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七言律诗,描写初春郊外的景象。诗首联树色泛黄的细微变化中来描写早春的到来;中间两联对仗十分精采,赋予春水以人的活力,自然诗趣盎然,黄莺暖语、风送药香的独特感受写得很有诗味,使有色有声的郊外早春景象有了芳馨的气息。尾联道出创作中常见的一种奇特现象,就是许多诗人面对名山胜景,想写诗填词,却束手无策,留下无穷的遗恨。整首诗格律谨严,简淡而富有风致。在句法上,有平叙,有拗折,充分显示了作者锤炼布局之工。
首联“城中未省有春光,城外榆槐已半黄。”早春二月,乍暖还寒,当城里人还为春寒料峭所困,不知领悟春光的时候,而郊外却早已是榆槐吐嫩,春色满原了。早春,最先透露春消息的不是桃红李白,而是溪边阳坡上榆槐枝头的鹅黄初绽。不仅立意新,又足见诗人敏锐的感察力。“春光”、“榆槐”,高度概括,点明题意,并领起下文。
颔联“山好更宜余积雪,水已看欲倒垂杨”,全篇警句,紧承“春光”二字展开形象化描写。上句写远景:远山泛绿,依稀尚见斑斑积雪,色彩鲜明,更衬远山之葱翠。唯“积雪”方显“山好”。
下句写近景:春雨淅沥,溪流渐涨,不再枯涩,故已意盎然;两岸垂杨,日渐染绿,倒映水中,摇曳已姿,画面已动。唯“垂杨”方显“水已”。此句与东坡“溪柳自摇沙水清”可谓异曲同工。“已”、“欲”二字下得巧妙,前者摹写风已水起的情状,后者传递垂杨日渐苍翠之态势。突显了早春的已气勃勃,透露出诗人的欣喜之情。
颈联“莺边日暖如人语,草际风来作药香”,则又变换句式,调整描写角度,从听觉和味觉方面来写春郊之景象。本来这两句按正常语序应是“日暖莺声如人语,风来草际送药香”,这样写,也是好句。但诗人却别开已面,以莺、草为主,以日、风为宾,以倒装之句式来突出花底莺声因日暖而悦耳动听,草际药香因清风而浓郁远播,让人自然联想到阳春三月,莺飞草长,丽日融和,百花争艳的无限春光。如此另辟蹊径,方不落俗套。“如人语”、“作药香”用拟人手法,以情笔写景,读来亲切,达到了情景交融、诗意盎然的艺术效果。
颔、颈二联,对仗极其工稳,遣词极为精当,足见诗人功力之深厚,推敲锤炼之严谨。
尾联“疑此江头有佳句,为君寻取却茫茫”,春光满眼,稍纵即逝;欲寻佳句,顿觉茫茫。其立意,与诗人另一名篇《醉眠》结句“梦中频得句,拈笔又忘筌”颇为相似。只不过后者宁静平淡,而本诗则在极尽春光烂漫之后,笔锋陡然一转,用一“疑”字引出:此中似有佳句,正欲纵笔撷取时,却又如雪泥鸿爪,难觅其踪了,空留下一片茫然,徒增惆怅。而这一怅然的感触,不仅深切道出忽有所悟,落笔忘筌的诗家甘苦;更让人倍增良辰美景赏心乐事自古难全之慨。写法上暗合东坡“作诗火急追亡逋,清景一失后难摹”的造意,而余味过之。恰如音乐之戛然而止,而留给听众以无限之悬想,以收言有尽而意无穷之效果。
统观全诗,清新之气,扑面而来;而辞意之流畅,形象之鲜明,一扫宋诗枯涩冷峭、偏重理趣之弊,堪称精品。
刘琨是西晋末年的爱国将领,也是诗人。现存刘琨诗仅《扶风歌》、《答卢谌》等三首,都写于他后期同少数民族入侵者的斗争中,反映的是他立志报国的雄心及壮志难酬的悲愤心情。钟嵘《诗品》说他的诗“善为凄戾之词,自有清拔之气”。刘勰《文心雕龙》也说他的诗“雅壮而多风。”强烈的报国愿望与严酷的现实环境使刘琨诗呈现出慷慨悲凉的风格特征。在当时诗坛上,他的诗是独树一帜的。江淹这首拟作试图再现刘琨的这一风格特征。
