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对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现实进行讥刺的歌诗。
诗的第一章是用赋的手法,将两种不同的人两种不同的遭际进行了对比。前两句写“候人”,后两句写“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着戈扛着祋。显示出这位小吏,扛着武器,在道路上执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着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郑笺解为“是子也”,用现代汉语说,即“那个(些)人”,或更轻蔑一些呼为“他那(他们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为三百副赤芾解,则极言其官位高、排场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则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统率大官的头头,即国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文公入曹云:“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杜预注曰:“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乘轩、赤芾是同一级别的待遇,故言乘轩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晋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时,所以《毛序》说此诗是刺曹共公,因其“远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说较为贴切;但从下几章内容看,则又是指一般的权要显贵更为贯顺统一。
这四句没有作者的直接评语以明其爱憎,然爱憎之情已蕴于叙述之中。“何戈与祋”,显出其职微官小、勤劳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则无功受禄位、无能得显贵,谴责、不满之情已溢于言表。此章可以说是全篇的总纲,下面诸章就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抒发感慨,以刺“彼子”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后两句是主体,是正意所在处。
鹈鹕站在鱼梁上,只须颈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鱼,不必入水,不必沾湿翅膀。所以然者,是由于地位特殊,近水鱼梁乃可不劳而获。后两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称其服”。服者,官阶的标志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种种特权,但无才无能,无功受禄,无劳显荣,与鹈鹕站在鱼梁上伸脖子吃鱼相类。
第三章再深一层:说鹈鹕不仅不沾湿翅膀,甚至连喙也可以不沾湿就可以吃到鱼。因为有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有的鱼会跳到坝上。这样站在坝上的鹈鹕就可连喙都不湿,轻易地攫取到鱼儿。而后两句写到“彼子”也深一层,不仅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负责,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任意抛弃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称其服”,从表里不一,才位不配上着笔讥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则深入到内里,从品性上进行揭露谴责。
第四章又改用起兴手法。前两句以写景起兴——天色灰蒙阴暗,这是南山上朝云升腾。这句起兴与后面的叙事有着某种氛围或情绪上的联系:一个美貌的少女竞被遗弃在外受饥挨饿,如此惨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无处寻找光明。“季女斯饥”与“荟兮蔚兮”正相映相衬。“婉”、“娈”都是美的褒赞,与“斯饥”形成强烈的反差,引起人们的同情。反过来也对造成这悲剧、惨景的恶势力表示强烈的憎恶。有人认为这“季女”就是前边“候人”之女,被强占又被抛弃。就全篇上下贯连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对这第四章还有别解。王夫之《诗广传》云:“奚为荟蔚也?欺然而兴,皴然而止,初终不相践而面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离,情穷于达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视听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夺也。”“奚以为婉娈也?词有切而不暴也,言色违而勿能舍也,约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夺也。合则喜、离则忧,专一其依而唯恐不相获也。”这里把“荟”、“蔚”、“婉”、“娈”都作为人品的比喻语。“荟”、“蔚”是比忽兴、忽止,忽合、忽离,无坚定操守,专以蒙骗取得信任,巧取豪夺这类行为。“婉”、“娈”是比言辞急切而不凌弱,自我约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严于操守、感情专一这类行为。前者比昏君佞臣,后者比英主贤臣。所以最后又说:“有荟蔚之主,则必亲荟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论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过人者,征与遂良恶能与荟蔚之子争一朝之饥饱哉!”这是将荟蔚婉娈当作“比”法去理解。这与《毛序》所说刺曹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故可备一说。
