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诗人夜泊秦淮时触景感怀之作,前半段写秦淮夜景,后半段抒发感慨,借陈后主(陈叔宝)因追求荒淫享乐终至亡国的历史,讽刺那些不从中汲取教训而醉生梦死的晚唐统治者,表现了作者对国家命运的无比关怀和深切忧虑的情怀。
这首诗中的第一句就是不同凡响的,那两个“笼”字就很引人注目。烟、水、月、沙四者,被两个“笼”字和谐地溶合在一起,绘成一幅极其淡雅的水边夜色。它是那么柔和幽静,而又隐含着微微浮动流走的意态,笔墨是那样轻淡,可那迷蒙冷寂的气氛又是那么浓。首句中的“月、水”,和第二句的“夜泊秦淮”是相关联的,所以读完第一句,再读“夜泊秦淮近酒家”,就显得很自然。但如果就诗人的活动来讲,该是先有“夜泊秦淮”,方能见到“烟笼寒水月笼沙”的景色,不过要真的掉过来一读,反而会觉得平板无味了。诗中这种写法的好处是:首先它创造出一个很具有特色的环境气氛,给人以强烈的吸引力,造成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这是很符合艺术表现的要求的。其次,一、二句这么处理,就很像一幅画的画面和题字的关系。平常人们欣赏一幅画,往往是先注目于那精彩的画面,然后再去看那边角的题字。所以诗人这样写也是颇合人们艺术欣赏的习惯。
“夜泊秦淮近酒家”,看似平平,却很值得玩味。这句诗内里的逻辑关系是很强的。由于“夜泊秦淮”才“近酒家”。然而,前四个字又为上一句的景色点出时间、地点,使之更具有个性,更具有典型意义,同时也照应了诗题;后三个字又为下文打开了道路,由于“近酒家”,才引出“商女”、“亡国恨”和“后庭花”,也由此才触动了诗人的情怀。因此,从诗的发展和情感的抒发来看,这“近酒家”三个字,就像启动了闸门,那江河之水便汩汩而出,滔滔不绝。这七个字承上启下,网络全篇,诗人构思的细密、精巧,于此可见。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夜泊秦淮,诗人听到隔江传来亡国之音《玉树后庭花》。表面上,诗人似乎是在斥责“商女”无知,但是诗人的矛头所向,却是那些身负天下安危,但醉生梦死的权势显达。在距陈朝覆灭已有两个半世纪之遥的晚唐衰世,竟又有人不以国事为怀,用亡国之音,麻醉自己,令人陡生历史悲剧又将重演的预感。“不知”实为“商女”开脱之词,唱者无心,而听者有意。“犹唱”二字上溯历史,说明沉缅酒色的挥霍者古已有之;下照现实,揭示了当今的达官贵人像陈后主一样,如此下去,也将亡国;如不改弦更张,将要自蹈覆辙,不堪设想。抒发了诗人的振聋发聩的警示。
此诗构思奇巧,情景交融,用典恰当,寓意含蓄,语言凝炼,诗评家沈德潜盛赞此诗为“绝唱”,确实是名不虚传。
《人有亡斧者》讲述的 从前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他看到那人走路的样子,是偷斧子的;看那人脸上的神色,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是偷斧子的;一举一动,没有一样不像偷斧子的人。不久,他挖掘那山谷(土地时)却找到了自己的斧子。第二天又看见他邻居的儿子,就觉得他行为、表情、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人。
这则寓言说明,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原来客观事物的原貌。准确的判断来源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而不是主观的猜想。
不要多疑,重要的是要从实际出发,摆正自己的心态。
不要随便猜疑别人。
