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描叙以珍贵的酒器敬劝王仲翁酒,突出友情重于‘‘琉璃”。“海南奇宝,铸出团团如栲栳”,特写琉璃酒器的奇、贵、精、大。“奇”在于它五光十色:赤、白、黑、黄、青、绿、缥、绀、红、紫;“贵”在于它是从海的南部传来的“宝”物;“精”在于它系以液态非金属材料浇“铸”而成的;“大”在于它形异团团,大如“栲栳”。奇贵精大综合体现了“琉璃”酒杯所含的份量,即具有较高的美学欣赏价值和礼仪象征性价值。词人重于友谊和真情可见一斑。“曾到昆仑,乞得山头玉女盆”,又进一层地渲染东坡对王仲翁的珍贵友情。这种酒杯曾经海上丝绸之路流人昆仑岛,将海外和海内连成一片,它的意义不亚于从华山索取明星玉女的洗头盆那样珍重。东坡将自己与王仲翁置身于仙境中,仙山上,浴仙盆,玉女间,服玉浆,生活够理想化、浪漫化了。尤其盆水“碧绿澄沏”可谓他们友情纯洁的象征。从上可以窥见词人晚年仍向往着复朝的美好前景。
词的下片,以因果之笔,描绘王仲翁狂饮之雄姿,从而进一步祝愿王健康长寿。“绛州王老,百岁痴顽推不倒”,人贵养身有道。深红色的儋州土地是荒漠贫瘠的典型表现。竟然出现了百岁老人王仲翁。他的养身之道在于“痴”和“顽”,即不问世事和苦练身体。于是他筋骨强壮,无论什么去颠仆他、推搡他,他是巍然而不倒的。这是极为可贵的财富,词人或许从中获得比“琉璃”杯还珍贵的教益。“海口如门,一派黄流已电奔”,王仲翁的狂饮雄风令人生畏。正因为他“痴顽推不倒”,所以他才有“海口”般的酒量,“门”窗般的胆量,“黄流”下肚如同“电奔”,且是“一派”,好一个“一派黄流”的老年狂,但愿王仲翁永葆青春,健康长寿。“海口”、“门”、“派”和“电奔”四个比喻夸张词,巧妙组合,一幅《老翁狂饮图》栩栩如生地呈现于读者面前,令人产生轻松、痛快之感。词人语言艺术的魅力就在于此。
全词,截取劝酒时出现的两个镜头,一是大琉璃酒杯,一是王仲翁狂欢,侧面反映了词人与朋友的友谊和真情是何种的珍贵与纯洁。大概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从词轻快、诙谐、戏谑的语调中,摸到了词人此时醉以忘神、乐而忘忧、旷达天真心灵的脉搏。
此诗第一句交代宴饮的地点,为下文的展开写出了规定的场景。第二联把大臣们写得不同凡俗,更恰到好处地吹捧了皇帝。第三联突然笔锋一转,由宴会写到了东庄周围的环境。最后归结到宴会上来,收住上文,把宴会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全诗用比喻、对比、夸张等多种修辞来介绍长宁公主的别墅,虽然辞藻过于华丽,但是皇家庄严肃穆的一面描绘得很具体,使人对皇帝家那种威严奢华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作为宰相,李峤写出如此的文章似乎很天经地义,这是政治和文学的结合,李峤既将政治目的融到了诗里,又严格按照五言律诗原有的体裁来编辑词汇。不管读者是否喜欢花团锦簇般的修辞堆在那里,皇家的气派似乎只有用这样的辞藻方能说明。大多数应制诗、侍筵诗都是如此。此诗俗处在于空泛,这也是大多数此类诗词很难跳出的套路。
这首作品是典型的侍筵诗。侍宴写的诗,多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少酸甜苦辣的隽永名言,这样的诗其实流传不广,因为没有什么用,充其量记录一些生活片段,玩一下生涩怪癖的文词,应景显才之为而已。
诗中用大量笔墨刻画慈乌鸟“失其母,夜半啼”的情状,意在倾吐“母慈重”,而自己“未尽反哺心”的无尽愧恨和哀伤。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