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妃,即虞舜的两个妃子娥皇与女英。相传虞舜巡视南方,中途死于苍梧之野,遂葬在九嶷山。娥皇、女英起先没有随行,后来追到洞庭、湘水地区,得悉舜已去世,便南望痛哭,投水而殉。后人为祭祀她俩,特于湘水之侧建立了二妃庙(又称黄陵庙)。《方舆胜览》云:“黄陵庙在潭州湘阴北九十里。”这首诗歌颂了娥皇与女英对爱情的执著与忠贞不渝。
起句“朝云乱人目”乃是诗人登上二妃庙所见之景。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天边呈现出迷人的光彩,片片云霞犹如簇簇花团,奇诡变幻令人目不暇接。在“朝云”中,还含有宋玉《高唐赋》“旦为行云”之意,暗示了诗与男女之情有关。面对这一幅灿烂的晨景,诗人顿发奇想:这大概是“帝女湘川宿”的缘故吧。帝女,即指娥皇与女英,因她们是古帝唐尧的女儿,故有是称。这开端两句,诗人将奇丽的景致与奇特的传说结合起来,给全诗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一下子就攫住了读者的心。
“折菡巫山下,采荇洞庭腹”两句承“帝女”而来,写二妃对舜的那一份迷恋眷念之情。她俩或折菡萏于巫山之下,或采荇菜于洞庭之中,既以慰解缠绵不尽的相思,亦以表达对夫妇合好的向往。菡,即荷花,荷花之实为莲子,莲子谐音为“怜子”,故被古人视作多情之物。荇,生在水上的一种植物,《诗经·周南·关雎》云:“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所以荇菜也是淑女的代称。巫山、洞庭,自古便是相思之地,诗人遥想二妃追赶舜到达此地,念及将与他团聚欢会,心中正是万般喜悦。那莲子和荇菜,不正代表了她们盼望得到夫君爱怜的心声吗?
“故以轻薄好,千里命舻舳”,这二句是追述,把二妃的深情再深写了一步。折菡采荇,这一番痴情已足令人感叹了,但更令人感动的是,她们这番前来,是千里迢迢、从风波浪尖中闯过来的。轻薄,原是放荡之意,但这里是说二妃追赶夫君的意志十分坚决、一旦决定就不可收回。舻舳,船头船尾,这里代指船。二句中值得注目的是一个“故”字,有此一字,便足见得这两位弱女子的千里远行,是完全自愿的,也是完全知道前程险难的,唯因如此,她们的举动也更加感人至深了。
怀着如此的痴情,经过了如此的艰程,终于与夫君相去不远了。然而,等待她们的又是什么呢?“何事非相思,江上葳蕤竹”,在诗的结尾,诗人并不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也没有继续在这个古老传说中沉浸下去,而是笔锋呼应首联,又转回到现实中来。站在二妃庙前,诗人向四周举目远望,只见眼前的景物似乎都弥漫着一层二妃对舜的相思之情,尤其是江边一片片的翠竹,枝干斑斑点点,仿佛是浸透了二妃的相思之泪。葳蕤,纷多貌。据《述异记》记载,二妃在湘水之旁痛哭舜亡,泪下沾竹,竹纹悉为之斑,故湘竹又称湘妃竹。最后一句,诗人没有直说二妃的殉情,而是采用了以景结情的手法,把情渗透到景中,以泪竹披纷无限的画面,来透露二妃永无穷止的情思、绵绵不尽的长恨,以及自己对二妃不幸遭遇的感伤,使全诗起到了“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的艺术效果。
这首登临凭吊之作,将动人的传说、眼前的景物和诗人自己的心情熔于一炉,情思绵邈深挚,笔调清雅明畅,特别是结尾的截情入景,使全诗显得空灵含蓄,当真是神来之妙笔。篇末有此奇峰,全诗的意境亦为之拓深了许多。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八十九。下面是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刘逸生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首诗是张说在校书郎任内出使西川时写的,虽只寥寥二十字,却颇能看出他写诗的技巧和才华。
