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表面上是说看过“沧海水”、 “巫山云”之后,其它地方的水和云已经很难再入诗人的眼底了,实际上隐喻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有如沧海之水和巫山之云,其深广和美好是世间无与伦比的——除爱妻之外,再没有能让诗人动心的女子了。诗人借“沧海水”、 “巫山云”这世间绝美的景象,表达了自己对爱妻坚贞不渝的感情,表现了夫妻昔日的美好感情。“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意境深远、意蕴颇丰,情感炽烈却又含蓄蕴藉,成为人们喜欢借用的一副联语,后来不仅用来表达爱情深厚坚贞永固,还常被人们用来形容阅历丰富而眼界极高。这首诗也从客观上进一步提升了人们对沧海之水巫山之云的认识。
“难为水”、“不是云”,情语也。这固然是元稹对妻子的偏爱之词,但像他们那样的夫妻感情,也确乎是很少有的。元稹在《遣悲怀》诗中有生动描述。因而第三句说自己信步经过“花丛”,懒于顾视,表示他对女色绝无眷恋之心了。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第三句以花喻人,即使走进百花盛开、清馨四溢的花丛里,也懒于回首无心去欣赏那些映入眼帘的盛开的花朵,表示对女色绝无再留恋眷顾之心。第四句承上“懒回顾”的原委,含蓄地说:一、他对世事看破红尘修道的缘故;二、因为失去心爱的人,再不会动心于其他的芳草繁花,这是悲痛无法解脱的感情上的一种寄托;“修道”也可以理解为修身、修德、治学的一种自我操守。“半缘修道”、“半缘君”所表现的忧思之情,完全是一致的,这样写更觉意蕴深厚。
元稹这首绝句,不但取譬极高,抒情强烈,而且用笔极妙。前两句以极至的比喻写怀旧悼亡之情,“沧海”、“巫山”,词意豪壮,有悲歌传响、江河奔腾之势。后面,“懒回顾”、“半缘君”,顿使语势舒缓下来,转为曲婉深沉的抒情。张弛自如,变化有致,形成一种跌宕起伏的旋律。而就全诗情调而言,它言情而不庸俗,瑰丽而不浮艳,悲壮而不低沉,创造了唐人悼亡绝句中的绝胜境界。“曾经沧海”二句尤其为人称诵。
开篇“君子曰:学不可以已。”这不但是《劝学》篇的第一句,也是整个《荀子》著作的第一句。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必须用礼义来矫正,所以他特别重视学习。“性恶论”是荀子社会政治思想的出发点,他在著作中首先提出学习不可以停止,就是想抓住关键,解决根本问题。因为他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所以他把自己的见解,通过“君子”之口提出来,以示郑重。开头就提出了中心论点,语言简劲,命意深广,因而很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滔滔阐述。
以“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来比喻任何人通过发愤学习,都能进步,今日之我可以胜过昨日之我,学生也可以超过老师。这两个比喻,使学习的人受到很大的启发和鼓舞。不过,要能“青于蓝”“寒于水”,决不是“今日学,明日辍”所能办到的,必须不断地学,也就是说:“学不可以已”。所以,这两个比喻深刻有力地说明了中心论点,催人奋进。
接着,文章进一步设喻,从根本上阐明道理:“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对学习者更大的鼓励。在强调了学习的重要作用后,文章以设喻引出论断:“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木材经过墨线量过就会取直,金属制成的刀剑之类拿到磨刀石上去磨就会锋利,这就好比君子广泛学习,而且每天检查省察自己,就会知识通达,行为没有过错。这样以设喻引出论断,显得更有说服力。论断句中的“日”字,与起句“学不可以已”的“已”字,紧密呼应,突出了要“知明而行无过”,就必须不断学习,从而有力地阐明了中心论点。
第三段说明了学习在改变人的素质、提高人的智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学习意义重大,荀子认为,学习不能单靠坐在房子里苦思冥想,必须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因此,“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荀子以亲身的体验,通过“终日思”与“须臾学”的对比,强调空想不如学习。而这个与空想相对的“学”字,不言而喻,也就是指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这种对于学习的见解,也是荀子基于他的认识论提出来的。荀子否认孟子所说的人有天生的“良知”“良能”,因此他强调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他在这里提出的“学”的概念,就具有唯物主义因素。
接着,连设五喻,展开论证,荀子先从生活经验说起:站在高处望,比踮起脚见得广阔;登高招手,顺风呼喊,手臂并非更长了,声音并非更大了,可是人家却能远远地看到,清楚地听到;可见利用高处、利用顺风的作用之大。推而广之,“假舆马”“假舟楫”的人,也并非善于走路或擅长游泳,可是他们却能“致千里”“绝江河”,由于设喻所用的事例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因此读起来不但感到亲切,而且觉得可信。随着不断设喻,阐明的道理越来越深入读者心灵,于是水到渠成地得出了结论:“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就是说,君子之所以会有超过一般人的才德,就是因为他们善于利用外物来好好学习。推论起来,人如果善于利用外物好好学习,也就可以变为有才德的君子。这与第一段所说的青出于蓝、冰寒于水、直木可“輮”为车轮,意脉是一贯的,结构上也是暗相呼应的。此外,荀子把“所学”与“善假于物”联系起来,“这意味着学习的目的是要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性知识去改造客观世界。”(引自严北溟关于《劝学》的说明)这与他的“制天命”的思想也是联系着的。这一段说明学习必须善于利用外物。
