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写诗人登上军事要地丁家洲追思往昔,刻写奸臣无能误国,抒发了山河家国的情怀。
诗歌说,当年太师贾似道统领十余万人马,抵抗南侵的元军,煞有介事,而人们似乎也天真地抱持以强烈的希望。然而,惊若沙鸥、畏敌如虎的宋军,一听到元军吹起的号角,即已溃不成军,一溃再溃,直到扬州登岸。可是事情并没有完,贾似道仍然故技重施,摇旗呐喊,招集残兵。此情此景,还有多少人相信贪生怕死的奸臣还能拯家救国的道理,但见江船里,士兵的咒骂声连成一片。到处弥漫着逃跑、退缩、内讧与败亡的气息。结果一次声势浩大的军事行动,却滑变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于是诗歌讥刺与冷嘲的意味,便流溢而出。
此诗先是描写蝉的境遇,后面直接跳到自身的遭遇上来,直抒胸臆,感情强烈,最后却又自然而然地回到蝉身上,首尾圆融,意脉连贯。全诗以蝉起,以蝉结,章法紧密,对蝉的刻画与诗人的情意婉转表达到了浑然交融与统一,是托物咏怀的佳作。
“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首联以蝉的生活习性起兴。“高”以蝉栖高树暗喻自己的清高;蝉的“难饱”又与作者身世感受暗合。由“难饱”而引出“声”来,所以哀中又有“恨”。但这样的鸣声却是徒劳,并不能使它摆脱难饱的困境。这是说,作者由于为人清高,所以生活清贫,虽然向有力者陈情,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最终却是徒劳的。这样结合作者自己的感受来咏物,看似把物的本来面貌歪曲,因为蝉本来没有“难饱”和“恨”。作者这样说,看似不真实了,但咏物诗的真实,是作者感情的真实。作者确实有这种感受,借蝉来写,只要“高”和“声”是和蝉符合的,作者可以写出他对“高”和“声”的独特感受来,可以写“居高声自远”(虞世南《咏蝉》),也可以写“本以高难饱”,这两者对两位不同的作者都是真实的。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颔联是说,五更以后疏落之声几近断绝,满树碧绿依然如故毫不动情。
蝉的鸣声到五更天亮时,已经稀疏得快要断绝了,可是一树的叶子还是那样碧绿,并不为它的“疏欲断”而悲伤憔悴,显得那样冷酷无情。这里接触到咏物诗的另一特色,即无理得妙。蝉声的“疏欲断”,与树叶的“碧”两者本无关涉,可是作者却怪树的无动于衷。这看似毫无道理,但无理处正见出作者的真实感情。“疏欲断”既是写蝉,也是寄托自己的身世遭遇。就蝉说,责怪树的“无情”是无理;就寄托身世遭遇来说,责怪有力者本可以依托荫庇而却“无情”,是有理的。咏物诗既以抒情为主,所以这种无理在抒情上就成了有理了。
“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颈联是说,我官职卑下像桃梗漂流不定,家园长期荒芜杂草早已长平。
颈联来一个转折,抛开咏蝉,转到自己身上,这一转就打破了咏蝉的限制,扩大了诗的内容。作者在各地当幕僚,是个小官,所以称“薄宦”。经常在各地流转,好像大水中的木偶到处漂流。这种不安定的生活,使他怀念家乡,更何况家乡田园里的杂草和野地里的杂草已经连成一片了,作者思归就更加迫切。这两句好像和上文的咏蝉无关,暗中还是有联系的。“薄宦”同“高难饱”、“恨费声”联系,小官微禄,所以“难饱”、“费声”。经过这一转折,上文咏蝉的抒情意味就更明白了。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又回到咏蝉上来,用拟人法写蝉。“君”与“我”对举,把咏物和抒情密切结合,而又呼应开头,首尾圆合。蝉的难饱正与我也举家清贫相应;蝉的鸣叫声,又提醒我这个与蝉境遇相似的小官,想到“故园芜已平”,不免勾起赋归之念。钱钟书先生评论这首诗说:“蝉饥而哀鸣,树则漠然无动,油然自绿也(油然自绿是对“碧”字的很好说明)。树无情而人(‘我’)有情,遂起同感。蝉栖树上,却恝置(犹淡忘)之;蝉鸣非为‘我’发,‘我’却谓其‘相警’,是蝉于我亦‘无情’,而我与之为有情也。错综细腻。”钱先生指出不仅树无情而蝉亦无情,进一步说明咏蝉与抒情的错综关系。
咏物诗,贵在“体物为妙,功在密附”。这首咏蝉诗,“传神空际,超超玄著”,被朱彝尊誉为“咏物最上乘”。诗人借蝉栖高饮露的个性来表现自己高洁的品格,可谓借物咏怀的典型。
