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的是一个尚未取得功名,也未得琴家之名的文人所弹的具有艺术性的琴曲,诗人也从赵秀才的演奏中,欣赏了多彩多姿的音乐形象。
诗中所写的古琴音乐时而清雅,时而艳美。或如蜂吟,或如蝉鸣。起伏显著,对比鲜明,野花高柳,欣然愉悦。诗人又引巫山雨、湘江入,既写琴之音乐,又写神女湘妃之情。因之诗末更风趣的写出不必弹「幽兰」也会引动卓文君之琴心而来奔。对赵秀才之琴的感人之艺术魅力,有着充份的欣赏和称道。他未对所奏之曲为何曲加诸笔墨,也正是文人琴中艺术类的常规,而自别於艺术琴之音乐思想。
精卫衔木石以填东海的故事,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经常吟咏的内容。这则故事之所以成为一个熟典,就在于精卫鸟的形象代表了人间的一种可贵而又可悲的精神。将精卫和愚公作一个比较的话,二者事有相类之处,但它们所体现的精神特质却是迥然不同。精卫体小,所衔木微,而东海无涯,无有平期。然而“我心无终时”,填海的精神令人悲怆,令人崇敬。这种精神,对于作者这样在亡国之后永葆节操的民族志士来说,它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
此诗中诗人把自己比喻为精卫鸟,决心以精卫鸟填海的精神,实现自己抗清复明和编写巨著的大业。充分表达了他坚持气节,不向清王朝屈服的决心。同时,在此诗中诗人也渗透了区区一人的身单势孤,当然,也有对那些为了一己利益“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的不满和无奈。
此诗以问答的形式成篇,自然地形成了三个层次。“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 “万事有不平”句的问话是代表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心态。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慕于懦弱的一种自欺,明明承认万事不平,又觉得已回天无力,于是主张放弃反抗,停止斗争。这种人还往往自命通达,很容易发展为与世俯仰,随波逐流,丧失节操。作者则借精卫之口以明志:“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这是对精卫精神的讴歌,又是作者心灵的直接宣泄。在当时,明王朝大势早去,复国无望,这一点作者心里自然是清楚的,所以他自比精卫,誓死不向清朝统治者屈节,决心坚持“衔木”,直至终古胜利仪是奋斗者的愿望,虽然不绝对能实现,但舍身的抗争却誓不停止,永远是战士的精神脊柱,那就是可歌可泣的正义之志。作者的宣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也正是作者内心的剖白。“君不见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借对话者的口吻,道出了一个可耻的现实:原来的一些明朝士人,在亡国之后,初隐而后仕,自营巢窠,卖志求荣,丧失了民族的气节。他们不过是一群为作者所不齿的燕鹊之类的“众鸟”,在精卫的面前却显得非常的卑鄙无耻了。
此诗对精卫的形象作了富于独创性的再塑造、在诗的中间作者让精卫自己反复鸣唱,使其光辉的精神特质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而这种民族精神的瑰宝之所以光芒闪耀,异彩夺目,是作者将它置身于“燕雀”的衬托之上,所获得的神效。美与丑相激共振,精卫与燕雀同处于一个画面之中,各行其是,顿时黑白昭然,圣沽与龌龊的互相比较,所产生的褒贬效果分外强烈。
另外,此诗采用对话的形式行文运笔,使诗的语言简洁明快,质朴自然,尽弃雕饰。从而使通篇不枝不蔓,精工细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无论是诗中所弘扬的正义之气,还是诗歌所达到的艺术造诣,都能够强烈地感染读者,具有不可磨灭的艺术价值。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