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南诏这场战争是杨国忠把持朝政,为博名邀功而随意派遣边鄙一太守盲目攻击周边弱小民族的冒失行为。事先没有经过仔细调查,事中又不能随机应变,导致了这场战争大败的灭顶之灾。然而这些内幕则不是高适所能深知,或者虽知而不敢言,但诗中所描述的山穷水尽的情形,所歌颂战士们无所畏惧的气概,的确荡气回肠,足以警戒世人,发人深省。
在这首诗中,诗人目的不在分析这场战争的前因后果和成败得失,而在称赞战士们为国赴难,不顾自身安危的慷慨激昂的感人举动。但诗人选取这么一个材料,却只是为了表达如此片面的见解,不免有挂一漏万之嫌,十分书呆子气,给人一种本末倒置之感,这自然是诗人见识为时代和自身经历局限所致。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诗经·周颂》所载《大武》乐章歌诗六首,它们反映的是周朝初年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在叙事上具有纪实性和连续性。六首都有相应的歌舞形态,其首尾系序幕和谢幕,主体部分是中间四段。
《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周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周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大武》六成对应六诗,据《毛诗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说明及《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记楚王之言“武王克商,……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则可确定四篇,另两篇,王国维认为其中一篇即此篇《般》,他并且认为它当是《大武》六成的歌诗,说:“《酌》《桓》《赉》《般》四篇,次在《颂》末,又皆取诗之义以名篇,前三篇既为《武》(指《大武》乐舞,非《周颂》中之《武》篇)诗,则后一篇亦宜然,……至其次第,则《毛诗》与楚乐歌不同,楚以《赉》为第三,《桓》为第六,毛则六篇分居三处,其次则《夙夜》(王氏认为即《昊天有成命》)第一,《武》第二,《酌》第三,《桓》第四,《赉》第五,《般》第六,此殆古之次第,……与《乐记》所纪舞次相合。……《般》云:‘於皇时周,陟其高山。’则与‘六成复缀以崇’(《乐记》中语)之事相合,是毛诗次第与《乐记》同,恐是周初旧第,胜楚乐歌之次第(《左传》所引《大武》之次第)远矣。”(《周大武乐章考》)但高亨认为王氏之见过于相信毛诗篇次,他确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诗,指出从诗中所述,表明“周朝广大的疆土,有小山大山,有小河大河,普天之下包括当时的边疆,都遵奉周朝的命令,很明显是中国统一的景象,是征服南国后的景象”,既然“诗的内容和《大武》舞第四场所象征的故事如此相符合,那末《般》篇是《大武》舞第四场所唱,是《大武》诗的第四章,也是很明显的”(《周代大武乐考释》)。
《大武》四成的舞蹈是表现周公东征平乱、至于江南的事迹的。作为《大武》四成的歌诗,《周颂·般》和《周颂·武》一样,是四言七句,语言虽然非常简练,但是用了“高”“乔”“敷”“裒”等表示空间之大的字眼,用了最能体现空间感的山峰河流来实化这种象征、隐喻周室伟大的空间之大,便具有一种雄浑的气魄,体现了圣王天下一统的恢宏之势。
起首一句“於皇时周”,就是在赞叹周朝。因为周代既是第一个以“华夏”自称的朝代,对中国文化影响深远,又是孔子所终身向往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礼乐之邦的完美典范,因而,后世在读到和用到这些含有“周”字的古文时,就可以直接将周王朝代入为是属于中华民族共有的国度风范。
“陟其高山”,登上了高山。巡视四海,自然要登山临水,祭拜天地。置身高岗,看到的是“嶞山乔岳,允犹翕河”。这两句形容的场景是:俯瞰群山,仰望岳峰,眺望百川,汇于一脉,俯仰天地之间,山河尽收眼底。这是属于王者的格局,这是巡视河岳的眼界,这是颂诗吐纳的气势。
正因为有了这俯仰之间气势如虹的胸襟与豪情,所以才有最后的升华之句:“敷天之下,裒时之对,时周之命。”这是在说明天下的归心与时局的顺遂,也是说国家的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周颂·般》作为《周颂》诗里的最后一篇,虽短小精悍,却气韵冲天,势比山海。
