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叙写流落异域,思念乡国的悲愤感情。通篇用典,目的是借历史人物的故事来说明自已远离父母之邦的梁朝而被羁留在北方做官,实在不是自己的本意,而是无可奈何,他对于有恩于他的梁主是耿耿不忘的。
诗文开篇说:楚国的人材被晋国重用,秦国的臣子戴上了赵国君王的桂冠。毁坏了离宫才迎接子产入晋,羁旅的陈完被齐国优礼接待。这两句是说自已在北方受到北周诸帝的重视和优待。
黎侯寄寓在卫国不是自己的安居之地,重耳想要安居在齐国偏偏不能安居。上二句是说自己被留于北方是出于不得已。
孔子因为要远离鲁国而悲伤拭泪,韩国被秦所破,张良想起自已的先人是韩国五代的宰相,因而以全部家财求客刺杀秦王。庾信与其父肩吾均曾仕梁,深念旧恩,故以张良五世相韩为比。
只有那阮籍驾着车子走路,遇到没有路径可通就痛哭而返,才知道我的处境的艰难。
题为菊,但通篇不用一个菊字,但句句写菊。
“王孙莫把比蓬蒿”,蓬蒿是一种野生草,个头较高,从外形看,与菊苗太大的差别,养尊处优的公子王孙们,是很容易把菊苗当作蓬蒿的。作者直抒胸臆,直截了当地训斥王孙公子“菊草不分”。其实这是鄙视他们不识人才。下一句就更能看出作者的用意了。
“九日枝枝近鬓毛”,每年阴历九月九日,是中国古代重要的重阳节,这一天,我们的先人登高、赏菊、饮酒,佩茱萸囊,把菊花插戴于鬓上。这第二句是说,菊苗到了重阳节,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朵,这与蓬蒿有了本质的区别。你看,一枝又一枝的菊花插在大家的鬓发间。请问:有乱插蓬蒿的吗?哈哈没有。这第二句,作者作为菊花是多么自豪啊,人们终于认识到它的价值。
三、四两句是全诗的着重处,集中地写了菊的高洁气质和高尚品格。
“露湿秋香满池岸”,寥寥七字,写秋天早晨景象:太阳初升,丛丛秀菊,饱含露水,湿润晶莹,明艳可爱;缕缕幽香,飘满池岸,令人心旷神怡,菊花独具的神韵风采,跃然纸上。在这里,“湿”字很有讲究,让人想见那片片花瓣缀满露珠,分外滋润,分外明丽。“满”字形象贴切,表现出那清香是如何沁人心脾,不绝如缕。从中我们不仅看到了菊花特有的形象,也感受到了菊花和那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氛围交织融合所产生的魅力。
诗人在描写了菊的气质以后,很自然地归结到咏菊的主旨: “由来不羡瓦松高”。瓦松,是一种寄生在高大建筑物瓦檐处的植物。初唐崇文馆学士崔融曾作《瓦松赋》,其自序云:“崇文馆瓦松者,产于屋溜之上……俗以其形似松,生必依瓦,故曰瓦松。”瓦松虽能开花吐叶,但“高不及尺,下才如寸”,没有什么用处,所以“桐君(医师)莫赏,梓匠(木工)难甄”。作者以池岸边的菊花与高屋上的瓦松作对比,意在说明菊花虽生长在沼泽低洼之地,却高洁、清幽,毫不吝惜地把它的芳香献给人们;而瓦松虽踞高位,实际上“在人无用,在物无成”。在这里,菊花被人格化了,作者赋予它以不求高位、不慕荣利的思想品质。“由来”与“不羡”相应,更加重了语气,突出了菊花的高尚气节。这结尾一句使诗的主题在此得到了抉示,诗意得到了升华。
咏物诗不能没有物,但亦不能为写物而写物。纯粹写物,即使逼真,也不过是“袭貌遗神”,毫无生气。此诗句句切合一菊字,又句句都寄寓着作者的思想感情。菊,简直就是诗人自己的象征。
全诗写征夫之妻秋夜怀思远征边陲的良人,希望早日结束战争,丈夫免于离家去远征。虽未直写爱情,却字字渗透着真挚情意;虽没有高谈时局,却又不离时局。情调用意,都没有脱离边塞诗的风韵。
月色如银的京城,表面上一片平静,但捣衣声中却蕴含着千家万户的痛苦;秋风不息,也寄托着对边关思念的深情。读来让人怦然心动。结句是闺妇的期待,也是征人的心声。
开篇四句情景交融,浑成自然,被王夫之誉为“天壤间生成好句”(《唐诗评选》)。秋凉之夜,月华辉洒,砧声阵阵,寒风习习,真是一幅充满秋意的绝妙图景。然而,“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前三句分写秋月、秋声和秋风,从视觉到听觉,再到触觉,都在为第四句的“情”作铺垫:月光是引发相思之情的媒介;捣衣声说明妇女们正在为戍边亲人作赶制征衣的准备(古时裁衣前必先将布帛捣平捣软),其本身就包含着深厚的关切、思念之情;而秋风则最易逗起人的情思和愁绪。
对饱经离别之苦的人来说,这三者有一于此,便难以忍受了,何况它们全都聚集在一起?更何况在月白风清的夜晚,整个长安城都响彻那令人心碎的“万户”捣衣之声!这种时刻,有谁能不为这凄凉而又热烈的气氛所感染呢?“总是玉关情”,一语作结,力抵千钧。