一个接受任务到远地办事的人,总是怀着对亲人的眷恋,一到目的地,就掐指盘算着回归的日期,这种心情是很自然的。但张说能把这种幽隐的心情“发而为诗”,而且压缩在两句话里,却不简单。
“客心争日月,来往预期程。”“客心”是旅外游子之心,“争日月”,象同时间进行一场争夺战。这“争”字实在写得好,把处在这种地位的游子的心情充分表露出来了。“来往预期程”,是申说自己所以“争日月”的缘故。公府的事都有个时间规定,那就要事先进行准备,作出计划,所以说是“预”。十个字把诗人当时面临的客观情况,心里的筹划、掂量,都写进去了,简炼明白,手法很高明。
这十个字又是下文的伏笔。本来使蜀的日程安排是十分紧凑的,然而诗人回归之心更急切,他要力争按时回洛阳。他是洛阳人,在洛阳有家,预期回归,与家人团聚。
下文忽然来个大转折:“秋风不相待,先至洛阳城。”不料情况突变,原定秋前赶回洛阳的希望落空了。游子之心,当然怅惘。然而诗人却有意把人的感情隐去,绕开一笔,埋怨起秋风来了:这秋风呵,也是够无情的,它就不肯等我一等,径自先回洛阳城去了。
这一笔,妙在避开了率直无味的毛病,而且把人格化了的秋风形容为“无情的秋风”。这秋风先至,自然要引起许多烦恼。可以试想,秋风一至洛阳,亲人们必然要翘首企盼;而自己未能如约的苦衷就更不用说了。淡淡一笔,情致隽永深厚。
在这里,诗人到底是埋怨秋风,还是抒发心中的烦恼?诗中没有明说,颇费人寻绎,正是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欧阳修《六一诗话》)。不过可以想见,诗人对于这次情况的突然变化,确实感到意外,或有点不满,不过他用的是“含蓄”的语言罢了。
张说早些时就写过一首《被使在蜀》诗:“即今三伏尽,尚自在临邛。归途千里外,秋月定相逢。”归期定在秋月,即此诗所谓“预期程”。不料时届秋令,秋风已起,比诗人“先至洛阳城”,他却落后了,即诗题所谓“后期”。秋风本是按时而起,无所谓“先”;只因诗人归期“后”了,便显出秋风的“先”来。两首合看,于诗中的情味当有更深的体会。
清朝诗人作诗尤爱用典,这首也是如此。
首联前一句用“虎头食肉”之典,古人认为虎头这种相貌特征是荣华富贵之相,这里诗人说自己虽有虎头之相,但无富贵之命。“书剑”代指学业事业,海天之秋,则是一幅凄凉之况,三十年依旧一事无成。
颔联又用了两个典故。前一句的黄祖,是三国时期的江夏太守,那时候人们都看重名士,一般不会杀有名气的读书人,但黄祖却把名士祢衡给杀了。所以诗人的意思是说自己没有遇到这样粗暴的武夫,或许其中也有自比名士的意义。
后一句则是很明显自比马周了,马周十分受唐太宗李世民赏识,有“四请马周”的美谈,当然是李世民派人去的。马周入朝之后,节节高升,官至中书令、太子右庶子,代理礼部尚书,不过早年他却非常窘迫,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颈联则是直抒胸臆,感叹自己怀才不遇,生不逢时,命中注定不能封侯拜相。这里也用到了一个典故,汉代李广百战而不能封侯,恨道:岂吾相不当侯邪?难道我这个相貌天生不能封侯吗?言外之意是自己已经有了封侯的功绩,但没有封侯的结果,这是外界因素,而不是自身因素。
尾联则是想起自己少年曾立下的大志,上文已经释义。整首诗就是一首典型怀才不遇的情感,是作者落榜之后的愤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