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芜凋尽台城路,殊乡又逢秋晚”,在眼前展现一片秋景萧条,客子秋心寥落。台城在金陵,金陵乃六朝旧都,自隋唐以来,文人至此者,每易引起盛衰兴废之感。如唐末诗人韦庄就感到“六朝如梦”(《台城》)。而现在的台城更是草黄叶枯,“草木摇落而变衰。”(宋玉《九辩》)更使人有满目萧然之感。“又”字起递进连接作用。殊乡作客,已经够使人惆怅了,更何况又遇上晚秋时节,“众芳芜秽”,殊乡客子更难以禁受了。词意递进一层。起首造境便为全篇意蕴定下基调。
“暮雨生寒,鸣蛩劝织,深秋时闻裁剪”。晚秋之夜,本已渐凉,加上秋雨,顿觉寒生了。更何况词人情绪低落,更觉周围寒意更深,深秋妇女已在“寒衣处处催刀尺”,(杜甫《秋兴》)开始缝制寒衣,准备过冬了。以上是从客观事物层层渲染,使前面所描摹的秋色显得更浓了。从“云窗静掩”起,就词人主观方面进行勾勒。“静掩”,没有什么人来往,烘托出一种幽静的孤寂感。这种主观感受又是词人所处客观环境在心理上的反映。
“叹重拂罗裀,顿疏花蕈”。词中天气正是“已凉天气未寒时”。(韩偓《已凉》)撤去竹席,换上垫褥是必然的,而且年年如此。“叹”,就是词人惊秋心情的流露,感慨时光流驶,节候变迁,所以撤去“花蕈”用“顿疏”,换上“罗裀”用“重拂”,都透露了词人对光阴迅速的敏感,对自己老大无成的叹息,用辞十分精细。
“尚有綀囊,露萤清夜照书卷。”虽然时已晚秋,夏天的生活用品用不上了,但綀囊却还留着,露萤照我读书。这里用车胤囊萤典故。说的是他虽有他乡作客、宦海浮沉之叹,但他志在诗书,不汲汲于富贵,不想“伺候于公卿之门,奔走于形势之途”(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修身洁行,志趣高尚,书生本色,不负初衷。此乃借古人之高境界以表示自己的高境界。这上片歇拍两句没有将惊秋发展为悲秋,而是荡开一笔,使词意转向高雅旷达,这是一个关键处。
下片转到对故人和往事的追忆。“荆江留滞最久”,周邦彦于哲宗元祐二年(1087)出任庐州(合肥)教授至调任溧水之前约有七八年时间,他曾留滞荆州。据王国维推断,他在荆江“亦当任教授等职”(《清真先生遗事》),年方三十多岁,他这时在金陵,怀念荆江故旧,但却从对方怀念自己着笔。如果只写自己怀念荆江故旧,则荆江故旧是否怀念词人不得而知。而推想荆江故旧怀念自己,则自己对荆江故旧的怀念便可不言而喻了。言简而意明,笔法巧妙。
“渭水西风,长安叶乱,空忆诗情宛转。”这是化用贾岛诗“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忆江上吴处士》)此时,词人想到汴京也正当西风落叶的晚秋,追忆从前这时候二三好友,风华正茂,以文会友,吟诗唱和,诗情宛转,其乐何极、至今回首,乃如电光火石,幻梦浮云,徒增感慨。“凭高眺远”一句从词意看本应放在“渭水西风”之前。“渭水西风”三句正是凭高眺远所见到的想象中景象。而就格律看,只能置于此处,作为补笔,收束上文,以舒积愫。可是关山迢递,可望而不可即,情怀郁郁,惟有借酒消愁,举杯一醉。
“正玉液新篘,蟹螯初荐”。“这是一种不为世用,放诞不羁的行为,词人的意思是说,他也要像毕茂世那样,一手持海螯,一手持酒杯,直到醉倒山翁。
“醉倒山翁”中,周邦彦以山简自喻,也可看出他当时心态。“但愁斜照敛”,忽作转折,似与上文不相连贯,实则一意承转,他正欲饮玉液,持蟹螯,如山翁之醉倒以求解脱愁思,然而不行,当淡淡的落日余晖洒在“绿芜凋尽”的台城道上时,一片衰草斜阳,暮秋古道的苍茫景色,摇撼着他的心弦。这首词中词人将迟暮之悲、羁旅之愁与故人之情融成一片。其可贵处,在于其实这珍惜寸阴之意味。乃清真词中高格调之作。
所谓“形胜地”,指的是“锦水居止”内外的形胜之地。就成都草堂本身的形胜看;它位置在“万里险西”与“百花潭北”之间,这一方面令人发思古之幽情,“万里之行,始于今日。”诸葛亮对费祎的送行辞似乎言犹在耳。另一方面勾起对民间习俗的雅兴,在四月十九日那天,成群的男女老少,来往于浣花溪边,尽情游宴。草堂的“柴门”前是不是停泊过东吴的客船,那“面水层轩”有没有反映着西山的雪影,看看那些“经霜老树”:童童青盖的“倚天柟树”、浓荫铺地的桤木、疏柯昂藏的苍松,等等,莫不洋溢着豪纵自然的风光和峻峭挺拔的气势。