最后一段阐述学习必须专心一致、锲而不舍。人们在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的时候,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这一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主要写了两个方面:一个是“积”,一个是“一”。文章先设两喻引出论点:“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这说明学习要注意积累。荀子根本不承认“天生圣人”的说法,他指出人只要努力学习,“积善积德”,就可以具备圣人的思想。圣人也是不断学习而成的,正如他在《性恶》篇中所说的:“积善不息”,“涂之人可以为禹”。他充分强调“积善”的作用,这与开头提出的“学不可以已”也是一脉相承、遥相呼应的。在笔法上,以设喻引出论点,更加强了论点的语势,使论点一出现就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接着,文章又进行申述:“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是从反面设喻来说明积累的重要。经过一正一反的设喻,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已初步阐明,但是为了深入说明,文章又反复设喻对比:先以“骐骥一跃,不能十步”与“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相比,再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与“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相比,从而充分显示出“不舍”的重大意义,而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当然,学习要做到“不舍”,要不断积累,那就必须专一,不能浮躁。
因此,文章再以“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能够“上食埃土,下饮黄泉”与“蟹六跪而二螯”,却“非蛇蟮之穴无可寄托”进行对比,说明学习必须专心致志,不能粗心浮气。这两个比喻,强调了学习必须坚持不懈,并照应了上文的层层论述。通过这一段的层层比喻,可以清楚地理解学习必须持之以恒。至此,开篇提出的“学不可以已”的中心论点,已得到了深入的阐发和充分的证明。
这篇文章各段的条理十分清楚,基本上是每段阐述一个具体问题,而且总在文章的开头、结尾部分作出明确的交代。在文章中,作者有时又采用对比的方法,将两种相反的情况组织在一起,形成鲜明对照,以增强文字的说服力。例如,在强调学习必须持之以恒、用心专一时,他不但用了一些并列的比喻,也用了好些相反相成的比喻,他列举了“骐骥一跃,不能十步”和“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和“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蚯蚓,竟能在地下来去自如,而“六跪而二螯”的螃蟹,却连一个容身的小洞也掘不好。这就表明,“积”与“不积”所产生的效果是截然相反的。在荀子哲学思想中,“积”字是一个重要观点。
元稹有诗云:“锦江滑腻峨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偷巧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多停笔,个个公卿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诗将薛涛比卓文君,然而就知名度与实际才学而言,薛涛实在文君之上。
王建这首寄赠之作,在众多献殷勤的赞美诗中,算是出色的一首。薛涛在成都居住,于城郊百花潭有别宅。“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这里原是诗圣杜甫居住过的地方。“万里桥边女校书”,开门见山,尊呼薛涛的身份,又点明地望,起笔庄重。据载,薛涛居蜀时好种菖蒲,此物难得开花结实。有时开花,则被古人视为一种祥瑞,如五色云,故元稹诗有“菖蒲花发五云高”之句。后居碧鸡坊,又别种枇杷。“枇杷花里闭门居”一句,意象清丽可人,人们可以通过杜鹃花开的情景来想象枇杷花开的繁盛美丽。女校书端居其中,飘飘然当俨若仙子。“闭门居”三字,不仅有雅静之韵,且有“桃李无言,下自成蹊”的意味,与后二句紧密关联。
如果说前两句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已暗寓赞美之意,则后两句便是极其热情的颂扬了:“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扫眉才子”即活用张敞为妻画眉典故,那些从古以来的女才子们在诗中作为女主人公的陪衬。其实不仅是女才子比不上薛涛,当时倾慕薛涛的才子很多,到了所谓“个个公卿欲梦刀”的地步,这些男士们的才情,很少能超出薛涛。“管领春风总不如”,即元稹“纷纷词客多停笔”之意。这个评价看似溢美之辞,但也不全是恭维。薛涛不仅工诗,且擅书法,“其行书妙处,颇得王羲法。”因此,又以巧手慧心,发明了“薛涛笺”,韦庄有诗赞曰:“也知价重连城璧,一纸万金犹不惜。”在巴蜀文化史上,留下了一页佳话。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