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谈古诗,常常会有不同的角度。研究者注意较多的是作品的真伪及本事出处;而一般读者欣赏的则是诗的本身所能带来的审美情趣。例如关于旧题为汉代苏武和李陵的五言诗,就存在这个问题。宋代文豪苏轼因不满《文选》的编选,首先在相传为苏、李的长安送别诗中读出了“江汉”二字,便据以怀疑是后人的伪作。而以博学著称的洪迈,也在《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三首》诗中发现了“盈觞”之“盈”犯了汉惠帝的讳,于是愈坚苏轼之说。后来明清及近代学者顾炎武、钱大昕和梁启超等人也展转相承,于是苏、李诗之伪几成定谳。而今人汪辟疆先生却力排众议,以为《文选》中《苏武诗四首》为别李陵之说起于唐代,“江汉”、“盈觞”也难定二人诗之伪,他主张“与过而疑之,宁过而存之”(《汉魏诗选按语》)。至逯钦立先生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即基本采取了“存之”的态度。不过他采取了一种比较审慎的方式,这就是既不认为是苏、李之作,同时也不认为是“六朝拟作”,而是把这些作品均归入东汉卷,并系之于“李陵录别诗二十一首”。以上是历代学者从考证角度来谈苏、李诗的一些概况,与今天从欣赏角度来读这些作品有所不同。不过,至少有二点是不应忽视的,即《文选》和《古文苑》所传苏武、李陵诗是汉代作品(苏轼亦谓这些诗“非曹、刘以下诸人所能办”),但所写内容又与历史上西汉时苏武与李陵之别无关。这是考据为今天鉴赏这些诗作提供的基本点,读者需注意。
“骨肉缘枝叶”是《文选》所录《苏武诗四首》中的第一首。这首五言诗抒写兄弟骨肉的离别之情,用笔浑重朴厚,风格淡中见醇,近而犹远。
诗一开始,作者就用“骨肉”二字直接说出诗中“我”与“远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然后再以“枝叶”作比喻,进一步暗示和强调这种关系的亲密。按理次句应顺着这层意思往下写,可是诗人却把笔触转向了与“骨肉”不同的另一种关系,这就是人世间亲朋好友间的交往。“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二句继续由此生发,写天下朋友之交都能亲如兄弟,不忍相别。这里诗人巧妙地借知己挚友托出“兄弟”二字与前“骨肉”二字相应,同时又借朋友相别预为后文骨肉之离作陪衬。“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二句紧接进层递进,不仅回映首句,离而复即,而且退而后进,领起下文,其用笔直中有曲,折转顿挫。前人曾谓“况我连枝树’承上四海兄弟,言此密友亲交,尚为兄弟,况真兄弟乎?”(方东树《昭昧詹言》)诗人用意在写兄弟之亲,而先借密友为喻,从而使兄弟之亲更为突出。“昔为”以下四句想象与兄弟相处时和离别后二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前者“常相近”,一如“鸳与鸯”,何其相得;后者别如“参与辰”、“胡与秦”,几多哀愁!在此相处时的亲密无间、形影不离与离别后的相距千里、后会无期,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比。这四句一前一后两两相对,看似重复拙钝,却也反映出诗人处于人生变故中那种不堪回首、无法预期的复杂心态。
“惟念当离别,恩情日以新”二句既承上而言,说出了兄弟平时相处弥觉珍贵、离别后尤感痛苦的原因,又为下文对临别饯行、樽酒留人的描写预作交代。汉诗转折、联结高妙,浑然一体而不见针迹线痕,于此可悟。然而这二句的好处还不仅见之于它在全诗结构中所起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以浅显的语言,说出了一种人生中的宝贵体验:这就是当一个人要失去某件东西时,会超乎异常地体会到它的珍贵。人与物的关系是这样,人与人的关系更是这样。