其实,对草堂形胜的描绘,杜甫写《怀锦水居止二首》之前,曾推出一个特写镜头,即《绝句三首》其二云: “水槛温江口,茅堂石笋西。移船先主庙,洗药浣花溪。”王嗣奭说: “言草堂形胜,又思留住。”仇兆鳌亦说: “见成都形胜,而仍事游览也。”可见这块形胜之地,很值得“居止”。不过,在这诗里,王嗣奭也有未弄清之处: “但温江在成都西五十里,水槛亦不相及,不解所谓”(《杜臆》卷之六)。其所以“不解”,就在于他见木不见林,只看到草堂形胜,没有看到与之相连属的其他形胜之地。
在艺术表现手法上,杜甫具有“视通万里”的创作本领,善于在相距遥远的此岸与彼岸之间牵线搭险,塑造一个又一个的立体浮雕。这里,诗人巧妙地不仅把草堂形胜与成都形胜挂钩,同时又与蜀中一些形胜之地连在一起。水槛与温江相距不过“四五十里”,而“锦水居止”与之“相及”的就更加辽阔了: “西山白雪”与“锦城曛黄”遥遥相映, “巫峡水”与“锦江波”千里来相会。这是绝妙的蜀中形胜图。杜甫之所以念念不忘这些“形胜地”,其一的首二句揭示了严峻的重大因素。玄宗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后,唐代的历史由统一进入了分裂的时期。在这时期里,一些怀有野心的地方官吏,利用他们的地位,形成封建割据势力。这些地方割据势力,与朝廷之间以及他们彼此之间的各种矛盾,带来了大大小小的战乱不息,使人民处于一场浩劫之中。蜀中也不例外。
前人多认为:杜甫因崔旰乱蜀而怀思草堂。这是不错的。不过,倘若从诗中提到的“军旅”、“天险”、“雪岭”、“锦城曛黄”等句看,所谓“风尘战伐多”,显然不仅针对崔旰之乱而言,可以说此句概括了杜甫入蜀后所遭遇的各种战乱,似乎更符合当时的社会历史实际。例如,宝应元年(762年)年诗人在成都草堂写道: “戎马交驰际,柴门老病身。”“江边踏青罢,回首见旌旗。风起春城暮,高楼鼓角悲。”广德元年(765年)十月在阆州写道: “十室几人在,千山空自多。路街唯见哭,城市不闻歌。漂梗无安地,衔枚有荷戈。官军未通蜀,吾道竟如何。”永泰元年(765年)在云安写道: “万国皆戎马,酣歌泪欲垂。”“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射史。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尤其值得注意的,跟《怀锦水居止二首》同时同地所作的《将晓二首》其一云: “巴人常小梗,蜀使动无边。”《杜诗详注》引黄鹤说:“‘巴人常小梗’,谓上元间,剑南东川节度兵马使段子璋反,伏诛。宝应初剑南西山兵马使徐知道反,伏诛。明年剑南西山兵马使崔旰反,杀成都节度使郭英义。”所谓“常小梗”与“战伐多”,正是同一含义的不同说法。此外,“常小梗”的“梗”,还应包括吐蕃。据《唐书·郭正一传》:“高宗召群臣问所以制戎?正曰:‘吐蕃旷年梗寇,师数出;坐费粮赀。”梗寇指强悍的吐蕃,所以赵次公解释“天险”为“忧吐蜀能犯蜀之险也”,解释“雪岭”为“吐蕃中山”(《九家集注杜诗》)。它是有一定依据的。观此可知,那些形胜之地面临如此频繁的各种战乱,使诗人牵肠挂肚。 “雪岭白”和“锦城黄”在诗人心灵上投下浓重的阴影。
杜甫对草堂有过多次的怀念。避乱梓州时,他深恐草堂遭到焚毁,焦虑着绿竹和小松难以成长;一旦战乱稍有平息,便在重返草堂途中,想象着如何过几天安定的生活。而这最后一次在云安的怀念,又比前几次的怀念内涵更加深刻得多;诗人似乎察觉到:日趋没落的唐帝国,对混乱的地方割据势力,已经难以控制了。蜀中“形胜地”无日不在战乱中受到严峻威胁。 “回首”固然“茫茫”,深重的灾难却依然蔓延。杜甫对草堂的怀念,不仅仅是对个人“居止”的依依眷恋,同时是对其他形胜之地的衷心爱护,这是诗人从另一角度来倾吐他一贯忧国忧民的深切情思。
野菊花是似菊而小的黄色小花,与菊花相比,它并不太引人注目。但诗人却给了它诗情画意,让它在诗坛上占一席之位。
