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首七律作于诗人的晚年,叙写诗人在一个黄昏登宝公塔的所见所感。诗中描写了一派静谥而开阔的景色,表现出诗人饱经忧患与挣扎之后力求超脱的心境。此诗造语奇警,组合新巧,炼字取意精严娴熟。
诗的首联描写了登塔前的一路艰辛。从“倦童疲马”四字透出路遥行艰之状,“长筇倚石根”说明山石巍峨,攀登不易。而倦童疲马留于寺门与诗人拄杖登山的情形恰成鲜明对比,通过童仆和马匹的倦怠疲惫,反衬出诗人登山临水、意兴无穷的精神。诗中出现的诗人形象:一个不避险远的“有志者”。
颔联写登楼所见的景色:江上升起的皓月驱走了黄昏时苍茫的夜色,将黝暗的夜空照得如同白昼一般;岭间飘浮的云影加深了暮色的昏暗,像是将暝色分给了黄昏。这两句状写江上山间由黄昏转入月夜时光影的明暗变化,极为工妙。夜空本不可转,暝色也不能分,然而诗中说“转空”、“分暝”,已是一奇;以月转空,以云分暝,则将月和云赋予了活力和生命,又是一奇;明明是入夜,却说转为白昼,黄昏本是虚无,却说分予暝色,更是奇上加奇。这联中“转空”、“分暝”都是诗人独造之词,然而在全句中不显得生硬晦涩,耐人咀嚼回味。
颈联续写登塔的所闻所见:老鼠轻微的一动便打破了山间的寂静,声音随之而起;乌鸦在荒寒的空中高飞,投下它们翻飞的身影。这两句通过极细微的描写,表现了山间入夜时分的宁静和荒寒,“鼠摇”的声响十分微弱,但犹可听见,说明空山幽寂,古塔阒静。乌鸦在夜空中飞过本是晦暗不明的,然而其影可鉴,正表现了月色的明朗。这一联造语也很奇警。“鼠摇”、“鸦矫”脱胎于卢纶的“斗鼠摇松影”和杜甫的“雁矫衔芦内”,但组合新巧,对仗自然,体现了诗人炼字取意的精严娴熟。
如此静谧开阔的景色令诗人心旷神怡,深深陶醉,甚至忘记了尘世的烦扰和纷争,如同要与眼前景物融为一体,尾联表现了诗人这种物我两忘的感受。“当此不知谁客主”一句,李壁注引《襄阳记》:“司马德操尝诣庞德公,值其上冢,径入室,呼德翁妻子,使速作黍。须臾,德翁还,直入相就,不知何者是客也。”诗中的“客主”就是指诗人自己与寺中僧人。结尾二句虽然只是刻画一种感受,却并不离登塔的主题,虽不写景,而景由此可见。
全诗描绘了荒山、冷月、寒鸦的清冷幽僻之景,虽一字未提墓塔,却全然是墓塔周围特有的氛围,突现了游览地的固有特征。
写出猎的词,元好问之前已有许多,而东坡《江城子·密州出猎》开其先声。由于出猎场面豪阔,气势雄壮,反映到词中,作品易以威武取胜。而元好问此词,更高出寻常威武一筹,在人事的见解上卓有特色,深沉高远。
“少年射虎”两句,劈头先用两个典故,反衬出猎主人的威猛。西汉李将军李广,曾经见草中石而以为虎,拉箭猛射,箭头深没石中。但李广射石,恐非少年时事,此处写法,主要是衬托年二十就以善战闻名的商帅完颜国器。“赤羽千夫膳”全用杜甫《故武卫将军挽词》之二中的一句,原是称颂将帅的立功塞外之事,此处亦说商帅把这视若等闲,可见商帅更比前人高出一头。
“金铃锦领,平原千骑,星流电转。路断飞潜,雾随腾沸,长围高卷。”这几句全写围猎场面。骏马金铃悬头,锦绣围脖,在平原民奔腾驰骋,如星流电转,而千骑齐奔,更见其气势雄大。高超的射猎技艺,使天上飞禽和水里游鱼的路全断了,乖乖地来到人们的囊中;白雾紧随着飞腾的马蹄,蔚为壮观;射猎队伍形成了合围的阵势,准备一网打尽入了围的野物。几句词,声调短促,吻合了射猎车骑风驰电掣的情势。“看川空欲静,旌旗动色,得意似,平生战。”围猎场面壮观,气势雄大,固然可观。然而,仅仅停留于此,则仍是雕虫之技,不足与言大者。这里,作者的笔触轻轻一点:“得意似,平生战”,既写出了商帅的善战,又用“得意”二字,写出了商帅视战争为“等闲”的军人气概。那喧闹车骑的背景,是川空谷阔的静谧,而五色旌旗飘摇飞动,变幻着高深莫测的图景,就像平生常常得胜的战役。
词的上片直写围猎,喧闹非常,都是眼前之景。词的下片切换到围猎回归军营的场景。“城月迢迢鼓角,夜如何?”这两句勾勒出寂寥空旷的夜景:古城上空,悬着一钩残月,鼓角声隐隐从远方传来,清静中富有动感。而“军中高宴”一句,归结了白日围猎满载而归的喜悦之情,也同时衬托了将帅的豪气。“江淮草木,中原狐兔,先声自远。”这里,作者的笔彻底从围猎荡开去了,他用“草木皆兵”之典,把中原大地上的敌军比作“狐兔”,形象描绘了商帅逼人的军威,而这些敌军,听到商帅兵马的声音以前,便已颓然远遁。如此煊赫的军威,用对面状况来表现,更显得气势宏大。“盖世韩彭,可能只办,寻常鹰犬。”韩信将兵,多多益善,曾在击败项羽的过程中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彭越也曾参与致项羽于死地的垓下决战。这两员战将的战功,千古之下,未敢轻视。而作者则主,他们两人,不过只做到平常的鹰犬罢了。言外之意是,商帅决非此种人物。因此,由上文逼出最后两句:“问元戎早晚,鸣鞭径去,解天山箭。”唐代大将薛仁贵战胜九姓突厥于天山,此指商帅的才略志向,当效薛仁贵“三箭定天山”、一举扫清边患,这才是将帅本色。
