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无情之物为有情,往往是使平凡事物富于诗意美的一种艺术手段。这首短诗,很能说明这一点。
诗中所写的分水岭,大约是今陕西略阳县东南的嶓冢山。这是秦蜀或秦梁间往来必经之地,是唐代著名的交通要道,故一般径称分水岭而不必冠以所在地。题称《过分水岭》,实际上写的是在过分水岭的行程中与溪水的一段因缘,以及由此引起的诗意的感受。
“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首句从溪水写起。溪水是没有感情的自然物,但眼前这条溪水,却又似乎有情。在这里“无情”是用来引出“有情”的,“有情”二字是一篇的眼目,下面三句都是围绕着它来具体描写的。“似”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暗透出这是诗人时而浮现的一种主观感觉。这个“似”字,语意灵动轻妙,且与全诗平淡中见深情的风格统一。开头一句在点出“有情”的同时,也就设置了悬念,引导读者去注意下面的解答。
次句叙事,暗点感到溪水“似有情”的原因。嶓冢山是汉水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因为山深,所以“入山三日”方才到达岭头。山路蜿蜒曲折,缘溪而行,所以行人感到这溪水一直在自己侧畔同行。其实,入山是向上行,而水流总是向下,溪流的方向和行人的方向并不相同,但溪水虽不断向相反方向流逝,而其潺湲声却一路伴随。因为深山空寂无人,旅途孤孑无伴,这一路和旅人相伴的溪水就变得特别亲切,仿佛是有意不离左右,以它清澈的面影、流动的身姿和清脆的声韵来慰藉旅人的寂寞。我们从“得同行”的“得”字中可以体味到诗人在寂寞旅途中邂逅这位有情良伴的欣喜。
“岭头便是分头处,惜别潺湲一夜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登上山岭头就是我俩的分手之处,潺湲流淌与我惜别一夜有声。
在入山三日,相伴相依的旅程中,溪水有情之感不免与日俱增,因此当登上岭头,就要与溪水分头而行的时候,心中便不由自主的涌起依依惜别之情。但却不从自己方面来写,而从溪水方面来写,以它的“惜别”进一步写它的“有情”。岭头处是旅途中的一个站头,诗人这一晚就在岭头住宿。在寂静的深山之夜,耳畔只听到岭头流水,潺湲作响,彻夜不停,仿佛是同自己这个同行三日的友伴殷勤话别。这“潺湲一夜声”,暗补“三日同行”时日夕所闻。溪声仍是此声,而当将别之际,却极其自然的感到这溪水“潺湲一夜声”如同是它深情的惜别之声。在这里,诗人巧妙的利用了分水岭的自然特点,由“岭头”引出与溪水的分头,又由分头引出惜别,因惜别而体会如此溪声。联想的丰富曲折和表达的自然平易,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写到这里,溪水的有情已经臻于极致,诗人对溪水的深情也在不言之中了。
分水岭下的流水,潺湲流淌,千古如斯。由于温庭筠对羁旅生活的深切体会,对朋友间友谊的分外珍重,他才能发现溪水这样的伴侣,并赋予它一种动人的人情美。在这里,与其说是客观事物的是诗意出触发了诗人的感情,不如说是诗人把自己美好的感情移注到了客观事物身上。
本诗是一首咏物诗。
这首诗它既没有刻意描摹柳絮的形态,也没有借柳絮抒写惜别伤春之情,而是以凝炼准确的语言,概括出柳絮最主要的特征,求神似而不重形似,简洁鲜明,富有风趣。
“无风才到地,有风还满空。”描写柳絮“似花还似非花”,极为纤细、轻灵,无风时慢悠悠地落到地面,一遇上风,那怕是和煦的微风,也会漫天飞舞起来。它的这种性状是很难描述的。薛陶说:“二月杨花轻复微”,并没说清是怎么个轻法。雍裕之从风和柳絮的关系上落笔,并对比了柳絮在“无风”和“有风”时两种不同的状态,只十个字,就将柳絮的特征给具体地描绘出来了,这不能不说是状物的高手。
“缘渠偏似雪”句则是写柳絮的颜色。柳絮不仅其轻飞乱舞之状象雪,而且其色也似雪。所以东晋谢道韫早就以柳絮喻雪花,赢得了“咏絮才”的美名。可见要描绘柳絮的颜色,还是以白雪为喻最为恰切。但如果仅指出其“偏似雪”,那就是重复前人早就用过的比喻,显得淡而无味,所以诗人紧接着补上第四句:“莫近鬓毛生”。这一笔补得出人意料,十分俏皮。自来人们多以霜雪喻白发,这里因为柳絮似雪,遂径以柳絮隐喻白发,这已不落窠臼;不仅如此,诗人又从咏物进而表现人的情思:人们总是希望青春永驻,华发迟生,而柳絮似雪,雪又象白发,所以尽管柳絮轻盈可爱,谁也不希望它粘上自己的头发。这一句在全诗中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写出了人物的思想感情。这也可以说是托物言志、借物抒怀的又一格吧。
这首诗通篇无一字提及柳絮,但读完全诗,那又轻又白的柳絮,似乎就在我们眼前飞舞,它是那样具体,那样鲜明,似乎一伸手就可捉摸。全诗二十个字,如同一个精心编制的谜语。由于准确地道出了柳絮的特征,那谜底叫人一猜就着。于此可见诗人体察事物之细,艺术提炼功夫之深。
