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
这首诗的前四句写归田园后偕同子侄、信步所之的一次漫游。
首句“久去山泽游”,是对这组诗首篇所写“误落尘网中”、“久在樊笼里”的回顾。次句“浪莽林野娱”,是“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的作者在脱离“尘网”、重回“故渊”,飞出“樊笼”、复返“旧林”后,投身自然、得遂本性的喜悦。这句中的“浪莽”二字,义同放浪,写作者此时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身心状态;逯钦立校注的《陶渊明集》释此二字为“形容林野的广大”,似误。句中的一个“娱”字,则表达了“性本爱丘山”的作者对自然的契合和爱赏。
从第三句诗,则可见作者归田园后不仅有林野之娱,而且有“携子侄辈”同游的家人之乐。从第四句“披榛步荒墟”的描写,更可见其游兴之浓,而句末的“荒墟”二字承上启下,引出了后面的所见、所问、所感。
陶诗大多即景就事,平铺直叙,在平淡中见深意、奇趣。这首诗也是一首平铺直叙之作。诗的第五到第八句“徘徊丘垄间,依依昔人居,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杇株”,紧承首段的末句,写“步荒墟”所见,是全诗的第二段。这四句诗与首篇中所写“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那样一幅生机盎然的田园画适成对照。这是生与死、今与昔的对照。既淡泊而又多情、既了悟人生而又热爱人生的作者,面对这世间的生与死、时间的今与昔问题,自有深刻的感受和无穷的悲慨。其在“丘垄间”如此流连徘徊、见“昔人居”如此依依眷念、对遗存的“井灶”和残杇的“桑竹”也如此深情地观察和描述的心情,是可以想象、耐人寻绎的。
诗的第九到第十二句是全诗的第三段。前两句写作者问;后两句写薪者答。问话“此人皆焉如”与答话“死没无复余”,用语都极其简朴。而简朴的问话中蕴含作者对当前荒寂之景的无限怅惘、对原居此地之人的无限关切;简朴的答话则如实地道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而在它的背后是一个引发古往今来无数哲人为之迷惘、思考并从各个角度寻求答案的人生问题。
诗的第十三到第十六句“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是最后一段,写作者听薪者回答后的所感。这四句诗参破、说尽了盛则有衰、生则有死这样一个无可逃避的事物规律和自然法则。诗句看似平平淡淡,而所包含的感情容量极大,所蕴藏的哲理意义极深;这正是所谓厚积而薄发,也是陶诗的难以企及之处。读陶诗,正应从中看到他内心的境界、智慧的灵光,及其对世事、人生的了悟。
有些赏析文章认为作者此行是访故友,是听到故友“死没无复余”而感到悲哀。但从整首诗看,诗中并无追叙友情、忆念旧游的语句,似不必如此推测。而且,那样解释还缩小了这首诗的内涵。王国维曾说,诗人之观物是“通古今而观之”,不“域于一人一事”(《人间词话删稿》),其“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是“人类全体之性质”(《红楼梦评论·馀论》)。这首诗所写及其意义正如王国维所说。作者从“昔人居”、耕者言所兴发的悲慨、所领悟的哲理,固已超越了一人一事,不是个人的、偶然的,而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的人间悲剧。
这封给曾巩的回信就是一篇研讨治学之道的说理文。文章首段围绕“佛经乱俗”这几个关键字,既交代了写信的缘由,也为下文的辩驳的展开作铺垫;接下来的第二段,作者并不急于反驳曾子固对自己的批评,而是宕开一笔,阐述自己的治学之道;第三段,作者正式转入对曾子固的反驳,提出“方今乱俗不在于佛”,而是由于世人沉迷功名利欲的观点。文章虽然篇幅短小,但语言简峭,逻辑严密,剖析深刻。
这封信的中心论题是围绕读经书的问题展开的。儒家经典是宋代知识分子必须习诵的读本,这是他们应试入仕途的敲门砖。王安石当然不可能例外。但是他认为读书不能局限于儒家经典的范围,而应该广泛涉猎,拓宽视野,“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这里有两层含意,一方面他突破了儒家的传统观念,把“诸子百家”以及先秦时期的医学著作列为研读的范围;另一方面又注重实际调查,向有实践经验的农民、女工等请教,无所不问。这些独具只眼的议论,充分反映了作者的远见卓识。王安石正是从广泛接触并且咀嚼吸收传统文化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的思想体系。
在这封信中,他为了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不仅举出西汉扬雄对墨家、道家和法家的著作也无所不读而不受扰乱的事实,加以论证,使信中的立论更富有说服力,而且对曾巩所谓佛经乱俗的说法,简当精辟地阐明个人见解。他指出当今之世,乱俗不在于佛,乃在于学士大夫沉没利欲而不能自拔。由于作者洞悉时事,目光敏锐,因此这里所下的判断,可谓一语破的,言简意深。从表层来看,这是对曾巩来信的直截了当的回答,实际上是对当时士大夫尊经泥古、死读儒家经典章句的社会思潮的尖锐批评,因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战斗作用。
这封信的篇幅虽短,但写得理足气壮,不仅论据充实,说理透辟而有新意,而且首尾呼应,逻辑严密而无赘语,笔墨精练简明,体现了王安石散文峭厉严谨的风格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