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近人陈衍说:“九日登高,不作感慨语,似只有此诗。”(《宋诗精华录》)评价得很好。
诗的首联破题。起句点明节令,音调高扬。绚丽的物华,宜人的秋色,令诗人为之神驰。一个“重”字流露出诗人流连光景之意,领起全诗。同样写秋晨,则“云物凄清拂曙流,汉家宫阙动高秋”(赵嘏《长安秋望》),有送目伤秋之愁;“白雁南飞天欲霜,萧萧风雨又重阳”(鲁渊《重九》),则有去国怀乡之思。而宋祁此句,不作愁语,气局一新。这也是诗人境遇气质使然。
次句由“重”字引出。“高台复帐驻鸣茄”,气派十足。又是“高台”,又是“复帐”,又是“鸣茄”,其场面之阔绰,气氛之热烈,历历如绘。这决非庶民之登高,而是富贵人赏秋的情景。诗人少年得志,一生显达,历任知制诰、工部尚书、翰林学士承旨,晚年知成都府,该诗中有“白首太守”之句,应是晚年在成都所作。
颔联承上,写佳日兴会,形象鲜明。出句与对句分写登高与饮酒两个场面。“遨欢”、“促饮”二语,道出了高朋满座、觥筹交错的盛况。“任落风前帽”一句活用典故。《晋书·孟嘉传》:“孟嘉为桓温参军,九日游龙山,风至,吹嘉帽,温命孙盛为文嘲之。”古人把此事作为风流美事,杜甫曾反其意而用之:“羞将短发还吹帽,笑倩旁人为正冠。”(《九日蓝田崔氏庄》)甚为宋人所激赏。宋祁又反杜诗之意。一用“羞”,一用“住”;一沉郁,一洒脱。显示心境不同,诗境亦不同。“争吹酒上花”,意谓争饮菊花酒。重阳节登山饮菊花酒是自古以来的传统雅事。“任落”、“争吹”两词相反相成。诗人兴会淋漓之状毕现。
颈联一转,以景语出之,写登山所见。诗人把酒临风,游目骋怀,只见上下天光,一片清明。“溪态澄明初雨毕,日痕清淡不成霞”,经过一番秋雨刷洗之后,天宇澄净,秋容清淡。二句境界开阔,气象恢宏。“明”字与“清”字道出了秋晨的特色。其意境与韩琦“虽惭老圃秋容淡,且着黄花晚节香”(《九日水阁》)约略有相似处。宋祁修唐书十余年,晚年“弥为进境”(《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语)。他“博学能文章,天资蕴藉,好游宴,以矜持自喜,晚年知成都府,带《唐书》于本任刊修……远近观者,皆知尚书修唐书矣,望之如神仙焉。”(《东轩笔录》)此诗的境界与他积极处世的态度有关。
尾联笔力所聚,精彩益显,以欣喜的心情、活脱的形象作结。“白头太守真愚甚”一句,幽默诙谐,乃诗人自画像,形神俱出。“愚甚”两字,表面自嘲,实却矜持。“白头太守”,不仅刻画诗人与众不同的外貌,更表明了诗人的太守身份。意谓“九日置酒”非一般登高,而是太守在宴游。一股富贵气从中透出,照应首联。结句“满插”为“愚甚”作了注脚。古人有重九登高插茱萸以压邪的习俗。《续齐谐记》:“费长房令桓景九月九日囊茱英,登高以避祸。”诗人故用“满插茱萸”的夸张笔法,描绘自己放浪形骸,豁达开朗。杜牧有“菊花须插满头归”(《九日齐山登高》)之句,乃故作旷达语,强颜欢笑;杜甫《九日蓝田崔氏庄》一诗,亦以茱萸作结,“醉把茱萸仔细看”,乃辛酸语,寄寓了身世飘零之慨。而宋祁此句与之异趣,原因在于身世际遇不同。
此诗俊逸流畅,属对工巧,尤其是末联,给全篇平添喜剧气氛,生活情趣极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诗人适逢其会,发为词章,写成了这首充满兴致的作品。
王国维写词刻意求新,这首词可以说是一篇代表之作。它的新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词中写出了诗的格调和意境,二是在咏雁的旧题材中写出了前人没有写过的新内容。
古代的咏雁词,像张炎的《解连环》、元好问的《摸鱼儿》,也借对孤雁的伤感暗寓亡国之痛,但他们抒发主要是个人的悲哀,或者说至多是由个人遭遇引起的对国家的悲哀,而王国维这首词不同,它是一种沉甸甸的社会历史感,有一种生存竞争带来的血腥气味。可以说是一种洞察人类社会的眼光及由此而生的恻隐之心。这种哲人式的悲哀是王国维诗词中所特有的,在这首词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天末同云黯四垂”预示首大雪将临的同时云彩已经在天边密布,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是环境渲染,给人一种灾难将临的暗示。“失行孤雁逆风飞”又在说一个生灵不屈不顾风雪将至的危险仍独自在空中飞翔。仅此两句,已不同于前人常写的那些传书的雁或惊弦的雁。作为喻体的雁,逆风而飞目的是要寻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躲避即将到来的风雪。然而“江湖寥落尔安归”又在说严寒的冬天,江湖中已经没有适合雁飞栖息的芦塘。
接着王国维在下半阕一转,没有接着写那些沉甸甸的东西,而是忽然变换了观察角度。“陌上金丸看落羽,闺中素手试调醯”一改上半阕的紧张、寒冷的气氛而变为轻松、温馨。这两句是对仗,上一句写射雁者的技艺和风采,下一句写殷勤体贴的妻飞。当我们想到这血淋淋的“落羽”和“欢宴”中的佳肴正是那倔强的孤雁时,所有的轻松和温馨就全变成了沉重和寒冷了。但作者还嫌不够,又加了一句“今宵欢宴胜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