全词气势峥嵘,场面豪阔,情境雄沉,不愧为名家手笔。
文章中提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是振聋发聩之语。这虽与中国农本主义的传统有关,但更是基于作者对当时读书做官、物欲横流的不良风气的深切痛恨及批判。作者指出应尊重“苦其身,勤其力”“以养天下之人”的农夫,批评了一心想做官发财的读书人,表现了极为可贵的进步思想。全文语言浅近贴切,叙事议论不加雕饰,明白如话,但“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这封家书原不分段,但从文意可以把握到它是讲了四层意思。
首先是郑燮从家中来信得知的信息很高兴,高兴的是有“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这对远在山东作七品知县的他是很大的欣慰,因为宦海不仅凶险,而且肮脏,郑燮是厌倦了官场生涯的,后方家园有此气象,无异有着极好的退路。所以,他一再喟叹“堪为农夫以没世矣”。此中人生感受极深,不言而自见。至于叮嘱备制足够农活用具,家人都要习作农活,以及待穷亲友要有“暖老温贫”情意,日常饮食应粗茶淡饭自供等等,全为强化“靠田园长子孙”的厚道而自俭“气象”。
由此而紧接着申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的观念,这是从理论上说清为什么要强化上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作者自己原已是个地道的“士”,却申称在农、工、商、士的四民之列居士于末,强调“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这显得很奇突。读者不应认为郑燮恪守的是小国寡民式的小农思想,进而以为在城市经济已趋发达的清中叶,这种思想是保守落后的。郑燮的这些想法,一是儒家农本思想所教化的表现,此中还有民本观念;二是他这个从小生活于农村的下层知识分子出身者对乡土特有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在与世俗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士”的行为的比较中形成农夫才算是“天地间第一等人”的观点。他其实并非要一笔抹倒“士”的价值,他讲了“士”本应“又高于农夫一等”的,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是,世道风气却变为“士独于民大不便”,专门孳生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令正派士子为之气短,反而“捱人笑骂”。所以,郑燮显然是有所激愤而发,这一层必须得看到。
到这里,农为四民之首而士为末的道理已讲透,可是他还旁敲侧击地加上一笔:“尝笑唐人《七夕》诗,咏牛郎织女,皆作会别可怜之语,殊失命名本旨。”所谓“唐人《七夕》诗”,未知所指何篇。杜牧《七夕》云:“云阶月地一相过,未抵经年别恨多。最恨明朝洗车雨,不教回脚渡天河。”李商隐《七夕》云:“鸾扇斜分凤幄开,星桥横过鹊飞回。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则确是“皆作会别可怜之语”的。而牛郎、织女命名的本旨,是“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而唐人诗又确是“失其本旨”了,所以他特地在家书中要家中人明此理后身体力行,在“重农夫”上,“勤谨”而不准“荡轶”上告诫兄弟子侄辈,从具体行为上强化前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
最后再从田产设置上嘱咐既要使全家有所恃,又不能贪求过多,占人产业,并将结束语落实在“我自做我家事”六字上。
作为“家书”,本是随意写来,意行则行,意止则止,不必花梢,多饰语。这通家书即平实而生动,真挚恳切之极,而文字却又行云流水,自然吞吐,然而绝不散漫,在“意”的缕析上,犹如茧裹而紧圆,脉理清晰。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