这四章赋比兴手法全用上,由表及里,以形象显示内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恶无德而尊、无才而贵的当权官僚;对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现实尽情地揭露谴责。陈震《读诗识小录》云:“三章逐渐说来,如造七级之塔,下一章则其千丝铁网八宝流苏也。”评论可以说很贴切。
这首散曲是借自然景物来表现理想主义的生活场景与思想感情的一则例证。曲中所写的渔翁,实际上是个科场失意的文人。失意后,他退隐江滨,但却不能割断蟾宫折桂的欲念,因而在强作闲适的同时,心灵上又挤压着沉重的苦闷。
首句勾画了一幅渔翁孤舟闲漂图。小船自在消闲,蓑衣雨湿风干,渔翁饮酒睡醒,表明看来确是一派悠然自得的气象。但仔细体味,渔翁冒雨自炊,饮酒就醉,醉则昏睡,醒则漂归,既无渔钓之意,又无赏景之心,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他胸中凝聚着难以解脱的苦衷,不然不会独自借酒浇愁、整天沉湎醉乡。
船上饮酒,醉醒已是傍晚,但闻啼鸟声与流水声交织在一起,清脆悦耳,其乐趣不减当年严子陵隐居富春山。“啼鸟关关,流水潺潺”、“数声柔橹江湾,一钩香饵波寒”,俱是清丽流美,宛然仙家境界。但此曲的渔翁仍未能不食人间烟火,“回头观兔魄,失意放鱼竿”,便显示了生活现实所给予的创伤。前时写“渔翁醉醒江上晚”,是力图表现他旷放自在的一面。如今看起来,他的“醉醒”,也不无愤世嫉俗的激烈意味了。
欧阳修有《渔家傲》词,下阕有句云:“醉倚绿阴眠一饷。惊起望,船头阁在沙滩上。”此曲的结尾,很可能是受到了欧词的启发。船儿不是一直那么听话的,只要主人意有旁骛,失了操纵,便只受水流摆布。“看,流下蓼花滩”,因为贪看水中的月亮,一不留神握渔竿的手松开了,只能眼睁睁望着渔竿从蓼花滩上漂下去。这表现了渔翁“失意”的深重程度。不过作者仍把小船留在蓼花滩一带,不曾送入红尘,那么渔父清醒过来,重新提起渔竿,“乐似富春山”,是不成问题的。或许“流下蓼花滩”的对象,也可释为“鱼竿”,如宋王庭珪《江亭即事》云:“江水磨铜镜面寒,钓鱼人在蓼花湾。回头贪看明月上,不觉竹竿流下滩。”但观此曲,解作小船“流下”更胜。
这首曲中的“渔翁”是文人化了的。在元曲中,“隐逸”与“叹世”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此曲作者不过想把这两面都写到而已。清李调元就很明白这一点。他把自“数声柔橹江湾”至“流下蓼花滩”六句,统统视为“他人不能道也”的俊语。(见《雨村曲话》)
此曲解开一般闲适小令一味沉醉山水之乐的纱幕,真实地表现出科场失意文人在不得不隐逸山水时内心所压抑着的痛楚,坦诚深切,读来确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选定了春季这个最丰富多彩的季节作为背景,然后从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围中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景象来作暗点陪衬,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现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无所不在,但又不是实体,诗人马上把它与烟雾这些流动虚幻、不能触摸的东西联系起来,说它不是烟,也不是雾,但如同烟雾一样,浓密地映照笼罩着楼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带有肯定的手法,野色与烟雾当然不是同样的东西,但有相近的性质,它占据了每一处视线与感觉所能到达的地方。实际上,诗把烟雾也作为野色的一部分写了进去。首联是通过同类作譬,又以楼台这一实物作参照,说明野色的存在,下面两联也都采用这一方法,继续铺写。诗说白鸟在野地里飞,把野色给点破;夕阳照着野外,把野色给剖开。野色弥漫,它不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减少消失,又好像追随着远处的船帆,渐渐逼近。这两联用了一连串动词,使表面上看不见、不存在的东西,通过白鸟、残阳、芳草、远帆的动作与变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这种写法,就好比写风而着力刻画草木摇动、落英缤纷,写月而极力描写飘浮的云一样。末联“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胧之中翻进一层。山公山简镇守襄阳时,经常至习家池饮酒,大醉而归。作者以山简自况,说他登山喝酒,归时醉眼模糊,见到这种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雾非雾”,是写老眼昏花,这里则是以醉酒眼花,来突出野色的迷离恍惚。总之,无论是物,或者是人,都是为标现野色服务的,都是“虚者实之”的实体。
烘托野色的实体,并非实打实地端出来,不是照像式的再现,而是实中有虚,因而透过朦胧野色,一幅玲珑剔透、笔墨淋漓的山水画就展现出来:天上挂着红色的夕阳,空中飞着白色的鸟儿,烟岚笼罩着楼台,芳草连接着江边,帆影露出于江中,还有自远山醉归的主人。这些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体现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旷达的情怀。诗的用意正是要通过野色和这美丽的画面来表现作者的乐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