这篇诗文可分为三层,起首至“惟酒是务,焉知其余”为第一层。作者以如椽之笔,勾勒了一位顶天立地、超时超空的“大人先生”形象。他,“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缩长为短,缩久远为一瞬,比庄子笔下的“以久特闻”的彭祖和“以以千岁为春,以千岁为秋”的大椿,越出几万倍。作者展开想像的翅膀,站在宇宙、天体的高度,俯视地球、人世的变幻,自然感觉渺小微末,那何必斤斤于一旦之交,汲汲于一夕之化。他,以“日月为扃牖,以荒为庭衢”,缩大为小,缩旷远为门庭,其胸怀之广阔,其眼界之高远,超尘拔俗,连庄子笔下的“绝云气,负青天”“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之大鹏,亦不能望其项背。以上四句,既突出“大人先生”之高大无比,横空出世,又为后文展示其“德”铺设一幅特大的背景。接着叙写“大人先生”的衣食住行,茕茕独立,不同凡响:“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既然日月、以方只像扃牖、庭衢那么可以自由出入,普通车马何能载乘,普通室庐何能盖蔽,他——大人先生,豪放、脱羁,天当幕被,地当茵席,纵意所如,随心所欲,这可以说已达到庄子所论说、描叙的“逍遥游”境界了。至此,作者的笔触由虚而实,由前四句的空灵,到此四句的概述,再具体延伸到大人先生的“动止”,从而引出“酒”字,切入正题。他已不是一般的痛饮,而是狂饮。无论是静止时分还是行动时刻,不是“操卮执觚”,就是“挈榼提壶”,始终与酒为徒,“惟酒是务”。史载刘伶出门挂酒榼于车,令人荷锄随之,曰“死便掘地埋我”。这可以作为上面几句话的注脚。可见这个“大人先生”既是刘伶所向往的傲然世俗、卓然迥立之理想人物,也蕴含着刘伶本人的性格和影子。而“惟酒是务,焉知其余”,看似超然物上,不屑与营营碌碌、争名夺利之世人为伍,但是举杯浇愁愁更愁,这里面却也或多或少发泄了不满现实的牢骚,包藏着嫉世愤俗的情愫。
第二层从“贵介公子”到“是非蜂起”,提出“大人先生”之对立面对其狂饮所作出的反响。围绕“酒”字,展开了饮与反饮的矛盾冲突,使文章波折起伏,激荡回转。“贵介公子”是既得利益者,无疑要维系其富贵利禄的名教礼法;而插笏系绅的官宦,作者称其为隐居的“处士”,这里不无讽刺之意,他们自然也要捍卫其赖以进阶的礼教法规。这些人不能容忍有近似疯狂的酒徒在一旁破坏、藐视礼俗大法。因而,“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一“闻”即“议”,显示了这些人狭隘的心胸和饶舌的伎俩;“议”之不过瘾,乃至于“奋袂攘襟,怒目切齿”,作者连下“奋”、“攘”、“怒”、“切”四个动词,活画出这批入围而攻之、气势汹汹的狰狞面貌。他们“陈说”的核心,自然是“礼法”,一时间,唾沫横飞,“是非”之说,蜂拥而起。根本没有直率之人的立足之地,没有耿介之士的容身之处。以上的描述,绝不是作者的随意想像,而是对当时黑暗腐败政治的一种概括和反映,真切而动人。
第三层,写“大人先生”对公子、处士攻击的回答。如果据理力驳,对这批沉湎礼法之徒,无可理喻,反而有损“大人先生”之旷达本性,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以率真的行为来冲破他们的名教礼法,大人先生于是索性变本加厉,不是一杯接着一杯、文文雅雅地喝,而是“捧罂承槽,衔杯漱醪”,多么的粗鲁狷狂,简直是满口满脸、满头满身都浸淫于酒了。不仅如此,饮酒的姿态也随之而变,坐则“奋髯箕踞”,越礼犯分;卧则“枕曲藉糟”,无法无天。大人先生心安理得,“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这一系列倨傲不恭的行为,无疑是对那所谓的礼教的最大挑战,也是对“公子”、“处士”的最大棒喝。别看这些正人君子似乎春风得意,日日奔走于利禄,汲汲钻营于宦途,但神伤虑竭,尔虞吾诈,哪有先生那么陶然自乐。笔触至此,已切入“德”字。接下去,作者借醉态进一步扩展、申发“酒德”。醉是醉得那么“兀然”,毫无知觉;醒是醒得那么“恍尔”,心朗胸清。这里虽醉犹有三分醒,已醒还带三分醉。他的感官因此异于常人:听觉是“静听不闻雷霆之声”;视觉是“熟视无睹泰山之形”;触觉是“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写听觉、视觉只是描绘醉态,是一种陪衬,目的是烘托出大人先生不为利欲撼情,甘居淡泊的高尚品德。《评注昭明文选》说:“酒中忘思虑,绝是非,不知寒暑利欲,此便是德。”评得非常确切。作者笔下的“大人先生”于已是“不闻”“不睹”“不觉”,而对人却看得异常透彻:“俯视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之载浮萍”,世上万物是那么地乱七以糟漂泊无定,有什么可留恋一顾的。尔等公子、处士犹如蜾赢、螟蛉这样渺小的东西,何能长久。既称公子、处士为“二豪”,却又比喻为虫子,是极妙的讽刺,极度的蔑视。这一层的词意似乎多为自我解嘲,不辨是非,而通观全文,却是嘻笑怒骂,痛快淋漓,泾渭分明,是非自辨。那位“大人先生”虽沉湎于酒,却不沉湎其心,酒德由是而兴;而那公子、处士虽不沉湎于酒,却沉湎于札法,满口的说教越显示出他们的无德。所谓的“有德者”最无德,所谓的“无德者”最有德,正是这篇文章的题旨所在。
这篇骈文全篇以一个虚拟的“大人先生”为主体,借饮酒表明了一种随心所欲,纵意所如的生活态度,并对封建礼法和士大夫们作了辛辣的讽刺。语言形象生动,清逸超拔,音韵铿锵,主客对峙,铺叙有致,文气浩荡,笔酣墨饱,有飘然出尘,凌云傲世之感。作者把那些“贵介公子”,“缙绅处士"们的丑态和“大人先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的悠然自在相对比,达到了鲜明的讽刺效果。作者极力渲染了酒醉后的怡然陶醉之感,视缙绅公子们如虫豕一般,于不动声色之中作了尽情的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