碑文高度颂扬了韩愈的道德、文章和政绩,并具体描述了潮州人民对韩愈的崇敬怀念之情。碑文写得感情澎湃,气势磅礴,被人誉为“宋人集中无此文字,直然凌越四百年,迫文公(按指韩愈)而上之”(《苏长公合作》引钱东湖语)。黄震甚至说:“《韩文公庙碑》,非东坡不能为此,非韩公不足以当此,千古奇观也。”(《三苏文范》引)
起笔两句“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劈空而来,突兀高亢,豪迈警策,一下子就将读者的心紧紧抓住。作者并没有急于要说出具体是谁能具有如此崇高的威望和如此深远的影响,而是继续泛论这种伟人的作用,能“参天地之化,关盛衰之运”。接着又举出申侯、吕侯是岳神降生,傅说死后变为列星的古代传说来说明这类伟人降生到这世上来是有目的的,从这世上逝去后也能有所作为。这就为下文论述浩然之气作了充分的铺垫,蓄足了气势。于是,文章顺势引出孟子的名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并说明这种气无所不在,“寓于寻常之中,而塞乎天地之间”。接着,连用三组排比句,从所遇对象的反应、此气存在的条件和此气存在的方式这三个方面来具体予以描述、评论。“卒然遇之,则王公失其贵,晋、楚失其富,良、平失其智,贲、育失其勇,仪、秦失其辩”,这组排比句是说,突然遇上这种浩然之气,能使人失去其原有的贵、富、智、勇、辩,可见其威力之大。文章又用“是孰使之然哉”这一设问句,引出对此气存在条件的评述:“其必有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亡者矣”,实际上是强调此气乃无条件地存在于宇宙之间。正是因为它无条件地存在于宇宙之间,所以它的存在形式也变化不一,并不固定:“故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岳,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以上三组排比句,如江海横流,浩浩奔涌,襄陵浸天,势不可挡。而为了疏荡其气,使文章形成顿挫,在一组和二组之间,用一设问句“是孰使之然哉”,表示意思的转换;在二组和三组之间,用一因果连词“故”,表示上下层之间的因果关系。三层写完,又用“此理之常,无足怪者”予以归纳小结,使其开合有序,奔放中现出严谨。这一段对于浩然正气的描述、评论,虽带有相当的夸张和较浓的神秘色彩,但浩然之气并非虚无飘渺的东西,而是确实存在着的,这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正义的力量和精神。因此,它的影响极为深远,比如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就将其写入著名的爱国诗篇《正气歌》中,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和浓郁的爱国主义精神。它在今后还将沾溉后人,涵育百代。
碑文首段,对于浩然正气作了充分的描述、评论,韩愈的高大形象已隐隐出现,于是二段顺势转入评述其道德文章。碑文先强调自东汉以来,“道丧文弊,异端并起”。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之后,不仅统一的政治局面不复存在,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而且儒家思想也完全解体。先是道教和佛教盛行,到了晋朝,又出现释、道合一的玄学。因此,从儒家的立场来看,儒道丧失、异端并起的说法并非夸张。再看文风,魏、晋文章已开始骈偶化,到了南期,骈文占了绝对的优势,讲究平仄押韵,堆砌辞藻和典故,内容空虚,陈言泛滥,连反对过于骈偶化的刘勰在写作《文心雕龙》时也依然采用骈文,可见其势力之大,已积重难返。即使进入唐朝,在政治、经济上出现了贞观和开元盛世,并先后出现了房玄龄、杜如晦、姚崇、宋璟等贤相,对于衰弊的文风,也无法改变。直到贞元、元和之际,“独韩文公起布衣,谈笑而麾之,天下靡然从公,复归于正,盖三百年于此矣。”用“谈笑”“麾之”“靡然”等词语来强调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号召力之强、声势之大,是完全符合文学史实际的。接着,碑文连用四个排比分句:“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夺三军之帅”,以此从文、道、忠、勇四个方面来盛赞韩愈的道德文章和为人行事。一个分句一个方面,概括力极强,气势也极其充畅,因此这四个分句也成为整个碑文最警策的名句而流传千古、脍炙人口。而韩愈在文、道、忠、勇这四个方面的表现,正体现了上文所写的浩然正气,所以苏轼强调说:“此岂非参天地、关盛衰、浩然而独存者乎!”这样,将一、二两段完全挽合起来。至此,读者才充分理解,原来碑文首段所放笔泛写的浩然正气,实际上是句句都在描写韩愈。由此可见此文立意的精巧,用心的良苦。
