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通过作者少年在书房中读书的事情,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很容易适应外物的,适应了外物,也就由不习惯变为习惯。而习惯养成之后,对外物是否合理,对外物的是非优劣,往往也就不加详察,不予追究了。这篇文章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于日常琐事中寄寓哲理,于平淡质朴中透出思想力度。
“俯而读,仰而思;思有弗得,辄起绕室以旋。”这一描述,就生动地勾勒了一个善于思考的读书人的形象。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不善于思考,就很难说学有所获,更谈不上什么有独到的见解。文章以“思”为经,贯穿始末。因“思”而“绕室以旋”,从“旋”而极其自然地引渡到主题的阐发。总之,这都是善于思考的结果。
书房里有一块洼地,愈来愈向外扩展。在这块地上踱来踱去,当然很不自在。可是时间久了,却习以为常了。等到填平这块洼地,却又感到“蹶然以惊,如土忽隆起者”,经过一段时间,这才恢复到正常的感觉。洼地踩惯了如履平地,一旦填平,反而感到不适应。这是什么缘故呢?作者深有感触地说:“习之中人甚矣哉!”这是一篇之警策,撮辞举要,统摄全文。习惯成自然,这是一个很朴素的真理。由此推论,如何培养良好的习惯,乃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文章最后的结论是:“故君子之学,贵乎慎始。”意即治学一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有了良好的习惯,就有了良好的开端。这一体会,不仅对育才树人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做好一切事情,都有着普遍的借鉴作用。
这篇文章悼念欧阳修的祭文,文章列举欧阳修生平大事颂扬其功业气节,结合叙述、议论、抒情,中肯实在,令人感佩欧公之气度。文章结构一气呵成,段落衔接自然流畅,且善用比喻,运用生动,句式骈散错落,造语奇崛,文采斑斓。并注重音韵变换,平仄迭换,前有浮声,后用切响,读来声调起伏顿挫,加之以缠绵幽婉的情思,充分展现哀痛缅怀的气氛。作者主要从三个方面评价:
一,文章学术上的成就与功绩。
欧阳修的文章,“天才自然,丰约有度,其言简而明,信而通,引物连类,折之于至理,以服人心。超然独骛,众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师尊之。“在文中,作者以一系列的排比对偶句形象生动地描述了欧文的精妙之处,也点明了欧氏在当时文苑中的地位。北宋立国近百年,还承袭五代文章的陋习,文式骈偶,文风委靡。欧阳修之前,也有不少人有志于文学改革,但都没有成功,至欧阳修,始师法韩愈,开创了一代新风。《宋史·欧阳修传》评论:“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欧阳修又振起之。挽百川之颓波,息千古之邪说,使斯文之正气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
二,褒赞欧阳修的政治道德。
欧阳修自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任西京留守推官,至神宗熙宁四年(公元1072年)退休,其间约四十年。在政治上,欧氏“天资刚劲,见义勇为”,“放逐流离,至于再三,志气自若也。”仁宗时,社会问题已非常严重,以范仲淹为首的一批先识人士主张新政的呼声很高,得到了欧氏等青年官员的支持,纷纷抨击因循守旧的政治势力。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范仲淹被贬谪,司谏高若讷攻击颇力,欧氏“贻书责之,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此也被贬为夷陵令。这批呼吁新政的人士当时被斥为朋党,一时无人再敢言事。这时,欧氏又挺身而出,写了《朋党论》进呈仁宗,认为君子有朋党,小人则无,呼吁君主应毫无疑忌地任用君子之朋党。此后,又上书要求改革吏治。直至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仁宗不得不起用范仲淹、韩琦等执政,欧阳修主持谏院,进行了一些有限的改革,然而又遭到守旧派的极力阻挠。次年,范仲淹被构陷,引退出朝,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欧阳修等也先后被贬出朝。本文褒扬其仕途虽然崎岖,但不畏不屈,忠于国事,敢于公论,代表了当时先进人士的政治意愿,因此为世人所共仰,而“终不可掩”,最终得到重用。在写欧氏的不屈精神时,作者这样用语:“既压复起,遂显于世。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这一点与王安石的政治风格有相似之处,作者不也是锐意革新,而遭受攻沮,又傲然不屈吗?这几句出自肺腑,同声共鸣,铮铮有声。
三,彰扬欧阳修的事功。
