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过对梅花的色、香、形的描写,赞美梅花的骨中香彻与别有情致。
上阙写梅花如雪的颜色与透骨的清香。“开时似雪,谢时似雪,花中奇绝”三句集中笔墨,用重复叠句而略更数字的方法极写梅花颜色的奇绝。突出了梅花颜色的与众不同。“香非在蕊,香非在萼,骨中香彻”三句与前三句运用了相同的表现手法,写出了梅花与众不同的另一个方面——香,告诉人们,梅花的清香不是从花蕊散发出来的,也不是从花萼散发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突出描写了梅花的香彻透骨的特点。与“开时似雪,谢时似雪,花中奇绝”联系起来看,上下两联似对非对,遣词灵动,看似无意,实则工于运笔。
下阙写以山桃作比衬,刻画梅花神韵和品格。“占溪风,留溪月,堪羞损、山桃如血”,运用对比的手法,以山桃花衬托梅花非凡的神韵。梅花非但独占了小溪的轻风和明月,还将那鲜艳无比的红红的山桃花羞怯惭愧得减损了几分颜色,可见梅花的气质和神韵的超凡脱俗。“直饶更、疏疏淡淡,终有一般情别”,写梅花的另一大特点,纵然枝叶花影稀疏,清香淡淡,最终还是别有一番媚俗之花所不能与之媲美的超凡情致,枝疏有疏落横斜篱落之韵,香淡有清香淡雅之美,这便是梅花高洁的品格。
在这首咏梅词中,词人写的是梅花的非凡的神韵和高洁的品格,实际也是自己所向往的人格的写照,词人在梅花的高洁的品格中寄托了自己的志趣和情操。
“主人就我饮”四句为过渡句,引出了扶风客舍的主人——一位久经沙场的老战士。
从“十五役边地”到“路旁谁忍看”是扶风主人自述其军旅生涯。这里明显化用了古诗《十五从军征》的句意:“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战地归来,家园零落,满目凄凉,虽然满心酸楚,但想到“去时三十万,独自还长安”,心里还是有几分庆幸。这在行文上为下文抒写珍惜太平盛世的生活感慨作了过渡,转承显得十分自然。
“幸逢休明代”以下四句是扶风主人抒发欣逢盛世及年老体衰的感慨。
收尾六句是扶风主人对诗人的劝慰勉励之词,语重心长,感情真挚。
全诗写景叙事,有条不紊。其间颇多转折,如九九回廊,迂回曲致。老人之言语带沧桑,但终不流于伤感,感人至深。此诗从风格上看,虽有几分沉郁,但仍是盛唐气象的回响,内容和形式结合巧妙,谋篇布局颇见匠心,不失为一首优秀的边塞诗作。
这首诗作于公元751年(唐玄宗天宝十载)旧历六月。当时,高仙芝正在安西率师西征,李副使(名不详)因公从姑臧(今甘肃武威)出发赶赴碛西(即安西都护府)军中,岑参作此诗送别。
这首送别诗,既不写饯行的歌舞盛宴,也不写分手时的难舍离情。作者只是以知己的身份说话行事,祝酒劝饮,然而字里行间却使人感到一股激情在荡漾。
李副使将离武威,远赴碛西,因而诗的开头两句即点明时令,以李副使出塞途中必经的火山、赤亭这段最艰苦的旅程开篇。“火山五月人行少”,诗人早有吟咏,况六月酷暑。作者不从饯行话别落笔,而以火山、赤亭起句,造成一个特殊的背景,烘托出李副使不畏艰苦、毅然应命前行的豪迈气概,而一路珍重的送别之意也暗含其中了。三、四两句在写法上作一转折,明写李氏不平凡的经历,激励其一往无前:“知道您经常出入边地,岂能见到轮台的月亮而惹起乡愁呢?”这里“岂能”故作反问,暗示出李副使长期驰骋沙场,早已把乡愁置于脑后了。“岂能愁见轮台月”,是盛唐时代人们积极进取精神的反映,是盛唐之音中一个昂扬的音节。诗的五、六两句是招呼、劝说的口气,挽留李副使脱鞍稍驻,暂入酒家,饮酒话别。作者越过一般送别诗多诉依依不舍之情的藩篱,直接提出此次西行“击胡”的使命,化惆怅为豪放,在送别的诗题下开拓了新的意境。诗末两句直抒胸襟,更是气贯长虹:“功名请向戎马沙场上求取,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大丈夫。”“祗向”,语气恭敬而坚决。这既可看作岑参勉励李氏立功扬名,创造英雄业绩,又是自己的理想和壮志。这两句将诗情推向高潮,英雄豪气使后世多少读者为之激动振奋。
这首诗熔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并且突破了一般送别诗的窠臼。其口语化的诗歌语言,让人感到亲切洒脱。悠扬流美的声调给人以奔放明快的诗意感受。自由活泼的韵律,跌宕有致的节奏,显示出一种豪迈的气势,传达出火一般的激情,将给远行者以极大的鼓舞力量。
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