诗题为“伤乱”,这正是刘琨后期诗歌常见的题材。诗开首四句点明了诗题中的乱:大晋王朝遭逢厄运,外族入侵,天下纷乱。北方秦、赵、幽、并等地灾祸不断,战乱频仍,处于分裂状态之中。这是对当时中原地区形势的概括。刘琨《答卢谌》诗中有这样的诗句:“厄运初遘,阳爻在六,乾象栋倾,坤仪舟覆,横厉纠纷,群妖竞逐,火燎神州,洪流华域。”江淹拟作开首四句就是从这里化出的。
紧接着“伊余”二句表明了刘琨报效国家的决心:承受着晋朝的恩宠,国家遭受厄运时,自然要感奋而起,为国奔走献身。为了从战乱中拯救国家,刘琨艰苦转战,备尝艰辛,甚至遇害前仍念念不忘抗击入侵之敌而置个人安危于不顾,为了国家,他确实做到了奋不顾身。
刘琨年轻时就被人目为豪杰,他自己也有远大的志向,在他自己的《重赠卢谌》诗中,他列举了姜尚、管仲、陈平、张良等古代辅佐君王建立功业的人,表明自己的志向是像他们那样建立功名。江淹这首拟作也选择了类似典故来表现刘琨的志向:“六奇术”指陈平为汉高祖刘邦六出奇计。张良、韩信是刘邦重要的谋臣武将。“冀与张韩遇”和刘琨自己说的“想与数子游”(《重赠卢谌》)是一个意思,表明他希望建立古人那样的业绩。宁戚是春秋卫人,因家贫给人挽车,至齐,扣牛角而歌,齐桓公见了,认为他非常人,立即任用了他。用这个典故可以说明刘琨羡慕古人有机会施展才能。荀息是晋献公儿子奚齐的师傅,曾说臣当以忠贞事君。献公死后奚齐为君,奚齐被杀后,荀息即以死实践自己的诺言。江淹用这个典故很能体现刘琨的献身精神,并且充满了悲壮色彩。国家的动乱、古人的事迹激励着刘琨。诗至此在情绪上是激昂慷慨的。
然而从“空令”二句起,诗的情绪转入了低沉悲凉,紧扣了题中的“伤”字。刘琨诗中立志报国的雄心与壮志难酬的悲愤是交织在一起的,江淹这首拟作也如此。事实上,刘琨未能实现理想并不是他没有古人那样的才干,而是时势使他难以施展才干。眼看岁月无情流逝,内心的痛苦和焦虑也与日俱增。刘琨自己诗歌提到古人的业绩一则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志向,再则也是用古人的功成名就和自己的一无所成作对照,以显示出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悲愤。江淹对此深有体会,故拟作中的用典和刘琨《重赠卢谌》中的用典非常相像。
诗的后半部是写景与直接抒情。刘琨《扶风歌》也有不少写景之句,描写了他赴并州刺史任时沿途所见的凄惨景象,反映了他沉重的心情。江淹这首拟作也吸取了刘琨诗的这一特点,插入了写景诗句。城濠、沙漠、白日、寒树,呈现出一片萧条荒凉的景象。战乱使诗人心情沉重,然而更使他愤懑的是,他的抗敌行动并没有得到晋朝内部的有力支援,统治者中的一些人甚至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希望他成功,使他常常孤军奋战,屡屡受挫。拟作刻画了英雄受困时的情景:投袂即甩袖,这个动作反映了刘琨内心的强烈悲愤,“抚枕”是说他满怀忧虑以致夜不能寐。“功名惜未立,玄发已改素”,眼看头发由黑变白,而功名依然未建,这对怀有远大抱负的人来说是极痛苦的事。这两句也和《重赠卢谌》中“功名未及建,夕阳忽西流”如出一辙。最后以“时哉苟有会,治乱惟冥数”作结。也许能够遭逢天时,有所成就,但这毕竟没有多少希望,天下的治与乱,是被冥冥之中的命运所操纵着的。天下动乱激起报国的壮志,壮志难酬引起无限悲愤,无奈之余只能归之于命运,最后两句语似平静,实则隐含了更深的悲伤,悲剧色彩愈浓。
