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以明快的手法点明了作为远行者的友人此行的行程紧急,以及要去的目的地。以士卒五更即出发而登陇山,道出军情之急。二句中分别用一“登”字、“指”字,既示征途渺远,又显疾进之态。这位即将与诗人离别的远行者,与诗人分手之后,到天快亮、东方欲晓之时就要赶到陇山,攀援登临其山岗之上,而此行要到的地点则是处在遥远的西北边塞的临洮。这样开头,不但表明友人离别的匆忙,同时也表明行者征人赶路的急迫。日夜兼程,行色匆匆,人马迅急,可见前方军情紧急,形势逼人。把这首诗中所描绘的征人出征的景况与杜甫《兵车行》开头几句诗所展现的情景相比,是非常有意思的。杜诗云:“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而在高适的这首送别诗中则没有一点这种征人出征,亲朋相送的场景描绘,有的只是义无反顾的豪雄气概。当然杜甫诗里出征的是士兵,而高适诗里远行的却是护送征夫的县尉,前者是被迫服役,后者则是渴望立功边塞而从军行役。这是两诗表现主旨根本不同的所在,从而其思想风格、情感色调也自然迥异。并且在表现手法上两诗也显然有所不同。杜诗是重墨铺染,而高诗则是概括精炼。“残更”、“远别”四字,用词就极为简洁,不但省去了惜别情景的展示,而且舍弃了行军途程中的一切耳闻目见,突出地表现了行人征夫一心一意手奔赴西北边塞以求建功立业的急切心情。一“登”一“指”又动态地表明了赴边的迅急与行者心情的紧迫。细玩其意,“远行”二字中似乎还包含着诗人的惜别之情。总之,诗人在这里留下了大量的空白,以引发读者丰富的审美联想。
颔联以“关山事”与“州县劳”对比,认为从军行役之“关山事”,还不如作“州县”之吏那么劳顿,一为高适有任封丘尉之痛苦经历,故有此言;二亦可见其对军旅生活之向往,表现了诗人心中隐隐的一种得意。行者所要踏上的行程,其自然条件毕竟是险恶的,征程也是艰辛的,所以承接首二句下来诗人又通过一个设问,使一开始就高昂激越的情调旋律得到一个回环,由此以表现诗人对行者此次远征的关切。此次远行是由县尉送兵赴边,更可见当时边塞战事的紧张,补充兵力已刻不容缓。这看似简单明白的一问,却含意丰富,既表现出诗人对行者从军行役路途艰苦的体贴关注与惜别难舍之意,同时又赞颂了行者不畏险难的豪迈情怀。感情真挚,态度诚恳,耐人细读。
颈联状疾进之军容,诗人通过想象所描绘出的行者送兵赴边途中的情景。赴边征人军容严正,刀枪林立,人不离鞍,马不停蹄。姓白的县尉参与其中,从而使这疾行猛赶、奋勇挺进的行军队伍中忽隐忽现、忽前忽后地闪现着标志着县尉作为使臣所执旌节上的羽饰;而道路两旁的林木,苍苍的树色中也不时有县尉所穿青袍的闪现。诗人侧面着笔,以象征热情之“赤色”相衬,中间“随”字与“引”字锻炼极为生动,既刻画出行者随军奋勇前进,风尘仆仆的劳苦形象,更刻画了行者一往无前的气概,以其随身装束之色彩,传出士卒昂扬奋发之神态,从而给我们展现出一幅气势豪雄的千里行军图;“树色”碧绿,中间用一“引”字,使穿“青袍”之白少府和碧绿之“树色”妙合无垠,给人以满眼生机,以及白少府义气慷慨之奕奕神采。“随”、“引”二字,使诗歌具流走之势,紧扣行军特点。“赤”、“青”二色,亮丽鲜明,颇具青春气息。可谓达到人境浑一,诗画交融之境界。
尾联不直接表达唐军必胜的信念,而以“谁断单于臂”之反诘顿起,再以“今年太白高”作答,显示唐军居高临下,势如破竹之势,这里自然表现出高适此时的一腔豪情。语言响亮有力,用典浑化无迹,此种虚处传神,使诗歌含蕴更为深厚。
全诗的首联写白少府告别亲友带兵轮换到西北边地驻防时登临六盘山头,远离故乡直指河西临洮。颔联写自己作为守边官吏,烦劳地方官员为了关山战事辛苦带兵换防,实在是问心有愧,对不住人家。颈联却笔锋一转,语气豪迈:奔赴边关的将士们,军容齐整,红色箭羽紧随其身,在绿色的原野上青色战袍着身,格外耀眼夺目。言外之意是赞许白少府带兵有方,军势威猛。尾联诗人豪气冲天,尽显盛唐军人的气象:谁能砍断匈奴单于的臂膀,今年的太白星高悬,必有敌人进犯边境,杀敌报国,正等待着英武的军人和将士。
