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从他做南唐国君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北方强大的赵宋政权的威慑下过着朝不虑夕的日子,随时都有灭国为虏的危险,这在南唐君臣的心中投下了很深的暗影。大臣徐锴临终时就说:“吾今乃免为俘虏矣!”庆幸自己逃过了做亡国俘虏的下场。然而亡国的一天终于来了,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金陵为宋兵占领,李煜肉袒出降。作为俘虏,他与子弟四十五人被宋兵押往北方,从此开始了他忍辱含垢的生活。三年之后,宋太宗毕竟容不下这个亡国之君,将他毒死在汴京,时仅四十二岁。此词便写于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
南唐自先主李昪于公元938年立国,至975年后主亡国,计三十八年,称四十年是举成数言。版图共有三十五州,方圆三千里,定都金陵,当时堪称大国。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三句是说,宫殿高大雄伟,可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就像罩在烟雾里的女萝。在这种奢侈的生活里,我哪里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呢?
宫中危楼高阁,栖凤盘龙,上迫云霄;御园内遍布名花奇树、草木葳蕤,烟聚萝缠,一派豪华浓艳的景象。据宋人笔记中载,南唐宫中以销金红罗罩壁,以绿钿刷隔眼,糊以红罗,外种梅花;梁栋、窗壁、柱栱、阶砌等都作隔筩,密插杂花,可见其豪奢。所以此词的上片可视为实录,而且写得词意沉雄,气象宏大,与当时盛行于词坛的花间派词风格迥异,已开后来宋人豪放一路。上片结拍:“几曾识干戈?”顺着前面豪华安逸的宫廷生活而来,峰回路转,承上启下,生出下片屈为臣虏的情景,转折之妙全在于自然流走,绝无拗折痕迹。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这两句是说,自从做了俘虏,我因为在忧虑伤痛的折磨中过日子而腰肢减瘦、鬓发斑白。“沈腰”暗喻自己像沈约一样,腰瘦得使皮革腰带常常移孔,而“潘鬓”则暗喻词人自己像潘岳一样,年纪不到四十就出现了鬓边的白发。连着这两个典故,描写词人内心的愁苦凄楚,人憔悴消瘦,鬓边也开始变白,从外貌变化写出了内心的极度痛苦。古人说忧能伤人,亡国之痛,臣虏之辱,使得这个本来工愁善感的国君身心俱敝。李煜被俘之后,日夕以眼泪洗面,过着含悲饮恨的生活。这两个典故即是他被虏到汴京后的辛酸写照。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后三句是说,最使我记得的是慌张的辞别宗庙的时候,宫中的乐工还吹奏起别离的歌曲,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娥们垂泪而已。教坊的音乐是李煜平日所钟爱的,他前期的不少词中都有听乐的记载,然而此时笙歌已不复能给人带来欢乐,却加深了别离的悲凉。从一国之主骤然沦为阶下之囚,李煜的感受自然是深沉悲痛的,然而千愁百感从何说起,况且面对着这些幽居深宫的宫女,于是只能挥泪而别。
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其事虽见载于《东坡志林》但出自后主之手,更觉凄惨苦涩,不失为一个丧国之君内心的痛苦自白。
历代学者一般认为这是一首宴享诗。但诗的作者及创作年代前人没有深考。
《伐木》和《伐檀》不同,它不是描述伐木劳动,而是由伐木兴起,说到友情可贵。无论亲朋故旧还是新的相识,都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并且常来常往。
诗共三章,除首章外,都集中笔墨写宴饮。显然是把宴饮当做建立和联系友情的重要手段。
