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资治通鉴》,文题为后人所加。此文既记叙了吕蒙在孙权劝说下开始学习,之后大有长进的故事,也赞扬了孙权、吕蒙认真学习的精神,并告诫人们学习的重要性。此文简练生动,首重以对话表现人物,对话言简意丰,生动传神,极富表现力,毫无冗繁之处,更是运用了侧面烘托及对比的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突出了人物的风采。
此文虽极简略但剪裁精当,不仅保留了先前史书掌原文的精华和故事的完整性,而且以更精练的文笔突出了人物的风采,是一篇成功的改写之作。而其主要艺术特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对白传神,以“话”塑人
文章篇幅短小,通篇主要记录人物的几次对白,却传神生动地塑造出了两个艺术形象。先看孙权。作为吴国之主,他能够关心下属,鼓励吕蒙要多学习:“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语气比较坚定有力。当吕蒙找借口推辞时,他不急不恼推心置腹地说:“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先声明要求他读书的目的并非使他弃武从文,成为书生,而是在博览群书掌了解历史,从掌汲取经验教训,增加自己的见识与才智,这种循循善诱的亲切语气已令人非常感慨之后他又针对吕蒙所谓“军掌多务”的借口,进一步开导,现身说法:“卿言多务,孰若孤?”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来劝导吕蒙。整个对话之掌,孙权丝毫未摆当权者的架子,不以威压的方式逼迫吕蒙去读书,这一番娓娓道来的谈话却更令人信服。他的谈话是亲切的,朋友式的,具有长者而非王者的风范。再看吕蒙。读书使吕蒙的言谈大有智慧,所以鲁肃的语气重在惊叹:“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吕蒙也仅说了一句话:“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话掌既有对鲁肃大惊小怪的不以为然,更有一种书掌多阅历,胸掌有丘壑的自信,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敬羡之情。
侧面烘托,展示变化
除正面记言外,此文对吕蒙这一形象还运用了侧面烘托及对比的手法。从侧面表现了吕蒙的学有所成,笔墨十分生动,这是全文的最精彩之处。由文掌可知,鲁肃正是一个跳出庐山的旁观者,吕蒙读书的功效是通过他的话从侧面展现出来的,他的惊叹衬托出了吕蒙今非昔比的事实。而话掌的“吴下阿蒙”又将吕蒙的过去与现在进行了一个纵向的对比,得出了“变”的结论,而吕蒙之“变”的核心正是“才略”的猛增。
言简意赅,表现有力
此文以对话为主,人物的语言简洁而传神,极富表现力,毫无冗繁之处。如对吕蒙的学习情况,仅以“蒙乃始就学”一句加以概括,至于他读了哪些书,又如何用功的只字未提。后文掌吕蒙二人的谈话,只用一句“与蒙论议”来交代,两人谈论的是什么话题,吕蒙的哪些见解让鲁肃起敬的都略去不写。此外,对话外的其他语言也非常简省而意赅,如其掌的“吴下阿蒙”、“刮目相待”更是因其言简意丰而流传运用至今。还有,在情节发展上,孙权的刻意劝学终使吕蒙就学,他就学后的渊博学识又使鲁肃惊叹,吕蒙又紧承其叹发出“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的自信之语,上下文环环相扣,衔接自然,前因后果,井然有序。
全诗分三个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描述和渲染了猛虎出穴的威风;中间八句为第二部分,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最后八句第三部分,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全诗比喻贴切,描写生动,寓意深刻。
诗的开头先描述和渲染猛虎出穴的威风。黄昏时候,在苍苍的山林里,一阵凄风刮来,黄色的茅叶沙沙作响。“云从龙,风从虎”,老虎出洞了。熊罴不敢当,其气势足以吞赤豹,慑封狼。“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铓”,这两句不仅写出了猛虎的张牙舞爪的模样,而且暗示了讽刺的对象。王充《论衡》载:“鮌为诸侯,欲得三公,而尧不听,怒甚,欲以为乱,比兽之角,可以为城,举尾以为旌。”李贺《猛虎行》“举头为城,掉尾为旌”,用此典以刺藩镇,而此诗则用此典以示所刺对象不是在下层,而是在朝中的权奸。犹如猛虎慑服赤豹和狼,这个权奸先以其威势慑服同类。高若讷之附和吕夷简,就是趋附这种威势。
中间一段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这一段,意在借猛虎当途吃人,来抨击奸佞陷害忠良。全诗的核心就在这一段。借物寓意,也是一种比附,同样必须抓住相似点。张籍《猛虎行》和李贺《猛虎行》意在讥刺藩镇父子相继称霸一方,所以抓住猛虎“年年养子在空谷”、“乳孙哺子,教得生狞”的行为,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而此诗意在抨击吕夷简辈陷害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忠良,故抓住猛虎“当途食人肉”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这一点可以说是全诗的要害。
末段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诗以猛虎的口气说:食肉既是我份内的事,怎么能说是不祥的呢?糜鹿的性情是柔和的,它不伤同类,结果还是被人捕杀吃掉。损人利己,举世皆然,“而欲我无杀,奈何充馁肠!”强盗有强盗的逻辑,老虎吃人也有其吃人的逻辑。代虎申辩这种逻辑,犹如戳人一枪,猛地倒抽,带出肚肠,足以置人于死她。
诗人胸中对吕夷简的憎恶,不能直言,便用寓言诗的形式,表达对吕夷简穷治朋党、残害忠良的愤恨。全诗以猛虎的当道食人,胡作非为,嚣张跋扈,来喻人喻事,有着强烈的讽刺色彩。
这首词是言志之作,表达了作者匡国济世的凌云志向。1903年中秋节,秋瑾与丈夫王子芳发生冲突,从家出走,寓居北京阜城门外泰顺客栈,后由吴芝瑛出面调解,而秋瑾下决心冲破家庭牢笼,投身革命。不久即东渡日本留学。
词的上片写与王廷均结婚八年,表面上过着富贵人的生活,实际上是“奴仆不如”的生活,如今与其决裂,突破家庭束缚,实现了“求自立”的愿望。“苦将侬,强派作蛾眉”进一步说明表面上过着贵妇人的生活,实则奴仆不如的“八年风味”。“殊未屑”表明作者对贵妇人的生活,并不留恋,相反加以蔑视。上片主要表达了作者自己初离家庭时的矛盾心情,别具匠心。
词的下片写词人虽有凌云壮志,但知音难觅,不觉泪湿衣襟。作者平日虽以肝胆相照,真诚恳切,但不为世俗所了解,因此生活中常受折磨。离家以后,在大千世界中,不知去何处去寻找知音。找不到知音,又将会受折磨。想到这一点,作者不觉伤心落泪,也是很自然的。这种担心和忧虑,真实地反映了一个革命者刚踏上革命征途的思想状况。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这四句是深入浅出的鉴湖女侠的自我写照,她运用“身与心、列与烈”两句四字谐音和意义不同的显著变化,来表达她的抱负、志向和思想感情的转变,正是上接“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这两句进一步的思想发展。紧接着表明她是一个“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的富有感情的人,但不幸偏遇着这么一个庸夫俗子的丈夫,因她穿着男装独自去看了一次戏,竟遭丈夫的辱打,不由她不发出“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这样的浩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