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联表示对黄介愁虑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忧;颔联宕开写景,而景中寓情;颈联连用两个黄姓人物的典故劝说朋友;尾联的转而写景,是作者难以言尽的劝勉之意。诗中抒发了宦途不遇的哀伤与人生无聊的感慨。此诗违背了格律诗的平仄讲求,却通过打破规矩而创造出一种生新之美。
诗的首联表示对黄介愁虑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忧。
颔联宕开写景,而景中寓情。澄明的秋月倒映在汴河之中,河水一片浑黄,而澄明者依然澄明;岸边绿树如碧,风拂叶摇,凉气袭来,让人感到一阵阵的秋意。这两句描写,由天而地,由河而树,画面开阔而清爽,在明月高秋的景色描写里展现的是澄漱明洁的人格境界,而这正是作者与朋友的共同向往与追求。
颈联上承首句的“吾宗”,连用两个黄姓人物的典故劝说朋友:神仙之事,虚诞渺茫,应放在一边,不妨酒中陶醉而心中澄澈,一如东汉黄宪的怀抱。此时,船楼上笛声悠悠,夜空里星斗横移。
尾联的转而写景,是作者将难以言尽的劝勉之意,惜别之情,都化入这静夜的笛声里。
格律诗本有严格的声律讲究,而诗人有时为创新出奇,则着意违反格律而成为一种拗体,这首诗就是这样。如“碧树为我”四字尽为仄声,“生凉秋”三字又全是平声,这本违背了格律诗的平仄讲求,却通过打破规矩而创造出一种生新之美。这种拗格与上句“黄流为我流明月”相对,就形成一种硬崛的音节,适与语句所描写的傲俗违世的人格相应。
此词系作者从京师返回洛阳后所作,故题为“西都作”。该词是北宋末年脍炙人口的一首小令,曾风行汴洛。词中,作者以“斜插梅花,傲视侯王”的山水郎自居,这是有深意的。据《宋史·文苑传》记载,他“志行高洁,虽为布衣而有朝野之望”,靖康年间,钦宗召他至京师,欲授以学官,他固辞道:“麋鹿之性,自乐闲旷,爵禄非所愿也。”终究拂衣还山。这首《鹧鸪天》,可以说是他前期词的代表作,也是他前半生人生态度和襟怀抱负的集中反映。
上片主要写作者在洛阳时纵情于山水,豪放不羁的生活。首句以“山水郎”自居,写自己热爱山水乃出于天性。直抒自己的生活理想,他不喜尘世,流连山水。接下来“天教分付与疏狂”则声称自己懒散的生活方式和狂放的性格特征亦属天赋,因而无法改变。这两句充分表现出了词人的性格特征,坦荡直爽,豪气四溢。 “曾批给雨”二句以天意抒怀抱,透露出作者远避俗世,怡然自得的心理。这二句充满了浪漫的精神,富于神奇的幻想,不仅对首句进行了绝妙而风趣的解释,而且透露了他对大自然的由衷热爱和对世俗发自内心的鄙弃。
下片用巧妙的方法表现作者赛神仙的淡泊胸怀。“诗万首,酒千觞。几曾著眼看侯王”写作者诗思的丰富,酒量的很大,隐逸生活的全部内容都表现为对诗与酒的钟情。面对“侯王”几曾看过,凸显词人对功名富贵的鄙夷,面对王侯的傲骨铮铮。 “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这二句表现出作者不愿意返回京城官场,只想纵诗饮酒,与山水为伴,隐逸归老。玉楼金阙,本是人人羡慕向往的荣华富贵,但词人用一“慵”字,十分准确地表现了自己鄙薄名利的态度,相反对于“插梅花醉洛阳”的生活却十分欣赏留恋,体现名士的清高、名士的风流,“梅花”是高洁的象征,这里意在言词人的品性高洁。将高洁与疏狂的品性有机地统一起来,表现出不愿与污浊的社会同流合污的狂放。
全词清隽婉丽,自然流畅,前后呼应,章法谨严,充分体现了作者蔑视权贵、傲视王侯、潇洒狂放的性格特征。
此词体现了词人鄙夷权贵、傲视王侯的风骨,读来令人感佩。无论从内容或艺术言之,这首词都堪称朱词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是一首“天资旷远”,婉丽流畅的小令。全词清隽谐婉,自然流畅,而且前后呼应,章法谨严。上片第一句“天教分付与疏狂。”下片的“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和“且插梅花醉洛阳”,表现了词人的潇洒、狂放和卓尔不群,照应了“疏狂”:“玉楼金阙慵归去”则照应了“懒慢”。
这首小令歌咏元朝时夏日的田家生活景象。该曲有人有景,通过捕捉描写农村忙里偷闲的闲适生活片段,歌咏了劳动人民摆脱人世是非纷扰的淳朴愉悦,表达了作者对官场钩心斗角竞争的反感和对隐居平和生活的向往。该曲是一首非常具有口语特色和元曲风味的本色作品。
沙三、伴哥是元曲中常见的诨名,形象多为农村的毛头小伙子,粗劣、冒失、缺乏教养。但这支散曲却是表现他们的顽皮可爱,“沙三、伴哥来嗏”,让他俩风风火火、大大咧咧地登了场。作者交代他俩适才“只为捞虾”,顺手带出了农村夏日闲暇中的一则生活镜头,是忙中偷闲之笔。两人还是满腿子捞虾沾上的青泥,言“两腿”而不言两手,可知手已洗过。顾手不顾脚,其冒失、急迫的情状如在眼前。两名小伙子直奔杨柳荫下,取出揣着的西瓜,磕破便捧着大快朵颐。这当然有天气炎热的因素,但从上下文的蛛丝马迹来看,这西瓜恐怕也如“捞虾”一样,都非得之于正途,元无名氏〔寨儿令〕有“沤麻苎斗摸泥鳅”,“偷甜瓜香喷喷”之句,写的也是伴哥、王留这些小伙儿的生活故事,可为注脚。
由沙三、伴哥的分食西瓜,引出了第三者小二哥。这个小伙子趴在碾场的大石碌碡上,尽管垂涎三尺,但想到西瓜“来之不易”,故只能隐忍不发。只是因为西瓜的吸引力,把个颈子伸得好长。作者将这一形状比作碌碡上倒扣着一面琵琶,真是形象万分。从人物姿态动静各别的画面中,也可见到小二哥的憨厚。
在对人物画面作了生动写照后,作者的诗笔转向了田野的夏景。“荞麦开花,绿豆生芽”,处处是一派葱茏的生机。这虽是平凡的田间景色,但在农村质朴、怡和的生活气氛下,却显得亲切可爱。于是作者心中油然生起了艳羡之情。农村生活虽然陋朴,却“无是无非”,轻松而充满人情味。末两句的赞美,实际上隐含着对官场钩心斗角竞争的反感及对隐居平和生活的向往。这是在描摹农村夏日的一角生活小景后所得的感受,故有水到渠成之感。
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