“蝉鸣空桑林,八月萧关道。出塞复入塞,处处黄芦草。”这四句写边塞秋景,无限肃杀悲凉,寒蝉、桑林、萧关、边塞、秋草都是中国古代诗歌意象里悲情的代名词,诗歌开篇刻意描写肃杀的秋景是为后来的反战主题作背景和情感上的铺垫。写戍边征人,寄寓深切同情。“从来塞并客,皆共尘沙老”,与王翰的“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可谓英雄所见,异曲同工,感人至深。塞州和并州都是唐代边塞之地,也是许多读书人“功名只向马上取”、“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追逐名利的地方。然而,诗人从这些满怀宏图大志的年轻人身上看到的却是“皆共尘沙老”的无奈结局。末两句,以对比作结,通过对自恃勇武,炫耀紫骝善于驰骋,耀武扬威地游荡,甚至惹是生非而扰民的所谓游侠的讽刺,深刻地表达了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对于和平生活的向往。前面讲的塞并客的时候,作者还没有什么贬意,字里行间里还隐约可见对于献身沙场壮士的惋惜之情。用“游侠儿”来形容那些只知道夸耀自己养有良马的市井无赖,作者的反战情绪有了更深层次的表达。
此诗写边塞秋景,有慷慨悲凉的建安遗韵;写戍边征人,又有汉乐府直抒胸臆的哀怨之情;讽喻市井游侠,又让人看到了唐代锦衣少年的浮夸风气。
这首诗写一位农民在雨天半夜就辛劳耕作的情形。诗的开头写久旱逢甘霖,夜里下了一场大雨。“雨足”一句,是说雨水很多,就连高处的田地也积了许多水,而成为一片水白色。作者用“足”、“白”二字,既突出强调了雨水之多,又暗示了农夫耕田将会倍加艰难和辛劳,为下文作了铺垫。“披蓑半夜耕”一句,乍看之下,让人想到不合情理。哪里有农夫披着蓑衣半夜里耕地的呢?但细细品来,此句却是蕴意深含。可能是由于雨水过多,农夫们耽误了播种的时间,泥水里,又是冒着雨,耕田的吃力是可想而知的。
后两句用“力俱尽”与“殊未明”作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农民早出晚归、不知疲倦的辛苦劳动生活。虽然“人牛力俱尽弦,但劳动的时间还很长,天亮之前和天亮之后农民将如何坚持下去,这是留给读者想象的内容了。这首小诗十分通俗,明白如话,虽然是反映农民辛苦的,但它是通过耕作情形的具体而又细致的描驽来表现的,它取的是一位农民最平常的一个劳动镜头。风雨里,半夜就去耕作,像牛一样出力,全诗语言清新明快,形象地揭示了在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动乱年代,地方水利失修,农民靠“天”吃饭的这一事实,也是封建社会里的中国农民的劳动生活写照。
这首诗纯用白描,立意新颖,语言通俗流畅,仅短短二十个字,就准确地描绘了农夫披蓑夜耕的情景,表达了诗人对农夫苦难生活的满腔同情,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这首诗记述作者愉快的游赏以及同朋友们惬意的交往,表达了他的悲秋恋乡之情。诗中所展示的秋景,静谧而又纷乱,繁闹而又萧索,在清新雅逸、气息纤轻的景物对比描写中,透出悲秋之情,而援引的“青毡故物”典故,更流露出子美的恋旧恋乡之情。
这首诗写得很出色,让人真切地新鲜地感觉到那秋水的清澈、那傍晚泛舟的愉快、那城边景物的萧疏和那因季节的更换而产生的淡淡的乡愁。宋代周紫芝说:“余顷年游蒋山,夜上宝公塔时,天已昏黑,而月犹未出,前临大江,下视佛屋峥嵘,时闻风铃,铿然有声。忽记杜少陵诗:‘夜深殿突兀,风动金琅珰’。恍然如己语也。又尝独行山谷间,古木夹道交阴,惟闻子规相应木间。乃知‘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之为佳句也。又暑中濒溪,与客纳凉,时タ阳在山,蝉声满树,观二人洗马于溪中,曰:此少陵所谓晚凉看洗马,森木乱鸣蝉”者也。此诗平日通之,不见其工,惟当所见处,乃始知其为妙。作诗正要写所见耳,不必过为奇险也。”(《竹坡诗话》)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