将这首拟作和刘琨现存三首诗对照起来看,可以发现拟作几乎是刘琨后期诗歌的浓缩。整首诗从题材、思想感情、用典、结构布局直到字句的运用和刘琨自己的诗基本吻合,而且浑然一体,毫无拼凑之感。江淹准确地把握了刘琨当时的心理特征,紧紧抓住了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所造成的痛苦作为诗歌情感起伏发展的线索,因而较成功地再现了刘琨诗歌特有的思想感情和慷慨悲凉的风格特征。
此诗纯写闭门寥落之感。整首诗篇好似一幅形象鲜明、艺术精湛的画卷。读者把它慢慢地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灞原上空萧森的秋气:撩人愁思的秋风秋雨直到傍晚才停歇下来,在暮霭沉沉的天际,接连不断的雁群自北向南急急飞过。连番的风雨,雁儿们已经耽误了不少行程,好不容易风停雨歇,得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一个宿处。这里用一个“频”字,既表明了雁群之多,又使人联想起雁儿们急于投宿的惶急之状。古人每见雁回,易惹乡思。读者继续打开画卷,景象则由寥廓的天际渐渐地转到地面,转到诗中的主人。只见风雨中片片黄叶从树上飘落下来,而寄居在孤寺中的一个旅客正独对孤灯,默默地出神。“落叶他乡树”这句,很值得玩味。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诗人在他乡看到落叶的情景,不能不有所感触。自己羁留异地,不知何时才能回到故乡东海(今江苏连云港市西南)。其心情之酸楚,完全渗透在这句诗的字里行间。“寒灯独夜人”,一个“寒”字,一个“独”字,写尽客中凄凉孤独的况味。不难想象:一灯如豆,伴着一个孤寂的身影。夜已深了,寒意重重,在寒气包围中,灯光更显得黯淡无力,而诗人孤独凄苦的心情也随之更进了一层。“寒”与“独”起着相互映衬的作用:由寒灯而显出夜长难捱,因孤独而更感到寒气逼人。
五、六两句让画卷再向下推移,它不仅显示了更大的空间,更细的景物,而且出神入化,展现了诗人的心境。这时夜阑人静,连秋虫都已停止了歌唱,只有露珠滴落在枯叶上的响声,一滴接着一滴,虽很微弱,却很清晰。这句“空园白露滴”用的是以“动”烘托“静”的手法,比写无声的静更能表现环境的寂静,露滴的声音不但没有划破长夜的寂静,反而更使人感到静得可怕。连露滴的声音都可听到,就没有什么比这更寂静的了。下一句“孤壁野僧邻”同样是用烘托的手法。明明要说的是自己孑然一身,孤单无依,却偏说出还有一个邻居,而这个邻居竟是一个绝迹尘世、犹如闲云野鹤的僧人。与这样的野僧为邻,诗人的处境的孤独就显得更加突出了。这两句在写景的同时进一步写出了诗人的心境:秋夜孤房连露滴的声音都可听到,正说明他思潮起伏,长夜无眠;而所与为邻的只有一个野僧,表明他正想到自己已经被抛出世外,不知何日才能结束这种生涯。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诗的最后两句也就与前面的描写自然衔接起来,不显得突兀。
最后两句直接说出诗人的感慨:“寄卧郊扉久,何年致此身?”诗人为了求取官职来到长安,在灞上(又作“霸上”,长安东)已寄居多时,一直没有找到进身之阶,因而这里率直道出了怀才不遇的苦境和进身希望的渺茫。
这首诗写景,都是眼前所见,不假浮词雕饰;写情,重在真情实感,不作无病呻吟。因此,尽管题材并不新鲜,却仍有相当强的艺术感染力。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