在抒情方式之选择上,《伐木》的作者采用了一种先迂回后正面的表达方式。诗一开头,就以“丁丁”的伐木声和“嘤嘤”的鸟鸣声,令读者仿佛置身于一个远离尘世的仙境。在这里,时间仿佛停止,一切自在自为。只有这伐木之声和悦耳的鸟鸣在空旷的幽谷里回荡。一个孤独的伐木者,一个出谷迁乔去寻找知音的鸟儿,这两个意象在这仙境一般的氛围中被不断地进行视觉和听觉上的重叠和加强:声音使人联想到形象,形象又赋于声音特殊的内涵。从而最终幻化出一个远离现实政治的、借以寄托内心苦闷的超然之境。这一境界是诗人内心的人生理想在潜意识中迂回曲折的表露。同时也是厉王暴政下朝臣们心有余悸、不敢谈论政治而另寻寄托的普遍心态。现实毕竟是现实,随着这一比兴手法的完结,作为政治家的诗人终于强迫自己面对这冷酷的存在世界:“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号召人们起来改变现实,叙亲情,笃友谊,一切从头开始。然后又申之以“神之听之,终和且平”。从人情天理处说起,避开政治而为政治,这就是诗人既体察人心,又深谙做诗劝戒之道的地方。
第二章全然是写人的活动,也就是“求友生声”之具体表现。开头用语与首章部分重叠,显得整饬又有变化,读来流转而且自然。这里仍然由物兴起,但只用“伐木许许”一句,其余如对鸟鸣的描述一概略去。论者往往因为“伐木”句与后面的“酾酒”句联系紧密,就误认为它也是“赋”(直陈其事)。其实“伐木”云云,乃相应之词,不止形式上叠合延绵,内容也相仿佛,只是为避免刻板滞重,才作此省略。省略也是变化的方式,有变化才有发展,内容为之深化,形式也愈加富丽多姿。于是出现备办筵席的热闹场面:酒是甘美的,菜肴中有肥嫩羊羔,还有许多其他可口的食物,屋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可以看出主人的诚心诚意,因为宴请客人,不仅是出于礼仪,更是为了寻求友情。被邀请的客人都是长者,有同姓的(诸父),也有异姓的(诸舅)。诗人希望他们全都光临。“宁适不来?微我顾弗!”“宁适不来?微我有咎!”这是他的担心。由于希望甚殷,就生怕它落空。这种“患得患失”的情绪是真实的,也是感人的。它表明主人的态度十分诚恳,对友情的追求坚定不移。
诗人还批评了不顾情谊、互相猜忌的不良现象:“既有肥羜”,“於粲洒埽,陈馈八簋”,邀请“诸父”、“诸舅”而“不来”,又于我“弗顾”。这样的局面是不利于重振祖业的政治理想的。
第三章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第二章的延续和发展,依然写设宴请客,不过用笔极简,旨在“示异”,以免拖沓。“笾豆有践,兄弟无远!”这次邀请是同辈,但酒菜之丰盛,礼节之周到不减于前。联系前面的有关描述,它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无论长幼和亲疏(即诗中所谓“诸父”“诸舅”和“兄弟”)都应互相有爱。这种类似博爱的思想充斥整个诗篇,可以说是总的命意所在。但建议和发展友情的手段却比较单调,用现代的观点来看也未见合适,因为在酒席台上交的朋友多不可靠。也许饮食还是古人主要的交际方式,他们又多以诚待人,布设酒肉圈套,故而被诗人选作表达友情题旨的材料。另外还有反面教训,就是“民之失德,乾餱以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往往由饮食细故引起,要创建和平局面,就得处理好饮食问题。
后半部分是尾声,似乎由众人合唱,表达了欢乐的情绪与和睦亲善的愿望。三方面的人(主人、来宾和受邀而未至者)团结一致,气氛和谐,令人鼓舞。
作者还为失去的友情和亲情而振臂高呼,他用饱经沧桑的笔调描绘着自己的希望和要求:普通人之间以诚相待绝不“乾餱以愆”。亲友之间相互理解(“有酒湑我,无酒酤我”)、信任,和睦快乐地相处。人和者政必通,最后,作者又是以一个超越于现实之上的境界结束全诗:在咚咚的鼓声伴奏下,人们载歌载舞、畅叙衷情,一派升平景象。这是作为政治家的诗人中兴周室之政治理想的艺术展示。
此诗是燕乐歌词,因而它的博爱的题旨可广泛传播,有一定的影响。在艺术上它给人的突出印象有三个方面:一是靠头的比兴部分不仅构成比较鲜明的画面,而且有生动的情节,它既是独立的,又与主题部分联系紧密,这样,主体部分的命意就更加明朗,便于读者和听众感受;二是把被邀的客人分别用“诸父”“诸舅”和“兄弟”指代,覆盖面大,而又意象分明,对表达诗歌的题旨起着重要的作用,可见作者选用词语的匠心;三是结尾表现的场面色彩浓丽,节奏明快,全然是就筵席写筵席,没有穿插“点题”笔墨,却成功地渲染出团结友善的醉人气氛。诗人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化作可以闻见景象,因而颇具艺术魅力。
