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民谣收录于《乐府诗集》,属“杂曲歌辞”。“杂曲歌辞”是指声调已经失传,无所归属的一些乐曲歌辞。乐府民歌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其思想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这首民谣通过描述桓帝时农作物由妇女收割的社会现实,反映了东汉末年频繁的战争和徭役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和痛苦,表达了人民的爱憎。歌谣语句朴素,通俗明白。
起句“小麦青青大麦枯”,“青”与“枯”点出了时间,即农作物生长和收货的季节,也就是农忙时节。绿油油的小麦还在生长,大麦却已经成熟了。可是谁来收割成熟的庄稼呢?是老妇和村姑。收割本来是一项繁重的体力劳动,应该由青壮男丁来承担。所以,开头两句,尽管没有用一个字去描写连绵战争的惨烈和破坏,但是从作者巧妙地选用田间劳动这一典型的场景,感受出战争的破坏程度,人民的生活有痛苦不堪。
第三句“丈夫何在西击胡”点明主旨。青壮男丁干什么去了,被驱遣西征同羌人作战去了。这里的“西击胡”是指东汉王朝对羌族进行的三次武装镇压。汉安帝永初五年(111年),汉阳人杜琦等联合羌人起兵反抗东汉,这场斗争坚持了十二年之久,东汉王朝因平息反抗,耗资二百四十多亿钱。顺帝永和元年(136年)凉州、并州和关中的羌人又发动反抗斗争,持续十年之久,所耗军费八十余亿钱。桓帝延熹二年(159年),各地羌人又相继对东汉发动反抗斗争。在短短的几十年里,羌人多次反抗斗争,这样就极大地动摇了东汉王朝统治的根基,同时也由于徭役的繁重,广大农村青壮男丁征发已尽,出现民谣中所描写的“谁当获者妇与姑"的悲惨景象。
民谣的前三句,以典型的场面,通俗明白的语言,揭露了战争带给人民的苦难。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通过战争中人民群众和官僚贵族的鲜明对比,抨击了封建社会的不公平,抒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吏买马,君具车”。“吏’’春秋以前,大小官都可以称吏。战国以后一般指低级的官。《古诗笺》中解释:“‘吏买马、君具车’者,言调发重及有秩者也。”这一句,不仅反映了因战争耗费巨大,连官僚贵族都不能幸免,同时也说明,在战争中,官僚贵族只要出点钱,就可以不必去打仗,而广大人民群众却要去,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
“请为诸君鼓咙胡”。“鼓咙胡”,百姓感到不公平,却不敢把话说出来。但人民群众的不满之情却跃然纸上。
此词是南唐后主李煜在江南盛时对其宫中歌舞升平景况的描写。反映了李煜早期的宫廷生活。
词的上片,是帝王奢华生活和耽于享乐的真实写照。
起言红日已高,金炉添否,是歌舞时外部环境的描写。全然是一副官贵闲人的作派。陈善《扪虱新语》卷七:“帝王文章。自有一般富贵气象。”此不虚言。据史书记载后主宫中非常官丽堂皇。如《五国故事》中说李煜:“尝于宫中以销金罗幕其壁,以白银钉瑇瑁而押之。又以绿钢刷隔眼,糊以红罗,种梅花于其外。又以花间设画小本亭子,才容二人。煜与爱姬周氏对酌于其中,如是数处。”又,宋·陶谷《清异录》卷上记载:“李后主每春盛时,梁栋窗壁柱拱阶砌,并作隔简密插杂花,榜曰锦洞天。”其宫中焚香之器名目繁多,奢华之极。但作者在此词只用此两句巧妙地描写作者金碧辉煌、雍容华贵的生活画面。“三丈透”言为时不早,其慵懒轻松的情态仿佛想见。“金炉”、“香兽”等已并非—般人家轻易置得。又何况是“次第添”。其中可料知歌舞进行已久,排场亦大。但主人对这些花销用度并不吝惜。通宵达旦的歌舞,奢丽浮华的器具,放浪不拘的宫廷生活,在作者眼里是那样的和谐自然。这也就自然地引入下片。
下片的首句承上片而来,写作者眼中佳人的舞姿,发散钗落,可以同上片首句对应看到,歌舞一直未休,可能是夜以继日的。词人非常细心地捕捉到了歌舞场景中的两个细节“地衣皱”、“金钗溜”。随着飞速旋转的舞步红锦织成的地毯打起皱来,舞女的金钗从发髻滑落下来。“酒恶”一句,写作者已经酒醉不支,但却仍旧以花解酒,力图继续饮宴。“拈‘字、“嗅”宇写酒醉时的娇态。微醉的她时而拈花带笑,嗅花为解,意犹木尽。尤见其酣嘻情趣、楚楚可怜。最后一句跳开的场面描写,从侧面反映这里的活动是如何的喧闹。从内容上看,词中反映的生活是空虚腐朽的,不仅在生活起居上一味地追求奢华,而且毫不顾及政事百姓,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享乐安逸当中。同时,作者在词中的种种作态对其本人来说,作者始终是抱着一种自得的、欣赏的态度的,作者的自我陶醉的心情甚至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得到说明——作者大概乐于或希望别人知道作者的这种生活,所以要使“别殿遥闻箫鼓奏”。从艺术上看,此词的结构严谨,技巧娴熟,语言华丽,喻象生动。上下两片承接自然紧密,浑然一体,场面描写细腻到位,情态表现活灵活现,如“酒恶时拈花蕊嗅”一句,贴近生活,使一个醉酒享乐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尤其是“红日已高三丈透”句,更是被称为“绝唱”。
此词描写帝王享乐的词,艺术上的精美与内容上的腐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同作者后期的词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对这种耽于奢华生活乐而不疲,恐怕李煜也不一定会成为一个亡国之君,阶下之囚。历史的警醒也许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