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第一段写才人际遇变化。开头两句,取倒笔写入宫;三四两句写入宫后的心气;五六两句用顺笔写出宫,境情变迁,心兴升降,尽舍其中。扬蛾,形容入宫心兴。被选入宫,心情兴奋,自以为可以依仗颜如鲜花,获得君王的宠幸,哪知道还有色衰之日呢!第四句暗示了后来的变化,正如诗人在《妾薄命》一诗中所云,“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果然,“一辞玉阶下,去若朝云没”。诗人没写出宫的原因,但在三四句中已透露了些许信息。粗看两句诗简括,而简括中,内容丰富,是色衰失宠,还是遭谗被弃,抑或自请出宫,有许多潜台词,留给读者想象和补充。
诗人写到此处,自然不能结束全诗。那么接下来按题意要求似乎应当写才人嫁给厮养卒之后的境况,但诗人没有这样写,而是写她追忆宫中的生活,好像背离了题意,其实这正是诗人艺术构思和表现手法的超凡之处。
先说写回忆深宫生活的四句诗意。宫中生活可回忆的东西很多,但诗人只用了一个“梦”,而且是“梦秋月”,其中的含意耐人寻味。梦为心声。诗人正是抓住这一特点,描写了才人的苦闷,概括了所有的生活内容。“梦秋月”,才人希望八月十五月下君王驾幸,可见她平常是很少见到君王的。从“君王不可见”的意思看,又感到此番希望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分明是多年深宫生活使她得出的结论。得不到君王宠幸的苦闷,希望和失望交织一起,为实现心愿的思虑等等,所有一切精神痛苦,都包容在结句“惆怅至明发”之中了。
再说诗人写这段回忆的用意之妙。首先,回忆深宫生活是对厮养卒妇目前生活的反衬。才人为什么回忆深宫的生活呢?想必是目前生活艰难或失意(嫁为厮养卒妇自然比不上当王妃);遇到不顺心而回忆过去,这是很自然的心理活动,诗人顺乎自然,以深宫的精神痛苦反衬目前的生活艰难,一语两面,这是一种“虚里摹神”(马位《秋窗随笔》)的表现手法,意在留下“画外之音”,让读者去想象和体味。
其次,这段回忆又寄寓了诗人被黜后复杂的心绪。此诗明显地含有寓意,因为它是李白被黜之作。诗人取古乐府直接表述内容的题目,是为了“借此发兴,叙其睽遇之始末耳”(萧士赟语》)。李白的一生,从总的说是积极入世的,他想走“功成身退”之路,即通过自己的声誉,获得君王的青睐,登上高位,实现政治抱负,然后飘然隐退,不慕荣利。天宝初年,好容易获得征召进宫供职,但却遭到了高力士之辈的谗毁,日子不长就被迫离开了长安。在政治上遭受如此挫折之后,他对唐王朝的腐朽有了进一步认识,但在失望的同时,仍然怀念长安,希望重新被征召,再展抱负。此诗就隐寓了他那复杂的心理矛盾。政治上失意,但又不甘于寂寞,陷于出世和入世的矛盾苦恼之中,从而写出了这首诗。才人既不满意于做厮养卒妇,又不满意于宫廷的冷落,但又流露出对君王的眷顾之情,这正是李白被黜后的心理反映。可以说,诗人借才人之口寄寓了心中难言之情。
早在钟嵘《诗品序》中,就曾说过“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的话。大自然中四时景物的变化足以感动人心,本来是千古以来诗歌创作中的一项重要质素,一般说来外界物象之所以能感动人心,大约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是由于有生之物对于生命之荣谢生死的一种共感,所以见到草木之零落,便可以想到美人迟暮之悲,如同陆机在《文赋》中所说的“悲落叶于劲秋,喜柔修于芳春”。其二是由于大自然的永恒不变的运转,往往可以对人世之短暂无常,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即如李煜的“春花秋月何时了”。在这两种情况中,物与心之互相感发都是较为明白可见的,在评赏时,也都较为容易解说。有些作品,物与心之间相互感发的关系,并不明白易见,其中确实具有一种深微幽隐的感发。冯延巳的这一首词,正是属于这一类作品。它传达的并不是什么强烈明显的情意,而是以锐敏细微的感受,传达了一种深微幽隐的情绪的萌发。