诗的前半用先抑后扬的笔法写。“未与骚人当糗粮,况随流俗作重阳。”屈原《离骚》有“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诗句,所指的秋菊是菊而不是野菊。重阳有赏菊的习俗,两句写野菊在世默默无闻,既未被文人采用以登上文坛,更未受世俗钟爱。“况”字使次句的语气紧连首句,有更进一层的意思。
“政缘在野有幽色,肯为无人减妙香”两句,既写形态又写精神,对野菊的姿色、芳香和品性作了生动的描绘。“在野”与“在庭”相对。因不为人赏识,便任其在野自生自灭。不似一般之菊在庭院中有人着意栽培。这也许是野菊的憾事,但诗人却把这看成是快事,因为它可以避免栽培人的束缚剪裁与观菊者的诸多采摘,即不受人们的干扰,因而显得幽闲自若,别有丰彩。以至于诗人面对着它,“任是无情也动心”,情不自禁地要采来观赏——已晚相逢半山碧,便忙也折一枝黄。
“半山碧”写出野菊生长、繁衍的旺盛,也表现野菊的生活环境是在野外山上。“已晚”写时间,“便忙”写情状。诗人旅途之中到了傍晚,本该忙于归宿,但山中野菊的丰姿与妙香,逗得诗人即使在匆忙之中也要去折取一枝来加以观赏,诗写至此,已流露出对野菊的浓厚兴趣,而尾联更以写野菊花的自豪感来进一步表达对它的赞美:花应冷笑东篱族,犹向陶翁觅宠光。
陶渊明酷爱菊花,于宅边东篱下种菊颇多,还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句。这两句是说,野菊花一定冷笑那些篱边的黄菊——它们正向陶渊明一类的诗人邀宠,以取得诗人吟赏的荣光。言下之意,诗人们的眼光只向着庭菊,并不转向野菊;而野菊自有不邀宠争光的品行,对那些邀宠争光的庭菊不屑一顾,惟以冷笑置之。
在无人看重的情况下,幽闲自得,不减妙香,不慕赏识,有意将它与菊花对比,并倾注了自己的关切赞美之情。这也许另有所指。诗写得脱俗、婉转、流畅,给人很深的印象。在大量的咏菊诗中,这是颇有独创性的。
在辅佐周穆王的过程中,祭国的祭公谋父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某年,周穆王要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祭公谋父劝说周穆王:圣明的君王是光大自己的德政,而不炫耀自己的武力,用武力征服别人,早晚会带来严重后果的。周穆王不听劝告,率兵攻打犬戎,尽管战争最后取胜,但周边的少数民族再也不称臣纳贡。
“以德治国”是符合周先人的传统的。《史记·周本纪》记述:
“古公亶父复脩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於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这段故事是说:古公亶父是周王朝的奠基人,被称为周朝的“太王”,是历史上的著名贤王。
古公亶父原是一个小国豳国的国君。当时,西北边地的戎狄进攻豳国,“欲得财物”。给了财物以后,他们还不满足,又要再来进攻,欲得地与民。豳国百姓被激怒了,纷纷主张打仗。这时,古公说:“老百姓拥立君主,是希望君主保护老百姓的福利。现在戎狄想来攻打我们的目地,是因为我有了土地和老百姓。老百姓在我这里和在他那里,只要生活的好,那有什么关系呢?现在老百姓们为了我个人的原因去打仗,用杀死别人的父子的手段去达到我当君主的目地,这样的事,我不忍心去做!”(原文: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我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因此,古公亶父只带了近亲私属一群人,学他的祖先不窋一样,离开豳国,迁徙到梁山西南的岐山之下定居。
古公亶父的这个举动被老百姓知道了,不仅原来豳地民众扶老携幼,离开戎狄而追到岐山来,照旧跟着他。而且附近的邻国,也久仰古公的仁义贤名,都来归附于他。
所以,老子依据古公亶父的事迹写成了第三章的“使民不争”。象古公亶父那样,他为了民众远离战争, 不争而退让到可以不要国家豳,不战而退从豳到了周原。他最终赢得了民众的心,他最终不争而成不战而胜!
