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关系到南渡后一场斗争,因而闻名。绍兴八年秦桧再次入相主和,派主伦往多议和。这事激起了朝野广泛抗议,当时身为枢密院编官的胡铨尤为愤慨,上书高宗说:“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斩三人头(指秦桧、王伦、孙近),竿之藁街。……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戊午上高宗封事》)此书一上,秦桧等人由恐惧而变恼怒,以“狂妄凶悖,鼓众劫持”的罪名,将胡铨“除名,编管照州(今广西平乐)”,四年后又解配新州(今广东新兴)。胡铨逆境中坚守忠节,十年后在新州赋此词,“郡宁张棣缴上之,以谓讥讪,秦愈怒,移送吉阳军(今海南崖县)编管”。十年间,秦桧对胡铨的迫害愈演愈烈,直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同时,对反对和议的朝野名士也进行残酷的迫害,著名的诗人、词人王庭珪、张元干就被流放、削籍,“一时士大夫畏罪箝口”,“忠义之士多避山林间”。(参见《宋史·胡铨传》、《挥尘后录》卷十等)这首词就是在这样气氛下写作的。
上片是说自己无意富贵,却在走上政途,深感懊悔。“富贵本无心,何事故乡轻别?”“轻”,轻率,鬼使神差似的,这是深深的自责,由现在想到当初的轻率尤为懊悔。“空使猿惊鹤怨,误薜萝秋月。”“猿惊鹤怨”用《北山移文》文意。南齐周本隐北山(即钟山),却应诏出仕,也孔稚珪绿山灵草木禽兽的口吻对他进行责备,中有这样的句子:“惠帐空兮兮鹤怨,山人去兮晓猿惊。”“薜萝”,幽隐之处,“薜萝秋月”借指隐者徜徉自适的生活,唐张乔《宿齐山僧舍》“晓山月出烟萝”类此。这里是借猿鹤以自责其弃隐而仕,放弃了山中的美景。“空”、“识”两字道出做官却未能遂愿,把自己的悔恨展现得更为强烈。
作者缘何对当官如此懊悔?从上片看,可见他对“薜萝秋月”生活的怀念,对故乡的感怀。身窜南荒,自会产生离乡愁绪。同时他另作了一首《如梦令》,云:“谁念新州人老,几度斜阳芳草。眼前欲晴时,梅雨故来相恼。休恼,休恼,今岁荔枝能好。”正是这种情绪的写照及其自我解脱。但是,这首词超越了这首情绪,他写悔恨写得那么痛切,另有所指。
“囊锥刚要出头来,不道甚时节!”“囊锥出头”即“脱颖而出”,索用毛遂自荐典故。要理清两句的意思,弄得清“刚”、“不道”这两个语辞。据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刚”即“硬”,“不道”有“不想”之意。这两句是说:你硬是要头,逞能你也得弄清时节和世道很明显,“出头”是指十年前反对和议、抨击秦桧。这用的是理怨、自责的口吻,还是“悔”。既然悔恨了,“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归去来兮辞》)便学陶渊明“或命巾车,或掉孤舟”,归隐田里了:“欲驾巾车归去,有豺狼当辙!”可是,路上有豺狼挡道。想回也难!词就是这样一气呵成当官的悔恨,想归却不能苦闷,这对处于特定境遇中的作者来说,是道出真情实感的流露。但是若只是如此理解,又未免只在皮毛了。只要联系一下写作背景,这首词强烈的讽刺意义就不难看出。
“豺狼当辙”即“豺狼当道”相对,语出《东观汉纪·张纲传》:“豺狼当道,安问狐狸!”“豺狼”与“狐狸”相对,是指权奸、首恶,张纲所谓豺狼,是指独擅朝政的梁冀及其党羽,这里用以指把持朝政的秦桧。张棣说是“讥讪”,秦桧那样恼怒,看出“豺狼当辙”用语的含义。其实所谓“讥讪”,不独这一句,全词无不暗含着对秦桧等人的抨击。“囊锥刚要出头来,不道甚时节!”自责、悔恨是表面的,实际上是在骂那些主和误国、陷害忠良的家秋,朝廷里尽是奸臣,忠正之士想出头也出不了头。上片悔恨“故乡轻别”,“富贵本无心”是暗用了孔子一句话:“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他无意于谋求富贵也不愿担任奸臣。他那般痛心地忏悔,与十年前上书所说:“臣有赴东海而死,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其志向恒一的。上面这些意思都是借用去国怀乡的形式表现了出来的,并不直遂,叫人咀含而不语,其讽刺意味更为犀利。