诗的开头两句自叙平生。“三度为郎”,“一从出守”概括了诗人的仕途经历。诗人本有济世之志,“为郎”和“出守”在诗人看来是难以施展抱负的。“便白头”说时光之快,有“功业悲后时,光阴叹虚掷”的意思。其中包含“生平未得意”的感叹。以沉重的叹息引起全诗。
诗的次二句承首联倾诉平生感慨。“长不用”不仅指嘉州刺史秩满后未受叙用,更主要的还是指平生不是“为郎”,便是“出守”,从未被重用过。但诗人的关注点在于“苍生”,“苍生未休”,诗人不安。“四海犹未安,一身无所适”,对“圣主”,诗人不能无怨,对“苍生”,诗人不能不忧,格调更为沉重。
第五、六句点出题目“客舍悲秋”,则是“悲秋”。对春光而兴叹,见秋风而生悲,看似悲叹时光流逝,实则悲叹壮志未酬、平生失意,从而转出正意。
诗的最后两句为诗人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时至暮年,处境维艰。“穷苍草转深,闭门日将夕”(同上),满腹心事,无处倾诉,虽有江上蝉声满耳,却不仅不能排遣思绪,倒反更引出无穷愁烦,恰烘托出诗人晚年的孤独寂寞,诗歌遂在这种更为凄切沉重的情调中结束。
这首诗向故友倾诉情怀,概括了诗人的一生,尤其突出了晚景的凄凉,实为追悼平生之作,写得感情深沉凄切,格调慷慨悲凉,真实地传达出一个关心国事却有志难展的封建文人暮年的沉重悲哀。
《春晓》这首诗是诗人隐居在鹿门山时所做,意境十分优美。诗人抓住春天的早晨刚刚醒来时的一瞬间展开描写和联想,生动地表达了诗人对春天的热爱和怜惜之情。此诗没有采用直接叙写眼前春景的一般手法,而是通过“春晓”(春天早晨)自己一觉醒来后瞬间的听觉感受和联想,捕捉典型的春天气息,表达自己喜爱春天和怜惜春光的情感。
诗的前两句写诗人因春宵梦酣,天已大亮了还不知道,一觉醒来,听到的是屋外处处鸟儿的欢鸣。诗人惜墨如金,仅以一句“处处闻啼鸟”来表现充满活力的春晓景象。但人们由此可以知道就是这些鸟儿的欢鸣把懒睡中的诗人唤醒,可以想见此时屋外已是一片明媚的春光,可以体味到诗人对春天的赞美。
正是这可爱的春晓景象,使诗人很自然地转入诗的第三、四句的联想:昨夜我在朦胧中曾听到一阵风雨声,现在庭院里盛开的花儿到底被摇落了多少呢?联系诗的前两句,夜里这一阵风雨不是疾风暴雨,而当是轻风细雨,它把诗人送入香甜的梦乡,把清晨清洗得更加明丽,并不可恨。但是它毕竟要摇落春花,带走春光,因此一句“花落知多少”,又隐含着诗人对春光流逝的淡淡哀怨以及无限遐想。
宋人叶绍翁《游园不值》诗中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是古今传诵的名句。其实,在写法上是与《春晓》有共同之处的。叶诗是通过视觉形象,由伸出墙外的一枝红杏,把人引入墙内、让人想象墙内;孟诗则是通过听觉形象,由阵阵春声把人引出屋外、让人想象屋外。只用淡淡的几笔,就写出了晴方好、雨亦奇的繁盛春意。两诗都表明,那盎然的春意,自是阻挡不住的,你看,它不是冲破了围墙屋壁,展现在你的眼前、萦回在你的耳际了吗?
施补华曰:“诗犹文也,忌直贵曲。”(《岘佣说诗》)这首小诗仅仅四行二十个字,写来却曲径通幽,回环波折。首句破题,“春”字点明季节,写春眠的香甜。“不觉”是朦朦胧胧不知不觉。在这温暖的春夜中,诗人睡得真香,以至旭日临窗,才甜梦初醒。流露出诗人爱春的喜悦心情。次句写春景,春天早晨的鸟语。“处处”是指四面八方。鸟噪枝头,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闻啼鸟”即“闻鸟啼”,古诗为了押韵,词序作了适当的调整。三句转为写回忆,诗人追忆昨晚的潇潇春雨。末句又回到眼前,联想到春花被风吹雨打、落红遍地的景象,由喜春翻为惜春,诗人把爱春和惜春的情感寄托在对落花的叹息上。爱极而惜,惜春即是爱春──那潇潇春雨也引起了诗人对花木的担忧。时间的跳跃、阴晴的交替、感情的微妙变化,都很富有情趣,能给人带来无穷兴味。
《春晓》的语言平易浅近,自然天成,一点也看不出人工雕琢的痕迹。而言浅意浓,景真情真,就像是从诗人心灵深处流出的一股泉水,晶莹透澈,灌注着诗人的生命,跳动着诗人的脉搏。读之,如饮醇醪,不觉自醉。诗人情与境会,觅得大自然的真趣,大自然的神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是最自然的诗篇,是天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