诗人正是在离别在即时,充分感受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为将要远行的亲人饯别时,一再要以酒相赠,以酒留饮,以酒叙情。酒是消愁物,诗人当时的心情和行人当时的心情,都在这种赠别和留饮中表露无余。“鹿鸣”二句系化用《诗·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意,有兴起和借喻设筵饯别之妙;末四句状写赠别留饮情状,言近意远,词浅味浓。人至临别而以杯酒相赠,愿以此挽留片刻而畅叙平生之亲,此景此情不能不令人唏嘘。后代不少传诵千古的名句,如梁代江淹《别赋》中的“可班荆兮赠恨,唯尊酒兮叙悲”、唐代诗人王维《阳关曲》中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等,所写也正是这种景和这种情。
这是一首描写男女欢爱的词,写的是一个繁花盛开、月光淡淡的夜晚,一个少女与情人幽会的情形。
上句以夜景铺垫,黯淡的月,迷离的雾,给半夜悄然赴约,生怕被人发觉的女主人公一点方便,暗影中的明艳花朵象征着偷偷幽会的少女的娇媚和青春。女子呼男子为“郎”,说明她的心已然相许了。如今主动前去践约,恐怕曾经多次犹豫才有今天的决心的。
下片写幽会的中心,更加精彩:“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女子走到践约之处——画堂西畔,一眼瞥见等待她的情郎,便扑过去,紧相偎倚,身子微颤着,好一会儿享受着难得的欢乐。词人用了一个“一向”,一个“颤”,描摹女子的情态,可谓大胆的暴露,狎昵的极度。
末二句描摹女子的言语,更是写实之笔:“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越礼偷情,幽会不易,感郎挚爱,今来就郎。“任你恣意爱怜吧,我只珍惜这幸福的一刻!”女子如此毫无忌讳地吐露爱情,真令男子销魂无限。只有后主之情和他的笔,才会把本人的风流韵事传写得如此淋漓尽致。
从这首词看,李煜是如何擅长写人物。他以白描手法,认真细致地描摹人物的行动、情态和语言,毫无雕饰和做作。只凭画面和形象,便做成了艺术品。不过如此狎昵的猥褒的内容,不足为法。和古代《诗经》、《汉乐府》五代诗词向等描摹妇女的热烈坦率的爱情、反叛坚定的性格的那些名著,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李煜的这首词,极俚,极真,也极动人,用浅显的语言呈现出深远的意境,虽无意于感人,而能动人情思,达到了王国维所说“专作情语而绝妙”的境地。
这首词咏的是南国风光中的原野暮色。朝与暮作为特定内容可以有昂扬向上和颓废没落的寓意,但作为自然景色却都很美,旭日和夕阳,朝霞和晚霞,绚丽而富于变化,都能激起人们的美感。在古典文学中写暮色的名句、名作是不少的,欧阳炯能寓奇于变,写景抒情,与前人不相因袭,具有艺术魅力,他写南国新异景物,是出于妍雅之笔。这一首像一幅旅人暮归图。
“岸远沙平,日斜归路晚霞明”,词一开头虽无一字写河,而河已突现在画面。从远岸、沙滩,人们不难意识到附近有一条鱼归路曲折并行的河流。岸之“远”,“沙”之平都是人的感觉,所以词虽未直接写人而旅人也自然突现在画面上了。然后词人着一“归”字,使他的活动内容更为具体,而且能引起人的丰富联想。至于“日斜”、“晚霞明”,既点明了归途的时间,又渲染了景物的色彩。应当说这两句十一个字已把旅人暮归的背景表现得颇有画意了。下面三句则是画面的中心,是近景,是特写,它使暮景带上了鲜明的个性特征:“孔雀自怜金翠尾,临水,认得行人惊不起”,这景象只有南国才有。
孔雀的珍奇美丽,自古为人称道。屈原《九歌》描写少司命华丽的车盖,已提到以孔雀羽为饰。欧阳炯写的不是人工饲养的孔雀,而是野生孔雀。他写旅人忽见河边孔雀开屏,它那徘徊四顾的神气,俨然自怜其尾。孔雀长期未受人们侵扰,与人相狎,所以尽管起初被旅人的脚步声吓了一跳,但看看旅人又马上镇静下来,并没有拖着长尾飞去。
这首词,从押韵看,它先用平韵,后用仄韵,给人以音律变化之美。整首词重视创造意境,景中有人,所以有以少胜多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