朱熹赞扬胡铨是“好人才”时说:“如胡邦衡(邦衡,胡铨字)之类,是甚么样有气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朱子语类》卷一百○九)胡铨属于鲁迅所说的中国历史上“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那一类。
荀巨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他的病友,是因为他们的友谊建立在道义基础上,这样的友谊,才是君子之交。义气,不会因富贵贫贱或生死祸福而改变立场与做法,义气是为了正当的事情,而主动愿意替别人承担危险,甚至不惜舍弃自我,成全他人的气度,这也是“真”、“诚”的一种体现。一桩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朋友的性命,更让敌军自惭而退,可见“义”以及道德的强大感化力量。 这则故事除了让我们见证到患难见真情的可贵外,荀巨伯在生死关头还能不忘圣贤书所言,而表现出大义凛然的行为,更让我们学习到读书人笃行真理的精神。
从中揭示了一个道理:做人应该讲情意,舍生取义的义举不仅救了他人性命,更是拯救了一座城,乃至一个国家! 坚守信义、大义凛然、对友忠诚、舍生取义、重情义、把情意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这样的人是我们去尊敬的,也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是文章的点睛之笔.
本文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写给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的一封自荐信。书信先述当朝诸位贤人君子的离合变故,以表作者自己的慕欧之意;次叙孟、韩、欧文之间的比较,以示自己知欧之深;三谈作者平生之经历,坦露十年学道之心得,以求欧公之知己。文章千回百折,却丝丝入扣。尤其第一段中,采用层层剥笋之法,从诸贤的离合变故之中,层层转换分离,最终点出欧公,把十年求贤之心归于一人,又为后文作了张本。文章恣逞笔力,开阖抑扬,把苏洵的慕贤之心、求荐之意、平生之志叙述得既曲折周详,又委婉得体。
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诸君子离合的叙述,作者恳切地说明了自己上书欧阳修的原因。六位君子行踪的离合是一条明线,集中描绘了自己仰慕贤良的心情;同时夹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是一条暗线,为第二三部分作了伏笔。文章开头按一般书信方式行文,执事是书信中常用的敬辞,表示不敢直呼对方大名,而说让其左右办事的人员代为转达。“洵布衣穷居,尝窃有叹”,很经济的几个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为天下之人,不能皆贤,不能皆不肖。故贤人君子之处于世,合必离,离必合”。简洁明了的两句,似破空而来,很有气势地总领了全段文字的大意,同时也为下面文字立了依据。天下的人不可能都是贤才,也不可能都是奸佞,这是使贤人君子时而聚集、时而分散的原因。当然,苏洵这样从表面分析封建社会忠臣良将的得失,有他思想上的局限性。接下来,苏洵用三个时间内发生的事来具体叙述诸君子的离合。一是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天子方有意于治”,于是范仲淹除参知政事;富弼除枢密副使,分掌北方西方边防军事;欧阳修、余靖、蔡襄皆为谏官;尹洙以太常丞知泾州,旋以右司谏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略部署。正是这个时候,贤豪毕至,天下才能细小平凡的人都“纷纷然而起,合而为一”,紧扣上文的“合”字。二是庆历四年至庆历五年(1044年—1045年),范仲淹出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富弼出为河北宣抚使;欧阳修出知滁州;余靖出知吉州;蔡襄出知福州;尹洙被贬监均州酒税。苏洵第一次出游京师,正好是庆历五年。他“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紧扣上文的“离”字。