情而冠以“玉关”,令人联想到遥远的边塞,益觉此情之深长;句首着一“总是”,将前三句目中所见、耳中所闻和肌肤所感囊括净尽,极力突出此情充塞于天地之间,无所不在。诗写到这里,整个气氛渲染已足,作者大笔一挥:“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盼望战事的早日结束,向往和平安定的生活,这既是诗人的愿望,也是征妇的心声。有此一笔,不仅使全诗主旨更加深刻,而且使“玉关情”愈发浓厚。
这是一首在应进士科举前所作的呈现给张籍的行卷诗。前两句渲染典型新婚洞房环境并写新娘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后两句写新娘不知自己的打扮能否讨得公婆的欢心,担心地问丈夫她所画的眉毛是否合宜。此诗以新妇自比,以新郎比张籍,以公婆比主考官,借以征求张籍的意见。全诗选材新颖,视角独特,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将自己能否踏上仕途与新妇紧张不安的心绪作比,寓意自明,令人惊叹。
以夫妻或男女爱情关系比拟君臣以及朋友、师生等其他社会关系,乃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从《楚辞》就开始出现并在其后得到发展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此诗也是用这种手法写的。
古代风俗,头一天晚上结婚,第二天清早新妇才拜见公婆。此诗描写的重点,乃是她去拜见之前的心理状态。首句写成婚。洞房,这里指新房。停,安置。停红烛,即让红烛点着,通夜不灭。次句写拜见。由于拜见是一件大事,所以她一早就起了床,在红烛光照中妆扮,等待天亮,好去堂前行礼。这时,她心里不免有点嘀咕,自己的打扮是不是很时髦呢?也就是,能不能讨公婆的喜欢呢?因此,后半便接写她基于这种心情而产生的言行。在用心梳好妆,画好眉之后,还是觉得没有把握,只好问一问身边丈夫的意见了。由于是新娘子,当然带点羞涩,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大声说出,让旁人听到,于是这低声一问,便成为极其合情合理的了。这种写法真是精雕细琢,刻画入微。
仅仅作为“闺意”,这首诗已经是非常完整、优美动人的了,然而作者的本意,在于表达自己作为一名应试举子,在面临关系到自己政治前途的一场考试时所特有的不安和期待。应进士科举,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乃是和女孩儿出嫁一样的终身大事。如果考取了,就有非常广阔的前途,反之,就可能蹭蹬一辈子。这也正如一个女子嫁到人家,如果得到丈夫和公婆的喜爱,她的地位就稳定了,处境就顺当了,否则,日子就很不好过。诗人的比拟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很有典型性。即使如今看来,读者也不能不对他这种一箭双雕的技巧感到惊叹。
朱庆馀呈献的这首诗获得了张籍明确的回答。在《酬朱庆馀》中,他写道: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
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由于朱的赠诗用比体写成,所以张的答诗也是如此。在这首诗中,他将朱庆馀比作一位采菱姑娘,相貌既美,歌喉又好,因此,必然受到人们的赞赏,暗示他不必为这次考试担心。
首句写这位姑娘的身分和容貌。她是越州的一位采菱姑娘。这时,她刚刚打扮好,出现在镜湖的湖心,边采菱边唱着歌。次句写她的心情。她当然知道自己长得美艳,光彩照人。但因为爱好的心情过分了,却又沉吟起来。(沉吟,本是沉思吟味之意,引申为暗自忖度、思谋。)朱庆馀是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越州多出美女,镜湖则是其地的名胜。所以张籍将他比为越女,而且出现于镜心。这两句是回答朱诗中的后两句,“新妆”与“画眉”相对,“更沉吟”与“入时无”相对。
全诗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新娘打扮得入不入时,能否讨得公婆欢心,最好先问问新郎,如此精心设问寓意自明,令人惊叹。后半进一步肯定她的才艺出众,说:虽然有许多其他姑娘,身上穿的是齐地(今山东省)出产的贵重丝绸制成的衣服,可是那并不值得人们的看重,反之,这位采菱姑娘的一串珠喉,才真抵得上一万金哩。这是进一步打消朱庆馀“入时无”的顾虑,所以特别以“时人”与之相对。朱的赠诗写得好,张也答得妙,文人相重,酬答俱妙,可谓珠联璧合,千年来传为诗坛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