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段为第一部分,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朴素自然,情感真挚,语言生动。
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
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夏蚊成雷”是夸张又是比喻,这里则是“我”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而把蚊比作鹤,也是蚊子的体形、长足与鹤相像,这是孩子们的联想。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心里这样想,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又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同时也反映了“我”的知识丰富,但活动范围狭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青云白鹤”的实景,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青云白鹤”的实景。再写“我”观察土墙、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这里写“我”观察花台草木,“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神游其中,仍是表现“物外之趣”的。而观虫斗、驱虾蟆的故事,不但紧扣“趣”字,说明“我”观察入神,而且还能表现“我”的真正可爱,天真无邪。
上片写作者静坐书室,意外地听窗外上树上有沙鸥前来投宿,十分惊喜。“偶听上梢扑鹿”,“偶”字意即偶然地,或者说是意料之外地,“扑鹿”是象声词。首句说,他偶然听到门前上树梢上有飞鸟拍打翅膀的“扑鹿”声,凭着生活经验,他“知是沙鸥来宿”。首二句无丝毫的渲染与夸饰,似乎是简单地平铺直叙,但只要稍稍揣摩,便不难发现,这十二个字既写出了环境的寂静,又写出了树上鸥鸟的活动,从字面看,人未见形,鸥未露体,而在读者的意念中,却分明“看”到作者凝神谛听的神态,“听”到沙鸥抖动翅膀的扑扑鹿鹿的声音,这足以说明,这两句近似口语的话,并非随意信手写来,而是经过认真推敲锤炼而得,因此颇为传神。
“稚子莫喧哗,恐惊他。”沙鸥前来投宿,作者无限欣喜,他小心翼翼地向正在玩耍的孩子们示意,告诫他们不要吵闹,恐怕惊吓了鸥鸟。这两句于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沙鸥这种鸟儿非常喜欢,同时表现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而且增加了本词的生活气息。“莫”字和“恐”字表达出作者对沙鸥由衷的喜爱。
下片写鸥鸟远飞,词人不免怅然若有失,进而将鸥鸟人格化,与之沟通思想,借以抒发心志。“俄顷忽然飞去,飞去不知何处?”作者正因为沙鸥落在“诚斋”门前上树上高兴,转瞬间沙鸥忽然振翅远飞,作者深感失望,先前的激情顿时冷落下来。“不知何处”说明作者对鸥鸟十分记挂,面对一片空虚的茫茫夜空,他万分焦虑,却又无可如何。两句中“飞去”二字重复使用,这种手法在现代修辞学上称为“顶真”,因为用得恰切自然,所以读起来丝毫没有重复的感觉。
“我已乞归休,报沙鸥。”结尾两句,作者和盘托出心志,把自己辞官归隐的事告诉沙鸥,表述了他期望求得沙鸥“理解”的心情。据《宋史》记载,杨万里长期被贬,愤而辞官家居,临终前曾有“韩佗胄奸臣,专权无上,动兵残民,谋危社稷。吾头颅如许,报国无路,惟有孤愤!”的话,说明他因为报国无门,又不被人理解,忧愤至死。本词把沙鸥视为“知己”,寄托自己的感情,其意也在于排解内心的苦闷。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百病从中来,悟罢本谁病”,按照佛学的“万法唯心”“境由心生”的观点,人的得病首先是由心得病而产生的,心在人体的“正中”,故百病从中而来。如果参透了这个道理,就知道治病该先治心。
