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题画诗。诗的前两句是对“大树”的形象及其环境的描绘,比喻国破家亡,环境恶劣;后两句写画中人的活动,意喻诗人面对当时的生活境遇,有不堪回首之感,但仍要随时屈伸,继续坚强生活下去。全诗感情深沉含蓄,但不艰深晦涩;语言平易明畅,却流露出不屈的气慨。
诗的一二句是对“大树”的形象及其环境的描绘。首句描写大树顶天立地的高大形象。“风号大树中天立”,在狂风怒号中,大树中天而立,任凭狂风呼啸,仍就岿然不动。次句描绘环境、交代背景,“日薄西山四海孤”,这是日暮时分,夕阳西下,暮色苍茫。这见出环境的险恶,处境的孤危,更见出大树的强劲、兀傲。环境与大树成反衬关系,风之“号”更显出大树“立”的强度,“四海孤”更显出大树的挺拔,不同寻常。这两句既是写树,也是在写人。“风号”是比喻清兵入主中原,明朝灭亡,环境相当险恶。“日薄西山”象征江河日下的明朝的命运,当时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还存在着一些南明小朝廷,但国运已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诗人表明要像大树一样独立中天,仍然要不屈不挠,独立自主,保持自己高尚的民族气节。
结尾两句写画中人的活动。“短策且随时旦暮”,写画上大树下扶杖独行的老人,这老人即作者自身的写照,他面对当时恶劣的生活境遇,表示要随意而安,继续顽强地生活下去。这是用老人从正面衬托大树。末句“不堪回首望菰蒲”,“不堪回首”即诉说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给诗人带来的精神上的极大痛苦。“菰蒲”这里是比喻那些意志薄弱,屈膝仕清的人,这是以软弱的矮小的水草从反面来衬托在狂风中傲然挺立的大树。这末句的感慨是有一定代表性的,当时的遗民中,不少是此种心境,虽然消沉了一点,缺少那种抗争的力量,但处于污泥而作不染之想,这样的操守,对于一个封建士大夫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刘禹锡在仕途上可谓一波三折,但在政治上、人格上,却是一位不妥协的斗士,是一个硬骨头。公元805年(唐顺宗永贞元年),正是诗人春风得意的时候,王伾、王叔文、韦执谊等人在新即位的顺宗李诵支持下进行政治革新,实施一系列具有进步倾向的政治措施。刘禹锡深受王叔文的器重,积极参与谋议,并担任屯田员外郎、判度支盐铁案,协助杜佑、王叔文管理财政,成为革新集团的重要成员。改革触及了一大批权贵人物的利益,他们疯狂反扑,仅五个月后,“永贞革新”遭到失败,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到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召回长安,诗人看到一批趋炎附势之徒,不可一世,提笔写下了《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的讽刺诗,又触怒了权贵,再度遭贬,贬连州刺史,转夔、和二州。又过了十四年,到公元826年(唐敬宗宝历二年)才被召回,又挥笔写下了《再游玄都观》,宣称“前度刘郎今又来!”诗人的硬骨头精神令人敬佩。这首《咏史(其一)》就是诗人这种精神的真实写照。
“骠骑非无势,少卿终不去。”这两句充分肯定任安的不趋奉权贵的可贵精神。诗中的“骠骑”,古代将军的名号。指汉代骠骑将军霍去病。“非无势”,并非没有权势,意谓权势显赫;“少卿”,任安,字少卿,曾任大将军卫青的属官。褚少孙在《史记·田叔列传》后面补叙任安事,载武帝语:“任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尝活之。”后死于北军护军使者任内。“终不去”,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卫将军)。诗人在这里运用了对举的方法来叙事。上句写霍去病,称其官职而不称名姓,说道霍去病的官位显赫,接着用双重否定的词句,进一步写出霍去病的权势很大。在一般情况下,一般世俗之人,如蝇逐臭,改换门庭,纷纷投靠骠骑。可任安却不是这样。下句写任安,称其字而不呼其名,字里行间有一种亲切感,充满着敬重之意。《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霍去病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年轻时跟随大将军出击匈奴,后来独自领兵出战,取得赫赫战功,深得汉武帝信任,跟随他出征的军官都封侯拜将。后来,汉武帝“乃益置大司马位,大将军、骠骑将军皆为大司马。定令,令骠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等。自是之后,大将军青日退,而骠骑日益贵。举大将军故人门下多去事骠骑,辄得官爵,唯任安不肯。”诗人所写的就是这样一段事实。一般人读《史记》,一般都不太重视这一段的记载,都注意卫青、霍去病的立功封侯以及他们的贵幸,所谓“将军不败由天幸”。可诗人对这一段记载却十分在意,十分感慨。可以说,任安身上有诗人的影子在。
“世道剧颓波,我心如砥柱。”这两句是诗人的感慨。诗人说:如今的世道有如流水直下,只有我的心像中流砥柱一样,毫不动摇。句中的“剧”急剧,厉害的意思;“颓波”,大河决堤时从堤口奔泻而下的洪流;“砥柱”,山名,在黄河三门峡中。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云:“河水分流,包山而过,山见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山。”诗人回到现实社会中来,感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官场上更是如此,落井下石,互相倾轧。诗人的两次遭贬,就是最好的说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诗人对任安情有独钟,任安的这种行为,如今更是难能可贵。诗人把任安视为知己,他不向权贵屈服,永远不向邪恶势力低下那高昂的头。形势越是险恶,他越是坚强。“我心如砥柱”,是诗人的真心表白,是诗人与邪恶斗争的宣言。着实可佩可敬。
这首诗借史说话,抒发感慨,将叙事、议论、抒怀融为一体。《史记》中短短的一句话,诗人撰写成一首诗,运用白描的手法,娓娓道来,既赞扬了任安,又表道了心志,感情强烈,志向坚定,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好诗。
“贾生道王道,卫绾工车戏,同遇汉文时,何人居高位?”刘禹锡的《咏史》(其二)别出心裁,让人有深远的回味与联想。晚唐时宦官擅权皇权旁落,朝廷用人唯宦官之喜好,道于治乱之士无不痛恨,宦官亦忌惮正直之朝臣,所用之人大多无能之辈,戏嘘之人。这首诗是他的早年之作,诗中流露出了对朝庭用人制度的不满和怀才不遇的感叹。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