积薪自以为棋艺功成,天下无敌,然而“强中自有强中手”,店主婆媳不仅能在暗夜说棋,而且每招每势都是王积薪所不及,故事生动地说明了艺无止境、因而“学”亦无止境道理,强中更有强中手,在任何环境中都要虚心,要向内行人多多学习,有一点本领不要骄傲自满,学习提高是无止境的道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做人要谦虚谨慎,绝不可夜郎自大,故步自封。
故事以王积薪自负棋艺始,以其自认不足终,前后照应,不仅使故事情节完整,而且使王积薪这个人物的形象也更为饱满。他的自负虽不足取,但遇到店主婆媳却能不保守、不嫉妒,这又是他的可贵之处,也是他的棋艺得以继续提高的条件。
古代的秋社,是从中央到地方民间都十分重视的祭祀活动。整个活动分为两大仪式,一是祭献,向以社神为代表的后土神祇敬献供品;二是娱神,包括赛社、演剧、民间歌舞聚饮等。此篇所写,祭献仪式已经结束,祭坛上的香烟渐渐消淡,就连争食坛上祭品的乌鸦也飞回了树林。作品由此时入手,除了因为第二仪式——娱神活动是秋社的精华所在以外,还有他个人身份上的原因。原来像尧庙这种规格的秋社,祭献需由地方官员亲自主持参加,所谓“刺史县令初献,上佐县丞亚献,州博士县簿尉终献”(《宋史·礼志》)。略去祭献繁文缛节的描写,也就表示他已经结束了官员在仪式中的任务,可以静下心来,“把酒观多稼”,将自己融入百姓的喜庆之中。所以起首的两句既是自占身份,也是揭开狂欢乐章的一段得体的前奏。
祭社仪式既已告一段落,便开始了祭民们自己的节日。他们举酒痛饮,一边心满意足地眺望着丰收的庄稼;乐声奏响了,此起彼伏,各不相让,人们在壤歌亭前笑语喧哗。作品以简练生动的笔墨,描绘了尧庙秋社娱神 其实也是自娱)活动的欢乐景象。“多稼”、“壤歌亭”、“山如画”是旁景的衬托,却处处充实了秋社熙乐和丰的精神内涵。尤其是“壤歌亭外山如画”一句的插入,更是兴象无穷。“壤歌”是上古百姓清平安泰的典故,以之名亭,凭这个处所,便能引起当下祭民们人乐年丰的联想;“人逢喜事精神爽”,“山如画”无疑是人们喜溢于心而发生的感受;在“霹雳弦声斗高下,笑喧哗”之后,接此一句写景,顿生有声有色、动、静相济之妙;而这种声、色、动、静,无不富于形象性,又恰恰映合了“把酒观多稼”的微酣而快意的心态。
此曲用晋人故事来形容尧庙周围空气清爽宜人,也暗含着政简人和,无为而治的意味,并且诗人进一步抒发了自己的感想:只要当一名高尚脱俗、无为而治的官吏,就不必定要倦宦归隐。这一笔充分说明了秋社喜庆景象鼓舞人心的力量。这一感受是通过典故而表达的,活用无痕,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功力。此曲用典多,遣词雅,意蕴含蓄,在元曲中别成一格。
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
此诗首句刻画了人物形象,第二句概括自己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自问,最后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全诗别出心裁,构思新颖,含蓄地表达作者报国无门、衷情难诉的情怀。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桥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销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的写照。“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无处不”(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销魂”。
引起“销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雪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骑驴本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一个佳话。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这就是说,作者因“无处不销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旋即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爱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