显然,周穆王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是周失德的开始。左丘明的《国语》从西周穆王写起,大概是因为周穆王是西周失德的第一个君王罢!
附加说明:京城五百里以内为邦内;离京城五百到一千里的国为邦外;一千里到三千五百里的国为侯、卫;三千五百里到四千里的国为蛮、夷;四千里以外的国为戎、翟。甸服:为王朝服役,供应周王朝每天的宗庙祭祀;侯服:每年必须朝见周王朝,供应每月的祭祀;宾服:必须纳贡供应每季的祭祀,二到五年朝见一次;要(yāo)服:必须供应每年的祭祀,每六年朝见;荒服:每任国王必须朝见一次,表示臣服即可。
这是早春的季节,大雪纷飞,宛如严冬。腊梅虽然开始凋落,然而,落梅映雪,苔枝缀玉,别是一番景象,犹能引人一醉,正好整治杯盘,迎候春天的信息。黄庶在这首《探春》绝句中,以其首二句描画出一幅早春图景和由此表达出对春天的向往心情。“雪里犹能醉落梅”句,令人想象到“雪里落梅”的画景;“犹能”说明百花虽未生发,然而犹有落梅值得醉赏。“好营杯具待春来”句,是补叙,是“醉”的准备,流露出一股盎然的兴趣。“落梅”二字,实际上也暗含笛曲《梅花落》的意义。作者显系受到江总“满酌金卮催玉柱,落梅树下宜歌舞”和徐陵“落梅奠酒杯”等诗句的启示,以落梅金卮的情趣,以飞雪迎春的画面,融合成一种新丽的意境。
诗的三、四两句承接上联“待春来”的意思,展开丰富的想象,描画了一幅生机勃勃的春意图。“东风便试新刀尺,万叶千花一手裁”,用的是唐人的表现手法和构思,如贺知章的“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徐凝的“勾芒宫树已先开,珠蕊琼花斗剪裁”、温庭筠的“远水斜如剪,青莎绿似裁”等描写春天景物的诗句,都是将“东风”拟人化,赋予它一把神奇的剪刀,精心剪裁出春天的红花绿叶,表现了春风的造化之功。黄庶这两句的构思有自己独到之处:一是表现在“便”字的使用上,便,习也,有熟练自如之意。“便试新刀尺”,说明“东风”年年运用“刀尺”来裁剪大好春色,已成为能工巧匠,今年虽是初试,但大显身手,定属不凡;二是表现在“新”字的使用上,“新”字突出强调了新春伊始,唯其是“新”的刀尺,方能裁剪出新的气象。而且,这一“新”字也不无显示与唐诗中熟见的“刀剪”有所区别的微妙用心。“万叶千花一手裁”句,是全诗的点睛之笔。“万叶千花”,语意双关,既是眼前所见如徐凝《早春咏雪》中描绘的“珠蕊琼花”的奇特景色,更是想象之中的百花斗妍的春天的气象。而“一手裁”三字之中充满了对春之神造化之功的赞赏。
这是一首即兴写景小诗,严格地说,它只是表达了诗人一种闲情逸致。诗中洋溢着一股欢畅、惊喜的情绪:惊喜于白雪落梅的早春奇特景色,惊喜于春天气息的萌生,惊喜于见梅落而知万叶千花之更新。诗题中之“探”,正表露了一种追求和喜悦。整首诗的格调是清新的:冰清玉洁的景象,芬芳醉人的酒香,飞雪迎来的春意,惊喜畅适的心绪。这便是意境,这便是此诗所独具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