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在文中陈说了自己对世事的看法,解释了世人对自己的一些误解,记述了谪贬后自己的处境、世态的炎凉,以及对自我的反省。这是一封内容丰富,感情复杂的书信,真实地反映了苏轼在贬谪黄州以后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写得真挚动人,推心置腹。
“寻所不通书问”至“览之面热汗下也”,苏轼对自己加以自责,也表示了对李端叔的感激。下面,苏轼以“足下才高识明”一句自然而然将文章带入正题。“足下才高识明”到“又大不可也”这一部分中,“如人嗜昌歜羊枣”实际上用来比喻人各有所好。人各有所好,很难问清楚为什么是这样。认为黄、秦二人虚妄,是不对的,要把他们的看法加于众人之口,则是更加不可的。苏轼在此向李端叔说明了推誉之言不可信,他的看法也体现了对自身辩证而又客观的认识。
接着,苏轼进一步解释了世人对自己的误解。先从少年读书谈到应举,又从“直言极谏”谈到由此而引来的灾难。文章写道:“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为实能之,故浇浇至今,坐此得罪几死。所谓‘齐虏以口舌得官’,直可笑也。”“由世人的遭遇,苏轼又谈到了自己:“然世人遂以轼为欲立异同,则过矣。”言词曾给多少文人墨客招致杀身之祸,但是他们的言词又究竟产生过多大作用呢?下文便作了阐述:“妄论利害,搀说得失,此正制科人习气,譬之候鸟时虫,自鸣自己,何足为损害。”应制的文章妄论利害、谗说得失,这是正制科人的习气,就好像春燕秋虫之类,该叫的时候就叫,过了季节就不叫了,对于人,既无所补益,也无所损害。“轼每怪时人待轼过重,而足下又复称说如此,愈非其实”则与前文相呼应,而意味更深一层。苏轼因言词而获罪,在此特劝李端叔对已不宜复加推誉。
以下苏轼叙述了获罪以来的境遇。 “得罪以来至自幸庶几免矣”,是说:自获罪以来,自己处在一个极为闭塞的环境中。划着一叶扁舟,穿着一双草鞋,形迹放浪于山水之间,与樵夫、渔夫杂居在一起。所所被醉酒之人推搡辱骂,于是自己也为渐渐地不被人所知感到高兴。平生亲友不给我寄信,我寄信给他们,他们也不作答,于是我自己也庆幸这样就差不多可以免于与世人交往纷争了。苏轼以饱含辛酸的自得其乐,反映了人情的冷漠,世态的炎凉。居于目前处境,苏轼说“足下又复创相推与,甚非所望”,再次劝李端叔不要复相推誉。
身居山野,苏轼有充裕的时间反省自我,他对自我的认识也更加深刻。“木有瘿”至“非今我也”这几句是说:树木有赘瘤,石头的边缘有一圈光泽,犀牛的角有通孔,这些讨人喜欢的独特之处,其实正是它们的缺欠。谪居无事可作,沉默下来自我观察、反省,回顾三十年来所作之事,多有那些缺欠。您所看到的我是以前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下文“无乃”四句中,声、情,华、实,所表示的是现象与实质,形式与内容,表与里,苏轼说,这些事情只有见面再谈,才能详尽地说明。
文章的结尾,又是苏轼对李端叔的嘱咐,自己因文词获罪,所写书信则不可再给他人看。因李端叔正居丧,苏轼还劝慰他“万万节哀强食”。“不次”,犹言不尽,不一一说,所用作书信结尾之词。
在这篇文章中,苏轼善用比喻说明道理。谈到人们对自己的看法时,苏轼以“如人嗜昌歜羊枣;未易诘其所以然者”作比,说明人各有所好,对一个人的评价也不可能众口如一。苏轼还以“候鸟时虫,自鸣自已,何足为损害”作比,说明正制科人论说利害得失,就像春燕秋虫一样,该叫的时候就叫,过了季节就不叫了,对于他人,既无补益,也无损害,而由此引来杀身之祸, 既可悲,又可笑。这篇文章言辞诚恳谦逊,淡然工雅。苏轼振笔直书,却气韵自然。
这篇文章是作者应礼部试而写。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全文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结构严谨,说理透彻。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策论是国家向知识分子寻求关于某某问题之对策的一种形式。这篇文章虽然是考卷,却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写,也没有推测考官的喜好,思考的问题很是深刻。试题出自《尚书·大禹漠》:“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孔安国传注文:“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苏轼误记为“赏疑从与,罚疑从去”,于是紧紧抓住这一题目,主要阐明古代的贤君赏善惩恶,都是本着忠厚宽大的原则,主张“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应试之文,佳作极少,但这篇文章却是佼佼者,有其鲜明特色。
由于文章的题目出自《尚书》,所以先以咏叹先王爱民之深,忧民之切开头,紧扣主旨。接着从赏善与罚不善两方面说明,总归于“忠厚”二字。周道衰落之后,穆王还是把要善于用刑的方法,告诉吕侯。所谓“祥刑”,是说要善于且谨慎地使用刑罚从事。王先谦《孔传参正》认为“祥”当为“详”。按《汉书・明帝纪》:“详刑慎罚,明察单辞。”又《刘恺传》:“非先王详刑之道也。”引《尚书》郑玄注云:“详,审察之也。”“详刑”实际上就是要“慎刑”,所以说孔子对此还是给予了肯定。衰世尚且如此,何况盛世。这是退一步说,从而更加夯实了主旨的深厚基础。
但是,完全掌握赏罚之道,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其中轻重也难以掂量准确。所以文章从经文中括出了一个“疑”字。解决疑难问题的原则就是“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所谓“广恩”“慎刑”,都体现了“忠厚”之义。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作者引用了唐尧不从皋陶执法杀人的意见,而同意四岳任用鲧的例子,体现先王刑赏之道,一本忠厚。通过叙事中的剖析,文章又引用《书经》的警句加以论断,复以咏叹出之,不仅使主旨更加突出,而且与开头遥相呼应,使人有浑然一体的感觉。
行文至此,主旨似乎已经完全阐明了,但是,作者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蓄足气势,横生波澜,展示了他不可羁縻的才思。关于可赏可不赏,可罚可不罚的提示,这自然是上承“疑”字而来,但它并不是前者的重复。“疑”是有问题,而此则认识上已经基本明确,其概念和前者又不完全相同。而在这个范围内的过赏过罚问题,苏轼认为“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通过这一层挖掘,既深化了主旨,又体现了作者认识事物剖细入微的能力。而其断语“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则又表现了极大的概括力,显得斩钉截铁,十分精悍有力。
赏和罚的范畴剖析明白之后,接着进一步又探讨赏和罚(刑)的方式。作者认为,古代赏赐有功者不一定用爵禄,处罚有罪者不一定用刀锯;加之“善不胜赏”,“恶不胜刑”,范时和方式实际上都被扩大了。如此发挥,真是处处贯通,无往而不可。但是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拢。“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仍然再括出“疑”字,使文眼在笔阵墨浪中豁然透气,又复归结到“忠厚之至也”这个主旨上来。余波振荡,最后又引用《诗经》《春秋》之义,十分鲜明地捧出了题目。题目亦即结论,在结构上显得非常紧密而完整。
其实此文立论不过是儒家的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尧舜周孔,属于当时的滥调。但是作者在扣紧题目布局谋篇,引用圣经贤传与论据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技巧是很高的。文笔酣畅,说理透辟,概括力非常的强,结构紧密且完整。作者用这些手段成功的引起了考官的注意并受到主考官欧阳修的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