“西风将小雨,凉入居士径”,既有佛学上的大彻大悟,再加上一阵西风带着小雨,使居士的周围更加清凉。心病好了,身病也会慢慢好起来。
“苦竹晓莲塘”,莲是佛教崇敬的一种花,按《大日经疏》卷十五所说,它是一种吉祥清净,能愉悦众心的象征,因此黄庭坚紧接说“自悦鱼鸟性”,这是从常建的“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题破山寺后禅院》)那里学来的。
“红妆倚翠盖,不点禅心净”,用的是维摩诘问疾、天女散花的故事。黄庭坚在病时常以维摩诘自居,如他在《病起荆江亭即事》组诗中自称是“翰墨场中老伏波,菩提坊里病维摩”,“维摩老子五十七,大圣天子初立年”。这首诗也是咏病,用维摩问疾的故事是非常自然的。黄庭坚以这个故事说明自己学佛有得,虽有红妆之艳,紧倚翠盖,也不能使自己的禅心受到点染,因而大彻大悟,战胜了疾病。这首诗虽用了佛学典故,但由于黄庭坚善于锻句,善于“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用了非常形象的“西风”“小雨”“苦竹”“莲塘”“红妆”“翠盖”等最常见的词汇去烘托,因而融深奥晦涩的禅理于浅显易明的境界之中,丝毫不显得艰深难懂,这显示出黄庭坚艺术手法的高超。结构上,李淼称这首诗“首尾照应,结构严谨”,的确是点出了它的特色。
这首词与《西江月·遣兴》一样,同为辛弃疾罢官后居于江西上饶时所作:以农村生活为背景的一首抒情小词。这首词作于公元1189年(淳熙十六年己酉),当时他已五十岁了。
辛弃疾的上饶新居,筑于城西北一里许的带湖之滨,登楼可以远眺灵山一带的山冈,所以他把自己的楼屋起名为集山楼(后改名雪楼)。这首词的开头三句:“松冈避暑,茅檐避雨,闲去闲来几度?”写的是他平时在带湖附近山冈上游览、栖息的生活。词中的松冈、茅檐、避暑、避雨,简练地概括了他在这里生活的种种生活场景。在这里,这样的日子他不知已经经历过多少次了,所以要问问“几度”句中特别点出一个“闲”字,实际上,不是作者闲情逸致的“闲”,对作者来说,是很可伤的。辛弃疾决不是贪“闲”而是怕“闲”的人,“闲”是被迫的。他总希望有早一日能回到疆场,为国效力,可现实生活又是他不能有所作为。正如陆游《病起》诗所说的:“志士凄凉闲处老”,他自己的《临江仙》词说的:“老去浑身无着处,天教只住山林。”接下来,作者写道:“醉扶怪石看飞泉,又来是、前回醒处。”具体写了当天发生的事情。作者抱负难以施展,心情抑郁,只好以酒浇愁。他酒醉未醒,走路时身体摇晃不支,只好扶着一块怪石,停在那里看飞泉,朦胧中以为这是新停留的地方,可酒醒后,发现还是前回酒醒之处,也还是经常止息的地方。这两句特写,从怪石、飞泉表现作者的热爱自然,更主要的是表现他的醉酒。所以要写他的“闲”和“醉”,着力点正在于表达他那无奈之情,他对朝政的失望。
不过,作者寓居乡下,鸿图难展,心情沉重,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从他在上饶所作的一些词看,他谪居乡下的生活中,也有亮丽的一面,而这两者都是真诚的,都是来自他的高尚性格的。由于后者,使得他在农村中,不但有热爱自然的感情,而且也有热爱农村生活、热爱劳动农民的感情。这首词的下片,正是表现了这种感情。“东家娶妇,西家归女,灯火门前笑语。”写农民婚娶的欢乐、热闹情况。这和作者孤独地停留在山石旁的寂寞情况,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足以令他格外感到寂寞的。但作者的心情并非如此,他分享了农民的欢乐,冲淡了自己的感慨,使词出现了和农民感情打成一片的热闹气氛。“酿成千顷稻花香,夜夜费、一天风露。”作者以这两句结尾,写出了为农民的稻谷丰收在望而喜慰,代农民感谢夜里风露对于稻谷的滋润。这样,他就把自己的整个心情投入到对农民的爱和关心。
总之,这首词在描写闲散生活时透露身世之痛,在描写农民的纯朴生活中,反映了作者的超脱、美好的感情;情境交融,相互衬托,使词的意境显得十分的清新、旷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