这首诗首句点明作者与朋友喝酒的地点与环境;次句以反复手法渲染开怀畅饮的场面;三句运用陶渊明的典故,写自己喝醉请对方自便;末句婉订后约,相邀改日再饮。此诗表现了一种随心所欲、恣情纵饮、不拘礼节的人生态度,展现出一个具有高度个性化、超凡脱俗的艺术形象。全诗在语言上词气飞扬,体现出歌行的风格。
李白饮酒诗特多兴会淋漓之作。此诗开篇就写当筵情景。“山中”,对李白来说,是“别有天地非人间”的;盛开的“山花”更增添了环境的幽美,而且眼前不是“独酌无相亲”,而是“两人对酌”,对酌者又是意气相投的“幽人”(隐居的高士)。此情此境,事事称心如意,于是乎“一杯一杯复一杯”地开怀畅饮了。次句接连重复三次“一杯”,采用词语的重复,不但极写饮酒之多,而且极写快意之至。读者仿佛看到那痛饮狂歌的情景,听到“将进酒,杯莫停”(《将进酒》)那样兴高采烈的劝酒的声音。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由于贪杯,诗人李白的朋友喝得大醉,就告诉李白“我已经喝醉,想要睡了,你回去吧!明天你若还觉得有意的话,就请顺便抱只琴来!”“我醉欲眠卿且去”的典故出自晋代伟大诗人陶渊明。《宋书》记载,陶渊明不懂音乐,但是家里收藏了一把没有琴弦的古琴,每当喝酒的时候就抚摸古琴,醉了就和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我醉欲眠卿且去,几乎用陶潜的原话,表现出一种天真超脱的风度。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山中与幽人对酌》,在艺术表现上也有独特的所在。盛唐时期,绝句已经格律化。而李白的《山中与幽人对酌》却不迁就声音格律,语言上又有飞扬的气魄,有古代歌行的风格。
诗的艺术表现也有独特之处。盛唐绝句已经律化,且多含蓄不露、回环婉曲之作,与古诗歌行全然不同。而此诗却不就声律,又词气飞扬,一开始就有一往无前不可羁勒之势,纯是歌行作风。惟其如此,才将那种极快意之情表达得酣畅淋漓。这与通常的绝句不同,但它又不违乎绝句艺术的法则,即虽豪放却非一味发露,仍有波澜,有曲折,或者说直中有曲意。诗前二句极写痛饮之际,三句忽然一转说到醉。从两人对酌到请卿自便,是诗情的一顿宕;在遣“卿且去”之际,末句又婉订后约,相邀改日再饮,又是一顿宕。如此便造成擒纵之致,所以能于写真率的举止谈吐中,将一种深情曲曲表达出来,自然有味。此诗直在全写眼前景口头语,曲在内含的情意和心思,既有信口而出、率然天真的妙处,又不一泻无余,故能令人玩味,令人神远。
此诗的语言特点,在口语化的同时不失其为经过提炼的文学语言,隽永有味。如“我醉欲眠卿且去”二句明白如话,却是化用一个故实。《宋书·隐逸传》:“(陶)潜不解音声,而畜素琴一张,无弦,每有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潜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此诗第三句几乎用陶潜的原话,正表现出一种真率脱略的风度。而四句的“抱琴来”,也不是着意于声乐的享受,而重在“抚弄以寄其意”、以尽其兴,这从其出典可以会出。
《愚溪对》是《愚溪诗序》的姊妹篇。文中通过虚拟的梦境,假托作者与愚溪之神的对话,曲折淋漓地发泄了对黑白颠倒、智愚不分的现实的愤慨之情,写愚溪的遭遇,实质上就是写作者自己的遭遇。文章笔墨恣肆而条理分明,诙谐戏谑而寓意深长,有声有色有神韵。