三是皇祐五年至至和二年(1053年—1055年),余靖迁工部待郎;欧阳修迁翰林学士;蔡襄迁龙图阁学士;富弼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苏洵“喜且自贺”,以为“道”即粗成,可以有用武之地了。富弼、尹洙、余靖、蔡襄以及范仲淹、欧阳修都是开明革新派。苏洵这样写自己慕望爱悦他们,无疑是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与此同时,苏洵在文中还将诸君子离合与自己“道”之成与未成相联系。“道”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学业,即文学才能。诸君子离时,作者“道业未成”、诸君子合时作者“道有粗成”。这在以学为政、科举取士的封建时代是表明自己才能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学史上,这时候的欧阳修上继承韩柳的文学方向,领导着北宋文坛,反对“时文”(骈体文),提倡“散文”的古文运动,并作出了相应的成绩。在当时“时文”风行的时代,苏洵这篇文章却采用“散文”手法写成,这不能不使欧阳修在精神上为之一振。欧阳修在苏洵这次晋谒之后,极为称赞。
苏洵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迅速转到评文论学上来。他深知只有论文精到公允,才能表明自己“道有粗成”。“执事之文章,天下之人莫不知之;然窃自以为洵引之知之特深,愈于天下之人”。由称赞欧阳修的文章而论及文坛先辈。孟子的文章“语约而意尽”,韩愈的文章“深浩流转”,李翱的文章自然流畅,陆贽的文章委婉深长。用孟、韩、李、陆的文章来衬托欧阳之文,以说明了解欧阳文章之深。不仅评文精当,而且使文章气势起伏、波澜开阔。
第三部分从“道有粗成”的角度叙述自己求学刻苦的经历。文章巧妙之处在于并不直接表白作者在文学上有何成就,而是从学习经历和体会两个方面加以抒发。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苏洵举进士不第回去后,把自己以往写的文章全部烧掉,闭门不出,更加用功读书,直到通晓“六经”、“百家”学说,最后终有所成。正如文中自述:“由是尽烧曩时所为文数百篇,取《论语》《孟子》、韩子及其他圣人、贤人之文,而兀然端坐,终日以读之者七八年矣。”
《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五载,雷简夫《上欧阳内翰书》曰:“伏见眉州人苏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谨好礼,不妄交游……,张益州一见其文,叹曰:司马迁死矣,非子吾谁与?简夫亦谓之曰:生王佐才也”。可见时人对苏洵评价甚高。
全文在写作上有几个特点:其一,文辞简洁明了,随言长短。如叙述诸公离合的几段文字。“尹公驰骋上下,用力于兵革之地”,“而尹公亦失势,奔走于小官”等。准确简约,抑扬顿挫,且长短合宜。其二,结构精致细密,行文婉曲而不失波澜。如叙诸君子离合与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两者的安置上,结合得天衣无缝,同时也为下文作铺垫。先合,后离,再离而复合,随着这条线写出了作者道之未成、道虽有成、道有粗成三个层次,从从容容,流畅婉转。这种特征极富宋人文章风味。它区别于唐文纵横开阖、奇峭突兀的特点,而更显得洋洋洒洒。其三,叙事、议论、抒情融于一体。叙事当中夹议论、夹抒情,但却不显生硬。如诸君子由合变离的一段叙事后,有一段议论“既复反思,念往者众君子之进入于朝,其始也,必有善人焉推之;今也,亦必有小人焉间之”。然后接两句反问,这两句反问即带浓厚的抒情色彩。又如“洵时在京师,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这是抒情;接着“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又是发议论。而议论与抒情又同时围绕叙事展开,使文章情韵生动,感人至深。此外,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显得感情丰富,亲切自然。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