仁宗后期,欧阳修渐登要枢,先后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仁宗突然病死后,与韩琦等当机立断,拥立英宗。作者对此事以豪健的笔法予以肯定,认为欧氏在紧急之机从容建立了千古功勋,封建社会建储立君毕竟是第一等大事。“功名成就,不居而去”,指的是英宗后期、神宗初年,欧氏力求引退。过去,士大夫常推崇老子的“功成、名遂、身退、不敢为天下先”的思想,所以这里以此相誉。英宗时期,欧阳修任执政,得罪了很多人,因此怨诽四起,欧氏不自安,曾上书请退不获,又为蒋之奇构陷,神宗即位后,信以为真,“欲深谴修”,欧氏闭门不出,请求调查推究,后虽然得以昭白,但以风节自持的欧阳修年已六十,已无意仕宦,于是辞职请退。在作者的笔下,欧阳修是一个守节气、知进退,超然物外的高士,因此其英魄灵气不随出仕隐处、进升退黜而挫磨变化,人虽故去,但精神长存于箕山颍水之间。这里引用了一个典故,上古时,尧欲传位许由,不受,逃往颍水之阳、箕山之下,许由因此成为高士的代表人物。颍水、箕山,宋时在颍州一带,欧氏曾任颍州知府。古来文士好于林泉之乐,欧阳修、王安石也不例外,都写了不少优美的散文。在作者来说,把故世之人寄托于山水,正如陶渊明所言,“托体同山阿”,对死者是一种敬思,对生者也是一种慰藉。这几句不同于前文赞颂欧氏文章的对偶句,句式长短参差,节奏张弛有度。
最后一段抒发作者的缅怀向往之情,颇为真挚,这种情分两个层次,先是向慕瞻依之情,继之以临风不见的怅然若失之情,前一种情是后一种的基础,前者较单纯,后者则复杂得多。怅然若失既因不见故人所致,也因“盛衰兴废之理,自古如此”而发,这句对应文首慨于人事之意,既表达了作者深切痛悼之情,也抒发了抱负难济的感慨。
作者热情地赞颂了那一时代,他把芳菲的春景、闲适的生活和整个社会状况联系起来写,表达了内心极度的欢愉,毫无粉饰太平之嫌,写得真实、健康、开朗。
“头上花枝照酒卮,酒卮中有好花枝。”插花者即是年过花甲的作者自己。这就有一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头插花枝,饮酒为欢,花照美酒,美酒映花,鲜花与美酒,充溢于诗人的心扉。一开篇,便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了诗人那种悠然自得、圆融自乐的神态。
诗人陶醉的原因,颔颈两联以醉歌的形式作了回答。诗人一生度过了六十年的太平岁月,亲眼见了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四朝的盛世,再加以筋体康健,时节芳菲,老人的心遂完全被幸福涨大了。他笑眯着醉眼,看面前的酒杯。只见杯中映着花影,红光溜转,面对这花,这酒,这位处在盛世中的高龄而又健康的老人,他的一生乐事都如同被召唤到了眼前,所以痛饮到大醉方归。
该篇与崇尚典雅的传统五、七言律诗相比,风格完全不同。它有白居易的通俗,而其实和白诗并非一路。白诗在平易中一般仍包含着高雅的意境,邵雍这类诗则表现了一种世俗的情怀。它纯用口语,顺口妥溜,吸收了民歌俚曲的因素,又略带打油诗的意味,具有一种幽默感和趣味性。
诗格虽不甚高,但充溢着浓烈的太平和乐气氛。这种气氛的形成,固然由于内容是歌唱时康人寿,但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老人白发上插着红花,乐陶陶地对着酒杯,这一形象一开始就给诗带来一种气氛;语言节奏的流走顺畅,“花”、“酒”等字的反复回环出现,也显得和乐遂意;颈联“况复”、“那堪”等词语的运用,末联“争忍……不”的反诘句式,又都能把气氛步步向前推进,有那种“击壤而歌”的意味。对于这类诗,虽然不可能望有盛唐诗人作品的宏伟气象,但尚能近于“安闲弘阔”(《颐山诗话》评邵雍诗)。从中表现出北宋开国后“百年无事”的升平景象,以及一些人在小康中安度一生的那种心满意足的精神状态。
全诗写诗人与苏辙之间的感情。前四句,重在托付家人,希望得到苏辙的照料。后四句则言兄弟之情。
诗人对于生死之事本来不太执著,无论是何处的青山都可以作为埋葬我的地方,但是,当自己故去之后,恐怕每逢夜雨秋灯之时,孤身一人的弟弟都将会苦苦地思念死去的兄长。
“夜雨”是指苏轼兄弟二人少年读书时,曾读到唐人韦应物的诗句“宁知风雪夜,复此对床眠”,二人深受感动,遂彼此相约入仕后当尽早退隐以享受闲居之乐。
苏轼现在处在生死未卜之际,想起此诗,不禁黯然伤怀。他只能寄希望于来世再实现这种约定:“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此此记词人送客遇妓醉饮的一段情事。按时间顺序先写郊原送客,次写归途遇妓欢饮,后写醉归惜花抒感。这段看似是写送客情事,实则是写词人政治失意的郁闷。
上片前三句写郊外的原野,长长的道路伸向远方。行人离去后,词人感到怅然若失,心里空落落的。后两句写孤城和残阳斜照,表达离愁别绪。词人把斜阳比喻成“余红”,相当新颖,并把感情寄托在余红上,说斜阳由于不舍城楼上的一处栏杆,迟迟不肯收敛起最后的一抹余晖。用斜阳对栏杆的不舍,来映衬词人对离去之人的不舍。这样,人与景融为一体,都被浓浓的离愁别绪笼罩着。接着,词人笔锋一转,描写陪同送行的歌妓。歌妓极力劝酒,词人大醉。
下片写次日酒醒后的情况。首三句将词人初醒时的睡眼惺忪刻画得入木三分。他已经不太记得昨天的事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的马,头脑里一片恍惚。幸好“惊飙动幕”,一阵狂风吹动来,掀起了窗帏,他的醉意立马被吹散了几分,一下子清醒多了,但并未完全清醒。“扶残醉,绕红药”表达了对春光的深爱之情。只有情深,方才能有下面的“叹”。“东风何事又恶”和上文的“惊飙”二字遥相呼应,结构严谨有序。结句词人暂时抛却烦恼,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好聊以自慰。
全词布局巧妙,章法一曲三折,直叙中有波澜起伏,顺叙中有插叙,令人回味。词作用比兴的手法,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委婉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