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书所见》中的“见”是一个古今字,但在本文中是看见,所见的意思。所以在这里应读“jiàn”。全诗的理解应为:(题目)在孤寂夜里写写所思念的景象。(诗句)萧萧秋风吹动梧叶,送来阵阵寒意,客游在外的诗人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最记挂是自己疼爱的孩子,此时可能还在兴致勃勃地斗蟋蟀,夜深人静了还不肯睡眠。
本诗交织作者的凄情暖意、欢怀挂心。表现古诗《夜书所见》唯美性,可从九方面赏析。
1、借景抒情,以景入情。一二两句写自然环境,落木萧萧,寒声阵阵,秋风秋江,传达漂泊不定、凄怆落寞之感;引发后两句书写的思忆之情,思念家中小儿此时可能还在挑灯夜戏,挑逗斗蟀。孤独之时幻想天伦之情,萧索之景催发想念嬉耍之乐。以景入情,情景交融,相互映衬,构思神妙。
2、动静结合,以动衬静。秋叶、秋风、秋声、秋江、秋舟、孤灯、顽童、斗蟀,均是写动景,动得有声有色、有光有影;篱落小屋,幽深夜晚,漆黑无边,这是写静景,静得凄神寒骨,令人惆怅满怀。那落叶片片,萧萧风声,却又引动诗人在幽静的深秋半夜挂念家中亲人思绪。
3、悲欢交织,以欢掩悲。一二句写悲景,秋风扫落叶,长天送寒意;三四句叙欢情,深夜挑促织,异地思欢情。一悲一喜,悲喜交潜,以欢掩悲,更显游子流浪天涯的孤寂无奈、强烈思亲之情。
4、虚实相益,以实映虚。全诗四句中一、二句写所见实景:叶落声寒,水动风凉;三、四句写引发想象:黑夜明灯,童观蟋斗。所见所闻,或明或暗,虚实相映。满耳秋声,满目秋夜,满怀乡情。实中有虚,寓虚于实,言寥寥而意无尽!
5、心驰神往,远近互动。诗人因身受寂夜孤单之苦,而产生眷恋远方亲人之心。虽身在千里之距,嬉戏场景犹在眼前。近处寒叶声声扰,天伦乐事曼曼来。那物那景,直教人无限唏嘘。
6、冷暖两分,“寒”“挑”传神。“寒”字一语双关,既有秋风袭来寒凉逼人之感,更有落泊天涯心神凄清之意。“挑”字于细节逼真见妙趣。写出儿童的专注嬉戏、轻挑细拨、忽屏息观斗、忽乍喜兴呼的斗蟋蟀场面,全在一“挑”。“挑”出了性格,“挑”出了神韵,“挑”出了思忆亲人温暖之情!
7、“动”“知”连气,一气呵成。诗歌以落叶“送”寒, 寒声“动”情,情牵亲人,思亲慰寂,一气连成。“动”为诗“骨”,“知(思)”为诗“心”,做好了前后承接,使全诗起落得体、张驰有度。
8、暗用典故,明了心意。“江上秋风动客情”暗用张翰辞官典故。据传晋人张翰官居洛阳,见秋风起而思念故乡,于是辞官回乡,了却心愿。“秋上心头使人愁”,更能传达诗人当时客居在外,乡愁满怀的心境。
9、巧用修辞,情意绵长。“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这一“送”一“动”,寓情于物,赋予梧叶、秋风以人的情态思绪。这些物态声情的诗文,怎不把读者带进这风送寒凉、情动秋江的意境之中,令人痴迷难返,惆怅满怀。“萧萧梧叶送寒声”妙用通感,以萧萧之声催动凄凉心境,用听觉形象沟通触觉感受,意味绵长。
这支小令的题目在诗词里很少见,此曲也不是名篇,但短短三十九字,有故事,有情节,有悬念,堪称妙绝。寥寥几笔,悬念迭起,笔落才发现原来之前全部皆是由美人脸上的一颗痣的联想。
此曲体物细微、尖新奇警。作者在表现“黑痣”时,不是直接介绍它是如何如何样的特征,而是寓形象于比喻。使用比喻也非开门见山,而是借用故事,迂回深入。首先用两句惊异语开头,突出这位佳人之美:“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杨贵妃在马嵬坡遭到不幸,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作者设想她脱险了,至今犹“在”,这种想象是非常大胆新奇的。杨贵妃天生丽质,容貌倾国倾城,这又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作者将曲中的女子比作杨妃,题中的“佳人”二字就得到了证实。这一比喻显示了她的美貌,又是为她脸上黑痣的美中不足寻找开脱,可见作者对此题的咏写,是以爱怜为前提的。
