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词人描写了自己与朝云二人的自然体态与清净的心境。“白发苍颜,正是维摩境界。”词人贬到惠州,已年老容衰;然而他的心地进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维摩清净无欲的境界。值得词人晚年自我欣慰。而朝云呢“空方丈、散花何碍。”她随词人南迁,仍年青貌美,陪伴词人度着贬谪生活。在“方丈”的小天地里学佛,且如同天女散花,与词人一同切磋佛教教义,终有助于词人成为维摩式的心地澄明的佛家人。此等描叙,不是词人的创作虚构,而是他“清净独居一年有半”的真实写照。朝云在他心中是位可爱的女性人物。所以朝云那“朱唇筋点,更髻鬟生彩”的美丽动人的形象仍在他笔下闪光。东坡表明他爱朝云胜于教徒爱教,够虔诚的了,只好又拿出佛教的轮回思想,“千生万生只在”,永远海誓山盟,铭刻于心,付诸诗文。
下片,回忆美好往昔,祝愿朝云来日健康。“好事心肠,著人情态;闲窗下,敛云凝黛。”“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曾记得,你那乐于助人,成全先生的事业,你那“一生辛勤,万里随从”的宽阔胸怀,就表现在你的高洁的情感与媚人的仪态上。曾记得,“闲窗下”,挑灯伴读,学习佛经,又是那样的“敛云凝黛”,严肃之至,好不欢快。很快,词人从回忆的镜头中化出,回到面对面的梳妆台前。看“明朝端午”,万人欢庆传统佳节。在众多的活动中,词人认为最有意义的是学古人而“佩兰”。屈原在《离骚》中就赞赏“纫秋兰以为佩”的节日服饰。它既能健身芳心,又能给人以审美情趣,所以词人嘱咐朝云“待学纫为佩”,以此让朝云表现出高洁的形象。朝云只觉东坡对自己太好了。不过许多的诗文是言有尽而意无穷,长久的心愿便是要求东坡“寻一首好诗,要书裙带”,作为终身的记念。
全词写词人对朝云的深情,深化到如佛教徒对待释迦牟尼那样虔诚的程度。涛涛夜话道家常,情思绵绵无尽期,诚可谓“略去洞房之气味,翻为道人之家风。”
这首《甘草子》是一篇绝妙的闺情词,属小令词。
上片写女主人公池上凭阑的孤寂情景。秋天本易触动寂寥之情,何况“秋暮”。“乱洒衰荷,颗颗真珠雨”,比喻贴切,句中“乱”字亦下得极好,它既写出雨洒衰荷历乱惊心的声响,又画出跳珠乱溅的景色,间接地,还显示了凭阑凝伫、寂寞无聊的女主人公的形象。紧接着,以顶针格写出“雨过月华生,冷彻鸳鸯浦”两句。词连而境移,可见女主人公池上阑边移时未去,从雨打衰荷直到雨霁月升。雨来时池上已无鸳鸯,“冷彻鸳鸯浦”即有冷漠空寂感,不仅是雨后天气转冷而已,这对女主人公之所以愁闷是一有力的暗示。
过片“池上凭阑愁无侣”一句收束上意,点明愁因。“奈此个、单栖情绪”则推进一层,写孤眠之苦,场景也由池上转入屋内。此词妙结尾二句别开生面,写出新意:“却傍金笼共鹦鹉,念粉郎言语。”荷塘月下,轩窗之内,一个不眠的女子独自调弄鹦鹉,自是一幅绝妙仕女图。而画图难足的,是那女子教鹦鹉念的“言语”,不直写女主人公念念不忘“粉郎”及其“言语”,而通过鹦鹉学“念”来表现,实为婉曲含蓄。鸟语之后,反添一种凄凉,因鸟语之戏不过是自我安慰,又岂能真正遗志空虚。
《金粟词话》云:“柳耆卿‘却傍金笼教鹦鹉,念粉郎言语’,《花间》之丽句也。”是说柳永此词的尾句,类花间派,语辞艳丽,各是异彩,如“真珠”、“月华”、“鸳鸯”、“金笼”、“鹦鹉”等皆具辞彩。然不同的是环境的华美不能掩盖人物心境的空虚,这样写恰有反衬的妙用。
《大雅·民劳》一诗,朱熹《诗集传》以为“乃同列相戒之词耳,未必专为刺王而发”。严粲《诗缉》也说:“旧说以此诗‘戎虽小子’及《板》诗‘小子’皆指王。小子,非君臣之辞,今不从。二诗皆戒责同僚,故称小子耳。”朱熹等宋代经学家每不从汉儒之说,自立新义,时有创见,但涉及君臣关系问题,却反而比汉儒保守。其实,正如范处义《诗补传》所说:“古者君臣相尔女(汝),本示亲爱。小子,则年少之通称。故周之《颂》《诗》《诰》《命》,皆屡称‘小子’,不以为嫌。是诗及《板》《抑》以厉王为‘小子’,意其及位不久,年尚少,已昏乱如此。故《抑》又谓‘未知臧否’,则其年少可知矣。穆公谓王虽小子,而用事甚广,不可忽也。”朱、严之说实不足为训。
此篇共五章,每章十句,均为标准的四言句,句式整齐,结构谨严。各章互相比较一下,可以发现,第一句皆同,第二句仅末字互相不同,第三句除第三章外余四章皆同,第四句皆不同,第五句皆同,第六句后两字不同,第七句皆同,第八句、第九句皆不同,第十句除第四章、第五章外余三章第一字均为“以”。这样的句式结构,具有明显的重章叠句趋势,本是《国风》中常见的一种基本格式,但在《大雅》中居然也有板有眼地出现,确实令人有些奇怪。不过说怪也没什么好怪,《大雅》虽以赋为主,但它与《国风)在艺术手法上还是有一定联系的,《大雅·凫鹥》《大雅·泂酌》两篇也是复沓式结构。只是《大雅·民劳》一诗篇幅要长得多,五章反覆申说,意味尤为深长,令人咀嚼不尽。
诗一开头,就说人民已经很劳苦了,庶几可以稍稍休息了。接着“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是说要以京畿为重,抚爱国中百姓,使四境得以安定;“无纵诡随,以谨无良”,是说不要受那些奸狡诡诈之徒的欺骗,听信他们的坏话。第二、三、四、五章的“以为民逑”“以绥四国”“俾民忧泄”“国无有残”与“以谨惛怓”“以谨罔极”“以谨丑厉”“以谨缱绻”,也是围绕恤民、保京、防奸、止乱几个方面不惜重言之。至于为什么每章都有“无纵诡随”一句放在“式遏寇虐”一句前面,严粲、钟惺都做过解释。其实,抨击小人蒙蔽君主而作恶,无非是刺国王不明无能的一个障眼法。不便直斥君主,便拿君主周围的小人开刀,自古皆然。确实,有了昏君小人才能作大恶,“极小人之情状”是给周厉王一个镜子让他照照自己。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