碑文第三段,完全转换角度,另起炉灶,从论“天人之辨”人手。所谓“天人之辨”,就是分清天意和人为两个方面的情况,也即是:“智可以欺王公,不可以欺豚鱼;力可以得天下,不可以得匹夫匹妇之心。”人干坏事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但天意是不能容忍的;人可以欺骗王公大人,但天意不能容忍人去欺骗小猪、小鱼,因为《易·中孚》的卦象象征着中心诚信,诚信到能感化小猪、小鱼等微细之物,如能扩大到以之施政,一定能获得吉祥,因为诚信正应合着天刚正的美德;人可以用暴力去夺取天下,却不能用暴力去征服匹夫匹妇之心,因为这也体现了天意。这些说法,在今天看来,有不少唯心的成分在内,但也不是毫无合理的内核。比如将天意理解为公理和法律,还是可以讲得通的。接着,碑文便从天意和人为的角度,连用排比句进行两相比照,指出:“故公之精诚,能开衡山之云,而不能回宪宗之惑;能驯鳄鱼之暴,而不能弭皇甫镩、李逢吉之谤;能信于南海之民,庙食百世,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于朝廷之上。”在这两相比照中,前项均属天意,后项均属人为。凡属天意者,韩愈都能取得成功;凡属人为者,韩愈全遭失败。所以结论是:“盖公之所能者,天也。所不能者,人也。”这样论说,不仅能与上文论述浩然之气的话完全吻合,不致矛盾,而且主要是突出和强调韩愈受到贬滴、遭遇诽谤、不能安身于朝廷,全是人为的结果,也即是君昏臣奸的黑暗政治所造成的。因此,碑文这样写,不仅是为了歌颂韩愈的忠诚和正直,也寄寓着对韩愈在政治上屡遭陷害打击的愤懑在内。
碑文第四段,重点描写韩愈在潮州的政绩以及潮州人民对韩愈的崇敬和怀念之情。由于韩愈在潮州期间重视兴办教育事业,故“潮之士,皆笃于文行,延及齐民”;由于韩愈在潮州期间重视水利、根除民患,故“潮人之事公也,饮食必祭,水旱疾疫,凡有求必祷焉”。而对于王涤倡议重建韩愈新庙之举,“民欢趋之”。而当有人以韩愈生前在潮时间很短、对潮并不留恋为由认为在潮修建韩庙并无意义时,苏轼直接出面,以“如水之在地中”来比喻韩愈之神“无所往而不在也”,说明韩愈影响之广大深远,既极生动形象,又极具说服力。
碑文最后,为了进一步抒写作者对于韩愈的高度崇敬之情,又展开浪漫的想象,创作了一首热情洋溢的诗歌。诗中想象韩愈是天仙下凡,“下与浊世扫秕糠”的;他的诗歌成就极高,可以“追逐李、杜参翱翔”;他忠诚耿直,敢于“作书诋佛讥君王”;他感动上苍,“祝融先驱海若藏,约束蛟鳄如驱羊”。因而当他离开天廷以后,天帝十分悲伤,仍然将他召回。诗的最后,写作者献上丰厚的祭品,虔诚地向他祷告,希望他能在人间稍作停留,但他却翩然飞回天宫,于是作者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便涕泪滂沱了。诗中通过这种浪漫的想象,既再一次高度赞扬了韩愈的业绩,天人共鉴,韩愈的精神,感天动地,从而表现一位古文运动完成者对于古文运动开拓者的十分虔敬的心情,又紧密呼应碑文首段对于浩然正气的描述、评论,文心之深细严密,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综上所述,这篇碑文将议论、描述、引征、对话、诗歌等熔铸于一炉,高论卓识,雄健奔放,骈散兼施,文情并茂。正如王世贞所说:“此碑自始至末,无一懈怠,佳言格论,层见迭出,如太牢之悦口,夜明之夺目,苏文古今所推,此尤其最得意者。”(《御选唐宋文醇》引)而宋代著名诗文评论家洪迈,则将它与唐代许多著名作家所撰写的韩愈碑、传、墓志等文章相比,指出它完全超越了前人:“刘梦得、李习之、皇甫持正、李汉,皆称颂韩公之文,各极其挚……及东坡之碑一出,而后众说尽废……骑龙白云之诗,蹈厉发越,直到《雅》《颂》,所谓若捕龙蛇、搏虎豹者,大哉言乎!”(《容斋随笔》卷八)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