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的胡姬酒肆甚受欢迎,是最适合于踏尽落花、欢笑而入的地方。胡姬酒肆中的酒大都是从西域传入的名酒,像高昌的“葡萄酒”,波斯的“三勒浆”、“龙膏酒”等。胡姬们能歌善舞,具有异国情调,不止是侍酒,同时还轻歌曼舞,招徕顾客。美貌的胡姬、充满异域风情的歌舞曾使许多达官贵族、文人雅士、俊男靓女流连忘返,连生性狂放的李白亦不例外。
“银鞍白鼻騧,绿地障泥锦”,描绘一幅白鼻騧奔腾、银鞍雪光闪耀、障泥锦飘然的骑马飞奔美景图。“银鞍”、“白鼻騧”、“障泥锦”,营造出尊贵奢华、高贵冷艳的威风场景,引人入胜。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描绘一幅春风细雨落花之时、骑白鼻騧直奔胡姬酒肆痛饮酒的景致。诗人借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如“云”、“细雨”、“春风”、“花落”、“挥”等,觥筹交错中,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豪放不羁的气势,形象生动地把诗人的胡地风气、游侠气质表露无遗。
此诗写卖酒胡姬和名马白鼻騧以及豪华的马饰如银鞍、障泥锦共同出场,在细雨、春风、落花之中共同敷演出一派欢乐而且奢华的场景。诗意不泛蕰念着胡地的风尚、胡儿的气质,“饮”之醉态更是表达了李白胡地的气质。李白喝酒不是喝闷酒,不是像杜甫那样喝苦酒,而是把胡地风尚、胡儿豪侠气质注进酒中。“银鞍白鼻”,他坐着银鞍白鼻子的黑马;“绿地障泥锦”,他的马鞍子下面的障泥锦是绿色的;“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在春风细雨的时候,挥鞭骑马到胡姬的酒店里去喝酒。李白到胡姬酒店里面,不是很陌生、拘谨,而是春风得意,有一点客至如归的亲切感。他从小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长大,他父亲是在丝绸之路上做生意的一个商人,他的诗中也写过碧眼高鼻棕发的胡雏,对来自西域的这一流人并不陌生。所以他进胡姬的酒店有一种亲切感。
李白到胡姬酒店里去喝酒,就带有胡地的气质。李白的醉态思维是他用胡地的风气、游侠的气质来改造中原文明的一种方式。
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东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东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东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东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东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诗题名曰《山店》,实际上那行人尚未见到“山店”的屋宇茅舍,更没有下榻在“山店”,“山店”与行人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尽管这样,它在行人的心中已经点燃了希望之光,激起了难以抑制的向往之情。
走在平原上,视野开阔,目力所及,远近距离心中亦大致有数。如若有翻山越岭的经历,就知道那情景、那感受完全不一样。走近山脚,迎面是山,再往前走,前后左右皆是山,看上去似乎很近,可是走起来,山回路转,崎岖曲折,绕了半天,还在那座山里,再回头一看,似乎也并没走多远,这样反复几次,人也累了,心也急了,于是乎心中不由地冒一个问题:何处是尽头,何时到尽头?诗的第一句:“登登山路行时尽?”便非常简洁地写出了这种心境。登登,这种声音有种艰难疲惫、单调沉闷之感,而这正是旅人此时的感觉和心情。诗的第二句承第一句而来,“决决”二字摹声又兼写形,表现了诗人选词造句的精巧。由于山峦叠嶂,泉水多,溪流长,所以“决决溪泉到处闻”。山间溪流水位落差大,流速急,才有“决决”之声。如果溪水流出了山,泄入平地,也就变得缓慢而无声息,因而那“决决”之声,仿佛也在告诉行人山路未尽。
路未尽,仍须行。诗的二、三两句之间有一处省略,那就是行人在曲折难尽的山路上走了一程又一程。正在夜色苍茫,匆匆低头赶路之际,忽然听到几声犬吠,不觉停下了脚步,仔细倾听,可又别无动静,只听得山风阵阵,木叶萧萧。行人不觉顿悟,原来就是这“风动叶声”使得山犬惊吠,可见山林是多么的寂静,不过既有犬吠,也该有人或人家,于是他又迈开脚步,走着,走着,果然发现了“几家松火隔秋云” 的景象。走了一整天,旅人早已疲倦不堪,亟盼住店,此刻,那闪耀的松火虽然还隔着秋山雾霭,要走近也并非容易,但毕竟是看见了希望之所,盼到了歇宿的“山店”。只有历尽山路的艰辛,才知道此刻的快乐。旅人的欣喜之情不言而喻。
这首诗没有用什么比兴手法,它主要描写山间行人的所见所闻,同时采取或虚或实的手法,将人物的行动贯串其间,通过人物行动和颇具特色的景物的结合,巧妙地刻画出人物心理和情绪的变化,富有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