大诗人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初曾入长安宫廷三年,相传受到隆重的宠遇,写文章时,曾由杨贵妃捧砚,内臣高力士脱靴(后者见于史书,前者则出于传说)。据此,“曾与明皇捧砚来”该作“曾与太白捧砚来”才是,但因李白是奉唐明皇之命写诗的,所以换个说法,其实际意思是曾代唐明皇捧砚,供李白挥毫。这样就使得皇帝和贵妃世俗化、平民化了,并使得杨贵妃向黑痣靠近了一步。“美脸风流杀。”这么一个绝代佳人捧着砚台在旁边伺候着,李白禁不住走了神,饱蘸浓墨,笔头一歪,向她的脸上挥去,“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这才留下了一颗黑痣。容华绝代的美人的粉面上长着一颗才华横溢的诗人点染而成的黑痣,相互映衬,益增娇态。作者并不把李白写作好色之徒,却借着他的举动,为佳人的黑痣“增重身价”,同时也婉曲地表现出脸部黑痣的特征。“叵奈”二字,兼有惋惜与无奈的意味,这再次说明诗人选上这个题目是为了显露新巧的构思,而没有轻薄嘲弄的用意。
白朴此曲,以一个“疑”字引出,悬念,情节,心理,寥寥几笔,全浮于纸上。其艺术手法主要是采用想象和夸张手法,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生动活泼,逸趣横生,反映了作者富艳的才情。
朱淑真是一位多愁善感的女词人,这首词写一位闺中女子(实际上是作者自己)在明媚的春光中,回首往事而愁绪万端。
上片“迟迟春日弄轻柔,花径暗香流”两句,描绘出一幅风和日丽,花香怡人的春日美景。“迟迟春日”语出《诗经·七月》“春日迟迟”,“迟迟”指日长而暖。“弄轻柔”三字,言和煦的阳光在抚弄着杨柳的柔枝嫩条。秦观《江城子》词:“西城杨柳弄春柔。”“弄”字下得很妙,形象生动鲜明。对此良辰美景,主人公信步走在花间小径上,一股暗香扑鼻而来,令人心醉,春天多么美好啊!但是好景不长,清明过后,却遇上阴霾的天气,云雾笼罩着朱阁绣户,犹如给女主人公的内心罩上了一层愁雾,使她想起了一段不堪回首的伤心往事。看来开头所写的春光明媚,并不是眼前之景,而是已经逝去的美好时光。不然和煦的阳光与云雾是很难统一在一个画面上,也很难发生在同一时间内。“云锁朱楼”的“锁”字,是一句之眼,它除了给读者云雾压楼的阴霾感觉以外,还具有锁在深闺的女子不得自由的象喻性。“锁”字蕴含丰富,将阴云四布的天气、深闺女子的被禁锢和心头的郁闷,尽括其中。
下片着重表现的是女主人公的春愁。这种春愁是由黄莺的啼叫唤起的。大凡心绪不佳的女子,最易闻鸟啼而惊心,故唐诗有“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之句。试想一个愁绪万端的女子,在百无聊赖之时,只好在午睡中消磨时光,午睡醒来,听到窗外莺声巧啭。不禁唤起了她的春愁。黄莺在何处啼叫呢?是在绿杨影里,还是在海棠亭畔,抑或是在红杏梢头呢?自问自答,颇耐人玩味。
这首词笔触轻柔细腻,语言婉丽自然。作者用鸟语花香来反衬自己的惆怅,这是以乐景写哀的手法。作者在写景上不断变换画面,从明媚的春日,到阴霾的天气;时间上从清明之前,写到清明之后;有眼前的感受,也有往事的回忆。既有感到的暖意,嗅到馨香,也有听到的莺啼,看到的色彩。通过它们表现女主人公细腻的感情波澜。下片词的自问自答,更是妙趣横生。词人将静态的“绿杨影里,海棠亭畔,红杏梢头”,引入黄莺的巧啭,静中有动、寂中有声,化静态美为动态美,使读者仿佛听到莺啼之声不断地从一个地方流播到另一个地方,使鸟啼之声富于立体感和流动感。这是非常美的意境创造。以听觉写鸟声的流动,使人辨别不出鸟鸣何处,词人的春愁,也像飞鸣的流莺,忽儿在东,忽儿在西,说不清准确的位置。这莫可名状的愁怨,词人并不说破,留给读者去想象,去补充。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