开端第一句“逐胜归来雨未晴”,先由时节和天气写起,在时节与天气之间,表现了一种矛盾情况。时节是美好的游春逐胜的日子,而天气则是阴雨未晴。“逐胜”,指春日争逐于游春赏花之事,意兴原该是高扬的,但阴雨天则使人扫兴。“雨未晴”似乎也透露一种将晴而未晴之意。诗人“逐胜”已经“归来”,虽在阴雨之中,却也未曾放弃“逐胜”的春游。在这种种矛盾的结合之间,便已显示了一种繁复幽微的感受,既有兴奋,也有怅惘。既有春光之美好,也有细雨之迷蒙。这开端一句看似非常平淡,实已具含了足以引发人心触动的多种因素。像这种幽微婉曲的情境,只有最为敏锐善感的心灵才能感受得到,也只有最具艺术修养的诗人才能表现得出来。
接着“楼前风重草烟轻”一句,写的正是这情绪触引中的眼前所见。“楼前”二字,表面只写诗人倚立楼头,为以下写楼前所见之景物做准备,但诗人“逐胜归来”,依然倚立楼头,就是内心由于逐胜之游引起了一种触引感发。“风重草烟轻”使心中原已触引起的一种感发,更为滋长和扩大。“风重”是说风力之强劲,“草烟轻”,是说草上烟蔼因风吹散而逐渐消失。表面写眼前将晴未晴的景色,然而“物色之动,心亦摇焉”,这种景色,正是引起人心微妙之触发的重要因素。北宋词人柳永就曾写过“草色烟光残照里,无人会得凭栏意”,可见“草色烟光”的景色,确实可以引起人内心的一种感发。一个人如能够观察到风力之“重”与草烟之“轻”,此人必是已在楼头伫立了相当长的时间了。于是诗人对四周的景物情事也就有了更为清楚的认知与更为深刻的感受。因此下面继之以“谷莺语罗花边过,水调声长醉里听”的叙写。“谷莺”,是才出谷的黄莺,正是鸣声最为娇软之时,这种鸣声正代表了春天所滋育出来的最新鲜的生命。何况这种娇软的莺啼,又是从繁枝密叶的花树边传送过来的,有声,有色,这种情景和声音所给予诗人的感发,当然就较之第二句的“风重草烟轻”更为明显和动人了。如此逐渐写下来,大自然的景象便与诗人的情意逐渐加强了密切的关联。于是下一句的“水调声长醉里听”便写到了人的情事。“水调”是一种哀怨动人的曲子。“水调”且“声长”更可想见共声调之绵远动人。何况诗人还在后面又加了“醉里听”三个字,这就不仅写出了饮酒之醉,而且因酒之醉更增加了诗人对歌曲的沉醉。这首词从开端的时节与天气一直写下来,感受愈来愈深切,写到这里,真可以说是引起了干回百转的无限情思。有了如此幽微深切的感发,便不由人不想到要寻找一个足以将这些情思加以投注的对象,于是诗人遂终于在最后写出了“款举金觥劝,谁是当筵最有情”两句深情专注的词句。这二句真是表现得珍重缠绵。“款举”是极其珍重尊敬的态度,“金觥”是极其珍贵美好的器皿,金觥中又是极其芳醇的酒浆,最后更加一“劝”字,当然是劝饮之意,如此珍重地想要将芳醇的美酒呈献给一个值得呈献的人,诗人心中所引发洋溢着的是无比深挚芳醉的情意。最后结之以“谁是当筵最有情”,意谓:在今日的筵席之上,哪一个才是真正能够体会这种深浓的情意,值得呈献这一杯美酒的有情人呢?于平淡的叙写中逐渐加深了情意的感发,表现出内心深微幽隐的一种投注和奉献的追寻与向往之情,这正是冯延巳词的一贯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