
上片首句点明春末日午;次句“玉柔花醉”,以物喻人,用字妍丽;“惹窗”句写在室内外一片幽静中入睡了。下片“独掩”二句,正面写这妇人午睡后的慵倦神态;最后一句写妇人心思茫然,用疑问句表达出来,耐人寻味。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