《愚溪对》通过溪神对作者“子幸择而居予,而辱以无实之名以为愚”的强加之名予以抗议:“今予甚清与美,为子所喜,而又功可以及圃畦,力可以载方舟,朝夕者济焉。”则不但强调了愚溪的审美功能,而且还指出它可以浇灌田圃、承载方舟。而愚溪的用途实在是喻指自己可为世用的才能。年轻时的柳宗元,才华横溢,意气风发。韩愈说他:“俊杰廉悍,议论证据古今,踔厉风发,率常屈其座人,名声大振,一时皆慕与交。”可见其才华高绝。永贞末年担任集贤殿书院正字,积极关心时政,写下《辨侵伐论》《晋文公问守原议》《送杨凝郎中使还汴宋诗后序》等文,抨击宦官干政,对处理藩镇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在担任御史里行及礼部员外郎期间,更是革新派的中坚力量,写下了“密切涉及朝政的文章,如《时令论》《断刑论》《守道论》《六逆论》等”,为永贞革新作了理论上鼓动宣传。可见愚溪的实用性能,正是自己“利安元元”才能的象征。即使长期被贬,失去了发挥更大政治作用的机会,也尽其所能著书立说,使“辅时及物之道,不可陈于今,则宜垂于后”,表现出泽披后世的强烈愿望。由此可见,愚溪是柳宗元青年时期精进和杰出才能的象征,是中年负屈衔冤贬谪遐荒的寓言,是作者谪后俊洁人格的形象写照,同时也是自我反思悲愤郁结的精神结晶。不独如此,在愚溪意象背后还潜伏着柳宗元意识深处的某种品性特质。
古代以“愚”名人,皆事出有因。如孔子云:“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这里的愚,是“装傻”。杜甫说:“许身一何愚,自比稷与契。”也有“傻”而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意味。但柳宗元笔下的“愚溪”不同,它本名冉溪或染溪,跟“愚”“智”本毫无瓜葛,这是柳宗元元和五年从龙兴寺乔迁冉溪后将其强行改名的,也许作者觉得这种强作解人的做法过于勉强,于是“名愚溪而居”五日后又作《愚溪对》,通过梦中与溪神的对话予以辩驳解释,最后使溪神无言以对并深受感动:“俯而羞,仰而吁,涕泣交流,举手而辞。一晦一明,觉而莫知所之。”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梦是“愿望的达成”。这个梦实际上反映了柳宗元内心深处理性认识与感性情感的矛盾碰撞和思想交锋。从常情而论,溪水清美利物,又能给作者以美的享受与精神慰藉,确实不能以“愚”目之。但柳宗元悲愤郁结,积蓄太久无以宣泄而又深爱冉溪,正如《愚溪对》中所说:“汝诚无其实。然以吾之愚而独好汝,汝恶得避是名耶?”故只能将冉溪冠以愚名以浇心中垒块,抒千载之不平。这就是在作《愚溪诗序》后又作《愚溪对》的良苦用心。
在《愚溪诗序》中,作者更将所遇到的溪、丘、泉、沟、池、堂、亭、岛统统冠以“愚”名,先说它们“无以利世,而适类于予”,进而申言:“今余遭有道,而违于理,悖于事,故凡为愚者莫我若也。”这种看似平静的正话反说,正深刻地透露出作者对混浊世事的强烈不满。
意象创生是主体意向性的产物。当代美学家叶朗指出:“艺术家在感受自然和生活时,必须有而且一定有一个预在的意向性结构,它决定了艺术家感受的方向、向度和敏感性。如果说审美活动(无论是创作或欣赏)最终要营构一个意象,那么离开了审美主客体间的意向性结构,这种营构是不可能。”对意象的创生予以了现象美学上的解释。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作家在窥意象而运斤时,亦须充分考虑客观对应物的特性,做到“既随物以婉转,”“亦与心而徘徊。”这样才能主客和谐、融通无碍,否则意与象乖,则扞格难通。至于冉溪,柳宗元以意御物,强行类比,确实造成了艺术意象与现实情境的某种乖离。
但从审美效果来说,这是一种反常合道的不美之美,主客二体不和谐之和谐。而意与象乖,从时代审美风气来说,固然表现了元和年间“尚怪”的共同审美趋向,而从主体来说,则表达了柳宗元郁不自达的悲感情怀,体现了他“知其不可为之”的儒家执着精神。而在更深的层次上,也披露了柳宗元被贬后在性格内转过程中某种偏执心态,体现了作者“天人相分”的哲学思想、以及“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审美观念所造成的某种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